定价策略对价格结构性上涨形势下价格工作思路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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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策略对价格结构性上涨形势下价格工作思路的思考
把握主要矛盾落实调控措施
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成都市物价局许宏鼎
2007年12月5日
今年以来,食品价格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持续走高,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价格形势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中央最近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
价格工作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当前价格形势新情况和中央宏观调控新要求,努力稳定价格总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是价格主管部门需要认真思考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今年价格形势及其特点
(一)我市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析
1-10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比达到104.8,较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突破了全年预期目标。
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1.5%、2.2%、2.2%、3.5%、4.1%、4.8%、7.2%、8.5%、7.0%、6.8%,4月份后出现较为显著的攀升,10月份同比指数出现首次下降。
进入10月份以来,价格总指数环比上涨0.5个百分点。
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8大类项目看,累计比出现了7涨1跌的态势。
其中,食品类为110.9,烟酒及用品类为101.2,衣着类为10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为102.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为101.6,交通和通信类为98.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和服务类为100.2,居住类为105.6。
食品类价格上涨较快,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3.1个百分点,对价格总指数上涨的贡献度继续增大,仍然是拉动价格总指数上扬的主要动力。
从10月份数据看,食品类中价格下跌的只有淀粉和干鲜瓜果两项,其他项目的价格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其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项目有:
肉禽及其制品(32%)、蛋(23.3%)、油脂(17.4%)、粮食(8.9%)、水产品(9.2%)、调味品(5.7%)、糖(4.5%)、在外用膳食品(6.9%)和糕点饼干(5.1%)。
近期食品价格持续上涨主要是由猪肉价格偏高带动其它类别食品价格上扬造成的。
一旦猪肉价格回稳,主副食品价格也会减缓甚至停止上涨态势。
进入8月份以后,猪肉价格已略有回落,而且从我局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的情况看,全市各类食品价格形势平稳,没有发生明显的价格违法行为。
不过生猪生产的自然周期导致补栏生猪近期内难以实现供给,预计年内猪肉供应仍然趋紧,价格将继续在高位波动。
居住类价格上涨是拉动总指数上升的第二大因素。
在构成居住类指数的4项中类指数均有较大幅度上涨。
受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拉动,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9.9%;受商品房价格上升影响,租房价格上涨5.2%;去年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的翘尾因素开始消失,水、电、燃料价格上涨4.4%,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
其他中类指数中上涨幅度较大的还有耐用消费品价格和旅游价格,分别为4.9%和11.5%。
由于耐用消费品价格受上游生产资料价格影响较大,预计短期内不会有下跌趋势。
十月份的国庆黄金周会带来新一轮的上升行情,推动旅游价格指数继续上涨。
此外,进入11月以来,成品油和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可能会拉动交通运输类价格的上扬,进一步推动总指数走高。
综上,预计10月份以后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仍将保持高位运行,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将达到105左右。
(二)对今年价格形势的认识
根据中央对经济形势的总体判断,今年以来的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连续几年的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是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集中表现在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的趋势尚未缓解,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可能性逐渐增大,一些不稳定、不健康、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因素还在逐步积累,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1、近期物价持续上涨说明“低价资源”的时代已经过去,高增长、低物价的现状不可能长期存在。
流动性过剩和资产性价格、特别是能源和资源性价格上涨是物价上升的主要动力。
劳动力成本上升、房价居高难下、食品价格拉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增强了通货膨胀的预期。
生产资料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一方面由于对下游产品的价格传导作用,加大了全年物价上涨压力,另一方面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我国融入世界市场的步伐加快,价格调控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2、尽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整体不算高,但供求结构失衡的矛盾比较突出。
价格上涨集中在粮、油、肉、禽、蛋等直接关系居民基本生活的品种,消费刚性强,特别对低收入群体的社会影响大。
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足以全面反映总体的价格形势。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只是反映百姓生活所面临涨价压力的一个平均值。
一种状态的构成要素越多,要素彼此间的差距越大,仅以平均值来表述该状态就越不准确。
同时,作为普通居民必要生活资料的商品房的价格,按照国际标准属于投资类价格,并未列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统计核算,这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的情况更加偏离一般公众的实际感受。
目前社会收入远远没有达到“橄榄型”的分布结构,下岗职工、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的感受肯定与按中等收入标准计算出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反映的物价涨幅不符。
所以,对当前价格形势带来的社会影响应该有充分的估计,不能仅就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看待物价形势,不能过高估计群众的承受能力。
4、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态势值得重视。
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的房地产开发规模和合理的商品房价格涨幅将对经济繁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但是过快上涨的商品房价格则可能引发社会矛盾,不利于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现阶段,流动性过剩是导致各大中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直接原因,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将加大住房价格调控压力。
因此,应特别重视保障低收入群体居者有其屋,通过合理利用流动性过剩带来的发展机遇,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建设,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优化市场供应结构,减少房地产投资的投机性,遏制商品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进一步挤压可能出现的房地产泡沫。
二、我们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在今年由食品价格上涨拉动的价格总水平结构性上涨形势下,我局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认真分析,把握主要矛盾,把稳定食品价格作为价格调控的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稳定市场,稳定物价,及时启动了猪肉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加强全市的主副食品价格动态监测,实施日报制度,着力开展主副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并运用经济手段平抑市场价格,努力保持我市主副食品市场价格稳定,取得了一定成效。
当前,我市社会反应平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和高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没有因物价上涨受到严重影响;全市范围内未发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及价格欺诈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主城区猪肉(去骨一级腿肉)价格由最高的13.5元/斤下降到现在的12.1元/斤,其他食品价格的上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从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分析看,我市除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指数外,其他6大类价格指数均未出现大幅上涨,没有发生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全面通货膨胀的情况,居民消费价格月环比指数从8月份的108.5下降到10月份的106.8。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猪肉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提高整体协作调控能力。
经过调查分析,我局发现2004年制定的猪肉价格警戒线已不能适应当前价格形势的需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调高猪肉价格警戒线的请示》,建议将猪肉价格警戒线由18元/公斤调整到23元/公斤。
经市政府同意后,我局及时启动了第一阶段预案,明确了各业务处室的职能职责。
各处室通力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对生猪养殖周期生产成本和生猪生产、屠宰、流通各环节的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定量分析了生猪养殖成本对猪肉价格的影响、猪肉价格上涨对农民增收及居民生活支出的影响,为政府决策努力当好参谋;二是加强监测,启动了应急监测制度,切实做好粮、油、生猪、猪肉、牛肉、羊肉、禽、蛋、牛奶等主副食品价格日监测工作,特别注意掌握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分析原因,预测走势,研究稳定猪肉市场价格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完善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做好价格监测信息日报和周报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上报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同时每周向省物价局、市应急办公室报送生猪和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情况以及市场猪肉零售价格报表,并提出应对建议;四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调价政策,对积累的价格矛盾进行排队论证分析,谨慎把握政策出台的时机,要求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今年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政府调价措施,努力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可能带来的涨价连锁反应,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五是督促各区(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要求取消和暂停的涉及生猪生产、屠宰、销售过程的9项收费项目,缓解了猪肉经营环节的困难,减轻了经营户的负担,维护了猪肉价格稳定。
(二)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系统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
为切实促进农产品生产,服务农业产业的发展,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通过对市场价格和供求形势的宏观把握,发挥价格信号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引领作用,改变农民在市场信息方面的弱势地位,积极引导农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安排生产,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优。
一是连续3年投入价调基金600万元用于各区(市)县价格监测系统建设,今年又运用300万元价调基金作为“农副产品信息发布专项补贴经费”,以实物配发和资金拨付的方式,为各区(市)县价格监测工作配置设备补助资金,有力加强了我市各区(市)县价格监测、价格信息服务的基础性建设,为提升全市的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必要的基础。
现拟建设“价信通”价格信息采集报送平台,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了对粮食、蔬菜、水果、生猪、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价格监测力度,为政府掌控农资和农产品价格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并通过我局价格信息网“三农服务之窗”向社会发布,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便捷、准确的信息服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三)落实价格补贴和项目补贴,充分发挥价调基金平抑市场物价作用。
为了健全政府价格宏观调控体系,强化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能力,保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我们积极发挥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的功效,利用主要副食品价格调控基金实施价格补贴和项目补贴,对稳定群众生活水平及扶持生产、保障供给,平抑市场物价起到了较大作用。
一是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对其基本生活造成的压力。
今年6月底运用价调基金517.575万元对全市城镇低保户103515人实施了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低保户家庭每人50元;运用30万元对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每人一次性补贴30元。
二是保障学校食堂等猪肉供应,保证我市大专院校学生食堂和福利单位饭菜价格的稳定。
经市政府同意,从9月27日起,我局与相关部门配合,使用价调基金300万元补贴价差,按低于市场鲜肉价格3元/公斤的标准向成都地区大专院校和福利单位优惠供应储备猪肉1000吨,现已全部实现销售。
三是实施项目补贴促进主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今年共安排4445万元用于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项目补贴,扶持了90个项目建设。
重点是扶持生产环节,建立蔬菜基地、生猪基地、家禽基地、奶牛养殖基地、水果基地等基础设施补贴,以丰富“菜篮子”工程,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增加农民收入。
安排了65万元价调基金用于全市能繁母猪保险补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帮助其扩大规模、增强供给能力。
调拨了1.3亿元价调基金支持成都市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发展,以做大做强成都品牌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四是做好猪肉储备,稳定市场价格。
在用于重要商品储备的专项资金1850万元中,安排了560万元用于猪肉储备,其中冻肉储备300万元,活体储备60万元,货币储备200万元。
8月份又动用价调基金5100万元垫支了临时增加的2000吨猪肉临时储备,确保市场应急供应。
五是安排了162万元购买570吨尿素、285吨钾肥,无偿分配给8个区(市)县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企业,促进粮食生产。
(四)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县两级物价局分别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科)室为成员的食品价格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建立检查责任制、督查制、一日一报制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严肃查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3类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是分片包干,加大价格巡查力度。
市局检查分局各检查科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做好对口区(市)县猪肉等副食品价格巡查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并以联合检查和抽查部分集贸市场和超市明码标价的方式,对五城区(含高新区)实行督查,先后对主城区部分大型超市、各专卖店和60多家农贸市场销售猪肉等副食品的价格和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巡查。
其后,全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着重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种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检查,及时组织检查人员开展了对农贸市场、超市、猪肉专卖店的猪肉等副食品销售明码标价及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商品、哄抬价格以及价格欺诈行为的检查。
中秋、国庆期间也加大了价格巡查力度,对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的明码标价行为进行了巡查规范,减少哄抬价格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市场价格。
三是加强“12358”举报电话的值守,24小时开通12358价格投诉受理热线,“12358价格投诉网站”也随时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和建议,特别对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的举报、投诉问题,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解答和处理,努力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全市范围内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及价格欺诈等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由于国内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本轮由猪肉供应结构性短缺造成的物价总水平上升最终难以引发全面的通货膨胀。
但是,在价格上升阶段的初期,价格上涨往往是从一些特殊或薄弱环节开始的,而不是普遍的上涨。
因此,即使猪肉价格平稳了,通货膨胀也可能找到其他的表现途径。
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治局“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要求,密切关注2008年价格变动趋势,对明年可能出现的价格上涨,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出现严重通货膨胀。
今年的价格形势反映出了农产品生产供应失衡对物价总水平的重要影响,该影响预计还将持续到明年。
今后要充分吸取这次价格调控的经验教训,未雨绸缪,提高预见性。
农业生产受自然因素的影响较大,农产品自然风险大,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抵御,寻求多元的风险规避途径十分重要。
现阶段,我国城乡二元市场分割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
在没有价格信息充分指导的生产和销售市场上,农民就只能“跟着感觉走”或“随大流”,盲目生产,被动销售。
农民由于市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济短视,会对后一段时间的农产品市场供应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社会物价总水平。
所以,尽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市场经济体制显得尤为必要。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通过对市场价格和供求形势的宏观把握,发挥价格信号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引领作用,提前做好“菜篮子”产品的产业预测分析和引导,改变农民当前在市场价格信息方面的弱势地位,积极引导农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安排生产,避免出现生产者盲目跟风,产品价格钟摆式暴涨暴跌的情况,打击生产者积极性,达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最优。
同时,对当前鼓励生猪生产养殖的政策效果加强分析,合理预测生猪产量增加后对明年猪肉和食品价格水平的影响,把握价格规律,减少生产的盲目性,避免来年出现因供过于求造成“肉贱伤农”的局面。
二是加强价调基金的征管和使用,充分发挥其扶持生产、促进流通、有利消费、调控市场的作用。
要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对市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民、集体企事业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应收尽收”,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要运用价调基金重点扶持关系主副食品生产、销售和流通的产业项目,特别要扶持生猪等品种的生产,推动落实能繁母猪的补贴和保险措施,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帮助其扩大规模、增强供给能力。
要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运用价调基金认真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临时价格补贴。
要完善价调基金扶持对象“反哺”制度。
要求接受价调基金扶持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和企业,在主副食品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应发挥其积极作用。
生产基地的销售供应须优先满足政府储备需求,并按要求在相应时段以合理的价格向市场供应农副产品;农副产品市场应起好规范价格行为的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农副产品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制止商家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专业化的农产品期货市场,加快推出稻谷、油料等农产品期货,生猪、肉鸡等畜产品期货,搭建城乡期货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传导作用,达到引导农业生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稳定农产品市场、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规避市场风险的效果。
四是加快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清理减免相关费用,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保证农产品“货畅其流”。
按照省物价局的要求,取消在生猪饲养、屠宰和销售环节收取的治安管理费、生猪生产技术改进费、产地出境检疫费、产地出境消毒费、重大疫病防治劳务费等收费项目,停止对农民在生猪(活猪)交易市场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
集中清理针对重要农产品的各种收费,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督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和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行为,对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不执行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等各种乱收费行为,要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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