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教案很详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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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教案很详细
法律文书教案很详细
学院教案
课程名称
法律文书写作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20xx级法学本科班
学生人数
141
授课题目
第一章绪论
授课学时
2
教学目标:
了解法律文书的概念、分类、特点和历史发展,初步认识法律文书相关基本理论。
教学重点:
法律文书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法律文书的特点。
教学难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
授课方式、方法和手段:
讲授与讨论,PPT
作业及课外训练:
简述法律文书的特点。
简述我国唐宋时期法律文书的发展概况。
试论我国古代最具特色的法律文书的发展演变。
参考资料:
邓晓静、陈咏梅:
《法律文书写作教程》,武汉大学出版社20____年2月版。
宁致远:
《法律文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2月版。
马宏俊:
《法律文书制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__年8月版。
陈卫东、刘计划:
《法律文书写作(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____年3月版。
白彦:
《基层常用法律文书制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xx年9月版。
熊先觉:
《中国司法文书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__年8月版。
课后小结:
法学院教案
教学内容
教学过程设计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和课程名称
严格地讲,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参与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
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写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
性和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参与法律关系的各类主体制作的非规范性文件。
我
们讲的法律文书是指狭义的法律文书。
该定义具有以下要点:
1.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但又不
限于这三个机关,其他如监狱、公证处、仲裁机关等制作的有关文书也属于
法律文书的一种,如减刑意见书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参与诉讼或非诉
讼活动时需要制作的起诉状、答辩状、申请书、合冋书、遗嘱、分单等也是
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法律文书主要是在诉讼活动中发挥作用;但还有一部分法律文书不是
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或者说它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顺利进行各项诉讼活动。
3.法律文书一般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国家权力,具
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但并非所有的法律文书都具有以上所述的效力。
实践中,与法律文书相似的、易混淆的概念还有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等。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曾制定了一套《诉讼用纸格式》。
1980年司法部重新修改制定了一套《诉讼文书样式》计8类64种,冋
年6月颁发全国司法机关试行。
这套司法文书样式由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
收入高等学校统编教材《语文教程》,原本仅供大学语文教学参考。
旋即由司
法部教育司把《司法文书》列为一门法律专业课程。
此后,许多咼校由语文
教师代授《司法文书》课程,争相出版《司法文书写作》之类的课程。
20世
纪80年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制定了《民事诉讼
文书样式》、《刑事检察文书格式》、《预审文书格式》。
20世纪90年代,实践
中出现法律文书称谓,如公安部于1996年制定了《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格式》。
2000年开始实行的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使用了“法律文书”这一词汇,
体现了国家统一法律文书语汇的意愿。
法律文书应是“制作”而非“写作”。
三大诉讼法中均使用“制作”,找
不到所谓“写作”司法文书的字眼。
“制作”具有客观规定性,“写作”则带
有主观随意性。
制作和写作各有自己的特定规律,各行其道,不能窜道。
日
常所说的“写状子”“写判决书”中的“写”字,绝非写作之意,而是书写、
拟写、撰写之意。
因此,建议使用“法律文书制作”作为本课程的名称。
二、法律文书的特点
(一)合法性
(1)法律文书的制作主体由法律规定
(2)法律文书的制作应有法律依据
(3)法律文书的制作应正确适用实体法
(4)法律文书的制作应符合法定程序
(二)规范性
(1)样式格式化
到目前为止,仍有效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书样式包括:
199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
规定了14类314种文书样式。
(刑事部分自1999年7月1日起废止)。
1999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规定了9类164种文书样式。
20__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实施《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若干
问题的解答。
20__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文书样式(试行)?
,规定了31种文书样式。
20__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
行)》规定了16种文书样式。
20__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审判监督程序裁判文书样
式(试行)?
,规定了4类46种文书样式。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20__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规定了3类159种文书样式。
20__年2月18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__版)》规定了7类92种文书样式。
20__年5月14日司法部发布《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规定了19
种文书样式。
(2)结构程式化
首部
首部是法律文书的开篇部分,一般包括:
文书标题,文书编号,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或事由,案件来源和处理过程等内容。
正文
正文是法律文书的核心部分,对每一份文书来说都不可或缺。
正文体现了文书所要解决的问题及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
③尾部
尾部是法律文书的结束部分,通常交代权利义务告知事项、签署、日期、
用印、附项等内容
(3)用语规范化
法律文书的内容表达,常常采用固定的用语。
在制作文书时,按照该固定用语来表述,不允许有变通。
如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交代上诉权事项时,必须表述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____人民法院。
”
(三)制作的连环性
即各个系统或序列的司法文书自成体系,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形成的司法文书之间有一种承接关系,前一文书往往可以引出后一文书,而后一文书则是以前一文书作为基础的,这种连环关系根据诉讼的需要,有时连环会很长。
(四)制作的时效性
办案有时限,反映在法律文书上也有个时效问题,早于时限或晚于时限的法律文书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民
事上诉状》将丧失上诉权,第一审判决就生效。
三、法律文书的分类
按制作主体划分
侦察文书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制作的刑事侦查、预审文书
检察文书一一检察机关制作的自侦文书、公诉书等
裁判文书一一审判机关制作的判决书等
监狱文书一一监狱管理机关的劳改执行文书等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律师诉讼文书和诉状、申请书。
按诉讼性质划分
刑事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文书、行政诉讼文书(每一类又包括:
一审程序文书、二审程序文书、再审程序文书、执行文书)
按文书的性质和功能划分
笔录类、书状类、报告类(破案报告、结案报告)、决定类、判决类、裁
定类、调解类、论辩类、公证类、仲裁类、法律事务类、专利类、商标类、
合同类、司法公务类
4.按文书格式划分
制作类(也称拟制类,用文字直接叙述)、表格类、填空类、笔录类
四、法律文书沿革
(一)我国古代的法律文书
滥觞阶段夏商至春秋后期
1975年2月在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出土了一件西周晚期的青铜器一一匜。
该青铜器上铸有铭文。
铭文大意是:
牧牛(人名)与上司(人名)为五个奴隶发生诉讼,法官伯扬父(人名)作出判决,说牧牛犯上,“女(汝)敢
以乃师讼”。
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牧牛的罪应鞭打一千并施墨刑(刀刺犯人
额颊并涂墨)。
不过,法官又对牧牛大赦减刑,“今大赦汝,鞭汝五百,罚汝
三百锊。
”即只打五百鞭,罚三百锊的铜。
这段铭文,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最早一篇法律判决书,成为研究我国早期司法制度及法律文本的宝贵资料。
形成时期一一秦汉两代
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一批秦简中,《封诊式》堪称法律文书
的结集,内含23件法律文书,系战国末期秦国的墓葬品,其中的《贼死》、
《经死》、《穴盗》等三例勘查笔录,制作水平已达相当高度,文字说明详细严谨,选词用语恰当得体,还有比较规范的结构程式,一般先在文书开头写出标题,空出地位再写爰书(法律文书程式)。
其中的《经死》(吊死)译成
现优況语如下:
勘查笔录:
某里的典甲说:
“本里人士伍丙在家中吊死,不知道什么缘故,
前来报告。
”当即命令令史某前往检验。
令史某如实记录:
本人和狱卒某随甲、丙的妻、女对丙进行了检验。
丙的尸体悬挂在他家中东侧卧室靠近北墙的房椽子上,面向南,用拇指粗的麻绳做成套,束在颈上,绳套的系束处在颈后部。
绳索上面系在椽子上,绕椽子两周后打成死结,留下绳头有二尺长。
尸体的头部上距房椽二尺,脚离地面二寸,头和背贴近墙,舌吐出与嘴唇齐,流有便溺,玷污了双脚。
解开绳索时,尸体的口鼻中排出气体,像叹息的声音。
绳索在与身体接触处留下了瘀血的痕迹,只差颈后两寸即到一周。
其它部位经检查没有发现兵刃、木棒、绳索的痕迹。
椽子粗一围,长三尺。
西边地面上有土坎高二尺,站在土坎上面可以系挂绳索。
地面紧硬,不能查知人们的足迹。
绳长一丈。
(死者)身穿络制的短衣和裙各一件,赤脚。
当即命甲和丙的女儿把丙的尸体运送到县府。
汉代。
法制有了较大发展,实行州、郡、县三级司法体制,逐级上告。
起诉后经过“鞠狱”(审讯)、“断狱”(判决)、“读鞠”(宣判)、“乞鞠”(上诉)等程序,并均有相应文书。
汉代判例多,其中除了依据律令断案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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