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成考民法单选题答案详解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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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成考民法单选题答案详解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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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成考民法单选题答案详解第
第4月
1、【单选题】初中生周某的叔叔赠与其财产5万元,周某欲买一辆摩托车,他( )。
A.有权自己决定购买
B.有权同叔叔协商决定购买
C.应当经过父母同意
D.有权同父母协商,但父母不同意时仍可自行决定购买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结束】
2、【单选题】王某17岁,患有精神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但有劳动收入而且可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他属于(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积极治疗后再定其行为能力的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
虽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是,王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结束】
3、【单选题】小明的爸爸赠给小明一辆山地车,但附带了一个义务,要他在学校考得好成绩。
小明才8岁,没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这辆车( )。
A.暂归其父母所有,待小明长大有行为能力时再把车的所有权转交给他
B.因爸爸给未成年人的赠与附有义务,赠与无效
C.因设定的义务无效,车归小明的父母
D.赠与有效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有效。
在本题中,小明所接受的是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
取得好成绩对小明也是有益的。
【结束】
4、【单选题】赵某婚后下落不明5年,其父母可以申请法院( )。
A.先宣告其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B.宣告其死亡
C.先公示寻找,后宣告失踪,再宣告其死亡
D.在宣告失踪后寻找仍无下落时,才能宣告其死亡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公民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关系。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具备法定条件就可以宣告公民死亡,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要条件。
【结束】
5、【单选题】民法的渊源是指( )。
A.民法的起源
B.民法的深度和来源
C.民法的发展历史
D.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的渊源的概念。
民法的渊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据此,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我国民法的主要渊源是制定法。
另外,习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我国民法的渊源。
【结束】
6、【单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
A.出生
B.10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很显然,选项A正确,选项B、C、D均不正确。
【结束】
7、【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
A.租金
B.牛奶
C.利息
D.股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对法定孳息与天然孳息的区别的理解。
牛奶是天然孳息,故选项B正确。
【结束】
8、【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有( )。
A.金银
B.货币
C.票据
D.行为
【答案】D
【解析】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物,行为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故选项D正确。
【结束】
9、【单选题】在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和从物关系的是( )。
A.甲的拖拉机和拖犁
B.甲的手表和乙的表带
C.房屋和天花板
D.丙的钥匙和丁的锁
【答案】A
【解析】选项c在法律观念上是一个物,而选项B、D中的物分属于不同的主体,故均非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只有选项A拖拉机和拖犁,在法律观念上是两个物,且有主、从关系,故选项A正确。
【结束】
10、【单选题】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
A.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所有的交通工具
C.抵押人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D.国有企业的机器设备和厂房
【答案】C
【解析】选项A、B、D三项所称财产,抵押人均有法律上的处分权,故可依抵押人意思抵押,而承包的荒山、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我国《担保法》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才能抵押。
故选项C符合题目要求。
【结束】
11、【单选题】依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担任保证人的是( )。
A.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B.学校
C.医院
D.私营企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资格之法律限制。
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单位只有在满足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作为保证人,而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能作保证人,故D正确。
【结束】
12、【单选题】周某到某家具城购买家具,看中了甲公司生产的红木家具一套。
双方达成协议,价款8000元,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甲公司保证3天内将货送到周某家。
双方在挑好的红木家具上作了标记。
当晚,家具城失火,该套家具被焚毁。
对于本案的处理办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由周某承担损失,周某应补交所欠货款4000元
B.由甲公司承担损失,甲公司应退还周某预付订金4000元
C.由周某、甲公司平均分担损失,周某不补交货款,甲公司不退还订金
D.主要由甲公司承担损失,周某也应适当承担损失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根据法律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结束】
13、【单选题】2005年6月2日,杜某将自己家的耕牛借给邻居刘某使用。
6月8日刘某向杜某提出将耕牛卖给自己,杜某表示同意。
双方商定了价格,并约定3天后交付价款。
但6月10日,该头耕牛失脚坠下山崖摔死。
对于该耕牛死亡的财产损失,应当由( )。
A.杜某承担
B.刘某承担
C.杜某与刘某各承担一半
D.杜某承担1/3,刘某承担2/3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交付和风险转移。
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由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本题中,6月8日为耕牛的交付时间,在此之后,耕牛坠崖摔死的风险由刘某承担。
【结束】
14、【单选题】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并约定1个月后交付。
丙知道甲出售名画后,愿出比乙更高的价格购买。
甲便将该画卖给丙,并当场交付该画与丙,但丙未付款。
在此种情况下,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乙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
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相对性。
根据法学理论,合同是债权,债权具有相对性,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而不能对抗第三人。
【结束】
15、【单选题】育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
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奖券1张。
王某因购买电教器材得到了5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百货公司抽奖,这几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头奖,可得彩色电视机1台,该电视机应当( )。
A.归育新学校所有
B.归育新学校所有,但应给王某以适当补偿
C.归王某所有
D.归育新学校与王某共有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代理的效果。
王某作为学校的代理人,其以学校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学校来承担,即电教器材和彩票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结束】
16、【单选题】甲农民于夜间收割,误将他人麦田当做自己麦田,其所收麦子属于( )。
A.自助行为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结束】
17、【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债务,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之后,甲、乙之间的债务因此消灭的原因是( )。
A.提存
B.免除
C.混同
D.抵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债的消灭的原因之一,即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法律事实。
【结束】
18、【单选题】甲、乙之间订有买卖合同,约定价款于2005年3月1日支付,丙为担保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的价款的支付与甲订立了保证合同,但并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买卖合同到期后,乙无清偿能力,过了半个月,甲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丙得以先诉抗辩权对抗甲的请求权
B.丙得以保证期间届满为由而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C.丙得以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的经过拒绝履行保证责任
D.丙应向甲清偿合同价款,后取得对乙的求偿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保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都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结束】
19、【单选题】下列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义务劳动
B.清理垃圾
C.误将他人家畜当做自己家畜饲养
D.路遇他人的受伤的犬,送去救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无因管理要求行为人首先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其次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
【结束】
20、【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可以由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情形是(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D.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的
【答案】D
【解析】本题为法条题。
依《合同法》的规定,A、B、C三项情形下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但D项情形下只能由赠与人的继承人予以撤销,故选D。
【结束】
21、【单选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
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
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答案】D
【解析】政府向银行贷款属于借贷合同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政府机关与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因此该法律关系应当由民法调整。
【结束】
22、【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张某行使的权利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
【结束】
23、【单选题】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A.民事法律行为
B.民事法律事实
C.生活事实
D.偶发事实
【答案】B
【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
其中行为又可以分为事实行为和民事行为。
其中的民事行为又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行为。
而事件主要有人的出生与死亡、诉讼时效、自然灾害等。
杨某的死亡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生活事实、偶发事实不是民法上具有法律含义的概念,故不当选。
【结束】
24、【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为:
()
A.其他相关证明、医院证明、户籍证明
B.户籍证明、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医院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医院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答案】B
【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因此正确答案为B.
【结束】
25、【单选题】甲户籍在合肥,单位派其常驻深圳工作,3年后辞职到上海发展,并在上海买房居住一年半,现因患病在北京治疗15个月,其住所应当是()
A.合肥
B.深圳
C.上海
D.北京
【答案】C
【解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根据这条规定,在北京治疗15个月不能作为经常居住地。
【结束】
26、【单选题】甲于1995年2月失踪,其妻于2000年6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法院发出公告一年后,于20XX年8月判决宣告甲死亡。
甲的死亡时间是()
A.1995年2月
B.2000年6月
C.20XX年6月
D.20XX年8月
【答案】D
【解析】《民通意见》第36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
本题中甲与20XX年8月判决宣告死亡,所以其死亡日期也应当是20XX年8月。
【结束】
27、【单选题】甲下落不明满6年,其妻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其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
A.先宣告失踪,再宣告死亡
B.只按其父的申请宣告失踪
C.只按其妻的申请宣告死亡
D.让其妻和其父商量,如协商不成驳回申请
【答案】C
【解析】《民通意见》第25条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顺序,其顺序为:
第一顺序:
配偶;第二顺序:
父母、子女;第三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四顺序:
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本题中第一顺序的配偶要求宣告死亡,故应当宣告死亡。
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结束】
28、【单选题】张某失踪5年,经其妻周某的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张某死亡,此后,周某与王某结婚。
1年后,张某回家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应当()
A.恢复张某与周某的婚姻关系,并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B.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C.判定周某与王某的婚姻有效,驳回张某关于与周某恢复婚姻关系的请求
D.撤销周某与王某的婚姻
【答案】C
【解析】《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根据这条规定,宣告死亡后周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
因此周某与王某的婚姻为有效婚姻。
故当张某回来后,无权要求恢复婚姻关系。
即使周某与后配偶离婚或者后配偶死亡,周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要恢复,也必须办理复婚手续。
【结束】
29、【单选题】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
B.出资比例8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C.全体合伙人同意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同意
【答案】C
【解析】《民通意见》第51条规定: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
【结束】
30、【单选题】甲乙二人合伙经营一辆长途汽车,由二人轮流驾驶经营。
在乙驾驶经营期间,因疏忽大意,将一行人撞伤,则()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个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因此本题中应当由甲乙两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
而且本题的乙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结束】
31、【单选题】无论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法人:
()
A、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主体资格不消灭,仍然可以进行各种民事活动
C、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D、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答案】D
【解析】《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
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
既然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说明法人仍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只是受到了限制。
所以主体资格不消灭。
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清算过程中涉及债权债务的诉讼,应当由清算组织以自己名义,而非以法人名义参加诉讼。
【结束】
32、【单选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人()
A.是外国法人,但在中国领域内的活动适用中国民法
B.是中国法人,但既可以适用中国民法,也可以适用外国民法
C.是中国法人,在中国领域内的活动当然适用中国民法
D.既是中国法人,也是外国法人,适用法律应当按意思自治
【答案】C
【解析】:
中国法人与外国法人的分类标准为法人是否在中国注册,而不考虑股东的身份问题。
如果是在中国注册的法人,则属于中国法人。
因此无论是外商投资还是中国公民或者法人投资,都属于中国法人。
反之,如果中国公民或者法人在国外投资,在国外注册的企业则属于外国法人。
【结束】
33、【单选题】民法上的“有限责任”指:
()
A.法人对其债务承担的责任
B.法人的出资者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C.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法人的债务承担的责任
D.法人的职工对法人债务承担的责任
【答案】B
【解析】主要是应当掌握“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区别。
所谓“无限责任”则是指责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当然债务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中的“全部财产”仍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
因此与“无限责任”相区别,“有限责任”指责任人以其所有财产中的一部分财产承担责任。
当然广义的有限责任还包括限额赔偿的内容。
根据这种区别,只有法人的股东对法人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法人自己对外承担责任时,仍是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因此在性质上不属于有限责任。
另外注意的一点是,在民事活动中,无限责任是原则,有限责任是例外,有限责任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时候才存在。
【结束】
34、【单选题】合伙企业A伙食店与李某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B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食品,聘请营销专家张某担任经理。
这里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有:
()
A.B公司对公司所负债务
B.A伙食店对合伙企业债务
C.李某和A伙食店对B公司的债务
D.陈某对B公司债务
【答案】C
【解析】理解“有限责任”的含义。
本题中的A伙食店属于合伙组织,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但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则与其他股东的投资一样,只以投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属于有限责任。
营销专家属于公司聘请的职员,只有公司内部的法律关系,而不涉及对外的责任问题。
【结束】
35、【单选题】长城公司与四海公司签订了一联营协议,约定:
双方各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一个工厂;由长城公司提供厂房;关于赢利分配:
长城公司每年优先提取利润100万元,其余利润双方平分。
如出现亏损,不影响长城公司优先提取利润的权利。
此协议:
()
A、全部无效
B、合法有效
C、部分无效
D、部分可撤销
【答案】C
【解析】在涉及联营的法律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明为借贷,实为联营”,则整个合同无效;一个是“有保底条款的联营合同”,则保底条款无效,联营合同有效。
故正确答案为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通常是指联营一方虽向联营体投资,并参与共同经营,分享联营的盈利,但不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其出资和收取固定利润的条款。
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
联营企业发生亏损的,联营一方依保底条款收取的固定利润,应当如数退出,用于补偿联营的亏损,如无亏损,或补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可作为联营的盈余,由双方重新商定合理分配或按联营各方的投资比例重新分配。
根据这条规定,可见如果是有保底条款的联营合同,只是保底条款无效,而非联营合同无效。
而如果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则属于整个合同无效。
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结束】
36、【单选题】下列内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是:
()
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
C.行为内容不违法
D.行为形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答案】C
【解析】准确掌握《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该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故选项A中的正确表述应当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B中的正确表述为“意思表示真实”,而非“有意思表示”;选项D则不是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的有效条件。
【结束】
37、【单选题】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实践性的民事行为有:
()
A.租赁合同
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
D.仓储合同
【答案】C
【解析】如何区别实践性民事行为与诺成性民事行为,关键是了解何者是常态,何者是例外。
结合民事行为的成立条件考虑,很容易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
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当然不包括标的物的交付。
因此诺成性民事行为是常态,而实践性民事行为则属于例外。
既然是例外,必须是法律有明文规定时才能认定。
根据《合同法》第366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属于实践性民事行为。
很多考生可能认为赠与合同也应当属于实践性民事行为。
但实际上看《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没有要求必须以赠与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条件或生效条件。
因此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的民事行为。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根据《民通意见》第128条的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实践性的民事行为,但《合同法》颁布以后,则没有再作这样的要求。
【结束】
38、【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约定:
如果钢铁2000年7月市场价格高于3千元/吨,或低于2千5百元/吨,则合同不再履行;如在2千5百元/吨至3千元/吨之间,则应于2000年8月交货。
此合同为: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既然为“合同不再履行”,说明合同已经生效,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结束】
39、【单选题】甲委托乙购买某型号山地车一辆,乙到商场后发现山地车脱销,担心甲急需使用,遂为之购买普通自行车一辆,甲拒收,乙诉至法院。
下列选项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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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 选题 答案 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