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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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定稿
一、编制的主要依据·································2
二、环境监理范围、阶段和期限·······················4
三、环境监理工作目标·······························4
四、环境监理组织机构······························6
五、环境监理工作制度·······························6
六、环境保护质量控制·······························6
七、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传输与管理·················7
八、开工前的环境监理·······························7
九、工程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控制·······················8
十、环境保护现场监理·······························9
十一、环保竣工验收·································16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保护方针,使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达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持续、协调发展的目的。
快速路改造工程监理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2年10月28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修订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8月27日起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12月29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起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起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9、《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2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89]环管字第201号);
22、《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总局[2001]4号);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令2013第21号);
24、《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25、《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2010年1月11日发布;
26、《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9月24日修订);
27、《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28、《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9、《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3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6]58号);
3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0]26号);
32、《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4年1月6日审议通过);
33、《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182号);
34、《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6号令,2001.9.12);
35、《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第91号令,2002.6.1);
36、《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37、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3]63号)。
二、环境监理范围、阶段和期限:
环境监理范围:
工程所在区域与工程影响区域。
工作范围:
施工现场、附属设施等以与上述范围内生产施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
工作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环境监理。
监理服务期限:
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施工保修期满,保修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竣工之日起一年。
本工程环境监理分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
三、环境监理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与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和依法签订的监理、施工承包合同。
按环境监理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履行环境监理义务,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服务于本工程,实施全面环境监理,使工程在设计、施工、营运等方面达到环境保护要求。
1、水土保持进行监理:
对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造成水土流失破坏进行监理,对所有水土保持设施的内容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弃土按程序和位置进行作业;重点监督施工弃土石方不能抛向山体边坡,避免景观破坏;施工中建造临时沉淀池;暴雨来临前在动土点或其它易于发生水土流失的地点用草垫、塑料薄膜等加以防护;河流、沟渠排水系统通畅,具备良好的工况;杜绝泥土和石块阻塞河流;对可能出现的山体不稳定情况要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
2、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环境监理:
对生产和生活污水的来源、排放量、水质指标,处理设施的建设过程和处理效果等进行监理,检查和监测是否达到了批准的排放要求。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监理:
施工区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
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作业现场扬尘控制,工地不准裸露野蛮施工,做好洒水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加强工程车辆、工程机械行驶路面扬尘控制。
对污染源要求达标排放,对施工区域与其影响区域应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4、噪声控制措施环境监理:
为防止噪声危害,对产生强烈噪声的污染源,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治。
5、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环境监理:
固体废物处理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处理,达到保证工程所在现场清洁整齐的要求。
6、野生动植物与水生生态措施环境监理:
避免水土流失的影响,按保护植被的规定的要求管理施工单位,注意名贵树木的迁移,隔离保护等措施。
7、人群健康措施环境监理:
保证生活饮用水安全可靠、预防传染疾病、提供必要的福利与卫生条件等方面的措施。
8、环境监测监理:
按本报告监测内容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工作。
9、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监理:
对本工程污水处理、环境绿化等工程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理。
四、环境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计划文件,明确工程环境监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环境监理工作。
实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环境工程监理部独立主持本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直接对领导小组和工程总监负责。
环境监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五、环境监理工作制度
包括工作记录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报告制度、函件来往制度、环境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环保监理会议。
在环境例会期间,承包商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环境监理工程师对该月各标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与整改要求。
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
六、环境保护质量控制
(1)质量监控的原则
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重视事前控制,与时预防和制止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各种不利因素,防患于未然;严格事中控制,随时消除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各种隐患;完善事后控制,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满足合同的各项环保要求。
(2)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与措施
环境监理部建立以总监为主的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
七、组织协调、信息汇总、传输与管理
环境监理部主要将以会议的形式来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信息汇总、归档和管理将根据业主要求,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整理、分类、造册、归档,并经常召开专题会议,检查、督促承包人与时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确保工程信息、档案分类清楚、完整、技术档案、图纸资料与实物同步。
八、开工前的环境监理
1、督促总承包单位与投资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并为其承诺的内容负责;督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施工责任书。
2、督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分别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并落实各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防治责任。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或专项环境保护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强制性标准确定有效的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4、污染防治方案的审核:
根据具体项目的工艺设计,审核施工工艺中的“三废”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与设计中采用的治理技术是否先进,治理措施是否可行。
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应在工程前期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处理要求,做好计划,并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后具体落实,审核整个工艺是否具有清洁生产的特点,并提出合理建议。
5、审核施工承包合同中的环境保护专项条款:
施工承包单位必须遵循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以专项条款的方式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体现,施工过程中据此加强监督管理、检查、监测,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对施工单位的文明施工素质与施工环境管理水平进行审核。
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控制
1)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是否按环保对策执行环保措施、措施落实情况与效果。
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污染。
3)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
4)监督检查施工生活垃圾的日常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理工作。
5)冲洗生产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排水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施工现场是否积水。
7)做好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大家爱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意识。
8)做好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测、检查、检验工作。
9)参与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竣工后的环境恢复监理
监督管理环境恢复监测和环境恢复计划的落实情况与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1)监督竣工文件的编制;
2)组织初验;
3)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4)编制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5)整理环境监理竣工资料。
十、环境保护现场监理
(一)工程施工阶段要求施工单位应做到以下几点:
1、封闭现场围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彩色喷塑压型钢板围挡墙,并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
严禁使用砖砌等其它形式的围挡墙,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在建工程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密目安全立网进行封闭围挡,确保严密、牢固、平整、美观。
凡是有污染和破损的,必须立即更换。
2、标准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必须采用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装配式轻钢结构临建房屋技术规程》的要求。
搭设前必须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严禁新建砖混临建设施。
3、建筑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洒水,加以覆盖。
4、控制粉尘污染:
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
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
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深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应采取固化、密目网等覆盖措施,有效防止扬尘。
充分利用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
5、控制污水污染:
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不乱排污水;合理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可合理利用。
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经沉淀净化后方可排出,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6、控制大气污染:
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严格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建立施工现场废水再利用系统,合理布置管线,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雾化喷淋洒水,净化施工现场空气环境。
7、清运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与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在施工现场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刷设施,运输车辆在驶出现场时要彻底清理车轮、车体,保持出场车辆清洁,运输散装货物必须覆盖,不得遗撒,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8、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与拆除作业。
(二)施工过程中监理控制:
1、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成都市扬尘污染防止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必须设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2、在工地进出口处设置清洗场地,保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车位。
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泥土带入施工现场外。
场内设取水口、清水池、沉淀池、集水沟等,可循环利用洗车水,水池须做防渗处理,防止水渗入路基,破坏路床;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3、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应组织保洁队伍,配备足够的清扫、洒水工具,对工地卫生进行每天清扫与洒水降尘;道路清洁时,清洁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
4、场内材料堆码整齐,保证场内通道清洁、畅通。
危险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
5、监理单位应督促和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对扬尘隐患和现象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与时整改。
6、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施工单位填写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予以扣分处理,结论不得评作优良,并立即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按规定标准进行代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可在应支付的工程款项或履约保证金内扣除。
(三)、卫生管理措施:
(1)生产区保持整洁卫生;道路平整、畅通,有完善的排水设施;运输车辆不得脏车乱行,并做到沿途不遗不撒。
(2)生活区保持整洁有序,无污染、无污水,垃圾集中堆放,与时清理。
(3)食堂有专人主管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饮用水保证开水供应,饮水器具卫生。
(4)现场的厕所有专人保洁,专用移动式厕所。
(5)施工区设置围栏,大门设置门卫,闲杂人员不得入内,围挡设置符合《成都市市政工程文明设施图例》要求。
(6)生产区的场容管理实行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挂牌示意;制定生活区卫生管理、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7)工作上墙,做到五牌一图(项目基本情况牌、项目责任人员名单牌、安全六大纪律牌、安全生产计数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防火须知牌、卫生须知牌、环境保护牌和工地施工总平面图)。
(8)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挂标志牌,危险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住区,并有专人看管与责任人。
在主要施工道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9)材料堆放有序,机具停放整齐,与时清除场内杂物。
(10)垃圾与时袋装外运,生活区域定期喷洒药水,灭菌除害。
(四)、临时道路管理措施:
(1)进出场车辆必须经过立体冲洗设备冲洗干净,并经门卫检查登记后才能出场。
(2)现场施工道路畅通,做好排水设施,场地与道路不积水,道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
(五)、材料堆放管理:
(1)存料区与操作区必须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堆放高度符合规定要求。
(2)进场材料严格按场布图指定位置进行规范堆放;现场材料员认真做好材料进场的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3)材料仓库有管理制度,挂牌管理,仓库管理员做好收、发、存流水明细帐。
(4)材料堆放按场布图严格堆放,杜绝乱堆、乱放、混放。
(六)、办公室、生活区管理:
(1)办公室、厕所、食堂、宿舍等的搭建按有关规范执行;制定“办公室与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并确保执行。
(2)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大容量电器。
(3)在生活区内设置食堂,作业人员用餐统一在食堂进行。
(七)、治安管理措施:
(1)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2)大门口设立门卫,严格执行出入制度。
(3)材料车辆进场装卸完毕后,应立即驶离现场,停留时应定点停放。
(4)对贵重物资、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盗窃或破坏。
(5)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性。
(八)、防止扰民措施:
(1)合理进行场地布置,加强环保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
(2)成立公关协调部门,加强与社区居委与警署的合作,全面负责地方关系的协调。
(3)对受施工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与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
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减少危害。
(4)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高噪音作业,夜间照明灯光应背离居民区。
(5)与当地居委会做好精神文明共建工作,无偿为当地居民做一些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并积极参加当地社区公共事业活动。
(九)、保通措施:
(1)、成立保通作业小组,全天24小时指挥交通,排除交通险情。
(2)、在工地前后150米处设置交通警示牌,所有临时交通标志按国家标准制作。
(3)、车辆经过工地时,进行限速行驶。
(4)、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强化保通教育工作,强调本工程施工的特点与保通重要性宣传,加强对参工人员的保通意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员的保通责任意识。
(6)、要求编制《保通条例》和《保通责任书》,认真落实,加强检查和巡查,成立保通小组和保通后备队,以备紧急情况时调用。
(7)、在日常保通工作中,保通小组配备保通指挥车1辆,保通小组成员每人都配有对讲机或手机,在遇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络,发现问题与时处理。
(8)、保通现场指挥人员身着统一反光安全服,挂牌上岗,配备有黄色“保通员”臂章,红绿两色保通指挥旗等必要的保通工作装备。
保通指挥人员通过培训上岗,学习交通指挥基本常识,做到保通指挥标准化、规范化,合理指挥过往车辆通行,做到安全、迅速,让过往驾驶人员、旅客满意。
(9)、对施工现场的重点路段,严加监控,配备挖掘机、装载机、牵引车等应急机械,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进行工程抢险、交通疏导、事故救援工作。
若在施工路段发生过往车辆“抛锚”,与时派出牵引车帮助拖离施工现场,停放在安全地段,确保施工路段内不塞车。
(10)、在施工段落内,设立施工标志牌、慢行标志牌,创建文明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做到标准化、美化,使得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井然。
(11)、夜晚和雨雾天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明显标志牌与照明设施。
在便道出入口设置“请走便道”和“箭头”指向标志,方便过往车辆辨认道路方向,与时、安全、顺利通过施工路段。
(12)、对自设的临时便道,经常性的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具有良好的行车条件。
(13)、有特殊保通任务时,要求保通小组全力以赴,设立保通岗哨,指挥人员全部上路,指挥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做到万无一失。
(14)、有必要时,应与当地公安部门、交通警察部门联系,请求公安或交警协助进行交通管理。
(15)对保通指挥人员擅离职守者当严肃查处,重者清理出场。
(16)、要求在施工路段两端树立施工公告牌,将有关施工路段的保通事项、安全须知写于公告牌上;设立保通监督电话,并将保通值班电话号码公布于施工段两端的公告牌上,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施工路段的保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十一、环保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工程投入运行后造成的新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调查。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环境保护监理总结,并签署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见表10.4-1。
表10.4-1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三同时”一览表
环境
类别
污染源
治理措施
验收要求
生态
环境
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生态破坏
1、加强施工管理,限定施工范围,保护植被
2、采取植被恢复与绿化措施
加强排水系统设置
1、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平整和植草恢复达到环保要求
水环境
施工废水、车辆漏油,物料洒落进入水体、散料堆场
1、加强施工和运营期车辆管理管理,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散料堆场采取覆盖措施
定期监测地表水、地下水
1、施工废水不得外排,做到循环回用
2、对表土堆积地、堆料场已覆盖,在表土堆积地周围用编制土袋拦挡、在堆料场周围设有沉淀池,跨越沟渠处在道路两侧醒目位置设有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
3、有地表水、地下水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监测
大气
环境
施工与道路扬尘、沥青烟
1、洒水作业,并与时清扫。
限制车速
2、加强绿化
3、设置临时挡护
4、定期监测环境空气
1、设有临时挡护
2、做到洒水施工、并有专门保洁人员与时清扫
3、形成绿化区域
4、有环境空气监测方案,并定期进行
声环境
交通噪声
施工设备噪声
1、提高和培养人员的公共道德和环保意识
2、限制鸣笛和行车速度
3、选择低噪声路面
4、加强绿化
5、定期监测环境噪声
6、超标敏感点设置通风隔声窗
1、低噪声路面
2、绿化达到要求
3、有噪声监测方案,并定期监测
4、超标敏感点设置通风隔声窗
固体
废物
建筑废料、生活垃圾
1、建筑废料运至政府指定的堆土场
2、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1、建筑废料运至指定的弃渣场
2、项目区设有垃圾桶
景观
环境
项目施工期破坏植被
加强绿化,采取种草等措施
场区与进场道路沿线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
安全
事故排放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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