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工作总体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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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工作总体思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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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工作总体思路
城建局2018年工作总体思路
XX年城乡建设工作主要目标:
(1)各项重点工程完成节点计划,开工率达85%以上。
(2)全面启动320万M2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定销房建设1.26万套。
(3)完成2100个自然村环境整治,创建省级三星级“康居乡村”25个。
(4)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300亿元,增长率保持在18%以上。
(5)新建甲类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住宅建筑逐步推广65%节能标准。
(6)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质结构工程率18%以上,市区古彭杯优质工程率6%以上,省扬子杯优质工程数量12项以上,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7)大力推进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建设,实现创建“优秀住宅示范工程”的新突破。
(8)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伤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省、市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有进一步提升。
(9)强化燃气安全管理,确保在全省燃气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良好以上等次。
(10)信访清欠、依法行政、作风效能、零障碍服务、勤政廉政、勤俭节约、学习型机关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一、坚持城乡统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一是全力推进城建重点工程。
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我市城市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抓好8大类255项城建重点工程的实施,完成投资576.7亿元。
突出加快铜山、贾汪融入主城区步伐,推动城市组团发展,彰显生态文明,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建设好城市生态环、生态圈、生态片区和生态廊道。
加快公园绿地建设,重点抓好云龙湖5A级景区创建、泉山森林公园敞园、云龙山敞园二期、汉文化景区敞园等生态文明工程,让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进入公园绿地健身休闲。
强力推进潘安湖和云龙湖“两湖”集中开发,故黄河二次开发,全面优化市区空间结构、功能布局和城市品质,努力提高城乡生产、生活、生态水平。
二是大力实施新型城镇体系建设。
按照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要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互补、集约发展。
实施“1+3个100万”工程,促进各县(市)每年出让1000亩建设用地,每年征收100万M2土地、建设100万M2安置房、销售100万M2商品房,加快建成宜居宜业的中等城市。
开展中心镇创建,完善乡镇分类考核机制,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农业强镇、商贸旅游名镇。
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三是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完成黄河故道沿线、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城镇主要出入口2100余个村庄的整治,打造60个市级重点村庄,创建25个省级“三星级康居乡村”,高标准完成吕梁风景区范围内的村庄整治。
准确把握整治重点和分类整治要求,确保整治村庄环境普遍改善,规划布点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同步提升。
抓好长效管理,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积极巩固整治成果。
将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与村庄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探索改善困难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与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相结合的路径。
四是着力推进各项代建工程。
按照年度计划和各项目节点要求,围绕老项目的收尾及新项目开工,重点抓好列入“三重一大”的15项代建工程,完善前期手续及方案报批,工程招标及开工等工作,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方法创新、确保工期。
落实项目岗位责任,加大推行力度,更好地完成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建设要求。
各项代建工程要坚持以“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保廉洁”为指导思想,以“安全零事故,争创优质奖”为目标,规范管理,科学组织施工,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零距离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征收。
围绕实施320万M2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任务,又好又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认真开展风险评估,扎实做好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拆除单位管理,强化工地扬尘控制,确保各项拆迁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积极查处房屋征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妥善化解纠纷矛盾。
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和信用档案制度。
二是突出抓好安置房建设。
新开工棚改安置房总量不低于1万套,竣工量要超过1.2万套。
加强质量、安全、施工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尝试组建棚改工程质量义务监督员队伍,实行全天候监督,为打造优质精品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把安置房配套设施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建设与安置房工程本身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已竣工安置房能及时及早投入使用。
三是大力提高工程质量。
落实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省《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加快推进监验分离。
深入开展分户验收,确保住户通知率100%,积极推广聘请业主代表参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质量。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实行优质工程全过程创建,强化目标过程管理。
加大质量通病治理力度,确保主要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减少住宅工程投诉率。
加强进场建筑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监管,重点整治伪劣建筑材料,杜绝不合格原材料入场。
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动态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监理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规范现场监理秩序提高工程监理质量。
加强对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及管桩企业的监管,通过信用等级考核,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能力。
加快工程造价计价标准修编,加强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不断提高造价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是稳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房屋现状采取重建和修缮加固的方式,力争帮助9000户以上的农村困难群众解决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要抓好统筹协调,优先安排纳入村庄环境整治名录内的村庄农户危房改造,将危房改造与村庄环境整治等建设有机衔接,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妥善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认真落实局维稳工作实施意见,将稳定风险排查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长期抓好抓实,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着力解决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信访专务员制度,及时妥善地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矛盾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不推向社会。
局领导每月接访、下访分别不少于1次,特殊情况每年不得少于20次。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到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把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信访专务员的岗位,切实提高信访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六是切实做好清欠维权工作。
落实清欠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排查拖欠隐患,变被动清欠为主动防欠,竭力遏制恶性拖欠事件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做好投诉接访、处理,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到市集访,避免农民工进京赴省集访,确保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稳定。
七是持续推进零障碍工程。
消除临时观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创新方式,加大力度,确保长效、持久、深入推进。
在服务窗口开展“服务零门槛,质量零差错,群众零操心,行为零投诉,结果零争议”竞赛活动,积极创建“零障碍”工程“金牌服务岗”,构建方便群众办事的“零障碍”服务体系。
进一步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优化审批流程,集中办事项目,完善监督评议、动态管理、责任追究措施,通过刚性制度和严格问责有效约束和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新创优。
八是创新管理提高综治水平。
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健全紧急事项报告程序,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突发事件。
加大对“平安工地”、“平安拆迁”、“平安机关”工作的指导力度,抓出亮点,抓出成效,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
三、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行业监管水平
一是加快推动建筑业发展转型升级。
全市建筑业发展要尽快由量的扩张转移到做优做强上来,做好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引导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构建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比例合理的建筑业结构体系。
积极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经营特色明显的专业企业以及县乡建筑业发展。
加强二级以上大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为建筑企业升级、做大、做强、做优搞好服务,进一步提我市建筑业总量和总体实力。
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发展的意见,抓好各项奖励措施的兑现。
加强与苏南、苏中地区优势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提高优势企业在省外市场的知名度。
XX年,建筑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实现总产值增长18%以上,增长速度要超过全省平均速度2个百分点以上。
通过建筑业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提高建筑业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贡献率,农民从建筑业获得的收入比重保持在25%以上。
二是积极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各项政策,努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调控,突出抓好企业管理、项目监管、市场监管,大力推进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建设。
新开工保障房必须建成成品房,并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
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资质和信用评价管理,健全联动机制,引导开发企业诚信经营。
积极做好8个示范项目的后期完善工作,努力实现创建“优秀住宅示范工程”零的突破。
三是全面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完善“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机制,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实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管理全面覆盖。
建立和完善《市建筑市场检查实施细则》、《市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加大对建设单位、承包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将市场行为与市场准入、企业晋级、评先评优和招投标挂钩,严惩市场违规行为。
进一步加强外地进徐企业的管理,制定《市外地进徐施工企业管理办法》。
网上核验企业、建筑师、项目管理人员业绩,凡未入“建筑市场企业信用库”的信息,在招投标时一律不予采信。
四是大力提高招投标监管水平。
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规避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开展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监管和服务效率。
做好“在徐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动态维护,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交易环境。
加强现场督导,努力提高县(市)、区交易中心的建设水平,不断满足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对交易中心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的新要求。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依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挂靠出让资格、泄密、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五是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科研设计和抗震设防管理。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六项监管措施,加强薄弱地区监控,建筑节能工作要再上新台阶。
重点抓好绿色建筑和节能示范项目、可再生能源应用、节能公示、节能意识和教育培训、建筑能效测评、专项监督和验收、分项分类计量装置、“两书一合同”建筑节能相关内容的落实。
推进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推动各县(市)、区争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切实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建保障房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加强建设科技工作,做好各类科技项目管理。
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和施工图审查监管,定期开展集中检查行动。
抓好抗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关。
六是强化施工安全监管。
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工程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安全责任的落实。
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监控预警体系。
全面推动绿色施工管理和建筑工地生产标准化建设,责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书》,有效防治工地扬尘,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七是规范燃气供热市场秩序。
加强燃气项目建设管理,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未验先营等违法行为。
严格规范机动车加气站建设,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布局和批办机动车加气站的立项、建设。
强化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落实,积极指导、监督燃气企业提高安全、服务和内控水平。
依托数字化城管信息系统,加强燃气、供热管网安全管理,实现即时互动,督促企业及时抢修抢险,杜绝燃气供热安全事故发生。
四、践行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宣教工作,认真学习十八大工作报告原文和新党章,深刻领会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做到准确、全面、形成声势,突出主题,导向正确,基调鲜明。
不拘一格创新学习方式,推动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努力提升学习效果。
把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城乡建设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紧抓有限时间,想办法、议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升城乡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
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12次以上,人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两篇以上,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二是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坚持简化接待,深入基层察实情、解难题,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杜绝走过场和形式主义。
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少发文、发短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减少纸质文件,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效率。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优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查督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使“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敢担当”成为全局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鲜明特质。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依法扩大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推进领导干部“晒权力”活动,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及时校勘、完善行政权力库,做好动态维护,保持权力库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密切吻合。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配合做好市政府114号令后评估报告审核工作。
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做到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操作规范,确保办件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
四是加强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引入培养专业人才,为其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舞台,为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工作环境和发展环境,使其有用武之地,专心谋事,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量,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五是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创建节约型机关,厉行勤俭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制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资源和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急需的地方、用在改善民生最迫切的事情上。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围绕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工程建设管理、企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落实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促使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十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三重一大”、建设美好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城建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10篇
按照县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扎实有序地推进了我县新村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总结如下:
一、贯彻思想、明确思路、高度重视、真抓实干
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以以往的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为基础和灾后重建中新农村建设的成功经验为依托,坚持统筹城乡规划发展基本方略,以新型村落和公共服务建设为载体,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设施配套为基础,以民主管理为保障,加快推进新村建设工作,按照具体要求,提高全县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切实把新村建设工作放在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突出位置并抓紧抓好
(一)按照各级单位作出的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局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始终将新村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体现重中之重的工作态度,以新村建设带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在前几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具备条件的村落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以片带面,加快农村全面小康进程。
(三)我局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关于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下大决心、以大力度、求大成效。
成片推进现代化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推进村庄、村落、民居建设,配套推进公共服务建设,同时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设。
(四)深刻认识新村建设是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把新村建设作为带动整个新农村建设成片推进的重要突破口,做到了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整体。
我县农村地区主要是分散居住,以牧业、农业、林业为主,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的成本高、推进慢、管理难,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克服不利因素,通过引导农户集中居住,建设农民新村,形成新型农村社区,进一步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加快“三农”的现代化进程。
(五)深刻认识新村规划是新村建设的基础和前提,高度重视科学高效做好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新村建设详规工作。
在宏观层面上,按照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科学编制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相衔接。
我县新村建设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覆盖行政区域内所有村庄村落和农户,在条件适宜的地方规划布局新村,与城镇化良性互动,构建县城、集镇、新型农村社区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做到规划与全面小康目标相衔接,把较为完善的生活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作为新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规划,按照“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认真做好每个新村、聚居点的建设性详规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创新多种的模式,打造我县特色突出、风格各异、和谐优美的新村民居,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六)统筹考虑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统一规划、科学建设,打造我县新型农村社区,从而是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统筹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格局,认真开展示范点与新村规划建设有机结合,加强指导、强化服务、增强推进合力。
三、加大村镇规划编制力度
1、顺利完成《县夹拉村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和《县泽根村新村聚居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市农工委备案。
2、顺利打造完成硗碛乡夹拉村和泽根村新村聚居点,并正积极准备聚居点整体提升打造。
3、在全面推进15个新村聚居点建设的基础上,集中精力打造2个点,一是结合熊猫古城的建设实施城乡统筹,建设教场沟聚居点;二是结合中药产业园建设实施两化互动,建设上坝聚居点。
4、我县硗碛乡夹拉村和平藏寨跻身首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5、完成了城市近期建设、综合交通、商业网点、供水排污、供气、绿化亮化等专项规划。
编制了3个重点镇总体规划、9个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规划,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城乡规划体系,为实现城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6、按照新农村综合体规划建设标准,我县将灵关镇钟灵村、蜂桶寨新华村规划为新农村综合体,目前这两村新农村综合体规划编制已基本完成,设计单位正在对规划进行深化和优化。
四、新村规划建设政策措施
(一)结合实际分区进行规划
1、对位于县城规划区之内和县城周边的城郊村,按照城镇社区要求,与城镇一体规划、一体建设、一步到位,加快农村向城市社区转变。
2、对县城规划区之外、产业集聚区和乡镇所在地的村,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吸纳周边村庄,推进集中连片、联村建设,依托集聚区产业,大力发展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促进人口和生产要素聚集。
3、对重点项目建设涉及到需要整体搬迁的村,要结合规划布局调整,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周边拟撤迁的农户吸引进来。
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努力建成新型村庄。
4、对深山区、塌陷区、滞洪区等生活环境恶劣,不适宜居住散户的村,结合规划布局调整,通过上级政策扶持、社会帮助、群众自筹等方式,选择条件好的地方统一搬迁建设住宅区。
引导农户,依托风景名胜区进行新民居建设,发展“农家乐”等形式的居住区。
5、对其他沿路、沿景点的重点村庄,要依托本地的优势,加快中心村建设,并留好接口、留足空间,吸纳周边小村、穷村、自然村向中心村集中,逐步向农村新型社区发展。
6、对相对集中的自然村,要按照规划抓紧建设中心村,促进周边村向中心村靠拢,逐步整合为一个村。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大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力度等办法,积极引导农民到新村建房。
7、对暂未列入新村规划的村庄,要限定村界,严格控制新批宅基地,有重点地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改变村庄面貌。
(二)多项政策助力新民居建设扎实推进。
用地政策、资金支持等是新民居建设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我县新村的规划和建设,需要完善多项相关政策,助力新村规划和建设的扎实推进。
1、完善用地政策。
农村新民居建设必须符合县域村镇空间布局规划,优先利用闲置地、未利用地。
对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要将基本农田调整和补划方案列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范围。
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可以采取周转用地的办法,先占后补,严格占补平衡。
因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增加的土地级差收益,主要用于示范村新民居建设。
坚持堵疏并举,凡农户新建住宅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新民居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农户一律不批准宅基地。
2、实施财政奖补。
争取各级农村新村规划建设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新民居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中心村建设的示范区。
3、规范县域规划区内和沿线公路及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私人建房外观风貌塑造的奖励政策
(1)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建房,经县规划委员会批建后,建房户需与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签订《私人建房外观风貌塑造协议》,并作永久性存档备案,再根据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通知》的相关要求,缴纳足额的建房保证金后,方可建设。
在各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和所在乡镇沿公路及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的私人建房,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建房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后,书面签订《私人建房外观风貌塑造协议》,并作永久性存档备案,缴纳足额的建房保证金后,方可建设。
(2)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私人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可书面向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各乡镇规划区范围内和所在乡镇公路沿线及景区、景点可视范围内的私人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可书面向其所在乡镇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乡镇行政主管部门向县农工办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经现场踏勘,凡符合风貌塑造和相关规划要求合格的,足额退还建房保证金,并对建房户给予风貌塑造奖励。
第二篇:
住建局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总结
XX年,我局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求,将维稳工作贯穿于抗震救灾斗争全过程,针对灾后重建新情况新问题,我局及时将涉及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调整充实到局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并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把关注民生、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
从年初就制定工作计划,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总结。
二、坚持关口前移做到主动维稳
一是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通过开设维稳信访信箱和下基层到群众中进行走访,定期分析研判维稳形势并建立调处台帐,使涉灾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化解和有效稳控,有效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民生工程得到落实,夯实了维稳工作群众基础,当年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化解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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