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招投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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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招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二○一六年三月三日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三、注意事项
四、图纸和参考资料
五、合同格式
六、投标文件格式
1、商务标格式
2、技术标格式
一、投标邀请书
公司:
经过资格预审,我公司采取有限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并邀请贵公司参加标,请你公司于2016年月日至月日,持本公司介绍信(不得以任何其他关联企业的名义)到我公司本项目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联系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本次发电子版)。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元人民币,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
各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招标书的各项规定,如对招标书容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办提出澄清答疑要求,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6日17时。
投标人送达投标书的地点为本项目招标办公室(),送达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4:
30时,迟于上述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恕不接受,本项目于2016年月日时在招标办开标(开标无需投标人参加)。
如你公司领取招标书后放弃投标,请务于投标书送达截止日前至少5个自然日通知招标办。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招标办联系。
招标人:
公司地址:
联系人:
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招标单位
4
招标工程容
5
质量标准
符合规定标准
6
承包方式
质量、工期、费用一次性包死
7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8
工期要求
2016年3月15日计划开工,2016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30天(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9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已落实
10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1、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资质;
2、贯标要求通过ISO9000认证;
3、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省有高层或超高层施工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资格审查
方式
资格后审
12
领取招标资料所需费用
招标资料购买费:
元人民币
13
工程报
价方式
总费用包干
14
投标有效期
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
(无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向以下帐户缴纳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现金支票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
;
银行帐号:
;
开户行:
。
16
投标文
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
17
投标文件
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提交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
2016年3月9日14:
30时整
18
联系方式
联系人:
19
开标
时间:
2016年月日时分
地点:
20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履约担保金额
为合同总额的10%(精确到万位),投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
22
踏勘现场
建议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书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3
答疑回复
对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涉及投标的技术、招标围、招标容、报价的方式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日前7天提交书面答疑,发至:
,,答疑回复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天,由招标人统一予以回复。
24
质量保证金
合同额的10%
(一)总则
1.主要术语定义
1.1.“招标(建设)单位”指:
依照、部门、省、市、地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建设)单位特指。
1.2.“投标人”指:
经邀请且参加本次工程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1.3.“中标单位”指:
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纳,通过评标、定标而被选中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投标人。
1.4.“承包人”指:
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单位。
1.5.“文件”指:
用纸书写、打印或印刷的由享有相应权限的人签字或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函件。
1.6.“投标文件”指: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的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全部文件。
1.7.“索赔”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8.“不可抗力”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招标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等(注: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9.“密封”指:
装投标文件所用的包装袋所有接口处用胶水贴密封条并于封口处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
1.10.“施工工期”指:
以中标通知书所确定的并在施工合同中加以确认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全部完成本招标工程项目容所需的工作时间。
1.11.“不可预见”指:
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可抗力除外)、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力、交通条件等)、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投标报价中未能完全考虑的项目及投标人预计会发生的其它因素等所产生的额外一切费用。
1.12.“实质上响应”指: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或者对合同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及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13.“安全生产措施费”指: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按亳州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1.14.“项目监理机构”指:
受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驻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1.15.“串通”指: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部竞价,定中标单位,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1.16.“以他人名义投标”指:
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企业,或从其他施工企业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施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1.17.“招标文件的澄清”指: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1.18.“招标文件的修改”指: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或不合理处进行的修订。
1.19.“踏勘现场”指: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目的是为投标人提供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20.“投标有效期”指: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投标文件保持有效的期限。
1.21.“小时或日历天”指: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历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工程概况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3.招标工程容及工期要求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
3.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3.3.投标人因赶工而需要增加费用应于投标文件中说明并将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4.资金来源
4.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已落实。
5.对投标人的要求
5.1.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5.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投标人。
6.踏勘现场
6.1.投标人自行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6.2.投标人自愿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若投标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由此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在2016年月日至月日进入招标人的本招标工程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5.投标人经自愿踏勘现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已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环境等情况,被视为已察视现场的位置,熟悉现场情况,并对施工方案所需费用有了全部考虑,如果承包人以此为借口而作出的额外索赔或延长竣工期限的要求将不予考虑。
6.6.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本项目招标答疑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于得到招标人的解答。
7.投标费用
7.1.投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三章注意事项
第四章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施工图纸与资料(另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一)、商务标主要容
(二)、技术标主要容
1.2.除上述1.1.款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日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答疑
2.1.投标人若对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或招标文件中某部分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在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前将疑问电邮或送达至招标人,电邮或送达地点见本项目投标邀请书。
2.2.招标人将在答疑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回复后24小时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
答疑回复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起约束作用,视为签订合同、工程实施的依据之一。
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2.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人依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缺项或漏项,必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没有提出的,中标后视为默认无缺项或漏项,合同价不作调整。
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
1.2.除工程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资料、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上响应,若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视作无效。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承担责任。
2.2.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
2.3.商务标投标文件
2.3.1.商务标投标文件主要由以下容组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书(授权委托书上的被委托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标时原件备查)
投标函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3.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应包括以下容: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标报价总说明
投标总价
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
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
(一)、
(二)、(三)、(四)
工程直接费汇总表
⑦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表
(一)、
(二)
⑧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
⑨施工组织措施费项目清单
⑩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
(一)、
(二)、(三)、(四)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2.4.技术标投标文件
2.4.1.技术标投标文件主要由以下容组成:
企业简介(容和格式由各投标人自行制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有效的年审纪录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有效的年审纪录复印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Ⅰ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Ⅱ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资料
Ⅲ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资料
Ⅳ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履历表及岗位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同时承诺经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是将要赴施工现场的实际人员,且应常驻施工现场。
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调换或撤离。
招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中标人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并报招标人同意。
⑦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工程业绩汇总表及相应证明资料
⑧投标人近三年获得的表彰或奖励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⑨支护、降水设计专项方案,附图纸和计算书。
⑩施工组织设计:
Ⅰ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并指明本工程中的施工难点和质量重点控制的部位及其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
Ⅱ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Ⅲ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与措施。
Ⅳ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网络图。
Ⅴ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技术组织措施。
Ⅵ资源配备计划: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描述及进场计划
◆劳动力计划表及进场计划安排
Ⅶ施工总平面图及临时用地表
Ⅷ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容
特别说明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作为本工程的重点方案之一,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技术能力与经验并结合本项目现有情况编制本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设计方案,方案的优劣性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3.投标文件格式
3.1.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技术标和商务标。
3.1.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报价
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方式。
4.2.投标报价以投标人所填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总价金额为准。
4.3.投标人应仔细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围全部工程容及工期的价格体现。
4.4.本工程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地勘报告)、澄清、答疑、补充文件(如有)编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设计方案,参照有关定额、费率标准、现行有关规定、亳州市市场价格信息综合价、投标人实际情况等编制本工程的投标报价。
4.5.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地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4.7.本招标工程项目所图纸及招标补充通知(如有)等资料包含的所有容,投标人必须认真复核、了解清楚,若投标人在答疑会议前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未提出建议,则视为投标人已经熟知了图纸及招标补充通知(如有)等资料所包含的所有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此为理由或借口增加工程签证。
4.8.本次投标报价是包含施工过程风险的报价,承包人在施工过程所需的施工风险处理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造成附近建筑物、构筑物及现场已完成的构件破坏,需要恢复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9.凡施工图纸中未有详细注明的做法,则按及省有关的设计规及施工验收规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此因素考虑在。
4.10投标报价编制原则:
4.10.1材料供应方式及品质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
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购置费、运输装卸费、采保费、试验检验及复检费等。
4.10.2材料价格:
投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报价一次性包死。
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也不因延迟开工或工期延长而进行调整。
4.10.3投标人的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报价及列项由投标人根据自行确定的支护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填写数量和价格分别列项报价,本次招标不提供详细工程量。
4.10.4对于受施工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食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围,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
4.10.5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单价除招标人要求调整外,一律不予以调整。
4.10.6本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底价中标。
4.10.7投标人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
规费、税金是经、省和亳州市批准的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必须按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标准计列。
不得降低标准竞标。
4.10.7.1不可竞争费用包括:
建筑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以及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4.10.7.2可竞争费用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
综合管理费;
利润;
工程特殊费(提前竣工措施费、优良工程费、交通干扰费、特殊技术措施费等);
可竞争措施费不因延迟开工或工期延长及工程量增加等增加费用。
4.10.8商务标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必须加盖工程造价师及执业人员“执业章”并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投标货币
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本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本须知第6款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天无息退还。
7.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有关条款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天无息退还。
7.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5.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六)评标与定标”规定修正标价;
7.5.2.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施工合同;
7.5.3.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
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8.2.纸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电子版文件需与提供的正本文件相符(随标书正本封装)。
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密封粘贴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
8.4.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对其投标文件相关容签署盖章后,其投标文件所有容均视为确认,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校对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按要求装订成册。
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装订并标明“商务标”、“技术标”。
1.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包装袋所有接口处用胶水贴密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并于密封袋上写明:
投标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
20.3.如果投标文件没按上述要求进行装订、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对此而造成的提前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3.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3.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有关条款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3.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不含3家)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迟交的投标文件
4.1.招标人将拒绝在本须知上述条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并退回给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将有正当补充修改或撤回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补充、修改的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投标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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