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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之探讨
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之探讨
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之探讨
世纪伊始,“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这一法治化命题的确立,是基于多年来人民法院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愿望,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获得健康发展的需要。
作为这一命题的实践者——人民法院也在不同程度上进行大量的改革和探索,通过近几年的理论研讨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积累了大量的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效率的经验和运行模式。
本文着重探讨的是在保障司法公正前提下,如何优化及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对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构建案件速裁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中国的司法现代化的步伐与民众的呼声及愿望,是人民法院提出:
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主题“是公正与效率”的现实基础。
效率作为司法制度的一个价值目标,在历史上从未像今天这样受到如此广泛的观注和重视,追求司法高效已是当今世界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与司法公正并重的司法改革的主要价值目标,如何在确保公正基础上降低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司法效率已是现代司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总结其他国家和地区改革经验,有三个特征:
一是法官控制诉讼或主导诉讼的色彩倾向明显增加。
这一点在普通法系国家十分突出。
管理型法官的文化在美国已确立,法官决定每个当事人用来陈述的总时间,压滤机滤布在具体争点上将传唤到庭的证人人数、专家证人的确立和人数,从而把握住整个审判的进行,法官用这些方法使自己来更为有效,从而在不牺牲公正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是简化诉讼程序,扩大司法的容量、使国民更容易接近司法。
小额债务庭的设立是其典范。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国国情决定了现代司法改革的进行不能只搬国外的经验和方法,而是应该吸收并移植适合于我国法制发展的先进法律制度,同时司法者必须更新审判理念,注重提高司法效率,改革与完善现行诉讼程序,提高司法为民意识。
最高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的出台及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的理论基础。
“公正与效率是21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主题”就是说要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扩展的司法需求和多元的司法评价尺度之间探索一条解决现实问题的有效途径,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
坚持“司法公正与效率”,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评价尺度相同的情况下,以最少的资源耗费取得同样好的司法公正的效果,或在司法资源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以同样多的资源耗费取得最大的司法公正的效果,而要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的最大化,必须对现有制度中妨碍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的习惯与做法进行改革创新,积极稳妥的推行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
同时司法的特征之一——及时性体现了国家、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诉讼过程和结果时间上的期望与要求,关系到司法的公信度。
司法的操作及时包括法院操作及时和法官操作及时,法院操作及时与整体管理有关,法官操作及时与个体素质有关,及时体现了诉讼行为的有条不紊,从而保证诉讼行为的快速和有效,而速裁运行模式的绩效正体现了操作的及时性。
二、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的必要性。
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案件都是关系到百姓的起居生活、喜怒袁乐,也就是说同百姓的个人、工作、家庭、生活密不可分的。
司法作为百姓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其自身调节矛盾(包含社会调处工作)不能达到目的的前提下,诉讼是其必须的选择。
.freekan.那么进入速裁审理的案件,一般而言是简单的,当事人纷争的焦点较为简单的,只需法官阐明法律的规定,疏通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的误区,调处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案件速裁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就法院自身而言,面对着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如何合理优化审判资源,是法院审判工作急需解决的一个课题。
简易民事案件速裁的审判方式改革是“公正与效率”的新体现和举措,在保证司法公正和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同时,因纳入速裁审理的案件均为当事人争议事实较小的案件,法官可以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审理案件,钝化矛盾,定纷止争。
三、速裁案件的运行机制。
界定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为:
①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具体类型案件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物业管理、租赁合同、标的额较小的买卖合同等;
②诉讼标的小于50000元的民事案件;
③被告送达方式明确,简便的;④诉讼当事人的相对方应对另一方的诉讼证据无异议,且表示放弃提交反证,本文来自.gongwen123.放弃举证期及答辩期的案件。
⑤案件无诉讼保全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或强制措施的;⑥双方当事人均要求人民法院快速审理的案件。
⑦案件适用简单程序的。
审理流程:
①送达:
可采取捎口信、电话通知、电话预约等方式上门就地开庭式通知到庭的诉讼主体。
②对符合速裁案件适用范围的民事案件,审结天数以10天为宜;如当事人需要进行答辩和举证的,审结天数应以30天为宜。
④可采取调解前置方式,并将调解贯穿于整个庭审活动;同时,在保证审判活动严肃性的前提下,注重改善庭审的气氛,创造性地运用“马锡五”式的审判方式,拉近法官与当事人、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⑤速裁案件在注重调解的前提下,一般应一次庭审审结;⑥书记员(速录员)应当将速裁案件的全部诉讼活动记入笔录。
滤布(在此不再详述)。
⑦为保证速裁案件的快速性,应当配套必要的人员及办公、通讯、交通工具。
⑧速裁法官应当加强与地方民调组织的联系,设立办案联络员及联络点,实行就地办案,巡回办案等诉讼方式。
.gongwen123.免费提供速裁案件审理的宗旨,旨在依法的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注重案件的调解。
应当注意的是,速裁案件的审理是在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方可运作;否则,则有违反诉讼程序之嫌疑。
四、速裁案件审理的现实效果。
目前,我院共受理速裁案件38起,均以调解结案,结案率为100%。
真正达到了“法官速裁,便民利民”。
在此,笔者试图通过探索速裁案件审理的运行机制,以期将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百姓生活及社会生活之中。
《构建案件速裁运行模式之探讨》
附送:
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是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治本”内容。
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区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延伸和深化调解网络体系,探索一条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和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人民内部矛盾的新型机制和有效途径。
下面,笔者就近几年我区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践,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在民营企业构建人民调解组织。
一、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成因现阶段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在扩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活力、拓展就业空间、增加群众收入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企业与职工之间、职工内部之间的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
这是因为:
(一)民营企业人员成分构成复杂。
职工中既有当地劳动力又有外地打工者;既有农业人口又有城区居民;既有作为管理者的老板,又有作为被管理的职工。
人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文化程度、生产经营理念、生活方式、法制观念和思想状态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现实的差异极易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
(二)少数民营企业不重视规范经营。
追求最大利润的生产经营指导思想,使得一些民营企业在管理模式和经营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短视和违规做法,因而引发了诸如因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工伤事故等矛盾纠纷,致使民营企业中各种民事矛盾、经济纠纷隐患的存在。
这些隐患绝大多数具有突发性、群体性等特点,直接涉及企业与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仅影响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因素,也给整个投资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如何化解民营企业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更好地团结和建设职工队伍,凝聚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民营企业的发展,对于民营企业显得越来越重要。
有鉴于此,201X年下半年我区开始探索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使其成为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预防犯罪、促进民营企业稳定的有效载体。
二、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步骤1.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在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是一项细致的工作。
有一个被民营企业经营者理解和接受的过程,需要企业的积极配合,不能操之过急,否则适得其反。
因此,在尊重企业自主权的情况下,不失时机地向民营企业经营者宣传新时期构建人民调解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其认识,使民营企业切实感到成立调解组织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为构建人民调解组织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抓好试点,以点带面。
为使民营企业学有先进、看有典型,先确定六个民营企业建立民调组织作为试点。
试点企业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按照要求拨经费、腾房子支持调解组织建设。
试点期间,司法行政人员多次深入民营企业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并组织力量对试点的民营企业调解组织进行验收,使试点民营企业调委会全部达到标准化调委会的要求。
3.全面动员,整体推进。
借鉴试点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的成功做法,召开动员和布置会全面推进这项工作。
要求百人以上的民营企业都要建立调解组织,并做到“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调解工作网络;
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制度;
三是落实调解业务规范;
四是落实调解工作系列;五是落实调解工作经费。
至此,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在全区全面展开。
4..freekan.规范管理,成效明显。
在抓好试点,整体推进的同时,到外地学习借鉴民营企业成立调解组织的好做法。
结合我区实际,对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硬件和软件进行统一规范,确保调解组织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实践证明,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建立,拓展了矛盾纠纷信息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既促进了社会稳定,又优化了我区的投资环境。
截止目前,全区百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了调解组织。
调解组织建设的加强,促进了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的发挥。
201X年下半年以来,我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纠纷516起,受理调处涉及企业职工之间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劳资纠纷46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453起,成功率97%以上,避免群体性上访34起391多人,防止“民”转“刑”案件15起。
三、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模式实践中,根据民营企业特点及我区实际,按照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有利于调解组织职能发挥、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四项原则,采取多种模式,设置民营企业调解组织。
(一)独立式。
适宜于规模大,从业人员多,矛盾纠纷多的民营企业。
调委会主任由文化程度较高、政治素质较好、群众威信较高、公道正派的中层以上领导担任。
委员由工会、保卫、行政等部门及职工代表组成,车间设调解小组,班组设纠纷信息员。
(二)联合式。
根据一些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依托民营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党组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并按照相近职能联合开展工作的原则,与企业工会、妇联、团委或党组织共同开展工作。
(三)复合式。
对规模小、人数少的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由社区(村)调解委员会统一管理,企业设调解小组或调解纠纷信息员,形成区管街道、压滤机滤布街道管社区(村)、社区(村)管企业的复合式管理模式。
(四)统建式。
适宜于工业园区、外资经济园等企业。
在工业园区、外资经济园建立联合调解委员会,园区内企业设调解小组或调解纠纷信息员,统一接受园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指导。
四、发挥调解组织作用,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实践表明,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必须做好涉及企业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稳定、社会稳定等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保障。
在这种“大服务、大调解”的思想指导下,我们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调”是手段,“防”是关键,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一是抓预测,搞好事前防范。
企业的纠纷具有突发性和特殊性,表现的形式也呈多样化,但并不等于不可预测。
调解组织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超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激化之前;并经常研究常见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掌握各个时期易发纠纷的规律,对纠纷动向采取抓住重点,责任到人,处置得当,使纠纷丧失滋生的温床,纠纷的发生率大大降低。
二是抓规范,实行依法管理。
依法治企是确保企业繁荣昌盛的关键。
现代企业在项目选择、投融资、生产经营、劳动用工、安全生产、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涉及法律问题。
只有强化法制,提高职工整体法律素质,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企业环境稳定,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因此,对企业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实行依法调解,并严格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三是抓排查,实行跟踪防范。
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是防止纠纷激化的有效措施。
民营企业调解组织采取定期排查和适时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内、外部矛盾纠纷进行跟踪防范,滤布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力争做到纠纷重点对象清楚,重点纠纷动态清楚。
四是抓治本,强化法律意识。
民调工作调解员既是纠纷调解员,又是法制宣传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纠纷调解成功后及时加以宣传,能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增强了民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提高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减少了企业的矛盾纠纷,优化了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五、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思考在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需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笔者根据这几年我区的工作实践,结合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调解组织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是要完善民营企业调解组织,企业经营者要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身体力行的支持本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企业调解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只有思想意识不放松,真正做到常抓不懈,才能促进企业民调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网络和制度。
企业要进一步构筑和完善适应民营企业发展要求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学习、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统计、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
在此基础上,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企业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本文来自.gongwen123.提高其调解工作水平和法律意识,使之真正成为一支学习型的调解员队伍。
三是建立民营企业调解工作责任制。
民营企业要实行重大矛盾纠纷责任制度,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要挂牌督办,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要事先做好各种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能控制住,不使事态蔓延扩大。
四是真正发挥调解组织参谋助手的作用。
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具有人熟、地熟、信息灵等优势,可随时从各方面掌握纠纷动态,通过企业调解组织这一纽带向政府反映企情民意,让政府了解民营企业的发展情况,在职工、企业和政府之间搭起“连心桥”。
要充分发挥企业调解组织应有的作用,真正当好企业的参谋助手。
.gongwen123.免费提供五是增强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亲民和不收费的特点和优势,利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就地调解矛盾纠纷。
对于疑难复杂、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调解组织要及时受理,及时调解。
保障人民调解的公正、规范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
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机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指导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为企业调解工作的发展提供保障。
《构建民营企业调解组织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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