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与预算项目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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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与预算项目培训教材
房屋维修与预算项目十二
土建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方法技巧
单元一建筑面积的计算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概念。
•
(一)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是指按结构施工图上表示的不包括勒脚的外围水平面积。
•
(二)内容
•例12-1:
某建筑物外墙有勒脚,厚0.365m,室外地面以上高0.9m,勒脚凸出外墙面0.13m,0.9m以上厚0.24m到顶。
外墙外围面积在勒脚处与勒脚以上结构不一样,应按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墙水平面积计算。
•例12-2:
某单层工业厂房的檐高有7m,在单层建筑物内边上有部分建有二层楼办公室,该楼层应另计算建筑面积,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休息室、卫生间等房间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建筑面积的作用
•
(1)国民经济中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
•
(2)在编概预算中是确定工程量和某些费用指标的基础。
•(3)建筑、结构设计方案进行优劣比较的依据。
如设计方案比较时常用三个系数都与建筑面积有关。
•(4)编制招、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供应的重要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其面积。
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1.2~2.1m算一半面积,不足1.2m不算面积.
解读
•单层建筑物可以是民用建筑、公用建筑、也可以是工业厂房
•强调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不包括勒脚加厚部分,只包括外墙的结构面积,不包括外墙抹灰厚度,装饰材料厚度所占的面积。
•S=a×b(外墙外边尺寸,不含勒脚)
•利用坡屋顶空间净高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举例)
•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面积的计算。
•高度是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
•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单层建筑内设有部分楼层(例题)
•本规定没有说不算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理解为局部楼层层高一般不会低于1.2m
•例:
图示为设有局部楼层的单层建筑物平面和剖面图,二层层高h2=2.7m,其建筑面积为:
•
•S=L×B+l×b
3.多层建筑物
•首层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多层建筑坡层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m不应计算面积。
解读
•明确规定了外墙上的抹灰厚度或装饰材料厚度不能计入建筑面积。
•二层及以上楼层是指,不可能各层的平面布置不同,面积也不同,因此要分层计算。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地下室采光井是为了满足地下室的采光和通风要求设置的。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尺寸如图所示。
请计算下例:
有图建筑面积。
5.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
•解读:
•层高在2.2m的及以上的吊脚架空层可以设计用来作为一个房间使用。
•深基础架空层2.2m及以上层高时,可以设计来作为安装设备或做储藏间使用
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
•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是指建筑物大厅、门厅的上部四周向大厅、门厅中间挑出的走廊。
•宾馆大会堂教学楼等大楼内的门厅或大厅,往往要占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层高,这时也只能计算一层面积。
•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应该指回廊层高可能出现的情况。
•门厅、大厅设有回廊时,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增计。
S=a×b+2b×L+2(a-2L)×L
7.架空走廊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架空走廊是指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8.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
•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分别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计算规范对以前的计算规则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物计算的范围。
•改变了以前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
9.舞台灯光控制室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着计算1/2面积。
•解读:
•如果舞台灯光控制室有围护结构且只有一层,那么就不能另外计算面积。
因为整个舞台的面积计算已包含了该灯光控制室的面积。
单层悬挑式舞台灯光控制室
S=3.14×(2+0.37)2/2=8.82m2
10.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落地橱窗是指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门斗是指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挑廊是指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檐廊是看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
有顶盖的走廊、檐廊
11.场馆看台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
•场馆实际上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
•馆应是指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12.建筑物顶部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时,应按坡顶的相关规定计算面积.
•单独放在建筑物屋顶上的混凝土水箱或钢板水箱,不计算面积.
•例:
如图所示是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层高为2.1m,其建筑面积为多少?
S=1/2(a×b)
13.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计算1/2面积。
•解读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
•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面,应按坡屋顶的有关规定计算面积.
14.室内楼梯间、电梯间、垃圾道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间、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解读
•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
•若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
•电梯井是指安装电梯用的垂直通道,提升井是指图书馆提升书籍、酒店提升食物的垂直通道。
•垃圾道是写字楼等大楼内每层设垃圾倾倒口的垂直通道。
•管道井是宾馆或写字楼内集中安装给排水、采暖、消防、电线管道用的垂直通道。
•由于这些井道布置在建筑物内部,其建筑面积已包含在整体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之内,一般无须另行计算。
若这些井道间附在主体墙之外,则应按楼层层数计算建筑面
15.雨蓬
•雨蓬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蓬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雨蓬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划分。
上述规定不管雨篷是否有柱或无柱,计算应一致。
16.室外楼梯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
•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
17.阳台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18.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解读:
•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不以柱来确定面积,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面积.
•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围护结构的管理房间、休息室等,应另按有关规定计算面积。
19.高低联跨的建筑物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20.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围护性幕墙是指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1.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22.建筑物内的变形缝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解读:
•本条规定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联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只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
•四、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
(1)独柱雨篷,单排在车棚、货棚、站台,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晒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
•
(2)有顶无柱的走廊、檐廊挑出墙外宽大于1、5m时,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
•五、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
(1)独立烟囱、烟道、水塔、贮液池、贮仓、地沟、地下人防通道等构筑物。
•
(2)层高小于或等于2、2m的设备层。
•(3)吊脚架空层、深基础地下室架空层,其层高小于或等于2、2m或层高虽大于2、2m但设计不加以利用者。
•(4)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操作平台,舞台后台的布景天桥、挑台。
•(5)突出外墙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
•(6)无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7)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篷。
单元二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基本计算方法及技巧
•一、土石方工程
•
(一)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石方工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计价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
•
(二)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
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挖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
•4.沟槽、基坑划分:
•5.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
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6.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7.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如室外地面发生水平运输,则另计一次水平运输。
•8.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表一增加工日。
•9.截(凿)桩头:
•(三)石方工程
•(四)人工挖孔桩挖土(石)方工程
•(五)土(石)方回填工程
•(六)土(石)方运输工程
•(七)其他相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二、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预制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
电焊接桩按设计图示规定以接头数量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截面以面积计算。
•3.送桩:
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以体积计算(即打桩机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有计算送桩的打、压桩项目,子目桩消耗量103、8m改为101m。
•4.打钢管灌注混凝土土桩、夯扩桩按桩长乘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5.钻(冲)孔桩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6.泥浆运输工程量:
按钻(冲)孔桩或地下连续墙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7.人工挖桩护壁工程量:
•1)按桩长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扩大头预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8.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9.压力灌浆微型桩按设计区分不同直径按主杆桩体长度计算。
•10.打灌注砂桩、砂石桩工程量,按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1.高压旋喷桩、喷粉桩(深层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2.钢板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13.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规定的长度计算。
•14.圆木桩:
按林业主管部门原木材体积计算。
•15.打桩支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16.在沟槽(基坑)内打桩时,打桩机的临时支架,按沟槽(基坑)的实际上口面积计算,沟槽(基坑)宽在3m以内,不得计算。
•17.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
•18.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19.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计算。
•20.护坡砂浆土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21.高压定喷防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22.支护钢支撑按设计理论以质量计算。
•23.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4.喷射砼支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定额未包括搭设平台的费用。
•25.所有桩的长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预算按设计长度,结算按实际入土桩的长度计算,超出地面的桩头长度不得计算。
•三、砌筑工程
•
(一)砖基础
•
(二)墙
•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围墙:
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砼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2.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3.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突出墙面的体积应按外型体积并入所附的墙身工程量内计算。
•4.框架间的砌体,内外墙长度分别以框架间的净长计算,高度按框架间的净高计算。
•三)砖构筑物
•(四)其他砖砌体
•(五)石砌体:
•(六)砖散水、地坪、地沟:
•七)地下管道铺设,分不同管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八)本章砌体及砼构件(含化粪池)钢筋另行计算。
•(九)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砼及钢筋砼工程
•
(一)现浇砼
•
(二)预制砼
•(三)钢筋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1.厂库房大门、特种门、钢管镀锌铁丝门制作、安装工程量按设计门框外围面积计算。
如设计只标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边减去15mm计算。
无框的厂库房大门以扇的外围面积计算。
•2.型钢大门的制作安装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边、切角的质量。
厂房钢木门、冷藏库门、冷藏间冻结门、木折叠门按图示尺寸计算钢骨架制作质量。
•3.木屋架的制作安装,按以下规定计算:
•详见书本327页
•4.圆木屋架连接的挑檐木、支撑等如为方木时,其方木体积应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并入屋架竣工木料内,单独的方木挑檐乘以系数1、7折算成圆木,按檩木计算。
•5.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6.封檐板按图示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按斜长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0mm。
门窗盖口条、披水条、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檩木按竣工木料以体积计算,简支檩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0mm计算,如两端出山,檩条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条的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其接头长度按全部连续檩木总体积的5%计算。
檩条托木已计入相应的檩木制作安装项目中,不另计算。
•8.屋面木基层,按屋面的斜面积计算。
天窗挑檐重叠面积按设计规定计算,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面积不扣除。
•六、屋面及防水工程
•
(一)屋面工程
•
(二)屋面防水工程
•(三)屋面排水工程
•(四)防水工程
•(五)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七、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
(一)防腐工程
•
(二)保温隔热工程
•(三)其它保温隔热。
•八、模板工程
•
(一)现浇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详见书本328页
•
(二)预制砼的模板(除漏花、刀花外)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预制砼漏花、刀花的模板制作工程量,按构件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四)现浇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详见书本329页
•九、脚手架工程
•
(一)建筑物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详见书本329页
•
(二)其他脚手架工程量计算:
•十、砼泵送增加费
•1.各项降效系数中包括的内容指建筑物按±0、00以上(包括首层面层、找平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2.人工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人工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3.机械降效按规定内容中的全部机械台班费乘以相应子目系数计算。
•4.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0、00以上建筑面积计算。
•十一、垂直运输工程
•1.构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以座计算。
超过规定高度时按每增加1m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按1m计算。
•2.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高度,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建筑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高度超过100m时按每增10m内定额子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0m时,按10m计算。
•十二、楼地面工程
•
(一)找平层的工程量按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
(二)整体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详见书本331页
•(三)块料面层的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详见书本331页
•(四)其它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楼梯及台阶面层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长度未注明时,防滑条按踏步两端距离各减150mm计算。
•2.水磨石嵌铜条、防滑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单独酸洗的蜡,按楼地面、楼梯、台阶相应面层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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