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第33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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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第33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进一步树立身边的榜样,宣传教职工的先进事迹,开展教师节表彰。
以下是为大家提供的教师节表彰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第33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1】
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表彰各类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崇德向善、爱岗敬业,推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
通过表彰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展现社会各界关心教育、热心助教典型事迹,进一步呼吁社会关注教育和支持教育,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委、县政府决定在第3X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对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和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并作出积极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进行评选表彰。
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表彰名额
优秀教师100名(其中最美教师10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校(园)长10名,共计140名;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若干名。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一)“优秀教师”评选范围:
201X—201X学年度从事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
201X—201X学年度各级各类学校班主任。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四)“最美教师”评选范围:
以上几类评选对象,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最美教师”评选(评选标准参照长文明办〔201X〕10文件相关规定)。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范围:
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一并纳入推荐参评范围。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坚持在教学一线。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的专任教师。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在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平均水平,近三年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均达合格等次以上。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开拓创新,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在近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中,学生没有出现安全问题,班级学生学风浓,班风正,班级呈现明显的凝聚力和进取精神。
4.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的品德和情操,讲究工作方法,尊重家长,爱护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在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校(园)长”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至少承担一门主科教学的。
2.所教学科教学成绩排名中等以上,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较往年有较大幅度提升。
3.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及教育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学校单项工作排名均在中等以上。
4.近两年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等有较大起色。
5.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守纪律,讲规矩,以上率下。
6.本学年以来管理的学校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氛围良好。
(四)“最美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义务,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思想政治表现好,爱岗敬业,以校为家,爱生如子,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长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
“最美教师”评选除了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公益、服务社会。
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和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创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的。
(2)工作业绩突出。
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学质量连续多年在同学科中名列前茅,得到学生、家长及同行的广泛认可。
(3)爱校如家,爱生如子,关爱学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事迹感人。
(4)在艰苦的条件下,克服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做出令人敬仰的业绩,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口碑好,声誉高,得到学校、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认可。
(5)以工作为重,长期坚持带病上岗,事迹感人。
(五)“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三年来为我县在投资办学、捐资兴教、扶贫助学方面踊跃捐款捐物,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企业和个人。
2.长期(至少3年)参与、支持教育发展,长期坚持在基层开展助教活动(含义工服务),并取得一定成绩,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四、评选原则
(一)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统筹兼顾,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三)今年推荐上报参加州级以上表彰评选的候选人,此次不再推荐,未当选为州级以上表彰的人员直接作为此次表彰候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的;
3.违反师德师风考评细则23条之一的。
五、评选程序
(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批申报方式进行,各中学、中心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推荐。
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中学、中心校在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推荐分配名额及“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
3.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
4.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人选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二)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评选程序
1.由学校根据掌握的情况,报推荐材料到乡镇(街道)督导办,经乡镇(街道)督导办核实、汇总后报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确定被推荐人选,报教育主管部门备选。
2.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被表彰的企业和个人初步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表彰。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申报表。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真实、详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先进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于201X年8月2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县教育局政工股。
七、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在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街道)教师节表彰评选推荐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评选表彰长顺县201X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最美教师、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是激励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鼓励和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
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推荐名额要兼顾村完小、办学点和具备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
(三)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搜集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事迹,真正把关心支持我县教育事业、为我县教育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爱心助教典型企业或人物推荐出来。
(四)各乡镇(街道)计生、等部门要认真做好被推荐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凡有违反党纪政纪、计生政策、法律法规等记录的,不得推荐参加评选表彰。
(五)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
(六)表彰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第33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教师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教育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师风,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将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通辽市优秀乡村教师
1.评选范围
在乡镇以下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含10年),现仍在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2.表彰和推荐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优秀乡村教师5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农村牧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教学效果良好;
②热爱农村牧区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扎根基层,克服困难,关爱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特殊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学习困难学生的成长,事迹感人,深受当地师生和群众的尊敬;
③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至少一次;
④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二)通辽市师德标兵
1.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表彰和推荐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师德标兵5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条件
①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②教龄在10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
③教学态度端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工作刻苦努力,为学生服务,事迹感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并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寓思想性与教学之中,所教的学生品德好、成绩好,讲文明、懂礼貌;
⑤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民族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⑥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三)通辽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1.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
2.表彰和推荐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5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条件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④长期在班主任岗位工作,对学生教育有独特见解,管理班级工作或管理学生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
⑤教龄在5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⑥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民族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⑦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四)通辽市教学标兵
1.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表彰和推荐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教学教学标兵50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3.评选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②教龄在10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③长期在教学第一线工作,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专业功底,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获得旗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称号;教学水平和能力得到广大师生的普遍认可;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做到教书育人,并且成效显著;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获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曾被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④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⑤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民族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⑥特别优秀的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不受教龄、职称、论文等条件限制,可以破格评选。
各旗县市区要统筹兼顾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申报比例。
曾获得过同类表彰奖励的人员,原则不再参加同一称号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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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33 教师节 评选 表彰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