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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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内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苗木、草、种子等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其他有关指标采用的依据。
(5)水土保持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
1.概算表
(1)总概算表;
(2)工程措施概算表;
(3)植物措施概算表;
(4)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5)独立费用概算表;
(6)分年度投资表;
2.概算附表
(1)工程单价汇总表;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4)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5)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6)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7)工时数量汇总表。
三、水土保持概算附件(单独成册,随概算报审)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6)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
(7)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9)工程措施单价计算表;
(10)植物措施单价计算表;
(11)独立费用计算书;
(12)分年度投资计算表。
第二章项目划分
第一节简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涉及面广,类型各异,内容复杂,为适应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必须有一个可供各方面遵循的统一的项目划分格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共四部分,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详见项目划分表)。
第二节组成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指为减轻或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兴建的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
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植物防治工程、植物恢复工程及绿化美化工程等。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包括临时防护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
指为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而采取的各项临时防护措施。
2.其他临时工程
指施工期的临时仓库、生活用房、架设输电线路、施工道路等。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五项组成。
第三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费用组成内容如下:
费用构成
工程费
工程措施费(含设备费)
植物措施费
独立费用
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一、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2)其他直接费;
(3)现场经费。
2.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2)财务费用;
(3)其他费用。
3.企业利润
4.税金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费;
(3)教育费附加。
二、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及工程质量监督费五项组成。
三、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四、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二节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
1.人工费。
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
(1)基本工资。
由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以及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构成。
①岗位工资。
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
②年功工资。
指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随工作年限增加而逐年累加。
③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以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辅助工资。
指在基本工资之外,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夜餐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3)工资附加费。
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
指用于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1)材料原价。
指材料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包装费。
指材料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的包装费和包装材料的折旧摊销费。
(3)运杂费。
指材料从供货地至工地分仓库或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
(4)运输保险费。
指材料在运输途中的保险而发生的费用。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机械折旧、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
包括基本折旧费、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擦拭用品的费用,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费用。
(3)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5)机上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动力燃料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水、电、油、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二)其他直接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需增加的费用。
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加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4.其他。
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
(三)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1.临时设施费。
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但又未被归入施工临时工程的临时设施的建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2.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2)办公费。
指现场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
指现场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
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危险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费等。
(7)其他费用。
包括幼林抚育等。
二、间接费
间接费是指施工企业为工程施工而进行组织与经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它构成产品成本,但又不便直接计量。
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
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和劳动保护费。
(2)差旅交通费。
指施工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
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劳动保护费。
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徒工服装补助费、保健费、防署降温费、高空作业津贴、技术安全措施费以及洗澡用水、饮用水的燃料费等。
(5)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
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6)工具用具使用费。
指企业管理费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7)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保险费。
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9)税金。
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设计收费标准中未包括的应由施工企业承担的部分施工辅助工程设计费、投标报价费、工程图纸资料费及工程摄影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二)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三)其他费用
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
三、企业利润
指按规定应计入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用中的利润。
四、税金
指国家对施工企业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作业收入所征收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独立费用
独立费用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检测费及工程质量监督费五项组成。
一、建设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从工程项目筹建到竣工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管理性费用。
二、工程建设监理费
指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工程师对水土保持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理所需的各项费用。
三、科研勘测设计费
指为建设本工程所发生的科研、勘测设计等费用。
包括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和工程勘测设计费。
1.工程科学研究试验费
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工程的技术问题而进行必要的科学研究试验所需的费用。
2.工程勘测设计费
指工程各设计阶段发生的勘测费、设计费和为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费用。
四、水土流失监测费
指主体工程施工期内为控制水土流失、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工程质量监督费
指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四节预备费及建设期融资利息
一、预备费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上级批准的设计变更和为预防以外事故而采取的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2.价差预备费
主要为解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人工工资、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涨以及费用标准调整而增加的投资。
3.建设期融资利息
根据国家财政金融政策规定,工程在建设期内需偿还并应计入工程总投资的融资利息。
第四章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第一节基础单价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工程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
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二)植物措施人工单价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
(1)地区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施工津贴(元/工日)=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有效工作日
(3)夜餐津贴(元/工日)=(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10%
(4)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20%
3.工资附加费
(1)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2)工会经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3)养老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医疗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5)工伤保险费(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7)住房公积金(元/工日)=[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0.5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注:
人年有效工作日241天,日工作时间8小时。
(三)人工预算单价计算标准
1.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特点,确定开发建设项目标准。
享受生活补贴的特殊地区,可按有关规定计算,并计入基本工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各行业目前工资水平,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特点,基本工资标准平均(六类地区)为190元/月。
地区工资系数:
根据劳动部规定,六类以上工资区的工资系数如下:
七类工资区1.0261
八类工资区1.0522
九类工资区1.0783
十类工资区1.1043
十一类工资区1.1304
2.辅助工资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
准
1
地区津贴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计算
2
施工津贴
3.5元/工日
3
夜餐津贴
2.5元/夜(中)
3.工资附加费标准
序号
项
目
费率标准(%)
1
职工福利基金
10
2
工会经费
1
3
养老保险费
15
4
医疗保险费
4
5
工伤保险费
1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2
7
住房公积金
5
二、材料预算价格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木材、水泥、块石、柴油、苗木、草及种子等,一般需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计算公式为: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
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大的材料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价或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
2.包装费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资料及有关规定计算。
3.运杂费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4.运输保险费
按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关规定计算。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计算。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可执行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按国家或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电网销售电价,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1)电网供电:
供电价格=基本电价×1.06
(2)柴油发电机供电:
供电价格=(柴油发电机组(台)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1.4
(二)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台)时总费用和总有效供水量计算。
施工用水价格=(水泵组(台)时总费用÷水泵额定容量之和)×1.45
(三)施工用风价格
施工用风价格按0.12元/m3计算。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附录中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计算。
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参考有关行业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五、砂石料单价
(1)水土保持工程砂石料由施工企业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工艺流程计算。
(2)外购砂、碎石(砾石)、块石、料石等预算价格超过70元/m3的部分计取税金后列入相应部分之后。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标号、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包括水泥、掺合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单价内。
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可参照《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附录中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表计算。
七、植物措施材料预算价格
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以苗圃或当地市场价格加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计算。
苗木、草、种子的采购及保管费率,按运到工地价的0.5%~1.0%计算。
第二节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单价编制
一、工程措施单价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3)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5.工程单价
工程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二、植物措施单价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2)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3)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2.间接费
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3.企业利润
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4.税金
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
5.单价
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三、安装工程单价
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1)排灌设备安装费按占排灌设备费的6%计算。
(2)监测设备安装费按占监测设备费的10%计算。
四、其他直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计算方法:
根据不同地区,按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西南、中南、华东区0.5%~0.8%
华北区0.80%~1.5%
西北、东北区1.5%~2.5%
西南、中南、华北区中,按规定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取小值,计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地区可取大值;华北地区的内蒙古等较严寒地区可取大值,其他地区取中值或小值;西北、东北区中的陕西、甘肃等省取小值,其他地区可取中值或大值。
注:
植物措施、机械固沙、土地整治工程取下限。
2.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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