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医疗纠纷.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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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医疗损害赔偿的抗辩事由授课:
吉志鹏案例案例1nn田某患有脊髓炎,整日处于极度痛苦田某患有脊髓炎,整日处于极度痛苦之中。
到某医院治疗,初步检查后医之中。
到某医院治疗,初步检查后医院决定对田某实施脊柱手术。
按照医院决定对田某实施脊柱手术。
按照医院规定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取得患者同院规定在实施手术前必须取得患者同意并签字,在手术同意书上,田某看意并签字,在手术同意书上,田某看到到“脊柱手术存在风险,手术失败后脊柱手术存在风险,手术失败后不得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不得要求医院承担责任。
”医生说这医生说这是医院规定自己也没办法。
如果不想是医院规定自己也没办法。
如果不想做也不勉强。
为了摆脱痛苦,田某签做也不勉强。
为了摆脱痛苦,田某签了字。
了字。
nn后来在手术中由于医生疏忽,造成了田某后来在手术中由于医生疏忽,造成了田某记住的轻微变形,现在田某走路明显缓慢,记住的轻微变形,现在田某走路明显缓慢,而且脖子扭转也很困难。
为此,田某多次而且脖子扭转也很困难。
为此,田某多次找医院讨说法,医院总是拿出当初的手术找医院讨说法,医院总是拿出当初的手术同意书推脱责任。
失望之余,田某起诉到同意书推脱责任。
失望之余,田某起诉到法院。
医院以患者签订了同意书,手术同法院。
医院以患者签订了同意书,手术同意书上的格式条款意书上的格式条款“手术存在一定的风险,手术存在一定的风险,手术失败后不得要求医院承担责任手术失败后不得要求医院承担责任”“医医院概不负责院概不负责”等来应对患者是否合法?
等来应对患者是否合法?
nn手术同意书:
是指医患之间约定,有患者手术同意书:
是指医患之间约定,有患者授权医生实施手术,患者自愿承担手术风授权医生实施手术,患者自愿承担手术风险的协议。
内容包括:
术前诊断、手术名险的协议。
内容包括:
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者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称、术中或者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名、医生签名等。
术风险、患者签名、医生签名等。
nn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格式条款:
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款。
nn合同法合同法39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采用格式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款予以说明。
”第第40条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法第52调和调和53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条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的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医方的抗辩事由医方的抗辩事由nn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法定事由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法定事由nn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免责抗辩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免责抗辩nn三、患方知情同意抗辩三、患方知情同意抗辩nn四、诉讼时效抗辩四、诉讼时效抗辩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法定事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法定事由nn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第第3333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属于医疗事故:
属于医疗事故:
属于医疗事故:
“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司法判断nn第一层,第第一层,第33条给出的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条给出的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但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仅仅在于是否构成但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仅仅在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而在于是否侵权。
医疗事故。
而在于是否侵权。
nn第二层,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过错,有因第二层,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过错,有因果关系)果关系)司法判断nn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nn民通民通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通民通107条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外。
”nn不可抗力是医方免于承担医疗责任的法定事由。
不可抗力是医方免于承担医疗责任的法定事由。
司法判断nn因患方的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
因患方的原因延误诊治造成不良后果的。
nn患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患者的理解水平有患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患者的理解水平有限、不按医嘱服药、隐瞒病史、私自进餐和外限、不按医嘱服药、隐瞒病史、私自进餐和外出,拖欠医药费等,坚持个案分析。
出,拖欠医药费等,坚持个案分析。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免责抗辩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免责抗辩nn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第第第4949条第条第条第条第22款款款款“不属于医不属于医不属于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nn11、没有医疗过失的抗辩。
、没有医疗过失的抗辩。
、没有医疗过失的抗辩。
、没有医疗过失的抗辩。
医方认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方认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方认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医方认为医疗行为没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方没有过失。
方没有过失。
方没有过失。
方没有过失。
nn22、没有因果关系抗辩。
、没有因果关系抗辩。
、没有因果关系抗辩。
、没有因果关系抗辩。
有过失但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有过失但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有过失但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有过失但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司法判断nn民通民通106条规定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的,但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没有过错的,但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基本法律这是基本法律的规定作为行政法规的的规定作为行政法规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能与其相抵触。
不能与其相抵触。
nn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49条第条第2款不构成医疗款不构成医疗事故,不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但是构成侵权事故,不按照医疗事故来处理,但是构成侵权的,按照的,按照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患方知情同意抗辩患方知情同意抗辩nn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第第第3333条条条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医疗机构施行手术、医疗机构施行手术、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准后实施。
准后实施。
准后实施。
”nn据此医方会要求患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特殊治疗据此医方会要求患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特殊治疗据此医方会要求患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特殊治疗据此医方会要求患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或者要求承担同意书上签字。
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或者要求承担同意书上签字。
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或者要求承担同意书上签字。
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或者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时,医方会提出患方知情同意的抗辩,已赔偿责任时,医方会提出患方知情同意的抗辩,已赔偿责任时,医方会提出患方知情同意的抗辩,已赔偿责任时,医方会提出患方知情同意的抗辩,已经经过患方同意故风险应由患方自行承担。
经经过患方同意故风险应由患方自行承担。
经经过患方同意故风险应由患方自行承担。
经经过患方同意故风险应由患方自行承担。
司法判断nn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55条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判断nn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治疗、特殊检查同意书是医方履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治疗、特殊检查同意书是医方履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治疗、特殊检查同意书是医方履手术同意书和特殊治疗、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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