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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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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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超市员工行为规范管理
对这份职员手册的目的和效力给予说明。
2、公司简介
使每一位职员都对公司的过去、现状和文化有深入的了解。
能够介绍公司的历史、宗旨、客户名单等。
3、手册总那么
一样包括礼仪守那么、公共财产、办公室安全、人事档案治理、职员关系、客户关系、供应商关系等条款。
这有助于保证职员按照公司认同的方式行事,从而达成职员和公司之间的彼此认同。
4、培训开发
一样新职员上岗前均须参加人力资源部等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以及公司不定期举行的各种培训提高业务素养以及专业技能。
5、任职聘用
说明任职开始、试用期、职员评估、调任以及离职等相关事项。
6、考核晋升
一样分为试用转正考核、晋升考核、定期考核等。
考核评估内容一样包括:
指标完成情形、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合作精神、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等。
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延长及辞退〞。
7、职员薪酬
职员最关怀的问题之一。
应对公司的薪酬结构,薪酬基准,薪资发放和业绩评估方法等给予详细的说明。
8、职员福利
阐述公司的福利政策和为职员提供的福利项目。
9、工作时刻
使职员了解公司关于工作时刻的规定,往往和费用相关。
差不多内容是:
办公时刻、出差政策、各种假期的详细规定差不多相关的费用政策等。
10、行政治理
多为约束性条款。
比如,对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治理、各人对自己工作区域的治理、奖惩、职员智力成果的版权声明等。
11、安全守那么
一样分为安全规那么、火情处理、意外紧急事故处理等。
12、手册附件
与以上各条款相关的或需要职员了解的其它文件。
如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等。
具体实例
第一章总那么
第二章考勤治理规定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治理
第七章培训制度
第八章人事档案治理制度
第九章人力资源治理系统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治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职员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职员,均应遵守本规那么各项规定。
第二章考勤治理规定
第一条作息时刻
一、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标准工作日为一周五天,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为公休日。
二、工作时刻为上午8:
30至12:
00,下午13:
30至18:
00。
三、法定假日依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方法执行。
第二条考勤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
职员必须准时上下班。
职员在上午8:
30之后到达本公司为迟到,下午18:
00之前擅自离开本公司为早退。
因公外出时,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后方可离开。
行政人事部每月1日至3日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形,各部门须在每月2日前将部门考勤确认情形上报行政人事部,同时附上请假条和加班表。
职员可在每月2日前查阅本人考勤情形。
配置有考勤系统的公司的所有职员,每天上下班时都必须亲自打卡并同意监督。
考勤卡只能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代为打卡。
代打卡行为属于严峻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代打卡者及托付代打卡者将被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200元,托付代打卡者计旷工一天,并依照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判及至解聘的处分。
职员应妥善储存好考勤卡,丢失者或损坏者赔偿20元的考勤卡工本费。
每月忘打卡3次〔不含〕以上的,每次扣20元〔不分职务〕;商务代表外出时须在公司内部进行登记。
职员早晨到岗忘带卡时,必须在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定。
下班前需于18:
00分之前到前台处进行考勤登记,本人和前台人员签字确认。
因公外出须在外出和归来时刷卡,并由经理将外出缘故注明在考勤单上,不做缺勤和扣薪处理。
第三条迟到早退的处罚
一、按月统计,不论迟到/早退时刻多少,每一次均记迟到/早退一次,累计三次以上〔不含三次〕者,开始累记惩处;
二、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处每次扣50元;
三、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处每次扣50元。
四、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运算。
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五、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运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六、迟到/早退〔不限时刻〕每月累计惩处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第四条旷工
以下行为为旷工行为:
〔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脱岗、离岗的;〔3〕、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4〕、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旷工标准的;〔5〕托付代打卡〔登记考勤〕的;〔6〕、其它类似行为。
旷工的处罚:
〔1〕、旷工一天者,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并每天扣发3天的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条病事假制度
〔1〕、病假 所有病假均须及时向经理请假。
如因疾病临时休假,应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及时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
3天以内的病假,需在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休假申请单»;长期病假,须由本人或亲属在条件承诺时及时补交。
两天〔含〕以上病假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无有效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情形不属实或提供虚假证明者,以旷工论处,并处以200元/天的罚款,直至对其予以开除处理。
职员休婚假、丧假、产假、事假及年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病假处理。
职员享受年假的,能够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
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依照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以职员的基础工资为基数,按照下表比例给付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给付比例工龄
医疗期3年以内3-5年5-10年10-15年15-20年20年以上
1个月〔含〕以内100%100%100%100%100%100%
3个月〔含〕以内80%85%90%100%100%100%
6个月〔含〕以内—60%80%90%100%100%
9个月〔含〕以内——60%80%90%100%
12个月〔含〕以内———60%80%90%
18个月〔含〕以内————60%80%
24个月〔含〕以内—————60%
〔2〕、事假
职员申请事假,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假须提早一天填写«请假申请表»,如确有专门情形,口头申请的事假限一天以内,经上级经理同意后方可请假。
事假以小时为计假单位,原那么上职员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如有专门情形须请假3天以上的,须提早一周报部门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
各部门经理请假由其直属上级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生效。
事假期间职员不得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
连续事假30天〔含〕以上的,原那么上按临时停薪留职处理,且公司保留中断其社保福利的权益。
事假按天扣除对应全额工资〔工资及补助金费用〕。
〔3〕非销售岗位病事假其他规定
病/事假累计天数固定工资执行时刻
5个工作日≤当月病/事假累计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0%的权益全年病/事假累计运算按职员签署的劳动合同期为统计周期,在劳动合同生效期间,请假天数累计达到相关规定天数,公司可赶忙按相关规定执行。
1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21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15%-30%的权益
21个工作日<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30%-50%的权益
全年病/事假累计>32个工作日公司保留下浮固定工资50%以上的权益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方法执行。
第二条带薪年假
一、职员在公司工作时刻满一年者〔自职员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能够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早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
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职员,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
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职员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职员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
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舍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行、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早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形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职员,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职员,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职员调回北京,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形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三条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职员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职员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阻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形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
其它专门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职员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终止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情形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形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职员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差不多工资和差不多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形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四条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
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职员申请丧假须提早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如确有专门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早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
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专门注明者,一样职员薪资总额不变。
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五条产假
公司鼓舞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
职员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
有生育打算的职员请提早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女职员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员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依照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产假期间每月发放职员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
任何职员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职员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依照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依照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依照医院证明,给假42天。
5.凡不符合国家打算生育规定情形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打算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运算假期。
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专门需要,职员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和谐,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六条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员,在每班劳动时刻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刻,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刻增加30分钟。
每天哺乳时刻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刻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七条其它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职员。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职员有专门情形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八条以上所有假期除有专门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运算。
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职员均须按规定提早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那么按旷工论处。
第九条所有职员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刻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估量时刻完成工作目标,那么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十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职员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职员都可享受社会保险。
因职员个人缘故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职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职员;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一条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打算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打算和调整工资治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职员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
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依照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职员每月薪资总额。
依照公司的业绩情形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职员发放奖金。
第三条工资酬劳实行保密治理,任何治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职员不承诺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酬劳,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酬劳。
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峻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视情节严峻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薪酬与效益挂钩原那么:
为适应猛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治理需要,利润中心的职员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
其中:
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截了当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形相关联。
第五条发放和领取:
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职员薪酬标准为职员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0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
职员可在次月11日上午10时后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工资条。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一条职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要紧针对职员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职员考核是职员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平〞的原那么对每位公司职员进行考评。
第三条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
公司对绩效评判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同时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治理
第一节新职员聘请治理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职员,一律按照公布、公平、公平之原那么公布面向社会聘请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体会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那么。
第三条新进职员的聘用,依照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聘请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聘请;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选择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专门需求者须通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必检项目有:
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
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新进职员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职员入职前应同意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职员情形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
«职员情形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
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职员入职情形。
商务部职员须通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聘请,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岗位治理
第一条行政人事部与新进职员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除专门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样职员试用期为1-3个月,职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
表现优异之职员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早转正。
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早转正。
第二条新进职员试用期终止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
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早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职员的职务或服务地点。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职员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举荐。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职员本人。
调岗职员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交接工作完成后由职员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依照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职员解除劳动合同:
〔1〕赶忙解除劳动合同;〔2〕提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职员辞职。
(1)、赶忙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情形下,本公司有权赶忙解除与职员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形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一辈子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白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缺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缺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缺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逼、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截了当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缺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有意煽动职员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隐秘,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缺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缺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2)、职员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严峻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能够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缺失或商誉缺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缺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峻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职员,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职员辞职 A正式职员辞职须提早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职员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试用期职员辞职须提早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职员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晰所有离职手续,如职员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职员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缺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连续追讨的权益;由职员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职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依照«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职员能够随时解聘; B〕主管经理直截了当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工作交接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职员 A〕依照«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连续在岗工作条件的职员,由直截了当负责人填写«解聘职员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职员以往的«职员违规行为处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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