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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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念
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判手段对职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判,来评定、测量职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成效与岗位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连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
一、客观评判职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提供依据;
二、促进企业经营高效率的提升和坚持,促进组织目标的达成;
三、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公司人力资本增值;
第三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为职员绩效提升提供指导;
二、考核的结果与绩效工资直截了当挂钩;
三、为职员的聘请、培训、晋升(降级)、薪资、福利、奖金、人员调配等人事异动提供依据
四、作为联系其它人事治理制度的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职员、部门工作的年度、季度绩效考核。
第二章职责
第一条决策委员会
指定专人或成立小组负责同意、处理职员关于绩效考核工作的申诉;
第二条总裁职责
一、负责分管部门考核工作审核及监督治理;
二、负责考核分管部门负责人;
三、负责对分管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四、负责对直截了当下属(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反馈被考核人本人及所治理部门的考核情形,指导下属治理人员本人及其所治理部门的绩效改进与提升;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协助制订本部门KPI指标和本部门职员考核指标;
二、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三、使用考核工具,结合绩效打算和岗位讲明书的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负责部门互评评分;
四、负责所属部门职员的绩效面谈,指导职员进行绩效改进;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一、统筹治理整个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
二、牵头建立考核体系:
制定制度、流程,提供各种考核工具、模板;
三、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培训与指导;
四、负责收集、统计绩效考核的结果;
五、依据考核的结果核算绩效工资;
六、考核制度的推导实施和绩效考核成效的调查、评估,跟进检查绩效治理、绩效面谈反馈的落实情形
第三章考核的原则
第一条:
参与性:
绩效考核是双向交流、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是全体职员及各部门本职工作的一部分;
第二条:
客观性:
绩效考核必须以日常工作表现的事实为依据,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判,不得凭主观印象判定;
第三条:
一致性:
绩效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被考核人/部门负责的工作有关;
第四条:
公平性:
绩效考核严格按照制度、原则和程序进行,公平地评判被考核者,尽量排除个人好恶、同情心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少人为的考核偏差;
第五条:
指导性:
绩效考核不能仅仅为利益分配而考核,而是通过考核指导关心职员/部门持续提升工作绩效。
第四章考核的分类
按照考核主体,分为个人考核及部门考核
按照考核时段,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第五章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条:
个人年度考核
一、考核的时刻:
考核时段为每个自然年度,考核实施在年度终止前后两周内完成,具体实施时刻安排以人力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为准。
二、考核的形式
1.年度个人考核实行分层分级考核,分五级及以上人员和五级以下人员,
采纳不同的考核方式;
2.五级及以上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以年终述职方式进行;
3.五级以下人员采纳业绩、表现、能力综合评分法进行考核,突出个人进展指导。
三、考核的流程及操作方法
1.五级及以上职员年度考核流程及操作方法
1.1流程图:
年终总结和打算
述职陈述
上级/下级/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打分
综合评判和反馈意见
进展/培训目标建议
挂靠部门考核结果
结果审批和调整
绩效面谈
结果运用
1.2年终述职制
1.2.1述职内容:
经理级以上人员在年终围绕本年度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打算等拟出工作报告,进行述职。
述职应表明本年度工作进展情形和取得的成绩和奉献,还应表明存在的缺陷、不足及解决方法,以及下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打算;个人陈述后,还需就其他人员的咨询题和质疑进行答辩。
述职及答疑时刻总共许多于30分钟,不长于60分钟;
1.2.2述职对象:
由人力资源部门/人事行政部组织年终述职,经理级以上人员及述职人所在部门职员/职员代表(如部门下属职员多于3人时由人力资源部抽调3名做代表)参加。
(如需要,组织大区、经营/项目公司经理回集团述职);
1.2.3述职评分:
由直截了当上级、总裁、横向各部门负责人、下属职员参与评判和打分,填写《年终述职考评表(治理岗位)》(附表一),对每一项评分内容确定权重并进行量化打分,并在重要事例讲明栏填写打分依据和重要事例。
如所列项目不能涵盖被评判人的全部绩效或部门另有其他考核要求的,需填写“部门特定的考核要素”并按上述要求评分,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平均值为个人述职考核得分;
1.3年度考核成绩: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直截了当治理部门年度考核成绩*50%+职能/行业治理下属部门年度考核平均成绩*20%+个人述职考核*30%;
1.4直截了当上级综评:
按照上述评估内容,提出综合评判和反馈意见;
1.6绩效反馈:
结合述职、部门考核情形,与评判情形,由其直截了当上级负责进行绩效面谈反馈,如考核总成绩高于90分或低于70分者,由其隔级上级进行面谈反馈,低于90分者,面谈双方需共同填写《绩效改进/能力进展打算表》;(附表三)
1.7人力资源部门归档治理和结果运用。
2.五级以下职员年度考核流程及操作方法
2.1.年度考核流程图:
2.2操作讲明:
2.2.1业绩总结:
填写《个人年度考核表》(附表二)业绩评估部分,详细填写本年度的要紧工作目标、权重及各目标的完成情形
2.2.2自评:
对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工作能力三方面进行自评
2.2.3初评:
由上级负责人评分,单项评分超过90分和低于70分的,需在评判讲明栏讲明缘故
2.2.4终评:
由隔级上级评分,单项评分超过90分和低于70分的,需在评判讲明栏讲明缘故,如最后合计得分(工作业绩、工作表现、工作能力)高于90分或低于70分的,必须由终评人加注综评意见
2.2.5结果审核:
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初审考核流程操作的规范性及结果的公平性,并将考核成绩汇总表报总裁(终评人为总裁以下人员)及决策委员会(终评人为总裁)审核,如对职员成绩有疑咨询,总裁或决策委员会有权按照事实依据对职员的考核分数进行调整,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反馈到终评人。
调整后与原考核分数相差10分以上者,需附书面讲明;
2.2.6绩效面谈:
结合本人表现和考评情形,由直截了当上级/隔级上级(考核分数低于70分或高于90分者)负责开展绩效面谈,低于90分者,面谈双方需共同填写《绩效改进/能力进展打算表》;
2.2.7资料归档: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经上下级双方签字后的考核表原件及双方共同填写的《绩效改进/能力进展打算表》交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评估考核成效,跟进绩效改进.
3.考核成绩:
个人考核分数原则以考核授权终评人的评判为准;
考核成绩与部门成绩挂钩:
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个人年度考核得分*8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20%
第二条:
部门年度考核
一、考核单位:
集团/大区各职能部门、行业治理部门以部门为独立考核单位,经营/项目公司以公司为独立考核单位
二、考核时刻:
每自然年度终止前后两周内,按照人力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实施
三、考核形式:
考核以年初制定的KPI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评人:
考核由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的直截了当上级按照KPI指标打分
五、结果审核:
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上报审核
六、考核反馈:
在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面谈时反馈。
第三条:
个人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时刻:
季度考核时段以每个自然季度计,每次考核实施在季度终止前后一周内完成;
二、季度考核的方式:
个人季度考核按照岗位职责、常规表现、考勤等内容对应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法考核,此考核着重于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形、职业操作及工作态度、纪律几个方面。
三、考核流程及操作方法:
1.季度考核流程图:
2.操作讲明:
(附表四:
个人季度考核表)
2.1个人填写《述职报告》(附表五),季度终止10天前完成,作为本季度工作的总结和考核的依据,《述职报告》不作评分;
2.2自评:
职员本人对考核表中的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季度终止10天前完成
2.3初评:
直截了当上级按照职员的《述职报告》、《岗位讲明书》、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和具体表现,客观公平地在职员考核表上进行初评,并进行综合评判。
考核中有重点专门事项或该项评分在90%以上或70%以下,必须加注评判讲明;初评应在季度终止8天前完成,
2.4终评:
考核授权终评人按照职员表现,参考初评,进行分数终评及综合评判;考核中有重点专门事项或该项评分在90%以上或70%以下,必须加注评判讲明;终评应在季度终止前7天完成
2.6考核反馈:
直截了当上级或隔级上级(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或95分以上者)以绩效面谈方式进行,隔级上级在异地,而无法进行当面绩效面谈者,可选择电话面谈或跟进指导其直截了当上级进行面谈,面谈后,职员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考核反馈需在季度终止后一周内完成
2.7考核汇总: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每季度终止后一周内将经职员本人和上级签字确认的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核实绩效面谈的落实情形,评估考核成效,汇总运算考核成绩,核发绩效工资,并将考核表纳入职员档案;
四、考核成绩:
1.个人考核分数原则以考核授权终评人的评判为准
2.个人最终成绩与部门成绩挂钩:
5级及以上:
个人季度考核总成绩=部门得分*50%+个人得分*50%
5级以下:
个人季度考核总成绩=部门得分*20%+个人得分*80%
第四条:
部门季度考核
一、考核时刻:
同个人季度考核;
二、考核方式及具体操作:
1.集团/大区各职能部门、行业治理部门
1.1考核方式:
以部门互评形式进行。
部门互评为集团(大区)同级部门之间的互评,以及大区对集团、集团对大区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互评,还包括经营/项目公司对集团/大区有关职能部门的评判;
1.2具体操作:
由各部门负责人对其它部门进行考核评分,填写《部门互评表》(附表六),交行政总裁审核确认;考核中有重点专门事项或该项评分在90%以上或70%以下,必须加注评判讲明;
1.3成绩核算:
该项得分同一层面部门评分占70%,上下层面职能/行业部门、经营、项目公司成绩占30%,均依平均分运算。
2.经营/项目公司:
由行业总监按照工作情形、目标达成情形进行初评,执行总裁终评打分并进行综合评判的方式进行季度考核,填写《经营/项目公司季度考核表》(附表七)。
考核中有重点专门事项或该项评分在90%以上或70%以下,必须加注评判讲明;
第六章专门规定
第一条:
其他需要进行的考核,依据实际情形制订具体的内容和流程。
条二条:
现有的考核频率可能不能满足某些业务、岗位的专门需求时,部门可加大考核频率(如一个月一次),但需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及纳入统一绩效治理。
第三条:
业务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可按照自身业务情形提出个性化的考核方案,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
职员在考核期中段(20天以内及70天以上不计)调至不同部门或不同岗位时,其考核分两段进行,分不由其两个部门上级进行评判,并以平均分为考核成绩,绩效反馈面谈由新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
职员在考核期中间离职时,绩效工资结算以最近考核成绩为准
第七章考核授权
第一条:
治理集团、大区
一、总监(2-3级):
由行政总裁或执行总裁进行初步评核,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进行最终评核;
二、经理级人员(4级和5级):
由总监进行初步评核,行政总裁或执行总裁进行最终评核;
三、主管级或直截了当上级为经理的高级职员级人员:
由部门经理进行初步评核,总监进行最终评核;
四、直截了当上级为主管的高级职员级职员或基层级人员:
由其上级主管进行初步评核,经理进行最终评核。
第二条:
项目公司/经营公司
一、经理级职员:
由总监进行初步评核,执行总裁进行最终评核;
二、主管级或直截了当上级为经理的高级职员级人员:
由项目公司/经营公司经理进行初步评核,总监进行最终评核。
三、直截了当上级为主管的高级职员级职员或基层级人员:
由其上级主管进行初步评核,公司经理进行最终评核。
第八章绩效沟通
第一条:
沟通目的:
各级主管与下级职员之间就工作职责和提升工作绩效咨询题在工作中需进行连续的双向沟通,以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促进职员进展,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沟通形式:
每次考核(季度/年度),必须通过绩效面谈的形式向当事人反馈考核结果(一般职员反馈其个人考核结果,治理人员反馈其个人及部门考核结果),季度考核通过面谈反馈,职员在考核结果上签字确认,如需要,共同制定绩效改进打算;年度考核,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者,面谈双方必须共同填写《绩效改进/能力进展打算表》;第四季度考核可与年度绩效面谈合并。
第九章考核申诉
第一条:
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每位被考核人,在对自己绩效考核结果持有异议,部门负责人绩效面谈又无法达成一致认识时,能够向决策委员会(通过决策委员会秘书处综合秘书)提出申诉;
第二条:
处理流程:
决策委员会将充分调查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法,作最后裁定;
第十章结果治理
第一条:
归档
绩效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统一治理,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为每位职员/每个部门建立考核档案,考核档案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有关人员及职员/部门直线上级可查阅,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二条:
季度考核结果运用
一、季度考核成绩对应本季度三个月的考核工资,在第三个月工资中一并体现,第一、二月不作扣减。
如季度中间离职者按上季度考核成绩在离职结算时一并扣除应扣总额;
二、职员考核总成绩达到90分即能够得到全额绩效工资,不足部分将按比例扣减;超出部分不增加评核工资,但治理集团和各个大区每季度从评核总分超过90分人员中选出一名工作表现最优秀的职员,当季度给予100元奖励;
三、核算公式:
该季度第三月绩效工资=该月绩效工资基数-[(绩效工资基数-职员月实得绩效工资)×3]
绩效工资基数:
5级(含)以上人员、营销人员:
绩效工资基数=总薪酬*40%
其余人员:
绩效工资基数=总薪酬*30%;
季度考核系数:
5级及以上:
考核系数=(部门得分*50%+个人得分*50%)/0。
9
5级以下:
考核系数=(部门得分*20%+个人得分*80%)/0。
9
职员月实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当季考核系数
第三条:
年终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绩效系数应用:
作为年终奖和评选先进、奖励个人、岗位调整个人培训与进展打算等人事活动的依据。
二、年度绩效系数(I)的核算:
1.由个人季度最终成绩(与部门挂钩后)、个人年度考核最终成绩(与部门持钩后)、结合本年度表现和奖惩状况综合产生;
2.个人实发年终奖=个人应发年终奖总额×职员年度绩效系数
3.职员年度绩效系数运算公式:
I={四季度平均成绩(与部门挂钩后的)*40+个人年终成绩(与部门挂钩后的)*60%+加扣分(表彰或处分)}÷100
第十一章处罚
第一条:
部门内部检讨
考核者在绩效治理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形的,需向上级做检查,在部门内部作检讨:
在下季度首月一周内未与职员进行绩效面谈,但在首月终止前补做了面谈的。
第二条:
公司通报批判
考核者在绩效治理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将给予通报批判:
1、绩效考核中,不依据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对下属进行考核的;
2、在下季度首月一周内没有与职员进行绩效面谈,首月终止前也未补做面谈;
第三条:
个人考核成绩扣减或降级
绩效治理能力将作为治理者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以下行为者,其当期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扣20分或做降级处分。
1、由于个人失误(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评判不客观等),导致下属绩效评判发生重大偏差;
2、不进行绩效面谈次数在一年内累计达3人次的。
第四条:
降职、免职
各级治理人员如果在绩效治理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不能保持客观与公平的,将视情节严峻给予降职、免职处分。
第五条:
迟发绩效工资
因治理者操作缘故导致考核不及时、考核不准确不能如期核发下属职员绩效工资时,除下属职员绩效工资延迟发放外,治理者本人当季度绩效工资延迟发放。
第六条:
处罚实施
以上处罚由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检查申报,决策委员会审批执行;
或在决策委员会处理职员投诉时发觉咨询题直截了当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1、本规定讲明权归决策委员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有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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