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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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
养
方
案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五年七月
关于制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及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提出以下制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一、培养方案制订的基本原则
1、专业学位是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其培养方案的制订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遵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律。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既要着眼于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着眼于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加就业竞争力的需要。
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突出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方面,与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应有所不同。
二、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具体可参考各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一般应包括:
培养目标、学科及研究方向、学制、学习年限及毕业学分、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必修环节、科研与论文、培养方式与方法。
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1、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是:
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②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③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写作。
④具有健康的体质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2、研究方向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所属专业领域,结合学科特色确定相应的研究方向。
3、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研究的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至少1.5年(从开题时间起)。
4、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修读的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
学位课是为达到培养目标要求,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两类。
非学位课是为拓展研究生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或加深某方面知识而开设的课程。
①课程设置的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学位课的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培养为核心。
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专业选修课可与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等合作,开设一些提高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课程,还可开设一些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课程。
②课程体系及学分分布如下:
学科
总学分数
工程领域-学位课程分数(≥18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
必修环节学分数
其他领域-学位课程分数(≥20学分)
公共课
专业学位课(必须设置一门实验课程或研究方法类课程)
思政课
外语
数学
工程领域
≥28
1
3
2
≥12
≥4
6
其他领域
≥30
1
3
/
≥16
≥4
6
上述专业硕士学时学分与相关专业教指委规定不一致的,以各国家专业教指委制定的指导意见为准。
③课程的学时和学分分布
a、公共学位课学时及学分分布见下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公共
学位课
01841002-006
第一外国语(英、日、法、德、俄语)
54
3
1
外国语学院
021411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按专业领域任选一门纳入课程体系
021411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141104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441018
数学物理方法
36
2
1
理学院
工程领域类按专业至少选择一门纳入课程体系
01441019
矩阵分析
36
2
1
理学院
01441020
统计计算
36
2
2
理学院
01441021
随机过程及应用
36
2
2
理学院
01441022
数值计算
36
2
2
理学院
01441023
数学建模
36
2
2
理学院
b、专业学位课中必须开设一门实验课程或研究方法类课程。
c、专业选修课应设置一门专业外语作为必选课,1学分。
④课程大纲。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均必须有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承担。
课程教学大纲须经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研究生教育指导分委员会审定。
5、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5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一般分为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两部分。
课程实践一般在校内实验中心、工程中心和研究中心(院、所)等单位完成,主要进行专业课程实践和科研技能训练,课程实践合格者记2学分。
综合实践一般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完成,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主要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综合实践合格者记3学分。
课程实践和专业实践也可合并进行。
实践环节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必备过程,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
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各培养单位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培养基地,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联合培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免修实践环节,但不记学分,所缺学分须通过选修课程补齐。
(2)选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工程实践,必须有明确的工程背景和应用价值。
选题报告经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审议通过,学院审定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教学管理科。
选题报告通过后记1个必修环节学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按照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6、科研与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取得工程应用成果。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硕士学位论文与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相结合的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字数,可参照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确定(一般2~3万字)。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其它要求,参照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7、培养方式与方法
培养方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专业领域分班建制,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
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基础课一般在入学后1.5学期内在校内完成;其它课程和实践环节可在入学后1.5-3学期内在研究院(所)、工程中心和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完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各专业领域应吸收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实现团队指导和培养,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三、管理
1、考核
为检查教学效果,确保培养质量,凡是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成绩评定的办法须在课程教学大纲内明确。
2、课程编号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编号由7位数组成:
1234567
第1、2位为开课单位的代码。
第3位为研究生类别代码,全日制博士学术型研究生代码为1;全日制博士专业型研究生代码为3;全日制硕士学术型研究生代码为2。
全日制硕士专业型研究生代码为4;学术型博士和专业型博士通用的课程代码为5;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通用的课程代码为6。
第4位为课程性质代码,学位课代码为1;非学位课代码为2。
第5、6、7位为课程顺序号。
各开课单位课程代码如下:
开课单位
单位编号
开课单位
单位编号
材料学院
001
物流学院
013
交通学院
002
理学院
014
管理学院
003
化生学院
015
机电学院
004
经济学院
016
能动学院
005
艺设学院
017
土建学院
006
外国语学院
018
汽车学院
007
文法学院
019
资环程学院
008
政行学院
020
信息学院
009
马克思学院
021
计算机学院
010
体育部
022
自动化学院
011
教科院
023
航运学院
012
3、其它
①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规定见《研究生手册》中武汉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补修课程的规定》。
②本次制订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目前我校现有的所有专业学位种类。
③本次制订培养方案从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金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25100,授金融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点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金融学理论基础,富有创新及进取精神,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要求毕业生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2、系统掌握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和投融资管理技能,具有国际化视野,能够运用金融学相关理论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金融应用型专门人才;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专业阅读和写作;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资本市场与证券投资2.金融工程与金融创新
3.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4.产业分析与产业金融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研究的累计时间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至少1.5年(从开题时间起)。
四、课程设置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38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6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金融教指委硬性要求)
先修课(适用于本科非经济类专业学生)
(1)会计学原理
(2)经济学原理。
课程
类别
选课
要求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课程
学时
学
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学位课
公共
必修课
01841002-006
第一外国语
(英、日、法、德、俄语)
54
3
1
外国语学院
0212110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专业
必修课
01641201
金融理论与政策
54
3
2
经济学院
01641202
财务报表分析
54
3
1
经济学院
01641203
投资学
54
3
1
经济学院
01641204
金融衍生工具
54
3
1
经济学院
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产业分析与产业金融方向)
01642201
产业经济理论与案例
36
2
1
经济学院
01642202
产业分析方法(方法类)
36
2
1
经济学院
01642203
产业发展报告案例分析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04
产业投资决策
36
2
2
经济学院
限定选修课
(其他各方向)
01642205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
36
2
1
经济学院
01642206
公司金融
36
2
1
经济学院
01642207
国际金融管理
36
2
1
经济学院
01642208
金融风险管理
36
2
2
经济学院
任意
选修课
01642209
国际经济学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0
商业银行与经营
管理案例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1
金融专题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2
投资银行业务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3
金融工程学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4
金融服务营销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5
国际风险与保险
36
2
2
经济学院
01642216
财富管理
36
2
2
经济学院
必修
环节
01644001
专业实习
5
3
经济学院
01644003
选题报告
1
3
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课中必须开设一门实验课程或研究方法类课程。
专业选修课应设置一门专业外语作为必选课,1学分。
五、必修环节
(1)实践环节(4学分)。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3个月。
依托各专业领域的校外实践联合培养基地完成,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结合工程实际岗位,主要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研究生要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
学校对研究生实践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选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在第三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实践,必须有明确研究目标和应用价值。
选题报告经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审议通过,不计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学校的中期考核。
其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手册“研究生中期考核与选题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为教指委规定
六、科研与论文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主要应来源于工作实际或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和实用价值,其论文工作可根据需要和可能,从实际工作部门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2.金融专业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可采用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项目可行性报告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研究生应经常向导师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导师要经常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并给予及时指导。
论文必须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剽窃行为。
4.论文应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必须立论正确,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材料详实,文字通畅。
论文研究的问题应有新见解,新见解要有科学依据和实用价值。
5.学位论文应包括:
中英文提要和主题词、目录、说明选题意义和文章思路的前言、深入展开分析和论述的正文、总结研究结论的结束语、参考文献、后记或致谢。
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6.从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过之日到学位论文答辩之日的时间间隔最短不少于8个月。
7、学位论文须通过检测。
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检测,达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有关要求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学院按《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及审批办法》组织公开答辩,答辩通过并经学院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8、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
七、培养方式与方法
1.培养方式实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制。
一般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2。
教学方法主要有:
理论教学、案例分析、团队学习、模拟训练、实战训练、实地考察等,以此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3.通过吸收实际经济领域的专家,共同承担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八、其它
1.课程学习考核方式以该门课程教学大纲中确定的考核方式为准;
2.实践环节的考核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应用统计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025200,授应用统计硕士学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定了《应用统计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试行)》,制定培养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具有严谨的学风及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应用统计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应用统计能力及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本专业相关的应用方向有较广泛的了解,充分掌握现代应用统计的动态及前沿发展趋势。
能有效地进行统计应用研究,并突出统计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结合。
具有较强的数据采集、分析处理及统计建模、统计软件开发运用的能力,具有很好的统计计算、统计推理的能力。
能掌握应用统计涉及的相关案例领域的专业知识背景,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有一定的口语交流能力及运用外文撰写应用统计的科研论文。
能胜任应用统计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科研、教学、开发、咨询、管理等工作。
重点为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业培养高层次、高水平的复合型应用统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统计建模与统计软件(含自主研发的统计软件、多元统计方法与SAS系统应用,线性与广义线性模型、应用贝叶斯统计、S语言及R软件应用、行业统计模型的建立与分析);
2、经济与金融统计分析(含金融衍生产品定价、投资组合分析与优化、金融风险管理、物价与指数、经济预测与决策、国民经济统计、统计工作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研究);
3、数据挖掘与统计学习(含机器学习与挖掘算法、基于统计学方法的数据挖掘与数据结构、数据特征挖掘及应用、数据可视化挖掘技术及应用、面向社会数据挖掘的应用、智慧城市与物联网的大数据分析应用)。
三、学制、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采用全日制非定向/委培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委培方式培养,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其中公共课不少于4学分,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必修环节不少于6学分(其中实践环节不少于6个月)。
四、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学院及校外单位
备注
公共课
0214110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必修
01841002-006
第一外国语(英、日、法、德、俄语)
54
3
1
外语学院
必修
专业学位课
01441301
统计学原理
64
4
1
理学院/实务部门
必修
01441302
应用数理统计学
64
4
1
理学院/实务部门
必修
01441303
应用多元统计分析
64
4
1
理学院/实务部门
必修
01441304
统计计算与软件
64
4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必修
01441305
案例分析
54
3
3
实务部门
必修
选修课
(不低于12学分)
01442301
数理金融
54
3
1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2
金融风险管理
54
3
1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3
保险精算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4
统计建模方法与模拟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5
数据挖掘与应用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6
应用贝叶斯统计学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7
应用回归分析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8
统计预测与决策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09
市场调查与数据分析
54
3
2
理学院/实务部门
01442310
统计专业英语
18
1
1
理学院
必选课
必修
环节
01444001
课程实践
2个月
2
2
理学院
01444002
综合实践
4个月
3
3
实务部门
01444003
选题报告
1
3
理学院
五、必修环节
(一)实践环节5学分。
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实践环节分为课程实践和综合实践两部分。
课程实践主要是进行专业课程实践和科研技能训练,合格者记2学分。
综合实践主要是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和应用能力训练,综合实践合格者记3学分。
课程实践和专业实践也可合并进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免修实践环节,但不记学分,所缺学分须通过选修课程补齐。
(二)选题报告及中期考核1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实际情况和参加研究工作,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审核后确定学位论文题目。
选题报告通过后记1个必修环节学分。
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校的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选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参照研究生手册“研究生中期考核与选题管理办法”执行。
六、科研与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鼓励其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或取得工程应用成果。
论文选题要在学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实际问题或实际需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
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或高质量的案例研究。
对论文的评价主要考核学生运用所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调知识的实际应用。
学位论文须与应用统计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应用统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应用统计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类型可采用与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相关的调研报告,数据分析报告,应用统计方法的实证研究等形式。
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应用统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七、培养方式与方法
1、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和应用技能培养为主,以科学研究为辅。
坚持“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培养原则。
2、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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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培养 方案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