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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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附件2
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
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适用2014版国标)
业户名称:
业户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业户名称:
按工商营业执照的业户名称填写。
二、业户地址:
按详细通讯地址填写。
三、经营类别:
分为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
若为连锁型业户应在上述经营类别之后增加“(连锁型总店)”、“(连锁型直营店)”或“(连锁型加盟店)”。
四、经营范围:
(1)汽车综合小修。
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维修业户(三类)。
(2)汽车快修。
汽车快修是指以快速、便捷为特性,对乘用车类汽车进行诊断、维护和小修为作业内容(除汽车整车维修、总成修理和二级维护作业外)的汽车维修。
(3)汽车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再细分为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音响维修等15种。
五、经济类型:
按工商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填写。
六、人员配备情况:
按从业人员主要承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填写。
七、所在国省道代码:
所处国、省道的名称,如G104;
路线名称:
国、省道路线起讫点,如北京—福州;
桩号里程:
所处具体路线桩号里程位置,如2329K+875。
八、设备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或者型号等项目不同的设备,可在“空格栏”中填报。
九、申报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的申请表及随附资料一式一份,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保存。
十、《申请表》的第五表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维修经营项目分项提供,无需将第五表的18张表格均提供给申请人。
一、申请书
填写或粘贴
备注: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汽车维修经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济类型、经营类别及范围、模式、规模、期限等;2、汽车维修业户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厂址方位示意图、厂房工艺布置图等。
二、维修业户基本概况
(1)
业户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传真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企业编码
工商执照号
经济类型
注册资金
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主修车型
工时单价
元/小时
所在国、
省道代码
路线名称
桩号里程
是否
特约维修
特约车型
是否
救援服务
救援车辆数
24小时
救援电话
是否
连锁经营
设立技术服务总部地址
面积
(平方米)
占地总面积
接待室面积(客户休息室面积)
生产厂房面积
停车场面积
()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业户
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质量检验人员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质量检验人员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质量检验人员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质量检验人员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质量检验人员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二、维修业户基本概况
(2)
人员配备情况(人)
在职总人数
管理人员
维修人员
其他
管
理
人
员(人)
业户管理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验人员
业务接待员
价格结算员
其他人员
合计
维
修
人
员
(人)
机修工
电器维修工
钣金工
涂漆工
检测工
其他维修工
合计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我声明本申请表及随附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我知悉若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取得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将被撤销,我承诺将遵守《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政策和规定。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三、核查与许可意见
核定
经营
类别
核定
经营
范围
审核组
意 见
审核人:
年月日
维管
部门
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许可
机关
决定
许可机关(章)
负责人:
年月日
经营许可证号
领证人
领证日期
年月日
四、通用条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通
用
条
件
1.从事综合小修、快修或专项维修关键岗位的从业人员数量应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资格条件应符合GB/T21338的规定,并取得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具有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章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维修技术资料和工艺文件等,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具有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公开业务受理程序、服务承诺、用户抱怨受理程序等,并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定额等。
4.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得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作业和停车,地面应平整坚实。
5.生产厂房的面积、结构及设施应满足综合小修、快修或专项维修作业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要求。
6.租赁的生产厂房、停车场地应具有合法的书面合同书,并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要求。
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7.设备配置应与其生产作业规模及生产工艺相适应,其技术状况应完好,符合相应的产品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能满足加工、检测精度的要求和使用要求。
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应按规定检定合格。
安
全
生
产
与
环
境
保
护
1.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有所需工种和所配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
2.使用与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按作业环境和生产工艺配置处理“四废”及采光、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五
(1)、汽车综合小修业户人员、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4.持有机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名,持有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5.持有机动车维修业务接待员和价格结算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组织管理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压床
必备
2
空气压缩机
必备
3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必备
4
温、湿度计
必备
5
万用表
必备,检定校准
6
气缸压力表
必备,检定校准
7
真空表
必备,检定校准
8
燃油压力表
必备,检定校准
9
尾气分析仪或不透光烟度计
必备,检定校准
10
轮胎漏气试验设备
必备
11
轮胎气压表
必备,检定校准
12
千斤顶
必备
13
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
必备
14
车轮动平衡机
必备
15
汽车空调冷媒回收净化加注设备
必备
16
空调专用检测设备
必备
17
空调专用检漏设备
必备
18
不解体油路清洗设备
必备
19
举升设备或地沟
必备
20
废油收集设备
必备
21
齿轮油加注设备
必备
22
液压油加注设备
必备
23
制动液更换加注器
必备
24
脂类加注器
必备
25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必备,可用手动灯光仪检测,检定校准
26
制动减速度检验等制动性能检验设备
必备,检定校准
五
(2)、汽车快修业户人员、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机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4.持有机动车维修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0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必备
2
废油收集机
必备
3
换油设备
必备
4
废气收集净化装置
必备
5
汽车空调冷煤加注回收设备
必备
6
自动变速器清洗加油交换机
必备
7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必备
8
发动机不解体清洗设备
必备
9
汽车举升机或地沟设施
必备
10
空气压缩机
必备
11
轮胎轮辋拆装设备
视情选配
12
轮胎螺母拆装机
视情选配
13
车轮动平衡机
视情选配
14
四轮定位仪
视情选配
15
汽车排放检测设备
与承修车型相适应,视情选配,检定校准
16
故障诊断设备
故障代码读取和数据流分析等功能,必备
17
数字式万用表
必备,检定校准
18
移动式工具车
必备
五(3)、发动机维修业户人员、组织、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名。
4.持有机动车维修机修工和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5.持有机动车维修业务接待员和价格结算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组织管理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压床
必备
2
空气压缩机
必备
3
发动机解体清洗设备
必备
4
发动机等总成吊装设备
必备
5
发动机翻转设备
必备
6
发动机诊断仪
必备
7
废油收集设备
必备
8
万用表
必备,检定校准
9
气缸压力表
必备,检定校准
10
真空表
必备,检定校准
11
量缸表
必备,检定校准
12
正时仪
必备
13
汽油喷油器清洗及流量测量仪
必备
14
燃油压力表
必备,检定校准
15
喷油泵试验设备
允许外协
16
喷油器试验设备
允许外协
17
连杆校正器
必备
18
无损探伤设备
必备
19
立式精镗床
必备
20
立式珩磨机
必备
21
曲轴磨床
必备
22
曲轴校正设备
必备
23
凸轮轴磨床
必备
24
曲轴、飞轮与离合器总成动平衡机
必备
五(4)、车身维修业户人员、组织、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4.持有机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名,持有钣金工和涂漆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5.持有机动车维修业务接待员和价格结算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组织管理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
必备
2
切割设备
必备
3
压床
必备
4
空气压缩机
必备
5
汽车外部清洗设备
必备
6
打磨抛光设备
必备
7
除尘除垢设备
必备
8
型材切割机
必备
9
车身整形设备
必备
10
车身校正设备
必备
11
车架校正设备
必备
12
车身尺寸测量设备
必备
13
喷烤漆房及设备
必备
14
调漆设备
必备
15
砂轮机和角磨机
必备
16
举升设备
必备
17
除锈设备
必备
18
吸尘、采光、通风设备
必备
19
洗枪设备或溶剂收集设备
必备
五(5)、电气系统维修业户人员、组织、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4.持有机动车维修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2名。
5.持有机动车维修业务接待员和价格结算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组织管理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2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空气压缩机
必备
2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
必备
3
万用表
必备,检定校准
4
充电机
必备
5
电解液比重计
必备
6
高频放电叉
必备
7
汽车前照灯检测设备
必备,检定校准
8
电路检测设备
必备
9
蓄电池检测、充电设备
必备
五(6)、自动变速器维修业户人员、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1.持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人员(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2.持有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3.持有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少于1名。
4.持有机动车维修机修工和电器维修工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5.持有机动车维修业务接待员和价格结算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各不少于1名。
组织管理
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材料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安全生产等岗位并落实责任人。
具有汽车维修质量承诺、进出厂登记、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标准和计量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并严格实施。
维修过程、配件管理、费用结算、维修档案等应实现电子化管理。
设施
1.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小于20㎡,整洁明亮,并有供客户休息的设施。
2.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200㎡;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自动变速器翻转设备
必备
2
自动变速器拆解设备
必备
3
变扭器维修设备
必备
4
变扭器切割设备
必备
5
变扭器焊接设备
必备
6
变扭器检测(漏)设备
必备
7
零件清洗设备
必备
8
电控变速器测试仪
必备
9
油路总成测试机
必备
10
液压油压力表
必备,检定校准
11
自动变速器总成测试机
必备
12
自动变速器专用测量器具
必备
13
空气压缩机
必备
14
万用表
必备,检定校准
15
废油收集设备
必备
五(7)、轮胎动平衡和修补业户人员、设施和设备条件
项目
标准要求
业户自查情况
审核情况
人员
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轮胎维修人员不少于1名。
设施
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小于15㎡;停车场面积应不小于30㎡。
设
备
序
号
名称
数量
型号
出厂日期
检定
日期
自备
外协
审核情况
备注
1
空气压缩机
必备
2
轮胎漏气试验设备
必备
3
轮胎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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