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永久性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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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永久性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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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永久性租赁合同
公房永久性租赁合同
篇一:
租赁公房协议书
租赁公房协议书
甲方:
山东警察学院后勤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教职工家庭住房困难,甲方如有公房出租,乙方家庭住房困难,经领导批准后租用公房,收费标准按有关文件规定收缴。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院号楼室总面积平方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元。
二、乙方租住房所用水、电、煤气费,按实际用量及收费规定价格交甲方财务,合租房屋按居住人数分摊(无表计量的每人每月按10元收费)。
三、甲方按维修住房设施规定负责维修,乙方按时交水、电、煤气费和房租。
如不按时交款,甲方停止供水、供电、供气并收回住房。
四、乙方租住公房不准转租(借)他人或改变用途,如违犯时甲方有权收回住房。
乙方租住期间,必须服从甲方住房管理规定,需要收回或调整住房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过期不搬迁或不交房的,乙方应交纳违约金每间每天10元,储藏室或小伙房每间每天5元。
五、一次租房时间不得超过1年,到期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交回房屋;如需续租,需要重新办理租赁手续,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但连续租赁不得超过3年。
六、本协议1式2份,甲乙双方各留存1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条款与有关文件规定不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篇二:
公房租赁合同
住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____,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月租金元。
租金交纳按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执行,每年按市场价调整一次,由学院财务部门从工资中代扣。
四、租房保证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租房保证金元,退房时,根据房产管理部门退房通知单退还给承租人。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2、水、电、煤气、电话、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
3、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4、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
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6、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8、其他约定事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房产管理部门)(章)
————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
(签字)
————年——月——日
篇三:
办公房租赁合同
办公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万方远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天津市关于商品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本合同。
一、出租地点:
天津市西青开发区大寺镇北里八口村村东。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租赁办公房一套,房屋面积为100平方米。
租金为每月2600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XX年10月6日起至20XX年10月6日。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租赁期未满时不得提前要求乙方退租,如租赁期满后甲方不再向乙方续租其房屋,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知。
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中途要求退租及退还租金,但在承租满后有权退租,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擅自转租、转借不得从事违法行为,经营的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证件经营,出现违法现象与甲方无关并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采暖、电话宽带及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到物业公司缴纳。
退租时需交齐所欠所有费用。
五、租赁期内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房屋内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六、经甲方同意乙方对其租用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乙方退租时应无偿交付甲方使用,但乙方所购置的办公设施、设备、允许撤出。
由于乙方装修或安装办公设施(如空调器等)所造成的房屋损伤,在退租时负责恢复原状或进行经济补偿。
七、甲方在要求乙方对该房屋使用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允许不得改变房屋的整体结构、外貌和用途,进行违章凿、拆、
搭建,例如:
更改承力墙、横梁、立柱等或加建、扩建、拆除任何建筑物及设施。
2、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3、不得践踏、占用公用绿地。
4、不得占用楼梯间、过道、屋顶、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公用设施。
5、不得乱抛垃圾、乱贴、乱画、乱挂等。
6、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7、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8、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违法活动。
9、不得在夜间放音量较大的音响或使用动力较大的设备。
八、甲方负责为乙方在租赁过程中提供水、电,保障正常使用,但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篇四:
办公房租赁合同
办公房租赁合同
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租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物用途
(一)租赁物用途为办公房用地,乙方应按该用途使用租赁物。
(二)如乙方须改变租赁物用途,则
1、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书面同意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取得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
及可能遭受不利影响的相邻物业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
2、因改变租赁物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申报;
3、因改变租赁物用途所应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3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若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建筑物进行了改建或装修,租赁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所有改建或装修的房屋、建筑物资产,全部无偿留给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需要续租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第四条租赁费用
(一)租金
1、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
2﹪)
(二)水电费、供暖费
乙方用水、用电供暖等费用按照当地标准自行缴纳,甲方可代收代缴。
(三)物业管理费用
本租赁合同的租金不含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乙方应根据规定向税务机关自行缴纳。
(四)其他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电信费用等第三方费用由乙方承担或自行向第三方缴纳。
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预付方式,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万元。
第一年租期结束前15天内向甲方支付第二年租金万元,第二年租期结束前15天内向甲方支付第三年租金万元。
第六条保证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小写:
元),作为履约担保,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以一次性交清。
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将保证金全额不计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善后问题处理不清时,甲方有权用该保证金充抵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充抵后如有结余,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余款返还乙方;不足时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七条租赁物的交付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现状交付乙方。
届时双方共同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点、查验和确认其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如乙方届时未协助甲方办理交付手续,视同甲方已将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交付乙方。
第八条
(一)
(二)
甲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及其他约定费用。
按照约定时间将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交付乙方。
(三)甲方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但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
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合同进行监督;甲方有权进入租赁区域处理紧急事件、巡查、
安检。
(四)定期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乙方的不
当使用或人为损坏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五)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和保养义务,甲方可代乙方进行维修保养,产生的费
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附,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形成添附的,有关权属均归甲方,本合同解除或
终止后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七)提供水源、电源。
因维修需要停水、停电时,提前通知乙方,但紧急检修或故障
停水、停电的除外。
(八)乙方办理在租赁房屋内的合法经营手续时,需由甲方提供的有关手续,甲方应予
提供。
(九)如遇政策性拆迁、征用或改造等事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租赁
合同或变更租赁条件,乙方同意免除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并承诺遵照执行。
第九条
(一)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他约定费用。
按照约定用途和租赁物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物。
如造成毁损、灭失,应立即修复
或按重置价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
(三)乙方的客户对租赁物或其他财产造成的毁损、灭失,视同乙方造成的毁损、灭失。
由乙方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四)负责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自行负担,并负责投保财产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五)不得进行影响租赁物主体结构和整体外观的装修、改造、悬挂、涂抹等行为,如却因经营需要,则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须报政府审批的,乙方应同时报政府相应部门审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租(包括分租、转借、合营及其他形式的转移使用权)给他人。
(八)负责承租租赁物的安全防火、卫生工作,如在消防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接受相应处罚。
(九)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返还租赁物。
(十)乙方保证每年销售甲方秸秆纤维系列产品20万平方米。
并先期缴纳保证金30万元,任务完成如数退还。
如达不到要求,每少销售壹万平方米,甲方收取乙方的管理费用贰万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乙方销售超出20万平方米,每壹万平方米,甲方奖励乙方壹万元整。
超出部分达到20万平方米,甲方免收乙方下一年租金。
乙方销售甲方系列产品的票据由甲方开具。
乙方如要求甲方的开票超出产品出厂价格,超出部分的税收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租赁物的返还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乙方将租赁物腾空并返还甲方,届时双方共同对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清点、查验和确认其是否按照约定用途及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签署《返还验收清单》。
如乙方届时未协助甲方办理接收手续,视同乙方未返还租赁物,按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约定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租金或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费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除应给付尚欠租金外,同时还应按租金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因过失或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造成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毁损,以及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亦有权拆除乙方对租赁物的改善和所增设的他物、恢复原状,拆除和恢复原状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经营过程中租赁物出现安全隐患的,应在甲方书面通知限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同时乙方应按租金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五)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或转租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同时乙方应按租金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解除通知时本合同即告解除,同时乙方应按租金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所返还的租赁物不符合按照约定用途和租赁物性质使用的状态,乙方须回复原状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本合同终止后5日内,乙方应按约定腾空房屋,并经甲方(或物业管理机构)验收确认,签署《返还验收清单》后交还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返还租赁物,乙方须支付占用费,占用费的计算方法为:
本合同日租金标准x倍x逾期天数。
如届时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腾空房屋,视同乙方对存放在租赁物内的财产放弃权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且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此外,甲方处置上述财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一)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所在行政区域区级以上规划、整顿、征收、征用、拆迁、企业改制、标的物自然损毁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以通知的方式,及时终止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腾空、搬离租赁物,逾期除加倍收取租金外,乙方留存于承租区域内的所有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无偿处置。
因前述原因而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征收、征用、拆占谈判、洽商、签约等,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介入。
相关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因为乙方的投资新建而形成且由第三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补偿,由甲方收到补偿款后支付乙方(乙方拆除甲方原有的建筑后新建除外);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其他任何补偿、赔偿责任。
(二)鉴于租赁期间租赁物由乙方掌控,且与此相关的管理、保养、维护、维修责任由乙方承受,乙方应当适时监控租赁物的使用状态,甲方不对房屋或者附属管、线或者其他附属设施突然破损导致的损失负违约或者赔偿责任。
(三)因租赁物的相邻人、相邻使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毁损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乙方权利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主张权益,甲方可予协助,但不因此承担违约或者损坏赔偿责任。
(四)甲乙双方均独立管理,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均与对方无关。
双方在劳动保障、劳务纠纷、意外事故等一切公司运营中的事物自行解决,完全与对方无关。
(五)乙方员工如需在甲方食堂就餐,甲方收取乙方员工每人每餐费用元。
甲方伙房员工工资按甲乙双方就餐人数共同负担。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篇五:
新公房,租金合同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甲方: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丽娜身份证号:
652501196906080021(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确定的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于本市幸福路(街)10号(新栋2号)直管公房(车房)砖混结构的房屋套,计1间,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于乙方做车库。
二、租赁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04月20日至20XX年04月19日止)。
三、房屋采用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按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600元,年租金为7200元。
乙方应于每年4月1日前缴清房租。
若经济确实有困难,经甲方同意后,可逐月缴纳,于每月5日之前缴清当月房租,乙方拖延交付房屋租金的,每超过十天加收房屋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依次累积计算。
四、在租赁期间内,如遇法定程序批准的房租调价,甲乙双方应按新的租金标准执行。
五、乙方在入住前应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实工作,据实报告收入及房产状况。
乙方应服从公房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私自将公房转租、转让、转借、拆除、改装或改变用途。
欲换房、退房的住户应当提前一个月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六、乙方应爱护房屋及房屋内附属设施,注意防火,经常保持房屋整洁和环境卫生。
损坏房屋与附属设施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财产损失5倍以下的违约金。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乙方在本市有房改房、私房和其他房产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3、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未经许可擅自调换使用的;
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乙方全家外迁(含迁外地、出国、去港澳台定居),死亡或在本市另有住房者;
6、乙方(单位)已新建住房、腾出的房屋;
7、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累计六个月以上者;
8、住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者;
9、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10、故意破坏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
11、擅自买卖公有房屋使用权的;
12、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八、甲方在乙方向甲方保修后应对房屋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保障乙方的居住安全。
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甲方进行正常维修和施工。
乙方有爱护房屋设施设备和进行日常维护的义务,直管公房室内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
属甲方维修项目如需要乙方代修的,经双方协商按协议内容执行。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改建房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自理,不得折抵房租,也不能作价归还于甲方,期满后不得自行拆除,增加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如因检查不到位、维修不及时,致使房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甲方就其成因承担相应责任。
由于乙方保修不及时和第三人原因或不可预见的隐患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损毁或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承租的房屋及设备出现危险时,乙方应及时报修。
经甲方鉴定房屋危险或要进行房屋维修时,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出,自找房屋临时过渡。
如乙方延迟迁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自行保障其财产安全,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失火、被盗、爆炸、漏水或相关设备的损失、损坏及第三人的损失、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领取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应向甲方提供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相关资料,经甲方核实后享受相应的房租减免政策。
十一、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合法经营、承担相应义务及责任,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消防规定,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之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乙方作为物业使用人应服从居住地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时缴纳水、电、暖、物业服务、排水管道冲洗等相关费用。
甲方作为产权人不承担该处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三、如遇城市规划建设,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在规定的时限内搬出房屋,自找房源过渡,待安置房屋竣工后,乙方应服从甲方制定的安置方案,及时办理回迁入住手续。
十四、租赁期满,本合同即行终止。
乙方租住过程中所缴纳的款项除住房保证金外一律不予退还。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存在违规行为,需继续租用,应于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五、乙方在承租时应提供保证人,保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单位或个人)。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保证人应负责督促并代为履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乌鲁木齐市房地产管理局乙方:
(签章)
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04月23日
篇六:
公房出租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公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目录
1.总则
2.房屋基本情况
3.房屋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租金结算
6.其它费用
7.房屋的交接
8.房屋的保管、装修及日常维护
9.双方的权利义务
10.安全及其它
11.租赁房屋的归还
13.违约责任
14.变更与解除
15.不可抗力
16.争议解决:
17.通知
18.附件
19.其它
公房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
注册地:
营业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注册地或住所:
营业注册号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2.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间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结构为:
,层数,房屋质量标准为。
屋内设施及完好状况以双方签字的物业交接验收清单为准。
(附物业交接验收清单)
3.房屋用途
租赁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4.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5.租金、租金结算
租金总额元大写:
元。
其中:
年〔月〕租金为元,大写:
元。
或每平方米·日(月)租金为元,大写元。
租金结算: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结算租金,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
一次结清。
乙方在年月日前通过(选择:
银行转账或现金中的一种)方式一次性结清租金。
分期付款。
租金按(选择年或季)支付,租期每满一(选择年、季)为一个结算周期,第一期租金在合同签订5日内一次性支付。
以后每期租金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提前支付或当季末月日前一次性提前支付。
税款及发票。
房屋租赁税款由方承担,甲方在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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