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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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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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
篇一: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致:
您好!
贵方与(以下简称“我方”),于年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约定贵方租赁我方位于的房屋,面积㎡,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月元。
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方现依法通知贵方如下事项:
一、自年月日,贵方与我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条约定,请贵方在合同期满(即XX年2月28日前)搬出位于的房屋。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条规定,如贵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我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进行强制清场。
二、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我方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贵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三、本通知一式两份,一份送达贵方,一份我单位存留。
特此通知!
通知方:
XX年1月1日
篇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
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向承租人双倍返还租赁定金;
(2)赔偿承租人的装修损失;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仍不足以弥补承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出租人还应另行向承租人支付损失赔偿。
四、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房屋使用费的处理。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承租人尚欠出租人的租金不再给付,而按照指导租金标准向出租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指导租金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以较低者计。
当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对于纠纷发生前承租人已按无效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高于指导租金的部分,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且有损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应判收缴国库;2、其它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高出部分承租人一般无权要求返还。
(二)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装修物能拆则拆,不能拆的,对出租人可用部分经评估折旧后由出租人承顶;其余部分经评估折旧后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过错责任比例予以分担。
五、涉及转租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的处理
(一)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
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二)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
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1、租约到期后房主收回房屋
如果出租人因自身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同时,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
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
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2、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
房客外出未归,租赁合同届满,而房客又无任何续租的明确表示时,房主可通知房客的亲属或单位终止租赁合同。
但房主向房客明确表态终止租赁合同前,按房客续租处理,房客按原租约补交租金,得知房客不续租的表示后,房主再收回房屋。
3、续租时房主提升租金标准
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房主要求,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
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签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
承租人按原合同继续交租,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终止。
出租人以原合同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业地产租赁纠纷如何解决?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商户欠租怎么办?
出租人是否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呢?
这需要在《租赁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约定。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开发企业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开发企业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开发企业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
如果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解除合同――
多方见证避免纠纷
《租赁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解除条件,如商户在欠租达到一定金额和时间时开发企业就享有合同解除权。
在满足合同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如出现商户拒绝腾退房屋和不偿还欠款的情形,出租人大都会采取强制收回房屋的措施。
强制收回房屋过程中也有风险,如欠租商户以丢失珍贵物品为由告出租人,出租人难以逃脱责任。
合同解除应采取如下措施较为稳妥。
首先,在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下,向商户邮寄《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在《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上写明商户自动腾退房屋的期限,如超过期限将强行收回房屋。
其次,如商户超过该期限仍未搬离,则出租人应做好如下准备:
第一,邀请公证人员至现场,对清理房屋的整个过程进行公证;或者可请该商铺所在地的物业公司、居委会、业委会、派出所等一起到场,在几方在场的情况下派人进入该商铺。
从开门前就进行全程摄像,对进入的人员、过程及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进行录像。
由参与方在清单上一起签字确认。
第二,聘请律师作为见证,并对现场商户的遗留物品进行认真清点造册,留作证据;第三,将商户的遗留物品妥善保管,并书面通知商户留存物品的地点和清单。
篇三:
房屋租赁合同(中长租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所在地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路号、间数面积结构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元,租期租金总额元。
承租方将租金以方式,于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
出租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篇四: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通知书
致:
您好!
贵方与武汉南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于年月签订《房屋租房合同》,并于年月日与年月日先后与我方签订份《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约定您租赁我方位于的上述房屋,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月元。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56条规定:
“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年就续约问题进行谈判。
”现因我方经营需要,拟合同期满终止后,不再与贵方续租。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我方作为出租人现依法通知您:
一、自年月日,贵方与我方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份《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因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
第54条约定,请贵方在合同期满终止后日内(最迟在年月日前)搬出位于的房屋。
此期限内我方不收取贵方租赁费用。
二、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第54条规定,如贵方逾期不搬出上述房屋,在我方向贵方发出正式的书面通知后天之内,贵方仍不搬出,贵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约定的日租赁费用的两倍向我方支付逾期费用,且我方有权进行强制清场。
二、若贵方与我方因合同终止事宜发生纠纷,本人将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并有权要求您承担相应的损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两份,快递邮寄一份给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内容相同。
此致
通知人:
年月日
篇五:
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双方)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名称、数量
租赁房屋座落于权属,权属证号,配套设施包括
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
第二条租赁用途
租赁房屋被乙方租用后,用于。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月年日(其
中年月日至月日为装修期,免租金)
为确保乙方能够按计划正式营业,甲方须于年前正式交付房屋。
房屋交付时,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可正常装修及办理营业手续。
第四条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所租房屋的租金标准为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第二年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第三年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_),以
后每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____方负责为该房屋安装独立的水表、电表。
在本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约定的费用项目,但与乙方使用、居住或经营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支付方式:
_______、履约保证金(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
___________)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相关费用后,应将该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无息返还给乙方。
支付时间及方式:
第一次支付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金______________元整,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二次支付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金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次支付时间:
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房租金______________元整
以后每次付款为:
□上一次所缴租金到期前一个月支付;
□上一次所缴租金到期前两个月支付;
□上一次所缴租金到期前15天支付;
□其它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须在交房前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房屋所有权证》或销售合同及发票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并确保真实、可靠。
否则,由房屋产权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每逾期壹天,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叁个月,乙方除索取违约金外,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甲方需将与购置该房屋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门头牌匾、楼顶及楼体灯箱的设立权,楼前停车位的免费使用权等)无偿提供给乙方。
甲方提供正常的水、电、暖(入户),满足乙方入住后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外墙和楼顶等合适位置安装若干室外空调挂机。
但安装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
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通过消防设施验收。
租赁期内,该房屋自然损坏的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除此之外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间,如出现需由甲方维修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因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如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维修后,甲方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能根本解决问题的,每影响一天,甲方需按年租金1‰的标准向乙
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合法规范的房屋出租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__元整,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赔偿乙方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的___%作为赔偿。
.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将该房屋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乙方有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付租金。
每逾期壹日,须承担应付款项的1‰作为违约金;无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并在甲、乙双方无任协议的情况下,租金付款日逾期____日后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收回该房屋,并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补偿,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乙方遗留在该房屋内的任何财产、物品、文件、资料、设备等甲方有权通过所在当地居委会或小区物业等相关部门证明,将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他处所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在该物业内进行违法、非法、不道德、不恰当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
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当地的有关规定。
否则视为违约,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内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外的治安、防火、环保、卫生等
工作,有义务保护所租房屋及其设施完好无损。
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妥善保管及使用房屋设施,如因乙方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财产、人身伤害(包含第三人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理赔。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需要改变,应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该物业转租时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转租、转借。
租赁期间,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欠交款中的各项费用达壹个月视为乙方违约,如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乙方须全部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__元整,如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对甲方做出另行赔偿。
本合同因双方协议解除或租期届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或租期届满之日迁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及甲方所属内部设施、设备及乙方对该房屋所进行的装修完好无损的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恶意破坏自行装修的部分),如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或按价赔偿。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而无法修改(复)或不再适宜作经营场所。
篇六: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一、目前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简称《房地产管理法>>。
二、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是:
1、《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但是,根据《合同法》第5条及
第54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住宅不超过八年,其他用房不超过十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上述期限的,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3、出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后将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承租房屋后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不因此而无效;出租人与承租人未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而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的,租赁合同无效。
三、有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不解除,出租人起诉仅要求承租人偿付欠租并支付滞纳金的,法院应予支持,滞纳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若合同约定的滞纳金标准过高而显失公平,应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确定承租人应付之滞纳金。
(二)合同解除时有关问题的实体处
1、关于解除合同的条件:
通常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1)承租人欠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2)合同未约定期限的,欠租达三个月以上;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
(4)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的。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①出租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出租房屋的;
②出租人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③出租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责任负责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的;
④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
此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法院亦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对房屋有装修时,对装修的处理。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拆后可以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承租人拆走,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如承租人对装修问题提出诉讼请求并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委托评估机构对装修予以评估,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3、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1)所欠租金及其它费用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即滞纳金);
(2)签约时所交租赁定金由出租人没收;
(3)当上述违约金及租赁定金不足以弥补出租人因解除合同所受的损失时,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另行支付损失赔偿金。
4、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赔偿问题。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承担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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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 租赁 合同 约定 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