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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
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
篇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题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作者:
摘要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
它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当事人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有关国家的重大利益,以至影响到整个国际社会。
因此,在长期的国际交易实践中,各国形成了一系列的基本原则、规则、作法和要求。
本文主要介绍和分析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以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章介绍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国际性”的判定标准;同时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进行了比较,阐述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有的特征。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通过比较可见,当今大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对货物买卖合同基本上都采取“不要式原则”。
中国《合同法》也吸收了这一一原则,即合同无须按特定的形式和手续订立,当事人无论是采用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或者是以某种行为来订立买卖合同,都认为是合法和有效的。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本章详细比较分析了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规则。
关键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要约承诺
aBSTRacT
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isoneofthemostimportantcontractsininternationaltradetransactions.itisthebasicmeansforcountriestocarryoutbothimportandexportbusiness.notonlyisitrelevanttobenefitsofeachparty,butalsoitisrelevanttotheinterestofthestate,oreveninfluencesthewholeworld.Therefore,inthelong-terminternationalgoodstransactionpractices,allcountrieshaveestablishedsetsofprinciple,rules,practicesandrequirements.
Thisthesisstudiedontheconditionsfortheestablishment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
itmainlyincludes:
1.Thefirstchapterintroducestheconceptof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andjudgmentcriteriaofthe”international”;thesametime,itcompared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anddomesticsalecontractofgoodstoexplainthecharacteristicsoftheinternationalsalecontractofgoods.
2.TheForm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Bycomparison,wecanseethemostcountriesintheworldadopta“non-formalityprinciple”towards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china’s“contractLaw”absorbsthisprinciple.
acontractcanbelegallyconcludedwithoutanyspecificformalities,whetheritisoral,writtenorthough(:
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activity.
3.conclusionof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Thispapergivescomparativeanalysisontherulesofofferandacceptance.
Keywords:
internationalsalescontractofgoodsofferacceptance
摘要.........................................................................................................................iaBSTRacT..................................................................................................................ii目录.......................................................................................................................iii
第一章
一、
二、
第二章
一、
二、
三、
第三章
一、
二、
三、
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1国际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比较..............................................................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6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形式类型..................................................................6关于书面形式的解释............................................................................7关于合同形式要件作用问题..................................................................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10关于要约及其成立条件.......................................................................10关于要约生效时间及撤回与撤销.........................................................11关于承诺及其成立条件.......................................................................13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及承诺逾期撤回..................................................14
参考文献.................................................................................................................17
致谢......................................................................................................................18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第一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
国际货物买卖,区别于国内货物买卖,主要是其的“国际性”特征。
在众多的学说中,关于判断“国际性”的标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境标准。
只要超越一国边境的货物买卖,就是国际货物买卖。
2.国籍标准。
国际货物买卖是具有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买卖。
我国1985年的《涉外经济合同法》中采纳此观点。
3.营业地标准。
“国际货物买卖是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买卖。
”这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这一标准的具体定义。
依据这三种标准,不同的学者分别从这三个角度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出了定义。
还有的学者在定义这一合同时则是把这三个标准都作为判断的依据,即认为只要是具备其中之一的货物买卖合同,均可称之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鉴于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成员国的不断扩大以及该公约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广泛应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普通接受了上述第三种标准,即营业地标准。
本文也采纳此标准。
由此,我们可以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出如下定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所所在地分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为进行进出口货物交易而订立的协议。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的特征
1.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别处在不同的国家。
营业地分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应属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惯常住所地来确定。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大多数是隔地订立的。
订立合同过程中的发出要约和进行承诺的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做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往往是由一方在一国发出要约,而另一方在别国做出承诺。
篇二: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简述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国际货物贸易合同,又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它是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游行货物买卖的合同,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在不同国家至于当事人的国籍是否不同,无需考虑。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其成立也需一定的要件——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就是国际货物买卖的当事人就其货物买卖达成的协议。
达成协议,是指在它们之间有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也可简称为有了合意。
这合意,就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我国《合同法》规定,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主要有“发价”和“接受”组成。
(一)发价
发价是一方当事人已进行国际货物买卖为目的,向一方当事人发出的愿按一定条件和他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其构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建议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以便对方考虑;(3)必须表明发价人在其发价一旦得到接受就将受其约束。
发价的效力,发价于到达发价人时生效,即发价人于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即受其发价的约束,因被发价人的拒绝或做出实质性变更而消灭,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发价,也是如此。
在这里,应注意发价的撤回和撤销两个不同的概念。
发价的撤回应该发生在生效之前,由于这时的发价尚未生效,所以撤回的条件比较宽松;发价的撤销发生在发价生效之后,由于此时的发价已经生效,所以撤销的条件比较严格,即时间要求更紧,且有些情况下不得撤销。
(二)接受
接受时被发价人做出的同意发价的意思表示。
接受的效力,是指被发价人表示了接受的意思,表明发价人、被发价人之间已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对一份合同以及合同当事人来说,关系重大,于是接受应于何时生效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接受生效时间问题,我国一向采用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在这里,也应注意一个特例,即“逾期的接受”。
接受的撤回,在采用到达主义的情况下,被发价人在其接受到达发价人之前,可以撤回接受,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在接受到达发价人之前或与接受同时到达发价人。
接受一经到达,便即生效,合同成立,因而不可能像发价那样有撤销问题
篇三:
成立外贸公司的条件与程序
成立外贸公司的条件与程序
(一)首先按成立普通公司程序注册一家贸易公司
(注册外贸公司的先期登记办理程序以及所需材料与注册一般公司相同。
只是注意在注册时,经营范围需加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a、选择公司注册资金大小:
外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特殊限制性规定,一般选择注册资金100万元或是50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
注册资金越大当然越好,因为给人的感觉比较放心,金额太小会影响公司门面。
若企业名称中有“进出口”字样的话,则注册资金不应少于100万元。
B、公司注册资金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关系
1、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公司成立1年后,年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可以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2、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大于500万元的,可直接申请一般纳税人。
3、公司注册资金超过50万元,且实际办公面积大于100平米,而且申请了进出口权,则给予特殊优惠,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c、注册公司的步骤:
1.核名:
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所准备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字一般由四部分组成,依次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名字想好5个,备用)
2.租房:
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目前北京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再到税务局买印花税,税率是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的首页。
3.编写公司章程。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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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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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贸易 合同 成立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