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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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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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第一条 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决策、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建立以安全主管为首、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以党、工、团的政治思想教育、群众全员参与的监督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
第二条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委员,安全主管(安全总监)、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或专职副书记)为副主任委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装备和办公器材,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过程实施有序的管理。
各施工作业工程处(作业中队、工区)、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班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负责班组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
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每年千万元施工产值配1人(至少3人)。
项目部施工作业中队(工程处)、班组必须按作业班次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项目部配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占50%以上。
第五条 项目部配置的安全管理专、兼职管理人员接受项目部安全主管(安全总监)的领导;项目部安全主管(安全总监)按季度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专职管理人员进行考评。
按考核结果,分级享受安全专业技术津贴(津贴标准为300-800元;兼职安全员的津贴标准为50-100元)。
第六条 项目部每季度对其管理部门、下属各施工作业单位组织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考核。
第七条 项目部在开工之前,必须编制安全管理保证计划,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及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作业项目部在开工之前(或停工三个月之后),必须经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对其安全管理基本条件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八条上报的各项资料,必须有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
第九条 建立相应的管理资料
1.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一览表(或花名册)及相关证件;
2.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他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4.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图;
5.本级安委会和安全部门成员、专兼职安全员名单(正式文件);
6.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机构及沟通联络方式;
7.工程所在地省、市、县安监、建委特种设备、消防、交通、国土、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沟通联络方式;
8.安全管理保证计划。
二、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基本要求
1.各级领导、各岗位人员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命令、指示;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
2.各级行政正职是各级(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列入本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部门的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级行政副职(安全主管)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和各部门技术主管负责人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4.各级领导人员都应认真贯彻“安全管理,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并承担各自的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5.在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程和制度,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局的安全管理管理制度、有关会议精神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管理投入计划,足额提取安全管理费用并用于安全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监督管理部门、配备满足安全管理管理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建立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月、旬、周、日及班组安全检查制度,并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6.在布置、检查、评比生产经营任务的同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布置、检查、评比。
7.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一个强化、一个支持、一个落实、三个坚决反对”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
8.对项目部的危险因素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监控情况、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9.建立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
10.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管理事故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1.按规定对分包队伍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12.对项目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以集团公司、局《安全考核管理办法》为依据,项目部领导及部门的安全职责以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依据。
第三条项目部领导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职业健康、文明施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管理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专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与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督促检查主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部安监部门抓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4.主持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和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审定安全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管理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资源投入,不断改善项目部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6.坚持安全管理“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8.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领导和组织职工(含分包协作单位)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教育,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9.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10.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施工作业单位、管理部门正职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11.每半年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管理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情况。
(二)安全经理
1.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拟订解决办法,并组织落实。
2.制定、发布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结合技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
4.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管理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管理问题;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5.组织事故抢救,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保证本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表彰、奖励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先进典型,支持和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管理的合理建议和技术改进意见、方案,并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7.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管理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分包协作单位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8.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三)生产副经理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管理工作不到位和各类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督察,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安全管理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对分管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提出奖罚意见。
5.负责分管单位、部门员工的安全管理教育与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分管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管理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它副经理是各自分管项目和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应对各自分管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四)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管理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本单位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管理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管理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管理效益。
3.根据本单位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管理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管理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六)总会计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根据本单位的管理要求,统筹落实安全管理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七)安全总监
项目部安全总监在上级主管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全管理管理职责:
1.贯彻和宣传安全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和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部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协助和组织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负责审定项目部安全管理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管理投入的有效实施。
4.按照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关要求,负责对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
5.参与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6.组织、参与或配合项目部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7.组织项目部实施安全管理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研究整改措施,保证监控对象处于受控状态。
8.负责项目部各类安全管理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项目部(包括分包队伍)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对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
10.负责项目部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
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和报送。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人
1.具体负责组织任职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及时编制、报送安全报表和其它安全信息(如安全简报、工作计划、总结等),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3.组织本单位安全活动的有效开展,建立班前安全会制度以及安全教育、检查、奖惩等制度,并负责落实;
4.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并负责体系的正常运行。
5.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监督各类安全隐患按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局安全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6.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并参与开展事故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给项目部领导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7.参加本单位项目部领导班子会议,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对不利于安全管理的议题享有一票否决权。
8.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实施组织管理。
9.对本单位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罚款和停工进行教育的权利。
10.对本单位不重视安全管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做法有权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1.完善日常安全资料的真实记录、整理移交。
(二)技术部门负责人
1.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危险源辨识和安全应急预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3.组织新工艺、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
安全技术问题。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噪等有害有毒物质、作业环境的治理方案,使之达到国家要求的防护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三)质检部门负责人
1.编制本单位质检过程、化验分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2.处理好安全与质量的关系,在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安全措施;在进行质量检查检验过程中对安全管理设施进行检查控制。
3.定期检验施工中使用的各种化学危险品,并要按规定贮存和使用。
(四)财务部门负责人
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教育经费的合理支出,做到单位科目,专款专用。
2.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并实行财务监督。
3.负责办理各项保险业务以及各类事故处理费用的支出。
(五)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事故隐患整改所需的设备、材料、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2.负责按计划采购、保管各类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标准发放。
3.搞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工作,负责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贮存、发放工作。
4.做好机动车辆检查修理、年度检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5.对驾驶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安全禁令。
6.组织开展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六)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1.协助项目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2.参与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落实和按期完成。
4.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组织新工艺、新装置、新设备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施工。
6.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管理工作不到位和各类违章行为。
7.定期、定点组织检测尘毒、噪声,配合有关部门控制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病率。
8.组织开展安全竞赛,监督经济责任制或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七)办公室负责人
1.协助项目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文件、资料。
做好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制度。
3.组织对临时来人参观学习的进厂安全教育。
4.组织检查劳动纪律情况,对违反劳动纪律和项目规定的职工,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项目领导的决定予以处理。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6.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交通安全规定,负责机动车辆的年检等工作。
第五条各岗位人员职责
(一)专职安全员
1.负责对安全管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二)施工技术员
1.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局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熟悉相应的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执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3.在审核安全管理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4.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在现场管理过程中监督实施;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管理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并通知专兼职安全员落实整改,及时向项目部领导进行汇报。
6.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设施、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三)施工员
1.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局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熟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2.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向施工作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进行汇报。
3.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并加以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向施工作业负责人进行汇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4.在施工过程中,当生产进度与安全管理要求发生矛盾时,必须以服从安全为前提。
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规范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5.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安全员和施工作业负责人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四)质量监督员
1.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局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部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2.在质量监控的同时,检查安全设施的状况及使用功能与各部位的防护状况,发现不规范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杜绝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通知安全员或施工作业负责人;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五)材料员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局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部关于安全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把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品牌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向项目经理进行报告处理。
(六)调度员
1.在抓好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及时、正确掌握天气变化,反映与生产有关的信息、通知。
2.给项目安委会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3.经常检查各班组、各工序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4.监督各部门做好生产安全工作。
5.合理安排工地运输、掌握道路车辆情况,车况不好,不派司机上车,确保行车安全。
6.若发生伤亡和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七)财务人员
1.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及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管理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4.负责拨给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所需经费,负责拨付职工的防暑降温费用。
5.及时核查有关费用,切实降低生产成本。
(八)领工员
1.组织管理指挥施工现场,负主要安全责任,负责工地施工现场工序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并向分管的领导汇报施工生产情况。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的措施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班长进行安全管理的详细交底,组织班组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对施工生产班组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技术和遵守章纪教育,监督和检查各项措施的实施,做到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做到地面清洁、道路平整、排水流畅、管线通顺、标志明显,清除“脏、乱、差”,减少噪音,危险处所要设置警示标志。
5.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工艺流程、安全流程和标准化作业细则。
6.研究当班安全情况,杜绝违章情况,并参加当班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7.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8.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9.不违章指挥。
10.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11.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九)资料员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管理,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十)施工作业中队队长(工段长)
1.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保证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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