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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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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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说明
消防设计说明
1建筑概况
详见建筑专业说明。
2设计依据
Ø《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Ø《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
Ø《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Ø《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版)
Ø《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Ø《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2003年版)
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Ø《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12
Ø《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年版);
Ø其它有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规程,规范及标准;
3.系统组成:
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专用对讲电话系统;
火灾应急广播系统:
3.1消防控制室设置:
(1)本工程消防控制中心设置于一层,具有直接对外出入口。
消防控制室距离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入口距离≤20m,并在入口处设置明显标识。
(2)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3)在消防控制室内,设柜式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柜、消防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主机、电气火灾报警主机、电梯监控盘、操作电脑与打印机、消防电源等。
(4)在消防控制室内,可显示火灾报警与故障报警部位、保护对象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以及系统电源的工作状态。
(5)在消防控制室内,可监测各个火灾报警信号、消防设备动作与状态信号,可手动、自动、专线控制消防设备的启停,手自动切除相关区域的非消防设备与电源。
(6)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可直接报警的119专用电话。
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本工程消防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双总线环路设计,报警与控制共用总线,任一点断线不应影响系统报警(如本项目最终所选探测器不带自动隔离功能,则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且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还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2)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设备地址总数不超过3200点。
每总线回路连接地址码不大于200个。
控制器及总线应预留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3)在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铵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消防控制室可接收感烟、感温等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检修阀、压力报警阀、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防火阀的动作信号并可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水位,显示消防水泵的运行及故障状况,联动控制所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预留有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通讯接口。
(5)消防报警联动模块不应跨越本报警区域控制其他区域的消防设备。
(6)火灾探测器与手动报警器设置如下表:
(6)探测器安装要求如下表:
3.3.消防联动控制
3.3.1.一般要求: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
(2)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3)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3.3.2.联动控制台设置于消防控制室,要求如下:
(1)提供自动与手动控制、专线与总线控制方式,针对各个消防设施与设备实施监测与控制,显示设备工作状态。
(2)火灾发生时,手自动启动消防广播与火灾警报、强制点亮应急照明灯、释放疏散通道与车库的道闸,关停通风与空调设备。
(3)确认火灾后,手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控制电梯迫降首层或转换层。
3.3.3.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监控
(1)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直接启动消防喷淋泵,并显示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2)在消防控制室通过专用线路直接手动启动消防喷淋泵,也可在消防泵房手动直接启动消防喷淋泵。
(3)显示消防喷淋泵的运行、故障、电源状态,显示水流指示器、检修信号阀动作信号,监视消防水池、水箱的消防警戒水位。
3.3.4.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监控
(1)消火栓系统的出水干管上的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直接控制启动消火栓泵。
(2)消火栓按钮动作后,在消防控制室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经确认,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启动消火栓泵。
(3)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控制模块自动启动、直接手动启动消火栓泵,也可在消防泵房手动直接启动消火栓泵。
(4)显示消火栓泵的运行、故障、电源状态,监视消防水池、水箱的消防警戒水位。
3.3.5.气体灭火系统的监视与控制
(1)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就地控制模式,具备自动、手动、应急操作三种控制方式,独立完成灭火过程,气体灭火系统由专业厂家深化设计。
(2)控制室具有相应的声光警报,可手动切除声响信号;可显示报警、防火门窗与风机阀门动作信号。
(3)自动控制:
感烟、感温探测器报警后,发出声光警报,延时关闭防火门窗、风机阀门,可手动紧急停止;释放气体,开启区域选择阀,反馈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发出气体释放的声光警报;在延时阶段,可手动紧急停止。
(4)手动控制:
采用电气手动控制方式。
手拉启动器动作后,系统可直接启动并释放气体。
(5)应急操作:
仅在手自动操作均失灵时使用,采用机械手动操作方式。
3.3.6.对防排烟设施的监控
(1)火灾发生时,自动打开常闭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火灾温度达到280℃时,排烟防火阀熔断关闭;排烟风机吸入口的排烟防火阀熔断关闭时,联锁停止排烟风机;消防控制室可直接手自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停,显示风机与阀门的动作信号。
(2)火灾发生时,自动打开常闭防火阀,启动正压送风机;火灾温度达到70℃时,防火阀熔断关闭;正压送风机风口的防火阀熔断关闭时,联锁停止正压送风;消防控制室可直接手自动控制正压送风机的启停,显示风机与阀门的动作信号。
(3)排风兼排烟风机、进风兼补风机在正常工况下为通风换气使用,火灾时转为消防控制室控制,消防控制有优先权。
3.3.7.对防火卷帘、防火门的监控
(1)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两侧均设置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门的感烟与感温报警器组、手动控制按钮。
专用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专用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报警与卷帘动作信号送消防控制室显示。
(2)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门,在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动作后,直落到底。
报警与卷帘动作信号送消防控制室显示。
(3)常开防火门任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防火门监控器关闭防火门,关闭信号送消防控制室显示。
(4)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3.3.8.电梯的监视与控制
(1)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监控盘,显示电梯的运行与故障状态、开门与关门信息、所处楼层。
(2)火灾发生时,通过电梯监控盘与电梯轿厢进行对讲,告知改变电梯运行的原因。
(3)火灾确认后,控制电梯迫降首层或转换层,开门后非消防电梯断电,消防电梯投入消防使用。
(4)电梯轿厢内设置有可直接与消防控制室通话的对讲电话,此功能由电梯厂家配套提供。
3.3.9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的联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2)火灾声光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3)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光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工作。
(4)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5)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6)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3.10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
(1)应急照明平时采用就地控制,火灾时由消防控制室自动控制点亮全部应急照明灯。
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等处的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灯)为长明灯。
(2)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3.3.11.相关联动控制
(1)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及所有各层配电间内设有分励脱扣器,由消防控制室在火灾确认后断开相关非消防电源。
(2)消防控制室火灾确认后,向所对应的防区火灾门禁系统发送消防联动信号,门禁系统在收到该联动信号后自动将门打开。
本系统以防火分区为单位,在设置了门禁系统的防火分区设备消防联动模块,每防火分区一组模块。
(3)火灾时,自动打开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电动栏杆或道闸。
3.4消防专用电话通信系统
(1)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用电话主机,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2)设置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的位置如下:
3.5紧急广播系统
(1)本工程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共用一套系统,在消防控制室内设有火灾应急广播机柜与消防话筒,火灾时自动切换为消防广播状态并强制切除本地音量开关。
(2)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合同时设置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警报装置。
在防火分区内扬声器最大步行距离小于等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12.5米.在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设置声光报警器,广播与声光报警器声压级高于背景噪声15dB。
报警秩序,先鸣警报8~16s,间隔2~3s后播放应急广播10~30s,间隔播放,允许根据疏散时间手动控制播放程序。
(3)当确认火灾后,启动全楼的火灾应急广播与火灾声光警报器。
3.6电源及接地:
所有消防用电设备均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设自动切换装置。
消防控制室设备还要求设置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要求其综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系统布线:
(1)本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等传输线路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
(2)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
(3)本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具体管线选用详见系统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说明表.
3.8.燃气报警系统的监视与控制
(1)燃气泄露探测器沿燃气管道间隔敷设,水平安装位置靠近管阀接口部位,根据所使用的燃气比重确定安装高度。
(2)当燃气泄露浓度≧爆炸浓度下限值的25%时,联动开启相关部位的送排风机;当燃气泄露浓度≧爆炸浓度下限值的50%时,直接关闭燃气快速切断阀;
(3)厨房排烟罩系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时,要求强制关闭相应炉灶的燃气阀门,同时向火灾报警主机发出报警信号。
4、系统防雷与接地
4.1、防雷保护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雷电电磁脉冲防护等级按A级防护。
A级宜在低压配电系统中采用3~4级电涌保护器进行保护。
为使电涌保护器两端引线最短,电涌保护器宜安装在配电箱或信息系统的配电设备内,SPD连接线全长不宜超过0.5m。
室外广播信号进入中心控制台前需设置避雷保护器。
4.2、接地系统
消防控制室等弱电设备用房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姆。
交流供电电源箱采用TN-S系统;稳压(UPS)电源之后的交流电源设备外壳接地、直流地、屏蔽地、防静电接地都在机房内设置专用接地线引向总接地板。
专用接地线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4平方毫米。
在机房内设置专用接地干线引至机房专用接地体(机房内接地铜牌)。
接地线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小于25平方毫米。
5、其它
5.1.设备安装
箱体高度0.6m以下,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5m;0.6m~0.8m高,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2m;0.8m~1.0m高,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1.0m;1.0m~1.2m高,安装高度为底边距地0.8m;1.2m以上的,为落地式安装,下设0.3m基座。
电缆线槽:
为槽式系列。
竖井内竖向线槽应与平面图中水平线槽连接。
各楼层线槽安装高度参见综合管线图。
线槽施工时,应注意与其它专业的配合。
电缆线槽穿过防烟分区、防火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
与设备配套的箱体、柜,订货前应与设计人员配合。
5.2.线缆的选型及敷设
线缆明敷在线槽上,根据其引出线数量穿相应根数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敷设。
DN32及以下管线可暗敷。
所有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的管线应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中有关作法施工。
5.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布线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穿线导管与低压配电系统的穿线导管相同,应采用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几种,敷设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
当采用硬质塑料管时就应采用阻燃型,其氧指数要求不少于30。
如采用线槽配线时,要求用封闭式防火线槽。
如采用普通型线槽,其线槽内的电缆为干线系统时,此电缆宜采用防火型。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相比较,更加重要,所以这部分的穿线导管选择要求更高,只是在暗敷时才允许采用阻燃型硬质塑料管,其他情况下只能采用金属管或者金属线槽。
消防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的穿线导管,一般要求敷设在不燃烧体的结构层内(主要指混泥土层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标注说明
-导线敷设方法标注说明:
SR:
表示用镀锌线槽敷设
JDG:
表示用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
-导线敷设部位标注说明:
WE:
表示沿墙敷设
CE:
表示沿天棚面或顶板面敷设
ACE:
表示在能进人的吊顶内敷设
ACC:
表示暗敷设在不能进人的吊顶内
CC:
表示暗敷设顶内
FC:
表示暗敷设地面内
CLC:
表示暗敷设柱内
除施工图中所注明电气施工安装做法外,其他均请参照《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92DQ》、《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5-1》、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电气施工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焊接线管均采用热镀锌处理。
对于弱电竖井内电缆贯穿的预留洞,在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用阻燃材料做封堵处理,以满足防火要求。
图纸表达有误或需调整更改设计的请及时与相关设计人员联系。
对于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与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在施工中,若遇到问题,应及时和设计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系统防雷、接地:
弱电系统防雷接地做法必须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弱电子系统机房、控制室、各弱电井和外进线接地接线箱、排等图纸详见强电施工图。
5.4.注意事项
凡与施工有关而又未说明之处,参见《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建筑电气通用图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14X505-1》及国家相关规范施工,或与设计院协商解决。
本工程所选设备、材料,必须具有国家级检测中心的检测合格证书,需经强制性认证的,必须具备3C认证;必须满足与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供电产品、消防产品应具有入网许可证。
为设计方便,所选设备型号仅供参考,招标所确定的设备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应低于设计图纸的要求。
所有设备确定厂家后需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四方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除施工图中所注明的电气施工安装做法外,其他均请参照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施工规程和规范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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