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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质管理
第八章矿井地质管理
矿井地质管理是煤矿企业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主要包括储量管理、三量管理、地质工作标准化管理等方面。
加强矿井地质管理,对于减少煤炭损失,调整采掘关系,防止地质灾害,延长矿井寿命,促进煤炭生产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要完善矿井地质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技术管理体系,把矿井地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
第一节矿井储量管理
矿井储量管理是以掌掘储量动态和分析煤炭损失,以及监督合理开采为职责的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
由于矿井储量综合反映了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数量、质量、开采技术条件和能利用程度,它是矿井设计、改扩建、开拓延深和安排生产接续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制定有关能源政策的基础资料。
由此可见,矿井储量管理不仅贯穿于煤矿生产建设的全过程,而且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因此,它是一项难度较大、具有重要实际意义的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储量管理由煤矿地质测量部门具体分管,其基本任务如下:
(1)查清生产矿井煤炭资源情况,定期测算和上报储量的动态。
(2)根据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
(3)积极寻找煤炭资源,扩大可采范围,增加可采储量。
(4)进行储量报损、注销、转出、转入的呈报和审批工作。
(5)参与制定各种回采率指标,检查和分析指标的执行情况。
矿井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储量计算、产量统计、损失量统计、储量动态分析等。
一、矿井储量的分类和分级
储量分类和分级应考虑储量的可靠性、开采技术条件和工业能利用程度等因素。
随着各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各个时期能源政策的政变,储量分类和分级的标准和方法也不断更新和完善。
矿井储量分类和分级基本上与资源勘探阶段相似。
现着重介绍我国矿井储量分类和分生产矿井储量分类系统如图8-l所示。
各类储量的含义和确定原则如下:
图8-1矿井储量分类系统
1.矿井总储量
在生产矿井技术边界范围内,经地质勘探手段查明,符合煤炭资源标准的全部煤炭储量,称为矿井总储量,过去叫地质储量。
2.能利用储量
在矿井总储量中,煤层厚度和煤质均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要求的储量,称为能利用储量,过去叫表内储量。
3.暂不能利用储量
在矿井总储量中,煤层厚度和煤质不符合当前煤矿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的要求,文地质条件和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目前开采困难,暂时不能利用的储量,不能利用储量,过去叫表外储量。
4.工业储量
在能利用储量中,可作为设计和投资依据的储量,称为工业储量。
5.远景储量
在能利用储量中,因勘探程度较低,只能作为地质勘探设计和矿区发展远景规划依据的储量,称为远景储量。
6.可采储量
在工业储量中,预计可以采出的储量,称为可采储量。
其计算公式为
Q采=(Qx-P)(1-n)K(8-1)
式中Q采——可采储量;
Qx—工业储量;
P——永久煤柱损失;
n——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K——设计采区回采率。
7.设计损失
在工业储量中,按设计规定允许损失的储量,称为设计储量。
(二)矿井储量的分级
根据勘探程度的高低,以及设计和生产部门的需要,煤炭储量分为A、B、C、D四级。
其中,A级和B级储量称高级储量;C级和D级称低级储量。
A级储量是煤矿企业编制生产计划的依据;B级和C级储量是煤矿建设计和投资的依据;D级储量一般作为矿井建设远景规划或地质勘探设计的依据,有时可配合C级储量作为小型煤矿建设设计的依据。
矿井储量类型与级别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即:
能利用储量包括A、B、C、D各级储量;工业储量包括A、B、C级储量,远景储量仅指D级储量。
1983年颁布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试行)中规定,暂不能利用储量和可采储量,无论其勘探程度如何,一律不再分组。
(三)矿井储量的特点
与资源勘探相比,矿井储量具有以下特点:
(1)矿井储量无论在数量或质量方面都处于变动状态之中,因此应根据变化情况,定期核算储量,掌握储量动态。
(2)矿井储量计算块段的划分,应充分考虑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尽量利用水平、采区和采面的边界线,并根据地质条件划分出适于不同采煤方法的储量块段。
目前,应商品经济的需要,还有人提出划分经济地质储量的问题。
(3)矿井储量要反映各种煤量损失,并进行认真的统计和分折。
(4)生产矿井重算和核定储量的任务较重,应重视微机的开发和应用。
二、矿井储量的动态和统计
在矿井开采过程中,矿井储量经常处于变动状态。
为了作到心中有数,必须及时了解储量变动的情况和原因,系统统计开采量和损失量,全面分析损失率和回采率,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开采煤炭资源。
(一)矿井储量的增减
1.矿井储量增减的原因
矿井储量增减的原因很多,除因开采和损失而减少外,尚有下列原因造成储量的增减:
1)补充勘探引起的储量增减经过系统的补充勘探或巷道揭露,证实煤层厚度、可采边界和煤质等发生变化所引起的储量增减。
2)采勘对比引起的储量增减通过采后总结发现,已采区域内的煤层厚度、可采边界和煤质等与原地质勘探报告不符所引起的储量增减。
3)井界变动引起的储量增减调整井田边界,扩大或缩小井田面积所引起的储量增减。
4)重算储量引起的储量增减年末核算储量时,因原计算错误,或计算参数改变,以及储量计算工业标准(如最低可采厚度、最高灰分等)修改所引起的储量增减。
2.储量增减的处理方式
对于上述种种原因造成的储量增减,应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分别不同情况按下述几种方式处理。
1)更正原有储量数据如果储量增减不超过计算范围内储量的10%,并在100万t以下时,在详细说明储量增减的原因后,可在报表中更正;如果储量增减起过上述范围,应经过规定的手续,经审批后方可正式修改。
2)储量的转入经进一步查明,原暂不能利用储量的煤层厚度和灰分已符合能利用储量的规定标准,或灰分虽超过规定标谁,但有固定的销售对象,或洗选后可以达到规定标准;经批准可以开采的,均可转入能利用储量。
3)储量的转出经进一步查明,原能利用储量的煤层厚度或灰分已达不到能利用储量的规定标准,但尚能达到暂不能利用储量的规定标准;或水文地质条件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目前开采极其困难,经批准可转出为暂不能利用储量。
4)储量的注销在已开拓的区域内,原能利用储量的煤层厚度或灰分,既达不到能利用储量的规定标谁,又达不到暂不能利用储量的规定标准,经批准后可以注销。
煤层灰分量超过暂不能利用储量标准,但有售对象,或经洗选灰分能达到规定标准,开采时经济合理,可供工业或民用需要的储量不能注销。
综上所述,更正储量数字,仅限于储量类型不变的情况下更正;储量的转入和转出,只能在能利用储量与暂不能利用储量之间转变,即原暂不能利用储量转入能利用储量,原能利用储量转出为暂不能利用储量;储量注销则是原能利用储量转变为不属于储量的范畴。
(二)矿井产量的统计
煤炭产量是煤矿企业完成生产计划的主要指标,也是分析储量动态和计算损失率的基本依据。
因此,统计必须准确可靠。
按统计方法不同,煤炭产量有实测产员、统计产量和销售产量。
1.实测产量
地测部门通过定期实测回采工作面的长度、进度、煤厚、采高和浮煤厚度,掘进工作面上煤层面积和掘进长度,并将实测数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按月计算各回采工作面的实测产量和各巷道的掘进出煤量,即可求得各采区和全矿井的实测产量。
实测产量又称实际采出煤量。
2.统计产量
生产调度部门根据出煤车数、运载量、煤仓容积和放煤量统计的产量。
旬、月分别统计工作面、采区和全矿的产量。
3.销售产量
销售部门根据销售煤量、自用煤量和煤仓、储煤场的盘存量统计的月产量。
储煤场的盘存量是用剖面法、视距法或普通丈量法测定的煤堆体积乘以堆积密度求得。
上述三种方法统计的产量数字常有出入,其中以实测产量最切合实际。
因此,实测产量是核定统计产量、分析储量动态和计算损失率的依据。
由于矿井装载不均,车底清理不净,采掘过程中矸石混入等原因,统计产量一般都大于实测产量。
当统计产量储差较大时,应对统计方法和统计参数(特别是灰分、湿度和堆积密度)作必要的调整。
在采用水采、垛式、仓房式等采煤方法的矿井或采区,由于无法进入回采工作面实测各种计算参数,因此不能计算实测产量,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允许用统计产量代替实测产量,但必须作灰分、水分、含矸率的改正。
改正公式如下
式中Q——统计产量;
Q′——经水分、灰分改正后的产量,再减去含矸量,即为实际采出煤量。
(三)矿井损失量的统计
损失量的统计包括损失量的分类和测定,损失率和回采率的计算等内容。
1.损失量的分类
损失量是指在开采过程中,被丢弃在井下不能采出的煤炭储量。
开采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开采技术、安全保障和经济效益等原因,而使储量损失难于完全避免,有的甚至是合理的。
问题是如何减少损失,避免因生产管理不善或不正确开采所造成的不合理损失。
为了正确测定、统计、分析和研究储量损失,必须对损失量进行科学分类。
1)按损失发生的形态分类可分为面积损失(图8-2)、厚度损失和落煤损失(图8-3)三类。
面积损失是以残留面积的形态发生的损失,如丢弃不采的整块煤柱。
厚度损失是以残留厚度的形态发生的损失,如残留于顶、底上的煤皮,或分层开采时留的煤皮假顶。
落煤损失是以采落煤炭的形态发生的损失,如丢弃于采空区的浮煤。
上述三类损失是测定和统计损失的基本形态,其它各类损失均由它们所组成。
图8-2采取和工作面的面积损失示意图
Ⅰ-采区上山煤柱;Ⅱ-采区隔离煤柱;Ⅲ-工作面阶段煤柱;Ⅳ-工作面面积损失
图8-3工作面煤厚损失与落煤损失示意图
Ⅰ-设计采高;Ⅱ-设计厚度损失;Ⅲ-实际采高;Ⅳ-超过规定的厚度损失;Ⅴ-煤层厚度;Ⅵ、Ⅶ-落煤损失
2)按损失发生的范围分类可分为工作面损失、采区损失和全矿井损失三类。
工作面损失是发生在回采工作面内的损失。
采区损失是发生在采区范围内的损失。
全矿井损失是发生在全矿井内的损失。
上述三类损失的相互关系是前者组成后者,后者包含前者。
3)按损失发生的原因分类可分为开采损失和非开采损失两类。
开采损失是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如为了运输、通风和安全的需要,不同采煤方法必须留设的煤柱、煤皮和煤皮假顶等损失。
非开采损失足与采煤方法无关的损失,如为了保护井上下重要设施,防止矿井灾害事故而必须留设的工业广场煤柱、矿井间隔离煤柱、地表重要建筑物保护煤柱、主要井巷保护煤柱和地表水体防水煤柱等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由于地质构造极其复杂,煤层很不稳定,煤质特别低劣和突水威胁极大等原因,煤层无法开采或需留设煤柱所造成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损失。
4)按损失统计的基本要求分类可分为设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两类。
设计损失是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在设计中规定的损失。
实际损失是在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
在实际损失中,符合设计规定的为合理损失;违反设计规定的为不合理损失。
不合理损失大致可归纳为:
违反开采程序造成的损失;不按设计规定,采用不合理的巷道布置造成的损失;不按设计规定,采用不合理的采煤方法造成的损失;超过设计规定的面积损失,厚度损失和落煤损失;井下水、火、瓦斯灾害造成的损失;巷道和工作面冒顶事故造成的损失;没有正当理由而放弃不采的损失。
2.损失量的测定
损失量和采出量的现场测定,由地测人员每旬结合采面地质观测一并进行。
测定时应注意测点的均匀性和代表性,并按煤层稳定性决定测点密度。
观测内容包括回采进度、煤层及夹石层厚度、采高、留顶丢底煤厚、浮煤厚度等。
损失量是按损失形态,每月测定落煤损失、厚度损失和面积损失。
落煤损失的测定,一般是用落煤系数法或浮煤堆积密度法测定。
1)落煤系数法落煤系数是指面积为1m2,浮煤厚度为1cm的浮煤重量。
其测定方法是在回采工作面放顶回柱之前,选取浮煤厚度有代表性的地点,量出边长0.5m,面积为0.25m2的正方形,在该正方形内均匀布点测量数次浮煤厚度,取其平均值,然后把该面积内的全部浮煤装入容器称重,该重量乘以浮煤平均厚度再乘4,即得落煤系数f。
运用落煤系数法计算落煤损失的公式为
Q=fSh(8-2)
式中Q——落煤损失;
f——落煤系数;
S——落煤损失面积;
h——浮煤平均厚度。
2)浮煤堆积密度法对不同密度的煤层,应现场分别测定其浮煤堆积密度并定期进行检查订正。
运用浮煤堆积密度法计算落煤损失的公式为
Q=Shρ堆(8-3)
式中ρ堆——浮煤堆积密度。
厚度损失的测定根据采面实测的煤层厚度、实际采高、留顶丢底煤厚算出丢煤厚度,然后把平均丢煤厚度、计算面积和煤的密度相乘,即可求得工作面内计算期间的厚度损失。
面积损失的测定根据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立面图测算损失面积,然后乘以煤层平均厚度和密度,即得面积损失。
3.损失率的计算
损失率是指在某一开采范围内,损失量占动用储量的百分比。
它是考核煤矿企业资源回收是否充分,采煤方法和巷道布置是否合理,以及管理水平高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之一。
损失率分为设计损失率和实际损失率两类。
设计损失率是按设计规定的损失量所计算的损失率。
实际损失率是根据开采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损失量所计算的损失率。
设计和实际损失率可进一步分为工作面损失率、采区损失率和全矿井损失率;实际损失率按统计计算期限分为计算期间的损失率和计算期末的损失率。
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率可按下式计算
如果采用水采、垛式、仓房式采煤方法时,由于无法进入工作面实测采出量和损失量,采出量可用经过校正后的统计产量代替。
这时,实际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为
上述公式对于计算工作面、采区和全矿井的损失量,原则上都是适用的,只是在采储量、损失量和动用储量的构成方面有所不同。
1)在计算实际工作面损失量时工作面采出量即根据实测资料计算出回采工作面内的采出煤量。
其计算公式为
Q面=S面h-R(8-4)
式中Q面——工作面采出量;
S面——工作面内实际采空面积;
h——平均实际采高(如采高变化应分块计算,平均实际采高应扣除大于0.05m厚的夹石层);
ρ——煤的密度;
R——工作面实际落煤损失。
工作面损失量即实际工作面损失,包括实际发生的与采煤方法有关的损失、损失和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
工作面动用储量,即工作面已开采空间范围内的储量。
2)在计算实际采区损失率时采区采出量即采区内各工作面的采出量与采区内已采部分巷道掘进出煤量之和。
掘进出煤量的计算公式为
Q面=S巷l巷ρ(8-5)
式中Q面——巷道掘进出煤量;
S巷——实际巷道断面平均见煤面积;
l巷——采区见煤巷道长度(运输机巷和回风巷的长度应计算到报告期末回采工作面所到位置,超前掘进长度不参加计算);
ρ——煤的密度。
采区损失量即实际采区损失,包括采区内各工作面损失,以及实际发生的与采区巷道布置有关的损失和实际发生的由于不正确开采引起的损失。
对于采区煤柱损失量应用摊销的方法,分配到各计算期内。
采区煤柱摊销的基本原则如下:
{1)与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平行的煤柱(如阶段煤柱等),可按当期工作面推进长度直接算出。
随工作面推进,随进随摊。
为避免重复摊销,工作面回采时,只摊销工作面倾斜方向上部的煤柱,而下部煤柱则由下一个阶段工作面开采时摊销。
(2)与工作面推进方向不平行的煤柱(采区上下山、采区石门、采区边界煤柱等),计算摊销量时,应先按储量比(采区某煤柱储量除以采区各工作面的总储量之和),或面积比(采区某煤柱的面积除以采区各工作面总面积之和),或工作面推进度(采区煤柱的储量除以采区各工作面设计走向长度之和),求出各煤柱的摊销系数数,然后用摊销系数乘采区该煤层各工作面当期已开采部分的储量之和,即得本次应摊销的损失量。
设计规定回收的采区煤柱,可作为独立块段进行损失率计算。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影响,原规定回收的煤柱无法采出,可全部按实际开采损失一次性参加该采区结束时的损失率计算和全矿损失率计算。
采区功用储量包括,采区内备工作面的动用储量之和、采区巷道储量(已开采部分的巷道掘进出煤量及其损失量之和)、采区煤柱应摊销的损失量等。
3)在计算实际全矿井损失率时全矿井采出量包括各采区的实际采出量,以及为一个以上采区服务的大巷掘进出煤量和巷道维修出煤量。
全矿井损失量即实际全矿井损失,包括矿井内各采区实际采区损失之和、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和全矿性永久煤柱损失的摊销量(损告期内应摊销的损失量)。
摊销的方法是先算出每个煤柱在各水平、各可采煤层中的储量占该水平、该可采煤层的全部储量之比,即摊销系数,然后用此摊销系数乘本水平、本煤层当期已开采部分的储量(不包括煤核本身的储量,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量和注销储量等),即得本次应推销的损失量。
准备全部或部分回收的全矿性煤柱,可作为独立块段进行损失率计算,不参加全矿井损失量摊销。
原设计矿井结束前回收的煤柱,因开采影响和自然条件变化已无法再采的,全部按实际损失处理,参加矿井结束的损失率计算。
全矿性永久煤柱,按原设计规定允许全部丢掉,但在矿井结束前,又打算回收一部分,回收的部分储量按复采处理。
为避免重复,须从全矿井的损失量累计数中扣出后再计算。
全矿井动用储量包括:
各采区动用储量之和、实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报损的储量、巷道维修煤量和全矿性永久煤柱应摊销量等。
4.回采率的计算
回采率是指在某开采范围内采出量占动用储量的百分比。
它是损失率的逆指标,下式计算
回采率分为设计回采率和实际回采率;设计和实际回采率可按计算范围分为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和全矿井回采率,实际回采率可按统计计算期限分为计算期间的回采率和计算期末的回采率。
按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的规定,采区回采率:
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水力采煤不低于70%;工作面回采率:
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
三、矿井储量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一)做好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
矿井储量管理人员不仅要求熟悉煤矿设计和生产知识,做好井下调查和研究工作,且还必须开展下列各项基础工作:
1.编绘储量管理图件
生产矿井必须具备以下主要的储量管理图件;
1)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为l:
500或1:
1000。
主要内容包括:
月末工作面回采位置,厚度观测点上的煤层厚度、采高、丢顶底煤厚度、浮煤厚度和厚度损失柱状图,不同颜色表示的各种损失类型等。
2)分煤层储量计算图比例尺为1:
2000。
主要内容有:
井田及采区边界,各种煤柱的名称、范围、批准机关、文号和日期,煤柱的储量和摊销计算的基础数据,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批准机关、文号和日期,工作面回来范围、回采月平均采高,采区内发生的各种损失,地质构造、煤层底板等高线、钻孔、倾角、煤厚和采高等。
2.建立储量管理台帐
生产矿井所要建立的储量管理台帐主要有以下几种:
1)永久煤柱台帐几经上级机关行文批准留设的永久煤往都应登入台帐,便于管理和检查。
台帐主要内容有:
煤柱的名称、保护对象与级别,煤层的名称、厚度、倾角、煤质牌号,煤柱上下界标高和面积,煤柱储量等。
在大记事栏内,记载煤柱的变动情况。
如果煤柱的部分或全部已被回采,则应详细填写批准机关、回采日期、面积、采出量和采动影响情况等。
2)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帐因地质因素影响面留设的煤柱较多,最常留设的是断层防水煤往。
该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断层的名称和编号,断层的性质、断距、产状和破碎带情况,水体的水压和水量,煤、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煤柱的长度、宽度、煤厚和储量,煤柱设计和审批的机关及日期等。
3)“三下”压煤量台帐所谓“三下”压煤量是指水体下、建筑物下和铁路下的能利用储量。
该台帐的内容与永久煤柱台帐基本相同。
“三下”压煤量应分煤系,分煤层、分水平和分储量级别登入台帐。
“三下”压煤量不能视为报失量,只有在矿井报废时尚无法开采的,才能当作损失量处理。
4)采区煤柱台帐从采区设计至工作面回采的整个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煤柱的留设,既不允许任意多留或少留煤柱,也不许可任意加大或缩小煤柱尺寸,并在工作面和采区结束时进行实测检查。
各种采区煤柱台帐的主要内容有:
煤柱名称,煤柱的面积、煤厚、密度和储量,煤柱回采的起止日期、回采面积、采出量、损失量和回采率等。
采区煤接应以来区为单元建立台帐。
5)储量注销和报损台帐经上级机关批准报损或注销的储量,应注明文号、日期、注销或报损储量的数量和面积等应登入储量台帐中。
3.编制储量管理报表
生产矿井必须向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呈报的报表主要有,工作面储量、损失量月报表;采区储量、损失量季报表;矿井储量、损失量年报表(表8-l);矿井储量动态年报表(表8-2)。
上述前三种报表主要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作面、采区和矿井的动用储量、采出量、各种损失量和损失率的实际状况。
它是各级煤炭主管部门了解生产和管理情况,分析损失原因,制定降低损失率措施的主要依据,因此要真实可靠。
后一种报表主要反映一年内矿井储量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它是国家计划机关和各级煤炭主管部门掌握煤炭储量情况,制定煤矿生产建设计划的基本资料。
现简要介绍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的编制方法和步骤如下:
1)编表的准备工作编表之前,编定人员必须学习《矿产储量定填报规定》和《编制煤炭储量表补充说明》,明确编表的目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应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做好编表资料的准备工作。
编表资料包括:
上年度的储量动态表,本年度的动用储量、采出量和损失量,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和报损储量,以及储量级别和数量变动等资料。
表8-1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煤生40表)
表8-2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煤生39表)
2)编绘储量计算图根据上年度的储量计算图,结合本年度开拓、开采和补充勘探所引起的储量变动,重新编绘储量计算图。
在编绘储量计算图时,要重新核定井田边界和各种煤柱界线,修改原有煤层底板等高线和地质构造,补充煤厚和煤质资料,以便按照勘探规程的规定和矿井储量的特点圈定储量级别、划分计算块段,重新计算储量。
3)编制储量动态表在储量计算图上,进行储量、采出量和各类损失量计算,并将本年度矿井采掘范围内的资料填入矿井储量损失量表,全矿井的资料填入矿井储量动态表。
4)编写储量动态说明书其主要内容有井田基本情况、井田地质构造、储量增减的数量和原因,损失量的统计与分析、储量现状与矿井生产发展的关系等。
储量动态表及说明书编写完成之后,尚需专人负责校核,填表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作为正式材料逐级上报。
4.编写储量变动申请报告
生产矿井储量发生变动时,须经书面申报主管上级批准后,方可生效。
地测部门主办储量转入,转出、注销和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申报;生产技术部门主办储量报损。
申请报告由文字和图件两部分组成。
图件部分包括申报煤层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计算图和有关的剖面图和素描图。
图上应标明勘探和开采资料,若涉及煤质时,应注上采样点位置和煤质化验资料;若涉及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另附说明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的专门图件。
文字部分包括矿井基本情况,申请转出,转入,注销和报损储量的地点和数量,申报的理由等。
在申报时,不得将整块损失化整为零,分次报损。
5.开展矿井丢煤预报
丢煤预报是储量管理人员在即将发生或可能出现丢煤的情况下,为防止丢煤所作的预报。
丢煤预报是在损失量统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内容包括:
预报位置,预报丢煤的原因和数量,以及对丢煤的处理意见等。
丢煤预报一般以图件或报单形式通知煤矿生产部门,因此也叫《预防丢煤通知书》。
(二)加强储量管理的措施
煤炭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能源。
减少煤炭损失、提高回采率,对于煤矿企业完成生产任务、改善采掘关系,提高工程效果、延长矿井服务年限,降低煤炭成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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