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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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台县紫河镇卫生院财务制度及岗位职责目录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1
财会工作制度2
收费员职责3
出纳员职责4
设备管理制度5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0
门诊病人退费管理制度11
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12
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13
财务监督检查及内控制度14
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及销毁制度15
票据管理制度16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7
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18
财产清查制度19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1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财会工作制度
一、必须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院的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和物价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透支、挥霍浪费、请客送礼、搞不正之风。
二、凡在外采购的一切物品、药品、器械等,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凭证核销。
出差或因工借支,需经院领导批准,完成任务后三日内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控制赊帐。
四、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
五、原始凭证、工资清册、帐务结算资料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并妥善保管。
六、积极配合各科室搞好科室核算,参与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和奖金核算等经济管理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药品、器械等公共财物进行清理核对并造册。
半年进行一次清仓工作,防止浪费和积压。
七、监督药房(库房),执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制度。
八、及时处理药品变价因素,监督收费标准,对药品价格和处方划价每月抽查1—2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加强新农合、医保和社保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收费员职责
一、在院长及财会科领导下,按分工作好门诊、住院病人各项医疗收款工作。
根据药房处方及治疗金额计价,如数收费,拒绝赊帐,做到应收必收,不跑票、不漏收,收费收据填写齐全。
二、2—3天一次结算,并与药房及相关科室核对现金收入数目并签字,核对无误后将现金存入银行(存款单与收入对帐单必须一致,若遇银行休假,存款时间顺延)。
三、遵守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借与他人及坐支。
四、按照收费室交接班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脱岗。
若有发生,则按医院制度处罚。
五、每月存款单不得低于10—15张,降低一张,扣工资50元。
月末将存款单、收入对帐单、收费、收据存根及时送交会计处。
出纳员职责
一、在院长和会计的指导下,负责做好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收付,并随时记帐。
每日终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做到日清月结。
二、逐笔核对当日收付款项,随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超过限额库存现金,必须当时存入银行。
三、做好各种有价证件及收据保管、发放和收据存根的回收保管工作。
四、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发放职工工资,参与奖金核算及发放。
五、配合会计认真审核收支单据,严格报销手续,杜绝不合理开支。
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支借他人。
三台县紫河镇卫生院设备管理制度
随着医院的发展,设备占医院固定资产的一大部分,对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
医院设备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医院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设备管理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各种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减少或杜绝人为损坏,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一、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为首的医院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涂绵鳌
副组长:
王燕
成员:
何鑫
2、设备的使用、日常保养、现场管理为各使用科室。
二、设备管理职责
1、医院设备管理机构是医院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
是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2、参加医院设备的全过程管理,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3、负责医院范围内设备的管理。
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负责编制落实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
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7、建立健全设备明细台帐。
8、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
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三、使用科室反馈职责
1、及时向院领导反馈设备维修进展情况及维修后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2、爱护设备,认真作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制度。
保证设备的平稳运行。
3、认真填写设备运转维修保养记录。
做到内容详实准确。
4、充分利用好设备使之产生效益,对利用率低、日常保养差的设备和科室,经有关部门审核后酌情处理。
四、设备的购置计划
1、各使用科室本着“经济、需要、先进、实用”的原则编制购置计划。
其内容为:
设备名称、性能、数量、配套设备名称、生产厂家、金额。
2、各科室会同院领导对所购设备的可行性、先进性、可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论证。
编制设备购置计划上报院委会,院委会审定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
五、设备验收、安装、调试
1、首先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要认真阅读相关技术文献、熟悉设备的技术原理、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
2、设备到达前根据设备的工作环境、条件、要求,准备好防光、防潮、放射线辐射、特殊接地线等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水、电、气系统设施。
3、现场点货由设备管理人员、档案人员、操作人员、供货方共同启封验货。
4、检验设备的品名、数量、外包装和设备外观的完好状况,核对配件、备件、出厂合格证、中外文说明书、装箱单以及其它专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一切无误后再接收设备。
5、进行技术参数的鉴定及安装、调试验收,并对结果作出详细记录。
6、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建帐建卡,并列入维修保养计划,同时协助使用科室建卡、建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本。
做到帐卡物一致。
六、设备的维护保养
1、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实行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2、设备的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并参照随机附带的设备维修手册进行。
3、设备日常管理与保养由使用科室负责,日常保养在每次使用设备后进行,保养内容:
清洁、调整、紧固等,配套设施摆放整齐。
4、设备拆机保养由设备维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
5、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或损坏,使用科室要及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调试。
如维修人员也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医院负责与供方联系解决。
6、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
七、设备的调拨、租赁、转让与报废
1、院内设备调出、调入必须经院长审批后进行。
2、各种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
3、加强停用、闲置设备管理,不得随意拆卸。
4、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报废条件,对需报废的设备按有关审批程序进行。
已批准报废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严禁擅自处理报废设备。
5、报废条件
(1)已达到使用年限,设备老化、性能落后、无使用价值;
(2)严重影响安全,且不宜修复的设备
(3)无修复价值,修理成本过高,且严重浪费能源的设备。
八、设备技术档案,统计资料管理
1、主要专业设备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验收单;
3、各种台帐、卡片、主要设备技术状况、维修计划完成情况。
九、设备的事故处理
1、事故及责任的划分
(1)小事故因操作保管不当损坏设备配件或造成设备丢失的,损失金额在1千元以内的。
(2)一般事故因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或工作责任心差造成设备丢失、设备损坏,可以修复的;损失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
(3)重大事故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1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50%以上的。
(4)特大事故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且无法修复,设备净值达5万元以上的;可修复,修复资金达设备净值60%以上的。
2、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1)事故责任人应分为:
负全部责任者、负主要责任者、负同等责任者、负次要和一定责任者。
分别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70%、50%、30%、10%罚款。
(2)根据事故、责任人的划分,按一定比例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节和事故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3)隐瞒事故和事故情节的科室领导及有关人员,处以经济处罚,情节和性质严重的可并处警告、记过处分。
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应遵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人人平等的原则;事故责任和处罚相当的原则;按规定处罚,避免处罚过重或过轻;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处罚金额可根据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对设备人为损坏,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负责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资料完整、装订整齐、封面要求签字齐全。
3、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定期收集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4、负责保管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
对移交的会计档案严格移交手续;对保管的会计档案,编制档案目录,方便查找;对销毁的会计档案应严格销毁手续。
5、负责会计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借阅会计档案。
6、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门诊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1、检查治疗退费:
病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做检查治疗,属当天缴费的,凭缴费收据第一联(报帐联)和第二联(科室收执联)一起交相关科室审核,签署未做检查治疗请退费意见,经办人并签名,收费员方可办理退费。
第一、第二联缺任何一联均不能退费。
2、门诊处方退费:
(1)、已缴费未取药处方退费:
凭收据一、二联和处方一起交收费员直接退费。
(2)、已取药处方退费:
病人缴费并取药后,因有些药物不能使用,需要退费时,首先由药房收回可退回药品,并重划价已用药品应收费用,并将原已下帐处方进行退费处理,病人凭重新划价处方和原收据到收费室办理退费。
收费员将原处方全额退费并重新收取应收已用药品费用,退还病人差额现金。
3、超过缴费日期3天以上的费用退费,除相关科室审查签署意见外,还要到财务科审查签字方可办理退费。
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
1、在院病人退费:
(1)、检查治疗退费:
病人将检查治疗费用记帐后,未作相关检查和治疗需退费,由所在科室主管医生或相关人员在记帐单上签署意见后,到住院收费室办理退费。
部分退费,由所在科室开具退费单到收费室办理退费。
(2)、住院处方退费:
①已记帐未取药处方退费:
由药房审查签字后,到收费室办理退费。
②已取药处方退费:
由药房人员收回可退回药品后,由药房人员直接在计算机系统中办理退费。
2、已办理结帐病人退费:
(1)、已办理结帐手续病人需要退费时,凭出院结算收据第一联(报帐联)和第二(病人留存)到收费室办出院病人回召后,再按在院病人办理相关退费。
(2)、办理完成退费后,重新办理结算手续。
(3)、第一和第二联缺任意一联均不能办理退费。
财务科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完善财务会计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的相互核对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差错、舞弊,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钱账分管的原则。
凡涉及资金的结算、登记工作,均由两或两人以上分工负责;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记帐(除本职范围内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日记款账)、会计档案及重要凭证的管理工作,以起到互相牵制作用。
2、出纳收取现金应按编号、顺序填写收据,所有款项的支付都必须手续齐全、内容真实、开支合法。
除现金开支范围规定的支付范围外,其余均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支付,不得支付现金。
3、对门诊、住院收费人员使用的空白现金收据、有价证券,采取定额领取、顺序编号、严格登记的办法进行控制,建立帐簿备查;对门诊、住院收费人员或出纳经管的现金,实行不定期清查、盘点、长款下帐,短款自赔制度,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漏洞。
4、门诊收费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笺、检查治疗单上的姓名、划价金额输入微机打印收据。
收据共三联,第一联加盖收费公章作交款人收据;第二联连同处方笺、检查治疗单一起作病人取药、检查、治疗凭据;门诊收费人员根据第3联的数据金额与日报表核对相符后,当日将现金交出纳存入银行。
5、住院预交款由收费员录入住院收系统,实行机打预缴收据,一式两联,第一联加盖收费专用章交病员作交款凭据;第二联为存根联,作为收费员交款凭据,收费员交款后交财务科审核。
6、每月结帐后,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及时清理未达帐项,特别是银行已付医院未付款项、医院已收银行未收款,如有异常或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财务监督、检查及内控制度
1、充分发挥财务监督的职能作用,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认真审查、复核、结算和自查。
认真执行财务预算,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反映医院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效果。
2、专兼职物价员一人,随时检查医疗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3、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开支标准的拒绝付款。
对乱支、多支和不讲求经济效果的开支及时指出纠正,并报告有关领导,将处理情况进行记载备查,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4、严格执行控制商品的报批手续,杜绝盲目采购,贪多求新,搞“小而全”等情况而造成积压和浪费损失。
5、严格执行收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审核门诊、住院收入,加强科室核算和财务内控制度。
6、严格执行审批报销制度,加强对资金及财产物资的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妥,使用不当。
而造成的损失、损坏和浪费。
7、凡不符合财经纪律的开支有权拒付。
8、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核算,积极组织收入,不允许有账外账和“小金库”。
9、定期对收费人员的备用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严格有关财经纪律。
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及销毁制度
事业不断发展,业务与日俱增,印章在经济业务中的作用尤显重要,为了保证会计业务正常运行,维护财经纪律,确保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财务科收付款项、门诊收费、住院收费、及其它有关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环节,启用公章必须由财务科向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申请刻制手续,并进行登记。
2、为了加强管理,各领用单位或科室,必须在财务科办理预留印鉴,以明确责任。
3、因工作变更,需要移交印章,交接双方应到财务科办理印章转移交接手续。
4、门诊收费、住院收费等多人持用的印章必须严格按编号使用,以示区别。
5、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存放,做到上班人不离章,下班时间不离锁,以防丢失或盗窃事故发生。
6、因故更换印章,在新印章启用时,必须交回旧印章,并根据有关规定经院办、财务科共同监督销毁。
票据管理制度
1、收据是医院收取各类款项向交款人开据的有效凭证。
医院的各类收据按照用途不同,分为:
住院结算收据、门诊收费收据、住院病员预交款收据、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
2、财务科负责收据的统一管理,根据收据使用情况,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及时购买或印制各类收据,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3、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管理,对入库的收据统一登记,并建立领发销号制度,监督收据使用。
4、各种收据,根据使用的具体情况,实行定额发放,并依号码次序登记,使用人必须按号码依次使用,不得拆零或拆本使用。
5、作废的收据和收据存根必须妥善保管,使用人不得自行销毁。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送档案室专人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任意堆放,严防毁坏、散失和泄密。
2、调阅会计档案,要履行相关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医院领导批准同意,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要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4、会计档案保管到期,需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清册,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院部指定专人和财务科门派人负责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和财务负责人,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长期保存。
会计人员离任交接制度
1、会计人员在办理工作移交前应做到:
(1)、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印章。
(3)、整理应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应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内容,如会计凭证、帐表、印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有关会计方面的制度、计划、预算等。
2、必须有监交人员,根据《会计法》第41条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3、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交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现金和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金额进行点交。
4、移交人员移交时,还应将自己经办的主要工作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5、移交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一份存档。
财产清查制度
为了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挖掘医院财产物资的潜力,促进医院改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财产清查的内容
(1)、固定资产。
包括房屋建筑物、贵重仪器设备、一般专用设备、家俱、被服装具、其他设备及图书。
(2)、药品。
包括药库药品和药房药品。
(3)、卫生材料。
药械库保管的卫生材料和供应室一次性用品。
(4)、其它材料(总务科物资库房)。
包括办公用品、医疗印刷品、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布匹、成品布类、印刷品、五金电器、维修材料。
(5)、货币资金。
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2、财产清查时间
(1)、固定资产每年清查一次。
(2)、药品、卫生材料、其它材料每半年清查一次。
(3)、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定期进行经常性清查。
3、清查办法及管理规定
(1)、为了掌握各项财产的真实情况,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往来帐项进行逐户核对,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2)、根据医院具体情况,日常清查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定期清查每年一次,为了管好医院财产,要求有关科室应主动配合物资管理部门,进行清理盘存工作。
(3)、除固定资产外的其它物资清查主要依靠各部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每年编制决算报告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药械科每半年对药库和药房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并按规定编制盘盈盘亏报告表在,报财务科。
(4)、查明固定资产有无丢失、毁坏和未列帐现象,保证固定资产帐实相符,查明固定资产有无使用不当或长期闲置等情况,以便挖掘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查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有无擅自拆除、调出、变卖等行为,以维护财经纪律。
(5)、对财产清查结果,发现有未列帐或丢失、毁坏固定资产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以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制度为准绳,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须经上报院长审批,交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6)、加强对往来帐项的清查、核对和各项欠款的催收,以便及时收回欠款,资金周转。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固定资产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核算岗位责任制。
(2)、准确、及时反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保管、使用等情况,向医院领导提供决策信息资料。
(3)、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准确反映固定资产在医院医疗活动过程中的价值转移状况。
(4)、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可行性研究分析,保证固定资产投资的效益实现。
(5)、正确考核、分析固定资产的利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
(6)、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检验,防止固定资产毁损、流失,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2、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医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其中:
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
3、固定资产分类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的所属关系,结合经济作用和使用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四大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专业设备
(3)、一般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计价
医院固定资产计价,应根据取得固定资产的不同来源,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购入固定资产的计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确定。
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进口税金等。
(2)、新建房屋建筑物的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翻建、扩建、改建完成的固定资产的计价。
按其原来的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翻建、扩建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减去由于翻建、扩建、改建而发生的变价收入和拆除部分的价值,作为原始价值。
(4)、自制的固定资产的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医院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所附单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场价加上医院负担的费用计价。
(6)、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原值记价。
(7)、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8)、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9)、对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5、固定资产修理
(1)、医院固定资产修理分为大修理和经常性修理两类。
固定资产大修理是指固定资产局部更新,其特点是修理范围大、项目多、时间间隔长、修理费用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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