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服务询价招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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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询价招标书
安庆市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询价比选公告
安庆市筑梦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对 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进行询价比选,择优选定维保单位。
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电梯基本情况
(一)电梯型号/基本参数:
区域
电梯品牌
台数
质保期
运行速度
层/站
载重量
备注
立体车库
TKJ3000/0.5-JXW-VF
4
已过
0.5(m/s)
5
3000kg
TKJ1000/1.5-JXW-VF
1
已过
1.5(m/s)
5
1000kg
人才公寓裙楼货梯
TKJn400/0.5-JWW-VF
1
已过
0.5(m/s)
2
400kg
6#楼
KONEMinispace
4
已过
1.6(m/s)
11(其中一台为12层12站)
1000kg
8#楼
KONEMinispace
4
已过
1.6(m/s)
11(其中一台为12层12站)
1000kg
14
说明:
1.维保时间从质保期到期和移交后维保当月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维保合同截止时间。
2.各区域电梯实际维保数量及层/站以双方最终核定为准。
(二)维保方式
采用半包方式。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300元(含税)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免费提供的零配件(部分)清单见合同附件;更换零部件单件在300元(含税)以上的由甲方负责购买或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乙方均免费更换。
(三)服务费控制价:
56000元。
二、维保服务要求
指派受过专业培训、有资质的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质监局规定,每月至少2次,每次间隔不超过15天,对电梯进行日常维保、检修等服务。
其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1.根据国家规定、行业技术要求进行电梯维保。
2.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电梯使用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01)等相关规定。
若有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维护、保养并提交相关原始档案(如:
半月维保项目、半年维保项目、年度维保项目等)。
4.确保电梯配件的及时供给,并执行润滑工作。
5.保养加油及调整下列各项设备:
(1)机房内之曳引机、电动机、控制柜及限速器等。
(2)轿厢顶上之一切安全装置。
(3)井道内之导轨、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极限开关及有关安全装置。
6.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使导靴运行正常。
7.检查及平衡曳引机钢丝绳之张力。
8.定期检修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且每年作一次例行安全实验。
9.维修保养质量按有关部门检验标准执行。
10.在维保过程中发现自然磨损需要更换的配件,应主动进行更换且必须是原装配件。
中标方更换下来的的零配件需交与招标方。
11.每年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配合招标方进行年检及限速器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支付)。
12.接到故障通知后,白天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救援,1小时内处理完毕。
电梯出现关人事件,不分时间段接到相关电话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解救被困人员。
13.中标方应单独配备派驻经验丰富、技术专业的维保人员一名在甲方项目提供24小时驻站紧急修理服务,维保人员必须持证(电梯修理证)上岗,且具有3年以上的电梯修理经验。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维保资质证B级及以上,2018年以前获市质监部门表彰单位优先。
三、比选报价要求
各比选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在规范合理报价。
四、比选文件编制及密封、装订要求
1、比选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比选报价函(格式附后);
⑵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⑸企业简介;
⑹拟派维保服务人员名单;
⑺派驻维保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⑻本招标书“第二条第3款”有关比选单位信誉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⑼比选单位认为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
2、比选文件密封、装订要求:
比选文件一式二份,一正一副,在相应位置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密封提交。
五、中选原则
中选原则:
在满足本询价招标书提出的全部要求的比选单位中选择报价最低的比选单位作为中选人。
比选单位不得少于3家,否则视为作废。
六、比选文件提交
1、比选文件提交时间:
2018年6月8日下午2:
30——3:
00
2、比选文件提交地点:
安庆市筑梦新区A1楼2楼224室
七、其他事宜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发标人联系。
联系电话:
5580071
招标人:
安庆市筑梦新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
2018年6月6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甲方使用、管理的楼宇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及甲方要求的内容(见合同附件一)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以及液压电梯、杂物电梯的相关规定。
上述各项规定若有最新规定时按最新规定执行。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见合同附件一)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期限:
从2018年月日至2019 年 月日止。
截止时间为合同截止时间。
2.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第五条 合同费用、履约保证金
1.电梯维保费:
采取总额包干方式,电梯维保费为元/年。
以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日常保养人工费用、电梯日常保养时所需要更换的单独价值在300元(含税)及以下的零配件材料、维保电梯的公众责任险等。
2.电梯年检费:
电梯年检费按照重庆市技术监督局电梯年检计费标准执行,以质监局开具发票实际金额为准。
甲方除标准计费的年检费用外,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3.限速器校验费:
如需限速器校验费用另计,具体金额以质监局开具发票实际金额为准。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大写:
)。
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在无合同纠纷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与新的维保单位完成移交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六条 费用结算方式
1.维保费用结算:
电梯维保采用先维保后付费方式,维保费用半年支付一次。
中标方根据考核情况将双方签字确认的考核表和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付款资料交与招标方,经甲方审核合格后于开票次月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形式支付上一季度维保费用。
2.电梯年检费及限速器校验费在年检时由甲方按发票实际金额支付给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需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半包 。
本合同约定维保方式为半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300元及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免费提供的零配件清单见附件
(二)。
第八条 乙方急修服务响应时间
1.乙方派驻经验丰富、技术专业的维保人员(派驻标准不低于35台电梯/人)在甲方项目提供24小时驻站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为___________,24小时全面处理紧急维修和意外事故(如困人、冲顶、蹲底坑等)处理服务。
乙方接到故障通知后,白天20分钟内到达现场,夜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救援,1小时内处理完毕。
电梯出现关人事件,不分时间段接到相关电话必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解救被困人员。
2.如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配件损坏需更换方可运行,乙方应在2小时内找到相应的配件替换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如因系统电路板、变频器等零配件损坏,乙方及时提供购货(或甲方购货)及到货时间(最长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曳引机等大型零件可适当延长),在购买的配件未到货前,乙方应使用临时备件,在48小时内保障电梯正常运行。
第九条 驻场维护保养
乙方应提供驻场维护保养服务(驻场费用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
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甲方每月对乙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考核,具体细则参照本合同附件《重庆两江新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外委维保项目考核细则》、《电梯设备设施维保工作考核表》,乙方连续2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义务
1. 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履行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
2. 应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甲方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3. 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 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5. 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7. 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8. 应当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9. 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提醒乙方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0. 应由电梯管理、操作持证人员妥善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 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履行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获得并知晓该规则。
2. 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确保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
3. 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乙方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4. 应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5. 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
乙方每季度须向甲方提交季度电梯维保报告,每年须提交年度维保总结报告。
6. 应协助甲方完善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定和应急救援预案。
7. 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安全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内容,并且向甲方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8. 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9. 在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甲方;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10. 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且及时调整维保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现场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甲方书面提出。
11. 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12.电梯轿厢照明(含应急照明)由乙方负责日常更换及维护。
井道照明属于易损、易耗件,由乙方购买并负责免费更换(后期如甲方将现有照明改成LED照明,同样由乙方日常更换及维护)。
13.乙方负责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乙方工作人员因违规操作、疏于维护保养工作等而导致的设备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在维保期内乙方在维保责任范围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电梯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井道、井坑、轿厢顶部、机房、控制箱等设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四(按照合同法)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万分之四(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5.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设备损坏以及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万分之四 (按照合同法)标准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
7.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设备、零部件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9.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乙方不得进行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技术加密。
10.如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
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
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3.本合同约定有效期内由于该项目位置及项目性质的特殊性,如因甲方管理权丧失、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
附件二:
300元及以下所含免费材料清单
附件三:
常备备品备件清单
附件四:
电梯报事报修处理记录
附件五: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六:
安庆市筑梦新区电梯维保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附件七:
保养服务承诺
附件八: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内容及标准
保养
周期
保养内容
保养标准
每周
主机、机房、限速器、控制屏清洁、除尘
无积尘、无油污、无杂物
电动机冷却风机拆除、清洁
无积尘,无异响
导油槽、曳引机减速箱油量检查及补充
油量适中,油品合格
控制屏散热风扇检查及清洁
无积尘,散热良好
变频器的检查及清洁
无积尘,散热良好(每半年清洁)
长、短站起动舒适感、减速平层检查确认
电梯启动、停车平稳无爬行现象,平层精度合格(小于4MM)
内、外呼按钮、指层灯确认检查
功能有效,显示齐全
轿厢急停开关确认
功能有效,动作灵活
轿厢照明检查
灯具齐全有效,无积尘
轿顶照明、清洁、井道照明的检查
灯具齐全有效,轿顶清洁
每月
厅、轿门系统(包括门头、门轨、触点)清洁及调校
厅、轿门动作灵活,开关门无异响,门头清洁、触点清洁无氧化现象
导轨导靴及润滑检查
油盅油量充足,导靴磨损(小于2MM)
底坑卫生、缓冲器油量检查、各安全开关测试
底坑清洁无油污、积水,缓冲器油量充足,各安全开关动作灵活有效
机房急停、限速器电气开关检查确认
限速器无异响,机房安全开关关动作灵活有效
对讲机、警铃、应急灯的检查
断电时检查对讲、警铃、应急灯有效
停电自救装置清洁、试验、检查电池水
设备清洁,功能正常
主接触器动、静触头的检查及调整
触头清洁,动作灵活有效
所有保险丝、保险管检查确认
保险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
曳引钢丝绳、曳引轮磨损检查
无异常磨损、出油、断丝、断股张力均匀,总磨损量不超标
制动器动作检查及制动皮厚度检查测量
制动器清洁,无油污,间隙均匀不超标(小于0.7MM),制动皮无异常磨损
轿顶急停开关、安全钳动作开关、安全窗开关、钢片带断带保护开关确认
轿顶各安全开关位置正确、动作灵活有效
厅门开闭性能,主、副门锁电气触点行程、门锁十字线确认及调整
开关门无异响,触点行程符合原厂要求,门锁钩钩入7MM后触点接通
感应器、隔磁板分中及其螺栓检查
感应器清洁,接线牢固。
感应器、隔磁板,位置正确,安装牢固。
轿门开闭性能、轿门锁、门终端开关、安全触板开关、门机反转、光电开关的检查调整
轿门开关灵活,无异响门锁安装牢固,出点清洁,门终端位置正确,光幕清洁,牢固有效
门刀情况检查
门刀安装位置正确(门刀与开关门球距离符合原厂要求,门刀与厅门地坎距离5-10MM)牢固
每季
导轨压码,井道机件的固定检查
清洁牢固无松动
主副轨靴衬(导轮)磨损检查,必要时更换(调整)
导靴与导轨无擦挂,导靴磨损小于2MM
曳引钢丝绳张力检查及调整
曳引钢丝绳张力均匀,偏差小于5%
安全钳钳嘴及锲块分中检查和清洁
安全钳契块分中,与导轨间隙符合原厂要求
限速器涨紧轮开关性能、行程确认,必要时调整
限速器涨紧轮轴承无异响,钢丝绳长度符合要求
测量对重缓冲距离
耗能型缓冲器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200-350MM
底坑急停、缓冲器开关确认
底坑开关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清洁,动作灵活可靠
随行电缆、补偿链(补偿钢缆)状态检查,必要时调整
随行电缆无打结、波浪扭曲、运动时无卡阻,悬挂正确牢固,补偿链(补偿钢缆)悬挂正确牢固、无扭曲、无损伤离地间隙>120MM
每年
曳引钢丝绳、曳引轮磨损检查
曳引钢丝绳无断股、断丝、锈蚀、表面清洁无杂质现象、总磨损量小于钢丝绳直径10%,曳引轮轴承无异响,轮槽(V型槽底部无磨损)
整梯绝缘测试
安全电压≥0.25MΩ
≥500V阻值≥0.50MΩ
强迫换速开关确认、限位、极限开关检查及调整
限位、极限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开关触点清洁动作灵活可靠
抱闸解体清洁润滑,加二硫化钼,确认铭牌值
抱闸动作灵活,无卡阻
控制柜接线,元件紧固检查,继电器清洁
线路绑扎横平竖直,元件安装牢固,继电器动作灵活可靠,触点清洁
安全钳钳嘴及锲块分中检查
安全钳契块分中,与导轨间隙符合原厂要求
门机碳刷清洁检查
门机转子清理,轴承无异响
安全回路确认,厅门联锁确认,消防功能确认,超载开关确认
安全回路有效,各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消防迫降和援救运行功能正常,超载开关有效
轿厢框架、围板各螺铨紧固
轿厢、大架、横梁各紧固螺栓无松动,电梯运行无异响
慢车安全钳试验
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准确,安全钳滞停可靠
轿门开闭性能,轿门锁,门终端开关,安全触板开关,门机反转,光电开关检查调整
轿门开关灵活,无异响门锁安装牢固,出点清洁,门终端位置正确,光幕清洁,牢固有效
差动变压器空载确认及舒适感调整
确认电梯平衡重差动变压器基准电压,调校电梯舒适感(电梯启动、停车,运行平稳)
镇流器、启辉器、光管插及接线老化检查
线路无老化、发黑现象
曳引机齿轮油更换时间确认
压箱油更换以项目签字确认的加油记录为依据。
曳引轮轴承、限速器、反绳轮润滑检查(每年必须注一次黄油)
每次加油必须将新油挤出并项目签字确认
电梯裁剪钢丝绳
每年在年检前检查钢丝绳伸长情况,如超过国标要求,则进行裁剪
备注:
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维保内容及标准。
合同附件二:
300元及以下所含免费材料清单(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元件代号
元件名称
规格
电气部分
1
BZ
直流蜂鸣器
6V、24V
2
BZ
蜂鸣器
6V、24V
3
BZ
对讲机呼叫蜂鸣器
6V、24V
4
CALL
对讲机呼叫按钮
SB
5
CALL
对讲机呼叫按钮
6
CLOSE
关门按钮
RL1
7
CLOSE
轿顶检修关门按钮
VAQ-40
8
DMC.CUT
门机开关
BLN62
9
E.STOP
急停开关
10
E.STOP
急停开关
11
E.STOP
急停开关
12
FAN
轿内风扇开关
BLN62
13
PLASEHTYPECPI
轿内指层灯
14
HALL.B
外召唤按钮
RL1
15
LEDORLAMPIND
厅外指层灯
16
LIGHT-1
轿内照明灯
日立选配
17
LIGHT
轿内照明灯开关
BLN62
18
LIGHT
照明电源刀闸开关
AC250V/10A
19
MANT
检修开关
BLN62
20
MHS
安全窗开关
Z15GQ-B
21
OPEN
开关按钮
RL1
22
ORS
关门超负载开关
Z15GQ-B
23
OZ
开门区继电器
24
PL
电源指示灯
380V
25
RECT
继电器回路电源保险管
DC48V/10A
26
SHOE
安全触板开关
Z-15GW255-B3
27
SINGAL-1
I/O电路板电源保险管
DC22V/10A
28
SINGAL-2
I/O电路板电源保险管
DC22V/10A
29
WD110
负载110%开关
Z15GQ-B
30
WD80
负载80%开关
Z15GQ-B
31
WD50
负载50%开关
Z15GQ-B
32
100R
微动平层继电器
MS-48WD
33
40D
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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