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冻机房及相关区域自控系统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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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冻机房及相关区域自控系统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RC-G15023H
项目名称:
人民大会堂大冷冻机房及相关区域自控系统采购项目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2015年6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就人民大会堂大冷冻机房及相关区域自控系统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RC-G15023H
二、项目名称:
人民大会堂大冷冻机房及相关区域自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2.1货物名称及规格:
中央管理服务器(2台)、操作工作站、DDC控制箱、网络交换机、显示大屏、服务器机柜、软件等BMS自控设备1套。
2.2招标范围:
包括人民大会堂BMS系统的一切设计、供应、运输、拆除、集成、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和培训及售后。
投标方应提供该系统所需要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并实现与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完成功能集成任务;应完成BMS系统深化施工图设计、与BMS系统相关系统的所有连接、与其它相关系统和相关专业的配合工作;应提供与上述相关专业的配合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述的所有接口的拆除、安装和调试开通工作。
3、交货地点:
人民大会堂。
4、交货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暂定为2015年11月15日,如有延迟,甲方另行通知。
5、采购预算:
64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三项资质: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工程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两项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29日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4:
00至16:
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业务一处466室登记备案并申请领取。
联系人:
游洋、郭凯联系电话:
63094886
六、答疑时间地点:
待定
七、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
2015年7月2日8:
00至9:
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7月2日09:
00(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四层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特别提醒: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从23号楼南门登记进入,且周边区域无停车位,请各投标人结合上述情况,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十分钟到达23号楼南门办理登记进入手续)。
电 话:
(010)63094886
传 真:
(010)63094886
联系人:
游洋、郭凯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三部分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指人民大会堂管理局。
2.2“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制造或供应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三项资质: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下列两项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7)对控制器及自控软件等核心投标产品,投标人应有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或制造商对区域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和该区域代理商对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采购中心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
3.4本项目涉及的附属设施应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相关要求,若属财政部节能、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应提供最近一期入围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中小企业提供的货物应当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是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应当由本企业完成。
3.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中心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9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
3.10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中心不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清单、技术要求和供货;
第四部分中标合同;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到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发出。
7.2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
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中心将通知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3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和澄清。
7.4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
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
投标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7.5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投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向每一投标人发出通知,对所有被通知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8.2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的,但采购中心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8.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5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采购中心有权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拒绝。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9.2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提交以下商务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资格声明/联合体声明书;
(5)投标人开户银行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6)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7)最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同时提供下列资质证书:
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同时提供下列资质证书: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9)*控制器及自控软件厂家的授权书;
(10)投标商及主要设备制造商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资料,产品检测报告(如有);
(11)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在最近三个年度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并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金额所在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
(12)商务文件偏离表(若本次采购提供文件中没有该文本样本则须自制);
(13)现场负责人职称、资质、代表工程业绩及安装人员上岗证书;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9.3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采用宋体5号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本次招标的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
(4)*投标货物技术规格说明、描述,且必须以市场上公开发布的产品技术参数彩页形式提供;
(5)按投标人须知第9.4条规定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6)投标货物的说明书等技术文件;
(7)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8)投标货物售后培训、维修和服务计划表;
(9)北京地区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10)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9.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家名称);
(4)详细的交货清单;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6)货物的来源地;
(7)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货物的工程概算书、安装施工预计进度表和施工方法说明等技术文件;
(8)投标货物配件、选件表和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起五年期间所需的完整的备件及特种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及特殊工具的货源及最优惠价格,并承诺在开始使用起五年期间按此价格供货);
(9)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的要求,如投标人对技术规格提出合理建议或更改,应在投标货物规格性能偏离表中注明。
如未附任何表示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范存在偏差的偏离表,则表示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符合;
(10)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5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
本项目实行交钥匙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一次包死。
货物制造、储运、安装、调试、验收、提供《设备维修手册》及培训、保修以及配套工程等全过程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中,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3)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是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中心或采购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4)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6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由他人完成。
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元 。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递交要求:
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营业室
账号:
35000188000178466
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第9条规定的内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1.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1.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姓名章。
13.3法定代表人如授权投标人代表处理一切与本次投标有关事宜,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3.4投标文件一式7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文档1份(以光盘做存储介质),开标一览表需正本2份。
(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用不可擦写的刻录光盘(CD-R)为存储介质,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彩色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文本文档、副本与正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的二份正本如有差异,按投标无效处理。
(3)因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3.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否则可以被视为无效。
13.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9投标人须注意: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均必须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加倍扣分、直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4.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密封自行制作,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7份(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无法满足封装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增加。
每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的袋口处用封条密封,且封条上、下长边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两枚。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
密封用章应清晰可辨,用章不清晰时,可在紧靠第一次用章处补盖一枚。
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2)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另一密封袋内,密封袋袋口的密封自行制作,封口处用封条密封,且封条上、下长边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两枚。
密封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各一枚。
密封用章应清晰可辨,用章不清晰时,可在紧靠第一次用章处补盖一枚。
密封袋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当场宣布为废标。
14.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5投标截止时间
15.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
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绝接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的,采购中心可以接受。
投标人提出的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1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中心,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6.3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投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及评标
17开标
17.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7.2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并签到。
17.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7.4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7.5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采购人代表2人。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9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9.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保证金是否按时缴纳。
19.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B.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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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冷冻 机房 相关 区域 自控 系统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