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朗智能家居加盟手册.docx
- 文档编号:26669257
- 上传时间:2023-06-21
- 格式:DOCX
- 页数:36
- 大小:33.69KB
瑞朗智能家居加盟手册.docx
《瑞朗智能家居加盟手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瑞朗智能家居加盟手册.docx(3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瑞朗智能家居加盟手册
瑞朗智能家居
连锁专卖店加盟手册
瑞朗智能家居连锁专卖店天津总部
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瑞朗简介
组织管理瑞朗的经营理念
总部对专卖店的支持
申请加盟方的条件
对城市和经营场地的要求
投入资本
需缴纳的费用
加盟程序
联系方式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诚征首批加盟城市
瑞朗智能家居全国连锁专卖店规划示意图
附件:
《授权加盟协议书》
《专卖店加盟申请表》
《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
《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品牌授权使用协议书》
《瑞朗智能家居特许零售商品牌授权使用协议书》
《特许零售商发展申请》
《专卖店分店发展申请》
瑞朗简介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天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专业设计、生产、销售智能家居产品的国家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
作为中国网络化智能家居的先驱和倡导者,瑞朗智能家居在国内率先研发、生产和销售网络化智能家居产品和系统,采用国际标准的电力载波通讯协议(X10),获得多项专利,产品通过权威部门的检测,符合国家对电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质量、信誉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
多年以来在业内已形成较好的品牌形象。
形成较完整的智能家居装修解决方案和系统,巧妙的解决了功能、价格、可靠性,安装复杂性、升级扩展等系统设计问题,非常适合于别墅和高级公寓,成为高级住宅开发不可缺少的内容。
瑞朗有着现代化的管理体制,先进的经营策略,灵活的经营手段,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使瑞朗的品牌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公司本着质量至上的经营理念设计、生产、服务。
将高质量、智能化、节能、环保和人性化设计注入每一个产品,客户的完全满意是企业始终不渝的目标,也是瑞朗智能家居全体员工的最大心愿。
智能家居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更好的服务社会、享受生活;智能家居是高品位的选择,也是高品位的科技。
瑞朗智能家居连锁专卖总部是瑞朗智能家居下属的相对独立的销售部门,利用瑞朗的品牌效应,凭借瑞朗在智能家居行业的技术和实力,致力于在全国范围内创立智能家居的营销服务体系,不仅销售瑞朗产品,同时吸纳国内外所有优秀智能家居品牌和产品,在全国的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中推广和销售。
同时也将开通网上销售业务,借助瑞朗强大的网络优势,宣传和发展网上业务,由各地专卖店进行配货和安装。
瑞朗智能家居技术培训中心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智能家居专业技术培训机构,肩负着历史的使命,1.推广智能家居技术。
2.培养智能家居专业技术人员。
3.认证设计及工程单位的智能家居技术资质。
4.认证行业内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
目前培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瑞朗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为应付快速膨胀的市场和客户群,帮助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能快速熟悉业务,配合瑞朗智能家居连锁专卖店计划,培训中心将陆续在国内各大主要城市开办培训课程。
同时也将开通网上的理论培训。
组织管理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是一个以特许连锁为主的连锁组织。
连锁组织一般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企业,在核心企业的组织、管理下,使用相同的商标和商号,执行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并以一定的形式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制度管理、运作连锁组织就叫连锁经营。
特许连锁是连锁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特许方和受许方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特许方向受许方提供拥有产权的商标、商号、商业技术和经营模式,并给予相应的培训,受许方通过缴纳一定的费用获得使用权。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是瑞朗公司和各地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共同组成的非法人组织。
瑞朗公司作为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发起者、组织者和管理者,行使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总部(以下简称总部)的职能,对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进行全方位管理。
专卖店作为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一员必须遵守总部制定的有关管
理制度,接受总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瑞朗公司与专卖店之间是一种靠
契约联系起来的合作关系。
按照连锁经营的要求,由瑞朗公司统一制定各
项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所有成员共同遵守
执行。
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统一形象
专卖店有统一的店面形象和店堂布局,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和颜色、货
架(开架),以及标准的店堂分区;另有统一的信封、信笺、名片、宣传招帖等CI识别系统。
总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品牌形象宣传。
2、统一供货总部统一组织进货。
总部利用整个组织的规模优势,降低进货成本,增强价格优势,共享规模经营带来的利益。
另外,总部通过对专卖店进销存数据的汇总和分析,调剂余缺,降低库存风险。
3、统一品质
总部为专卖店提供品质标准统一的商品。
统一组织进货是统一品质标准的
保障。
进入专卖店的商品都应当是经过筛选,品质过关,具有一定市场潜力的商品。
4、统一价格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实行统一的价格政策。
总部对专卖店实行统一供货价和价格保护,专卖店执行总部统一的价格政策。
5、统一服务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有统一的店堂服务标准和规范,所有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执行,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瑞朗"品牌良好的社会形象。
6、统一考核
总部根据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有关规定,对专卖店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以确保整个组织的有效运作。
瑞朗的经营理念
1、企业宗旨立足智能家居领域,面向中国市场,致力于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和市场营销的建立,促进中国智能家居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生活品质,推动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
2、企业定位研发适合中国的智能家居产品,做好基础工作,以技术推动市场,以市场推动企业的发展。
组织培训和技术交流,有效利用资源,和事业伙伴一起促进行业的快速成长。
3、企业价值观提供超过顾客期望的服务,取得我们期望的回报。
4、企业精神敬业报国,追求卓越;迅速反映,马上行动。
5、发展目标打造中国自己的智能家居名牌瑞朗。
建立全国范围的连锁式智能家居营销、服务体系瑞朗智能家居连锁专
卖店。
总部对专卖店的支持总部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专卖店以有力支持:
1、品牌支持经过多年努力和大量的市场投入,瑞朗品牌的知名度不断提高。
瑞朗品牌
这一不断增值的无形资产,将给加盟方在信息领域实现多元化服务带来巨大优势和利益。
2、宣传支持总部每年都投入一定的资金,通过全国性媒体进行品牌宣传。
另外,总部定期通过专卖店对外发行《瑞朗智能家居》。
3、商品支持总部按厂商价格为专卖店提供丰富的商品,并按规定提供退换货和销售返利。
4、物流支持
总部在天津设有物流中心,为专卖店提供商品配送服务。
总部计划在东北、
华东、华南、华中、西南和西北逐步实现区域物流服务。
5、营运支持
总部营运指导部门负责为专卖店提供培训服务。
6、信息支持瑞朗公司拥有强大的信息服务能力,在"网上瑞朗"()专门设有为专卖店服务的内部平台。
7、市场保护
总部为加盟方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
8、信用支持
总部对符合条件的专卖店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
连锁经营具有很多优势,
但这一优势是建立在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成员共同遵守瑞朗智能
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管理制度,实现规模运作这一基础之上的。
否则,一
切优势无从谈起
申请加盟方的条件
1、认同瑞朗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2、保护知识产权,不卖假货,决不侵权。
3、具备一定的信息行业知识。
4、具有创业精神、以及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
5、了解当地市场。
6、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8、身体健康。
对城市和经营场地的要求
1、总部特别指定的城市,或没有正式授权的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的城市。
2、在信息行业较为集中区域,或较为繁华的商业区。
3、拥有独立店面或独立柜台。
4、建议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专卖店的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专卖店的营业面积在30平方米左右;不足50万人口的城市,专卖店的营业面积在20平方米左右。
具体营业面积还要根据房屋租赁费用和经营项目而定。
投入资本开设一家专卖店,如果从零开始,需要以下几方面的投入:
授权加盟费、场地费、装修费、设备费、前期的广告宣传费、商品占用的流动资金等。
城市不同,经营规模不同,投入也不同。
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大约需投入20元左右,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大约需投入10万元左右,不足50万人口的城市大约需投入8万元左右。
需缴纳的费用
1、授权加盟费授权加盟费是申请加盟方为获得瑞朗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而缴纳的特许经营权许可费。
一次授权的特许经营期为10年。
考虑到地区差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授权加盟费在2万元,地级市的授权加盟费在1万元,县级市的授权加盟费在万元
2、品牌使用费
品牌使用费指专卖店每月向总部支付的"瑞朗"商标和商号的使用费和维护费。
品牌使用费根据全国和专卖店所在城市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总部对专卖店的考核要求综合确定。
品牌使用费是专卖店在正常的经营状况下有能力承担的费用。
3、履约保证金为了有效控制加盟者在合约期间受管理机构管理,依照统一规划的营运方式统一经营,不违反管理规定或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形象,专卖管理机构要求加盟者缴纳一定保证金。
专卖店、专卖分店、零售商履约保证金均为1万元。
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合同时一次付清。
4、无论加盟方因何原因退出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或被终止授权,已缴纳的授权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合约期满退还。
加盟程序
1、仔细阅读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加盟手册,向总部市场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加盟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当地信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分析报告;
•附有专卖店店址位置的城市地图;
•专卖店的平面图和经营面积。
2、总部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批。
其间,申请加盟方可以来津考察总部并面谈。
3、总部一旦决定接受加盟申请,将通知加盟方缴纳授权加盟费,并签署加盟协议书。
4、指导专卖店筹备开业,并免费提供专卖店授权牌、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形象识别使用手册、营运指导手册、店堂POP系列、瑞朗智能家居销售排行榜榜头等开业物品。
5、专卖店只作为投资者现有企业下属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只需到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即可。
联系方式
1、加盟咨询电话:
(传真)
2、总部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3-1号邮政编码:
300211
3、乘车路线:
河西区黑牛城道解放南路下车
4、银行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河西分行东楼分理处帐号:
单位名称:
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3-1号
税号: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在以下城市诚征加盟
以下所列城市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分为A、B、CD的四个级别,针对每种级别,规定年销售数量不同。
级别
A
B
C
D
年销售
>100万
>60万
>40万
>25万
东北:
沈阳(B);大连(B);长春(C);哈尔滨(B)
华北:
北京(A);天津(B);济南(B);青岛(B);烟台(Q;威海(C);
太原(C);郑州(B);石家庄(C);秦皇岛(D);
华中:
上海(A);合肥(C);芜湖(D);南昌(C);九江(C)杭州(B);宁波(D);绍兴(D);台州(D);温州(C)南京(B);无锡(C);扬州(D);张家港(D);
华南:
长沙(B);武汉(B);宜昌(D);海口(C);广州(B);深圳(B);珠海(C);佛山(C);东莞(C);福州(B);厦门(C);香港(A);澳门(C)
西南:
重庆(B);贵阳(C)南宁(C);柳州(D);桂林(D)成都(B);绵阳(D)昆明(C)
西北:
西安(C);兰州(C);乌鲁木齐(C)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
《授权加盟协议书》甲方:
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就乙方加入甲方"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建立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开展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授权加盟的涵义
1、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是甲方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组织。
该组织及其成员--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的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由甲方制定。
"瑞朗"、"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均为甲方所有,受法律保护。
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它一切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2、本协议所指授权加盟的涵义为:
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一切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加盟成员,在省市路使用"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店"(以下称专卖店)的商号及甲方之商标,开展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与服务活动。
3、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专卖店按甲方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确认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的专业服务,接受甲方监督。
乙方
4、本协议所指授权范围指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地点建立一家专卖店。
如需增加专卖店的数量,须与甲方另签协议,获得新的授权。
如因不可抗力影响致使乙方不能在现有店址继续经营,乙方可另行选址,并经甲方认可后享受本协议的授权。
二、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团结,共存共荣"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销售与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良、实用、丰富的智能家居产品,提高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以及专卖店的社会地位,促进中国智能家居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三、费用
1、授权加盟费的内容甲方的特许经营权许可费。
2、品牌使用费的内容甲方商标和商号的使用费和维护费。
3、收费办法
授权加盟费:
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给甲方作为授权加盟费,取得甲方的正式授权,甲、乙双方签定正式的授权加盟协议。
2品牌使用费:
根据《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乙方取得甲方授权后,自2001年月日起,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支付品牌使用费。
4、如果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及其它有关规定而被甲方终止授权,或乙方提出终止授权,或乙方自动退出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时,乙方所缴纳的授权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不予退还。
四、商品供应
1、供货渠道甲方为乙方专卖店的唯一供应商,乙方不得从甲方以外的其它渠道自行购进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经营的商品用于销售。
对属于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经营范畴,但甲方未能组织的商品,乙方可以自行组织进货。
2、价格甲方对组织上市的商品统一确定零售价和与乙方的结算价,并随同上市商品清单提供给乙方。
乙方根据本地市场情况,在遵守甲方或厂商的价格政策的前提下,对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有最终决定权。
乙方不得任意提价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得任意削价竞售扰乱市场。
3、进货与退换货乙方向甲方进货与退换货,应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4、库存保障乙方应对在销商品确定基本库存,并保证流行畅销商品不出现缺货、断货现象。
甲方根据销售实现优先原则,对专卖店的库存进行余缺调剂,以减少库存积压,降低库存风险。
五、结算
1、甲、乙双方按照《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专卖店往来款结算管理方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在甲方预留财务印鉴,并以此印鉴作为结算的有效印鉴。
六、知识产权保护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永不侵权。
决不允许专卖店及其职员制造假货、销售假货。
2、对甲方组织销售的商品,甲、乙双方均有保护其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的权利与义务。
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必须协助厂商和合作方共同完成法律或其它形式的救济。
3、如发现乙方有侵权或销售假货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按销售额100倍向乙方处以罚款,同时追究法律责任。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商品的知识产权是否合法。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对"瑞朗"、"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等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商业秘密拥有专有权;
2对专卖店的店面设计、店堂布局有决定权,对专卖店的经营管理有监督权,以确保其按甲方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运行;
3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专卖店的智能家居商品进、销、存数据及其它市场信息;
4有权按规定向乙方收取"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的授权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商品货款及运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5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
权要求乙方提供完成法律或其它形式的救济的协助;
6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城市或地区发展其它专卖店。
在发展其它专卖店时,如乙方具备投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并经甲方认可,甲方愿意优先与乙方合作;
7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和专卖店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破坏连锁体系的正常运作,损害甲方的声誉或对专卖店经营不善,不能达
到甲方的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收回授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损失。
2、甲方的义务
1提供"瑞朗"的商号、商标及其专卖店的标准店面设计形象和整套经营管理规范给乙方专卖店使用,协助完成专卖店建设,并向乙方专卖店从业人员提供完备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训练;
2向乙方专卖店提供享有合法版权、商品化程度高、市场潜力大的智能家居商品和属于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经营范畴内的商品,并准确、快速地交货;
3以富有竞争力的价格与乙方结算;
4向乙方提供持续的商品和市场宣传、广告支持;
5向乙方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指导与咨询;
6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信息服务;
7为提高乙方专卖店在智能家居市场的竞争能力,最大限度地向乙方提供
一切可能的其它扶持和服务,确保专卖店与甲方共同发展。
3、乙方的权利
1获得"瑞朗"的商号、商标及其专卖店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资讯系统的终端使用权;
3获得甲方在商品行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支持;
4获得甲方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5在严格执行甲方关于专卖店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专卖店拥有经营管理权;
6对甲方有关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但在甲方未作统一调整之前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的义务
1在甲方协助下,完成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开业所需的有关法律手续;
2遵守甲方有关专卖店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
3确保专卖店经营场地、人员及其资金等经营条件的稳定与持续;
4保护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
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它形式的救济;
5未经许可,不得将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规范,用于除专卖店以外的其它任何场所、行业或提供给第三方;
6对甲方有供货能力和条件的商品确保从甲方进货,并利用自身条件向甲方推荐其暂时不具备供货能力的商品;
7完成甲方确认的经营指标;
8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支付授权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商品货款及运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9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商品的销售周报及其它市场信息,协助甲方完成各项市场调查工作;
10专卖店不得从事销售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经营范畴以外的商品。
乙方不得参加与甲方相同或类似的组织,以及开展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八、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的合作自2001年月日正式开始,至2011年月日止,为期十年。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其它规定的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3、十年合作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采取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仲裁或诉讼地点在天津。
十、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本协议未尽事项或需要调整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协议形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调整,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遇有下列情形,则本协议终止:
1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主体消亡;
3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并要求赔偿;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并经甲方同意;
6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合作无法继续。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①乙方股东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认为新的控股方不符合甲方制定的投资人标准时;
②乙方因债务或其它原因已经被第三方控制而丧失实际经营权时;
3乙方私自将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转让给第三方时;
4乙方不按规定交纳授权加盟费和品牌使用费时;⑤严重违反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的其它有关规定时。
4、单方终止本协议时,如一方有异议,应在收到终止本协议的通知或者应当知道本协议被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仲裁,逾期视为放弃异议权。
5、本协议终止时,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及有关附件的规定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不随本协议终止而消灭,一方仍然有权向对方追索欠款,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瑞朗"名义开展经营,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下列附件作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商标及商号使用管理办法》《瑞朗智能家居专卖店形象识别使用手册》
《瑞朗智能家居销售连锁组织专卖店往来款结算管理办法》《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品牌授权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甲方:
天津市瑞朗智能家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瑞朗智能家居连锁专卖店加盟申请表》
申请加盟商
通迅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站
□所有制性质(打"V")
它
J国营□集体□私营□其
投资单位简介
上年的营业额
成立时间
自有资产
营业面积
经营重点:
员工人数
主要负责人个人简历
工作
经历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本地市场规模
智能家居市场分析
城市非农业人口
已建、在建别墅
数量
套
年国内生产总值
智能小区建设情口
很活跃
况
□较多口
刚开始
家用电脑拥有量
台
高档电器开关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智能家居 加盟 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