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相关管理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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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相关管理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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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相关管理问答
学籍相关管理问答
学籍相关管理问答
学籍管理问答
一、入学注册
1、问:
学生是按学期交学费吗?
答:
不是的,校本部是按学年交费注册的。
学生只需按年级交齐三年的学费,在8年学籍有效期内都有资格参加考试以及参加学校的其他教学活动。
2、问:
学生是怎样交学费?
答:
学生在计划学习年限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一至四周内登录学校网站,进入教务信息服务系统,使用网上缴费功能,进入深圳平安银行的网上系统进行学年学费的支付。
教务处会根据缴费的记录为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学生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学校将不再安排该生相应课程的教学以及期末考试。
注:
以上交费方式以及时间的安排以总务处的最新通知为准。
3、问:
注册交费的具体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
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一至四周内。
二、转学
1、问:
申请转学的条件和受理时间?
答:
学生一般应在注册的学校完成学业。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原因不能在本校继续学习时,可以申请转学。
受理时间是在开学后三周内,受理单位为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
下列情况不能转学:
1、拟转入的教学点不具备相同层次的相同专业或教学进程不相近。
2、入学未满一学期。
3、未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4、开除学籍或受过其他处分。
2、问:
哪类学生可以申请办理转学手续?
答:
中央电大开放教育专科及本科生在符合转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在全国电大之间进行转学。
3、问:
市内转学的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
市内转学是指在深圳电大校本部、分校、教学点之间的转学。
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一式两份的《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市内转学申请表》,首先向所要转入的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到所转出教学单位办理离校手续,经转出单位签署意见后,学生领取档案到所转入教学单位注册。
4、问:
跨省市转学的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
申请转学的学生在填写好相应的《转学申请表》(统考生填写《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填写《中央电大省际转学审批表》)后,首先向所转出学校的教务处提出转出申请,经同意后,持转出学校开具的录取名册复印件、转学相关证明材料及《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向接收学校的提出转入申请,经接收学校签署同意后,回原校打印成绩单、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及其他离校手续。
分校、教学点的学生转入转出必先到相关分校、教学点主管部门办理上述手续并经签署同意意见后,再到校本部教务处审批。
5、问:
转学后,在转出学校所学成绩有效吗?
答:
转学后,学生将按转入学校的专业计划进行学习,如果新教学计划没有相同或相近课程,则在原学校所考的成绩无效,新教学计划中未修课程需参加重修重考。
三、休学、复学
1、问:
如何办理休学手续?
答:
根据中央电大最新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我校不再办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故需要休学,无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问:
我所学专业的学籍有效期是多久?
答:
学籍有效期是按照学生注册入学时间开始计算的,成人高考生及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专业学籍有效期均为8年。
只有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所学专业所需学分,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超过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参加课程注册以及考试报名。
3、问:
如何办理复学手续?
答:
学生可在学籍有效期内,直接到教务处申请复学。
学生复学后,将按照所复学到的年级专业计划进行学习,未考试的课程需参加重修重考。
复学手续必须在开学后四周内办理。
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转专业
1、问:
转专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确因工作岗位调动等特殊情况要转专业者,可允许其转专业。
学生应在相同学习层次、学校类别的专业之间进行转专业。
学生入学第一学期不允许转专业。
在新学期开学后的三周内受理转专业申请。
2、问:
转专业程序是怎样的?
答:
程序如下:
1.新学期开学三周内,由学生填写《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学生须到教材站申请预订新专业的教材。
3.转入新专业后,学生须通知原班主任及新转入专业班主任,让班主任掌握您最新学籍情况。
注意:
1.转专业后学生的学籍有效期不变,仍以原专业的招生入学时间开始计算。
2.转专业后,学生将按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学习,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相同的可免修,未修课程须重修重考。
3.转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退学
1、问:
退学手续该如何办理?
答:
学生入学后,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学习需中途退学的,可以向所在教学单位申请退学,具体情况按深电大[2004]11号文件<<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学生退学退费的下称《退学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
学生填写退学申请表,持学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学费收据,由本人亲自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批并办理离校手续后,学生可到总务处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
注:
此手续只在每周四办理,学生办理退学手续后不能再恢复学籍。
办理退学手续,请学生在每学期的开学前(或上一学期期末)办理,按照《退学规定》,学生在开学后办理,将无法退还当前学期的学费。
2、问:
学生出差到外地工作,没有交学费,会当作退学处理吗?
答:
只要学生在学籍有效期内未办理退学手续,因故中途休学或中断学习,学校将视作未注册处理,不会进行退学处理。
3、退学的退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
我校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以及深圳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学生退学退费的规定>>(深电大[2004]11号文件,下称《退学规定》)。
简单规定如下:
学生因疾病、被普通高校录取、服兵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出国留学等特殊原因,可以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退学。
以下列明主要几条退学退费标准(详细规定请见《退学规定》):
1、学费清退:
1)缴费后未入读以及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实交金额80%清退。
2)按学年缴费的,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学期及刚满一个学期,按实交金额的50%清退,入读超过一个学期(即第二学期已经开学)的不予清退。
2、教材费、建档费、考试费的清退:
1)入读前退学,教材费退回剩余部分,考试费和建档费全额清退。
2)入读后退学,注册建档费一律不退,教材费和考试费按余额清退。
3、学生退学的起算时间,以学生向校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之日为准。
“入读”时间指学校的开学时间。
六、学生档案
1、问:
我是新注册学生,我该如何查阅自己的数据资料?
答:
在新生招生注册时,学生应认真填写个人资料。
录取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信息服务系统上的“分班情况”栏目查询个人资料,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向教务处招生部门反映。
2、问:
我更改了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该如何修改?
答: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学生招生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是进行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依据。
招生入学时,学生应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对填写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2008年春季开始,新生基本信息核对、更正工作于入学后第一个学期内完成,第二学期开始不再进行学生基本信息更正。
但学生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的,允许进行修改。
同学可在每学期的第八周至第十二周期间,本人亲自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变更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两份,到所在教学单位学籍部门申请办理。
校本部的办理时间是第八周至第十二周的每周三。
3、我是香港居民,入学填写个人资料时,身份证号应填写什么内容?
答:
按照学籍相关规定,台港澳、军人以及其他外籍人员等没有中国身份证的人士,在入学时填写其身份证号资料时,应填写6位的出生日期,如“1980年10月1日出生”则填写“801001”并在备注项注明其相关的证件号,如“军官证25670”或“香港身份证6G45892”等信息。
七、学生证
1、问:
新生学生证如何发放?
答:
新生的学生证入学后统一由班主任向学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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