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程序主营业务收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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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主营业务收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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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主营业务收入
xx会计师事务所xx部
编制:
xx部
有效版本:
日期:
2020/10
发布日期:
2020/10
编号:
S6001
6001主营业务收入
说明:
1.本文件列示了审计人员可能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
包括进一步了解、测试内部控制程序,实质性分析程序和其他实质性程序。
所列程序供注册会计师选择实施。
2.注册会计师认为选择并实施所列示的相关审计程序后仍不足以应对所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或不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行设计并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文件中认定与程序的关联关系并非固定不可变更。
注册会计师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在选择程序时,重新确定与本程序最相关的认定。
本文件中“对应认定”栏所列示认定简称(即C、E、A、V、P)来源于BDO审计手册的标注方法。
(附录列示各项简称的含义)
一、进一步了解、测试内部控制
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1、了解被审计单位与制定销售计划相关的内部控制:
(1)是否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年度销售计划;
(2)是否根据订单情况,制定月度销售计划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下达执行;
(3)是否定期与实际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销售计划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了解被审计单位的销售定价机制及审批权限。
3、了解被审计单位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信用销售、代销、广告宣传等业务政策。
4、了解被审计单位销售合同订立的程序与审批权限:
了解被审计单位销售管理政策,是否设立销售台帐,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票、发货、收款情况,并由相关人员对销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审阅。
5、了解被审计单位销售退回的政策及程序。
6、了解主要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情况,检查档案是否及时更新。
检查时,注意以下内容:
(1)检查是否针对主要客户建xx用档案,是否有对客户经营资质、规模、审批的记录;
(2)检查是否对客户信用等级授予及变更的审批形成记录;
(3)检查是否有对客户进行定期评价并形成记录;
(4)与实质性程序相配合:
①抽取新增主要客户的信用档案,判断其规模与其信用等级、交易规模是否匹配;
②对于首次承接业务的,应对其原有主要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抽查。
二、实质性分析程序
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对应认定
1、比较本期与以前可比期间的营业收入
EAV
将本期的主营业务收入与上期/以前可比期间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比较,根据定价政策、可比的行业统计数据等对利润作出预期,将实际值与预期值进行对比,分析产品销售的结构和价格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2、分析主营业务的毛利率
EAV
(1)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2)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3)将销售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关键财务指标与可比期间数据、预算数或同行业其他企业数据进行比较。
3、复核月度或季度销售收入/销售量的波动趋势
EAV
比较本期各月各类[按产品类别/地理位置或者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对收入进行分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检查公司收入季节变化与行业周期季节变化是否有重大差异),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5、分析与营业收入相关的报表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
EAV
(1)获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销售政策(含具体交易风险转移条件)的书面文件;
(2)如应收账款增长比例高于销售收入的增长比例的,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应当:
①分析具体原因,提示管理层出具声明,审计人员获取证据以印证管理层作出的解释;
②扩大函证比例;
③增加大客户访谈;
④增加申报期各期截止测试和期后收款测试的比例;
⑤加强应收账款的实质性细节测试;
(3)对确定新增的主要客户,测试申报期各期的营业收入及现金回收,根据分析结果,评估应收账款余额的合理性;
(4)如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严重不匹配:
①了解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
②并逐项核对差异是否合理;
(5)将销售收入变动幅度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税金等项目的变动幅度进行比较。
分析、检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合理性,如存在差异,逐项核对差异是否合理。
6、分析销售收入等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
EAV
分析销售收入等财务信息与投入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产能、水电能耗、运输数量等非财务信息之间的关系。
7、分析并核查公司的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与新增和异常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及持续性
EAV
分析并核查公司的主要客户及变化情况,与新增和异常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及持续性,会计期末是否存在突击确认销售以及期后是否存在大量销售退回的情况:
(1)核查公司主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申报期各期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与公司销售增长是否匹配,是否远大于实际销售金额;
(2)核查审计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含余额及发生额)主要客户与公司主要客户是否匹配,各期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与向该客户的销售是否匹配;
(3)核查大额应收款项是否能够按合同约定期收回以及期末收到的销售款项是否存在期后不正常流出的情况。
三、其他实质性程序
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对应认定
1、检查年末前后的交易以便识别不真实的交易
EAV
对年末前后X个月份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折扣、折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作出预期(例如,考虑在风险识别过程中发现的季节性波动及异常事项),将实际值与预期值进行比较。
2、根据公司实际能力,比较营业收入的实际值和预期值
EAV
根据公司实际能力(例如,储存能力、生产能力)对本期销量作出预期,将实际值与预期值进行比较。
3、检查销售折扣
EAV
通过查阅销售合同、销售订单以及非正式的协议,对本年度发生的总销售折扣与折让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作出预期,将本年数与上年数、预算数以及我们的预期数进行比较。
4、根据对货通知单,比较营业收入的实际值和预期值
EAV
对退货通知单(按月,如适用)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作出预期,将实际值与预期值进行比较。
5、复核以固定资产出租为主营业务的企业的租赁收入
EAV
(1)将各项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月租金收入乘以出租月份,计算确认固定资产的租赁收入;
(2)确认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所有的已出租的固定资产都包括在租赁收入明细表内;
(3)检查当年集团内部之间的固定资产转移,确保相关的租赁收入在各公司间被相应划分。
6、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收入确认
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经销商的销售模式,需要关注主要的经销商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并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或销售合同,出库单、货运单、商品验收单等相关支持性凭证,以确定是否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此外,还应当关注经销商布局的合理性、被审计单位频繁发生经销商加入和退出的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不稳定经销商的收入确认是否适当、退换货损失的处理是否适当等。
7、采用代理商模式的收入确认
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采用代理商的销售模式,需要检查被审计单位与代理商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确定是否确实存在委托与代理关系,并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是否有代理商的销售清单、货物最终销售证明等支持性凭据。
8、(旧准则)检查直销模式下的收入确认
EAV
如果公司采用直销模式,检查销售协议中收入确认条件、退换货条件、款项支付条件等是否能够证明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与公司确定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9、采用特殊交易模式或创新交易模式的收入确认
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特殊交易模式或创新交易模式,分析其对交易经济实质和收入确认的影响。
10、(旧准则)检查完工百分比法下的收入确认
EAV
如果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核查公司确认完工百分比的方式是否合理,从公司内部不同部门获取资料(包括项目预算):
①注册会计师需要检查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以发现确认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是否合理;
②从被审计单位内部获取的资料中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③完成的工作能否取得被审计单位客户的确认,能否得到监理报告、被审计单位与客户的结算单据等外部证据的验证;
④必要时可以利用专家的工作。
"
11、检查销售寄售品
EAV
如果销售寄售品,执行以下审计程序:
①结合对存货余额进行的审计工作,直接从代销人处获取函证或对寄售的存货实施监盘;
②检查寄售协议,测试寄售品销售记录及相关佣金,与代销人的销售报告进行核对;
③确定这些与代销人代表公司(委托方)销售的委托代销存货相关的应收代销款项通过抵销账户(包括应付代销人的销售佣金)予以抵销;
④验证寄售品销售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12、检查公司现有销售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EAV
检查公司现有销售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是否与行业惯例存在显著差异,如有,核查原因,对于有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既定的收入确认原则、方法。
13、考虑特殊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EAV
考虑长期合同、质保合同、临近年底的重大订单、已发出但未开票的存货、以及未发货但已开票的销售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确保当某项销售包含递延要素(例如,维修或支持性服务)时,要对部分收入进行适当递延。
14、核查公司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
EAV
核查公司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恰当性,确认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包括分析和检查预收账款等账户期末余额,确定不存在应在本期确认收入而未确认的情况。
15、检查销售价格是否公允
EAV
获取产品价格目录,抽查售价是否符合价格政策。
调查向关联方销售或关系密切的重要客户的情况,记录其交易品种、价格、数量、金额和比例,并记录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并判断其产品价格是否公允,有无以低价或高价结算的方法,相互之间有无转移利润的现象。
对于合并范围内的销售活动予以记录,并追查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已予以抵销。
16、对销售收入实施细节测试
EAV
(1)抽取张发货单,审查出库日期、品名、数量等是否与发票、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等一致;
(2)从验证过的发票清单中选取的发票样本:
①核对发票;
②核对发票内容与发出货物或提供劳务的记录;
③核对发票价格与授权价格清单;
④核对销项税的处理;
⑤核对入账情况与客户账户;
(3)抽取张记账凭证,审查入账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发票、发货单、销售合同等一致。
对于非本位币记账的发票,确保收入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确认;
(4)结合出库单及销售费用中运输费等明细,检查货物运输单、运费结算单,关注货物的流动是否真实存在,从而确定交易的真实性。
17、检查出口销售
EAV
(1)应当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必要时并向海关函证;
(2)检查相关期间的出口收入的配比性。
18、执行销售截止测试
EAV
(1)通过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__天且金额大于__的发货单据,将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同时,从应收账款和收入明细账选取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天且金额大于的凭证,与发货单据核对,以确定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2)复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销售和发货水平,确定业务活动水平是否异常(如与正常水平相比),并考虑是否有必要追加截止程序;
(3)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后所有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4)结合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检查有无未取得对方认可的大额销售;
(5)调整重大跨期销售;
(6)确定年末是否存在任何已开票未发货销售。
对这些销售使用收入确认标准。
与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工作底稿相联系。
19、检查销售退回的情况
EAV
(1)检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结合存货项目审计关注其真实性;
(2)获取退货通知单,实施以下程序:
核对退货通知单;
核对退货通知单细节与退货记录或其他支持性文档;
核对退货通知单金额与原始发票;
核对销项税的处理;
核对入账情况与客户账户。
20、检查销售折扣与折让
EAV
(1)获取或编制折扣与折让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取得被审计单位有关折扣与折让的具体规定和其他文件资料,并抽查较大的折扣与折让发生额的授权批准情况,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合法、真实;
(3)销售折让与折扣是否及时足额提交对方,有无虚设中介、转移收入、私设账外“小金库”等情况;
(4)检查折扣与折让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1、向被审计单位的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
EAV
向被审计单位的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
例如,商品接受标准、交货与付款条件、不承担期后或持续性的卖方义务、退货权、保证转售金额以及撤销或退款等条款在此种情形下通常是相关的。
22、关注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以及签订额销售合同
EAV
关注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以及签订额销售合同:
(1)向被审计单位负责销售和市场开发的人员询问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
(2)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临近期末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存在异常的合同条款或条件;
(3)检查临近期末发生的大额销售或异常交易,将其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
"
23、调查重要交易对方的背景信息
EAV
调查重要交易对方的背景信息,询问直接参与交易的员工交易对方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必要时,考虑是否实地走访存在疑虑的客户或供应商。
24、分析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合理性
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本期存在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分析这些事项是否合理,检查是否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恰当披露。
25、检查是否存在递延收入
CEA
从全年抽样选择销售合同样本进行复核以确定是否存在需要递延的收入。
对发现的任何需要递延的收入,确保计算正确并适当列入递延收益中。
26、(新准则)复核销售合同
EAV
复核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被审计单位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当,与相关行业使用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
同时,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充分考虑适用的法律法规、补充或者凌驾于合同条款之上的以往司法实践以及类似案例的结果等。
此外,还需要关注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确定(包括可变对价的估计及其限制)、交易价格的分摊(包括单独售价的确定)、收入确认的期间及合同资产的确认等。
对于与收入相关的会计估计(例如可变对价、价格分摊等),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要求实施审计程序。
27、(新准则)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需要检查相关合同或其他文件,以评价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以及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是否合理,与获取的相关资料中的信息是否一致,以及完成的工作能否取得被审计单位客户的确认,能否得到监理报告、被审计单位与客户的结算单据等外部证据的验证,必要时可以利用专家的工作。
28、收取现金方式的收入确认
C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以收取现金方式实现销售,核对付款方和付款金额与合同、订单、出库单是否一致,以确定款项是否确实由客户支付;必要时,向现金交易客户函证收入金额,以评估现金收入的发生和完整性认定是否恰当。
29、(新准则)评价重要收入类别的收入确认政策
CEAP
(1)根据销售条款(如适用,参见合同)将收入划分至恰当类别;
(2)针对每个重要的收入类别,考虑下列因素,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收入确认政策:
①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②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得到一贯运用。
如果《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是相关的,针对每个重要收入类别,完成《风险识别核对表》和《收入确认工作簿》以帮助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收入确认政策。
30、了解并核查公司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CEA
了解并核查公司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是否符合行业和市场同期的变化情况:
了解并核查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价格、销量及变动趋势,了解市场上具有代表性企业的价格信息和趋势、行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并进行比较,确定是否存在显著异常。
31、(新准则)抽样检查销售发票并追查至支持性文件
EA
(1)从总账中获取发票清单并实施其他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样本量和选样依据;
(3)针对总账中记录的发票样本,执行下列工作:
①通过检查发票或合同(如适用)确定交易属于哪个收入类别;
②复核相应收入类别的收入确认政策(参考《收入确认工作簿》,如适用);
③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确定收入是否在正确的会计期间以正确的金额予以记录;
④检查来自被审计单位之外的文件(例如,签署的货运单据或收款单据)以支持收入的发生;
⑤将发票价格与授权价格清单进行核对(如适用);
⑥评估应交增值税的正确处理。
32、(新准则)抽样追查发出货物或提供服务至记录的收入
CA
(1)获取本期发出货物的清单(例如,发货日志清单)或提供服务的清单(假定这是确认收入的时点),并实施其他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样本量和选样依据;
(3)针对选取的发出货物或提供服务的样本,执行下列工作:
①追查至发票和发票清单;
②追查至原始合同(如适用);
③追查至收入类别分类(考虑《收入确认工作簿》,如适用);
④针对该收入类别,确定收入确认的时点和计量的考虑事项;
⑤确定是否恰当确认收入/递延收入。
"
33、(新准则)通过发出的货物/提供的服务检查收入的截止
CEA
如果确定某收入类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时点和计量与发出货物/提供服务及发票金额一致,针对该收入类别执行下列工作:
(1)获取期末前后发出货物/提供服务的清单,并实施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选样依据;
(3)针对选取的发出货物/提供服务样本,检查收入和应收款项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如果发出货物/提供服务是确认收入的恰当时点)。
"
34、(新准则)期末售后代管商品销售
CEA
确定期末是否存在任何售后代管商品销售。
将收入确认标准应用于这些销售。
与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工作相结合。
35、(新准则)客户退货权利
CEA
如果被审计单位没有完全转移货物的风险与报酬,对比历史数据和行业趋势,测试被审计单位对客户退货权利进行计提的假设。
考虑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政策(尤其是关于被审计单位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在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下是否正确。
36、(新准则)抽样检查本期退货通知单至支持性文件
EA
(1)获取本期退货通知单的清单并实施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样本量和选样依据;
(3)针对选取的退货通知单样本,执行下列工作:
①核对退货通知单;
②核对退货通知单已经过恰当授权;
③将退货通知单的详细信息与退货记录或其他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
④将退货通知单金额与原始发票进行核对;
⑤核对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⑥核对入账情况与客户账户(例如,存货、现金、应收账款等)。
"
37、(新准则)评价对退货通知单进行计提的充分性
CEA
(1)获取期后发出的退货通知单的清单并实施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样本量和选样依据;
(3)针对期后发出的退货通知单的样本,执行下列工作:
①与总账进行核对;
②参考支持性文件,检查期末是否需要计提准备金。
确保已对相关退货通知单进行计提。
38、(新准则)检查开票的截止
CEA
(1)获取期末前后的发票清单并实施程序测试IPE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记录样本量和选样依据。
针对选取的发票样本,参考发票日期检查交易是否在正确的会计期间予以记录(如果发票日期是确认收入的恰当时点)。
39、(新准则)与客户核实关键销售条款
EA
考虑选取本期的收入安排,基于项目的特定风险确认其关键条款。
抽样选取收入安排并向相关客户进行函证。
40、(新准则)确定是否已正确识别合并的合同
CEAV
如果被审计单位与同一客户订立多份合同,抽样选取未被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合同,评价该合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并应作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41、(新准则)确认隐含的履约义务
EA
针对下列事项,向选取的客户样本进行函证:
(1)协议条款;
(2)未约定或隐含的预期或承诺。
需要注意,如果根据其他审计程序的要求向客户发函,应当在同一函证中纳入所有拟与客户确认的项目。
42、(新准则)从解除的合同中识别履约义务
CE
抽样选取解除的合同,考虑是解除合同中的特定要素还是解除整份合同。
如果只能解除特定要素,将这些要素与被审计单位识别出的履约义务进行比较。
调查被审计单位未识别出存在的履约义务的情况。
43、(新准则)资本化的增量成本
EA
抽样选取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由被审计单位予以资本化的收入合同(例如,销售佣金),执行下列工作:
(1)评价被审计单位对成本可收回性作出的评估,检查其评估是否考虑了无论取得合同与否,成本均会发生;
(2)评估被审计单位使用的摊销期限是否恰当。
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被审计单位确认为资产的增量成本的摊销期为一年或更短期间,可以在增量成本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3)检查合同资产期末是否存在减值。
"
44、(新准则)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
EA
抽样选取被确认为资产的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且该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的范围(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评价被审计单位对下列事项作出的评估:
①该成本是否与一份合同或被审计单位明确识别出的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②该成本是否产生或增加了被审计单位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是否预期能够收回;
④无论取得合同与否,成本是否均会发生。
考虑CAS14应用指南六
(一)描述的成本;
(2)检查合同资产期末是否存在减值。
45、(新准则)应付客户对价
EAV
抽样选取包含可变对价的收入合同(参见CAS14.36——37中对知识产权许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特定考虑)。
复核被审计单位作出估计时使用的方法(期望值和最可能发生金额),并检查整份合同使用的方法的一致性。
评估应当包括选择该方法的理由、该方法的应用以及在计价及后续更新过程中使用的信息的质量(即期末的更新)。
46、(新准则)退款
EAV
抽样选取包含退款的收入合同,执行下列工作:
(1)获取被审计单位对退款负债价值的计算并进行重新计算;
(2)评估被审计单位确定价值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和使用的假设;
(3)如适用,实施程序评估退货的计价。
47、(新准则)非现金对价
EAV
抽样选取包含非现金对价的合同,执行下列工作:
(1)获取被审计单位对非现金对价价值的计算,包括用于计价的支持性文件;
(2)评估被审计单位确定非现金对价价值过程中考虑的因素和使用的假设;
(3)评价在公允价值评估中如何考虑未履约的风险。
48、比较本期与上期的销售收入水平
CEA
(1)根据对销量变化、定价政策、可比的行业统计数据等的了解,对收入作出预期;
(2)将实际值与预期值进行比较;
(3)调查与预期值之间存在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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