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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调
整
方
案
陵阳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1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1.1区域概况2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3
2规划目标4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
3.1农用地结构调整5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5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6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7
4.1耕地保护7
4.2合理安排建设用地7
4.3有条件建设区8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
6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0
6.1土地用途分区10
6.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0
7重点建设项目安排12
8村土地利用控制13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14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4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14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5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5
10附表16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实际,林州市人民政府对《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陵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陵阳镇行政区域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404.14公顷。
1区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区域概况
1.1.1自然条件
陵阳镇位于林州市东北,东邻横水,西连姚村,北靠河顺,南与市区相连。
镇域内交通便利,安林路北线,姚横公路穿区而过,京广铁路安林支线直达区内,林州市火车站紧邻陵阳镇,为三级货运站,区内道路网络初步形成。
陵阳镇地下水资源丰富,且水位较高,又有洹河穿过,为林州市的富水区,可满足工、农业及生活用水需要。
该镇矿产资源也较丰富,主要有铁矿石、大理石、花岗岩等矿产,尤以铁矿石为丰,且品位较高。
1.1.2社会经济状况
陵阳镇辖区面积2404.21公顷,辖13个行政村,14个自然村,2014年,全镇总人口7.04人,其中城镇人口2.48万人,农村人口4.56万人。
2014年陵阳镇农村社会总产值为3.06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0.16亿元,工业总产值1.67亿元,建筑业产值为0.94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689元。
1.1.3土地利用情况
2014年,陵阳镇土地总面积2404.14公顷,其中农用地1003.92公顷、建设用地1244.16公顷、其他土地15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1.76%、51.75%和6.49%。
农用地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774.72公顷、25.36公顷、167.23公顷和136.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32.22%、1.05%、2.8%和5.68%。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分别为1138.33公顷、105.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47.35%和4.4%。
其他土地中,水域、自然保留地面积分别为32.31公顷、123.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分别为1.34%、5.15%。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良好保护。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774.72公顷,比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821.52公顷少56.8公顷,耕地保护率94.30%。
建设用地规模需进一步严格控制。
截止2014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1244.1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38.33公顷,均突破了控制规模(1212.53公顷和1136.02公顷),产业集聚区城镇建设是建设用地突破的主要原因。
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认真贯彻落实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文件精神,通过严格规划、计划、预审和审批管理,逐步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门槛,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体系与评估、考核办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以来,全镇单位GDP建设用地消耗均有所下降,单位建设用地GDP、二三产业产值与2009年相比均有所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规划空间布局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陵阳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未来6年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仍将持续增长,空间受限问题可能突出。
为适应陵阳镇新的形势发展需求、做好后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与管理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改、调整规划空间布局。
2规划目标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对林州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结合“十三五”陵阳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对《现行规划》总体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2.1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依据耕地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加强耕地数量质量保护。
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由原规划的821.52公顷调整为543.42公顷,比调整前减少了278.10公顷;陵阳镇大部分位于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内,没有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2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和经济产出率。
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9.72㎡/人,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0.53㎡/人,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3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37.94公顷之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8.37公顷之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8.45公顷之内,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309.93公顷之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9.57公顷之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3.6公顷之内。
2.4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严格控制对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苗圃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开发利用,对裸地、滩涂等土地的开发,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严格依据规划统筹安排;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大面积连片基本农田、优质耕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土地污染防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质量。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结构调整以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为前提,优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84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96%,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63.49公顷,比重降低7.8%。
3.1.1耕地
规划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63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42%。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39.45公顷,比重降低6.78%。
3.1.2园地
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6%。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2.27公顷,比重降低0.07%。
3.1.3林地
规划至2020年林地面积为62.29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4.94公顷,比重降低0.21%。
3.1.4其他农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19.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8%。
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16.73公顷,比重降低0.71%。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4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81%。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169.64公顷,比重提高8.05%。
3.2.1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284.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5%。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了146.61公顷,比重提高6.25%。
(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988.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4%。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70.89公顷,比重提高3.34%。
(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96.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2%。
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75.73公顷,比重提高3.72%。
3.2.2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至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29.51公顷,与2014年相比,面积增加23.68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4%,与2014年相比,面积减少6.16公顷,比重降低0.25%。
4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4.1耕地保护
现行规划确定的陵阳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821.52公顷,本次调整完善确定陵阳镇耕地保有量543.42公顷,比现行规划目标减少了278.1公顷。
2014年全镇耕地面积774.72公顷,大于下达的保护目标231.3公顷。
依据2014年陵阳镇耕地现状规模,结合陵阳镇经济发展情况,合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区域,统筹安排各村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规划调整至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面积635.27公顷,其中代安阳市多保68.20公顷。
2015-2020年全镇耕地减少控制在163.1公顷以内,全部为建设占用。
耕地目标减少的区域主要为位于张官营村、南陵阳村、官庄村等。
4.2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此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1437.94公顷,较《现行规划》的1212.53公顷,增加225.41公顷。
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08.37公顷,较《现行规划》的1136.02公顷,增加172.3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129.57公顷,较《现行规划》的76.51公顷,增加53.06公顷。
2015~2020年,全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3.6公顷之内(其中占用耕地163.1公顷),新增城镇工矿80.34公顷,弹性空间89.5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23.68公顷。
4.2.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期内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合理布局城镇工矿用地指标。
规划调整后,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998.45公顷。
其中新增城镇用地80.34公顷。
用于保障扶贫等重点项目。
4.2.1.1产业集聚区
陵阳镇部分位于产业集聚区规模边界内。
截止2014年底,陵阳镇现状建设用地规模1244.16公顷。
调整后,陵阳镇建设用地规模为1437.76公顷。
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193.6公顷,产业集聚区内安排124.11公顷,其中安排城镇工矿指标36.33公顷,弹性空间87.78公顷。
产业集聚区以外镇域内安排城镇工矿指标44.01公顷,弹性空间1.81公顷。
4.2.2农村居民点用地
遵照节约和集约用地、有利生产生活、改善农村面貌的基本原则,开展新农村建设,合理确定新农村建设所需用地;通过村庄整合,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此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的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规模为309.93公顷,较《现行规划》的229.29公顷,增加了80.64公顷。
2015~2020年农村居民点建新总规模89.59公顷,全部为弹性空间。
主要分布在张官营村、南陵阳村、水磨山村等,用于产业集聚区、农村健康养老、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
4.2.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此次规划调整上级下达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为129.57公顷,较《现行规划》的76.51公顷,增加53.06公顷。
4.3有条件建设区
为适应镇区发展的不确定性,在镇区周边划定了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扩展边界确定为有条件建设区,主要位于镇区的北侧以及产业集聚区,扩展区总面积为650.82公顷。
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严格控制林地、未利用地等生态用地的开发。
实施生态农业,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措施,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
结合本镇及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维持自然地貌连续性的前提下,合理布设生态用地,优先将水浇地等划入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重点保护天然林、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重要林种恢复基地,预留乡土动植物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
着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推行农业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大力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为农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把生态旅游和生态文化建设作为林业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升生态旅游的文化品位。
6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落实市级规划中土地用途区的范围和界线,依据本镇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划定了土地用途分区和空间管制分区,明确了各土地用途区和空间管制分区细则,有利于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6.1土地用途分区
结合陵阳镇农用地、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相应调整土地用途分区。
(1)一般农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760.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64%。
(2)城镇建设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9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94%。
(3)村镇建设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30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9%。
(4)独立工矿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66.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7%。
(5)风景旅游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4.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
(6)林业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
(7)其他用地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25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6%。
6.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根据陵阳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调整规模边界、扩展边界,调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
(1)允许建设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1418.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99%。
(2)有条件建设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660.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07%。
(3)限制建设区
调整后该区域面积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94%。
7重点建设项目安排
根据林州市“十三五”规划和陵阳镇总体规划,依据陵阳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等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地,实现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优化,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区域竞争力提升的基础设施体系。
本次调整完善全镇拟安排交通项目16个,能源项目5个,教育项目1个,水环境治理项目1个,基础设施9个,详见附表11。
8村土地利用控制
在全镇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下,根据各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趋势、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对各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统筹安排其他用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各村要按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要严格执行。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行政村,必须严格落实。
预期性指标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具体控制指标详见附表12。
9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1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一是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
符合法定条件的,需占用和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可行性论证,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并报国务院批准,及时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资,在基本农田整备区和集中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
三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强化各级政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9.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9.3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
按照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目标,将农村居民点整治复垦目标的实现情况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挂钩,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加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资金投入,严格增减挂钩指标有偿调剂资金的征缴和反馈使用,鼓励和引导各方资金共同投入增减挂钩项目。
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
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优先用于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规定申请宅基地的需求,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复垦和利用。
9.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加强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
强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刚性约束,遏制土地过度开发和建设用地低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倒逼用地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变。
坚持实行征地率、供地率与用地报批相挂钩的政策,着力解决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问题,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村庄整治,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9.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规划调整方案要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经批准的规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0附表
附表1 陵阳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附表2陵阳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附表3 陵阳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附表4 陵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5 陵阳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附表6 陵阳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附表7 陵阳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附表8 陵阳镇农村建设用地情况表
附表9 陵阳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表10 陵阳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情况表
附表11 陵阳镇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表
附表12 陵阳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附表1
陵阳镇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地类
2014年
面积
占总面积
(公顷)
比例(%)
农
耕地
774.72
32.22%
用
园地
25.36
1.05%
地
林地
67.23
2.80%
牧草地
0.09
0.00%
其他农用地
136.52
5.68%
小计
1003.92
41.76%
城镇用地
853.16
35.49%
工矿用地
64.82
2.70%
城乡
其他独立
建设
建设用地
建
用地
农村居民点
220.35
9.17%
设
用地
用
小计
1138.33
47.35%
地
交通用地
88.76
3.69%
交通水利及
水利用地
12.42
0.51%
其他
风景名胜及
4.65
0.19%
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105.83
4.40%
小计
1244.16
51.75%
其他土地
水域
32.31
1.34%
自然保留地
123.75
5.15%
小计
156.06
6.49%
合计
2404.14
100.00%
附表2
陵阳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1094.86
821.52
774.72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
0
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30.24
25.31
25.36
预期性
林地面积
69.66
66.4
67.23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881.49
1212.53
1244.16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10.74
1136.02
1138.33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81.45
906.73
917.98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29.29
229.29
220.35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70.75
76.51
105.83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331.04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314.94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273.34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约束性
附表3
陵阳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
2020年
(调整前)
2014年
2020年
(调整后)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821.52
774.72
543.42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0
0
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25.31
25.36
23.09
预期性
林地面积
66.4
67.23
62.29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212.53
1244.16
1437.94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136.02
1138.33
1308.3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906.73
917.98
998.45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229.29
220.35
309.93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76.51
105.83
129.57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331.04
193.6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314.94
187.4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273.34
163.1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9.72
120.53
约束性
备注:
1.2020年(调整前)“增量指标”按照(2010-2020年)目标填写。
2.2020年(调整后)“增量指标”填写2015-2020年期间情况。
附表4
陵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地类
2014年
2020年(调整后)
规划期内
增(+)
减(-)
面积
占总面积
面积
占总面积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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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陵阳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