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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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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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修订)
2016-5-15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一条制定目的1
第二条适用范围1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定义1
第四条固定资产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1
第五条固定资产名称及类别代码2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2
第一条价值管理部门职责3
第二条实物管理部门职责3
第三条使用部门(人)职责4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购置与验收4
第一条固定资产投资预算4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5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原则5
第四条固定资产验收6
第四章固定资产保管、维修6
第一条固定资产保管6
第二条固定资产保养6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7
第一条固定资产记录与标识7
第二条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管理8
第三条固定资产内部转让8
第四条固定资产闲置管理8
第六章固定资产盘点和清理9
第一条固定资产盘点9
第二条固定资产清理10
第七章固定资产折旧11
第一条折旧年限11
第二条折旧类别12
第三条折旧计算12
第八章附则12
第一条罚则12
第二条其他12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明确部门及人员职责,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和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具体是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当同时满足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很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四条实行固定资产归口与分级管理,建立使用保管责任
固定资产按类别实行归口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办公、小汽车、后勤相关固定资产管理,资产管理部负责其他生产经营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南站信号楼、物流运营中心、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为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为实物管理责任主体,负有实物的具体管理责任。
物流运营中心应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和方式,根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将管理责任层层落实打具体责任人。
第五条固定资产名称及类别代码
按照集团对固定资产的一级分类管理。
按经济用途,固定资产分为七大类,企业若需增加固定资产类别的,应向集团财务中心申请。
七大类固定资产名称与类别代码如下:
类别名称代码类别名称代码
运输设备01办公设备02
电气设备03生产设备04
经营性房屋05投资性房屋06
园区道路07铁路08
其它99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职责
第六条财务部门职责
1、财务部为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投资预算、请购、验收、付款等阶段的财务控制及对日常管理进行监控;
2、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入账、监督,并与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每半年)对账,保证账实相符,;
3、在NC系统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卡相符;
4、定期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第一条资产管理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编号、登记《固定资产管理台账》等工作,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2、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台账、实物、标签的清查核对工作,以保证台账、实物、标签相一致,防止资产流失。
3、负责每半年与财务部进行账账核对,确保与财务账簿相一致。
4、负责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资产的转入、转出登记管理、资产日常维护保养、资产报废等,并协同财务部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盘点工作。
5、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对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安全存放,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进行及时调配,以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第二条资产使用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需要新增或技改的固定资产的投资实行概算。
2、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及规范使用,任何人和使用部门都不得随意拆卸和改装设备,如缺有必要,需经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同意后,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3、组织或参与固定资产的安装、验收等工作;参与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工作。
4、负责将每一项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固定资产责任人变动或固定资产发生损坏等情况时,须及时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做出相应处置。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购置与验收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投资应坚持预算管理原则。
每年年末,使用部门、下属公司应对下一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按投资项目进行预算并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投资项目包括新增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改良、房屋装修装饰等。
根据审批权限,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报经董事会、集团总裁室批准,各下属公司须按照预算项目和预算金额进行固定资产投资。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购置审批单”,由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公司领导进行审批;按集团规定需要报集团和董事会审批的,尚应经集团和董事会批准。
2、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资产管理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此表中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报经部门经理、财务领导、分管领导审批。
3、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招投标、询价与采购工作。
第六条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原则
1、除公务车辆外,拟一次性投资的固定资产总价不超过50万(含)的,经产业公司(或事业部)财务总监、负责人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超过50万元的,尚应报集团总会计师审核、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公务车辆的购置,公司审核后,报集团综合管理部审查,然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核、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决定购置大额生产、研发设备、运输设备前,除应审查预算外,尚应谨慎、客观地进行投资可行性或必要性分析,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七条固定资产验收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一式三联,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到使用责任人。
第四章固定资产保管、维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固定资产保管
固定资产的保管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登记、收藏、分配、使用责任的签认以及盘存、交换和养护等,目的是保持固定资产的使用价值。
固定资产的保管一般要设专门的库房和专人(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责任人)进行管理。
(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责任人)按照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认真验收、登记、上帐、入库,精心保管。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养
1、 为了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其功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2、对发生故障和遭受损坏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修理。
在保险范围之内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设备损坏状况。
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坏的,个人应承担修理、赔偿等责任。
3、 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大修、中修、辅修、年检须指定专人负责,由资产管理部门采取竞标的方式(或“货比三家”的原则)选定定点维修站(或维修单位),签订合同并报批通过,并将维修价格表及维修点签订的合同送财务部备案。
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需要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应当作为资本化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需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据以处理。
5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应做好固定资产维修记录工作。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十条固定资产记录与标识
公司资产管理部或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固定资产按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管理,按使用部门、资产类别进行编号,然后填制固定资产标签(标签应注明资产编号、名称、品牌型号、配置等),并粘贴在实物上,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固定资产台帐与标签进行一一对应登记,定期与计划财务部门对帐,保持帐、卡、物、签相一致。
第一十一条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资产理部统筹安排,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不得私自变更。
第一十二条固定资产租赁
3、固定资产的租赁包括闲置、未使用或暂不需用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土地及非生产设备等可对外租赁的资产。
4、凡对外租赁的固定资产均需经过公司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办理固定资产的租赁业务,不得无偿使用公司固定资产。
5、固定资产出租时,资产管理部门提前与财务部门核实。
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需包括以下内容:
(1)、租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将租赁的资产进行检查、确认可出租房屋面积、租赁期限和维护保养责任、明确经营项目,不允许改建扩建、不允许转租他人、租金收取、结算方式和法律约束条款。
(2)、租赁机械设备,需对租赁的机械设备新旧程度检查、确认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责任、明确租金收取和结算方式。
(3)、租赁土地及附属设施,需明确土地亩数、边界、位置及附属实施的状态、租金收取和结算方式。
(4)、租赁运输设备及非生产性设备,需约定运输设备及非生产性设备的理赔条款、安全保障条款、租金以外的费用、租赁期间的工时计算、租金收取和结算方式。
(5)、租赁期满的固定资产,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对状况完好、附属设施齐全的,退回保证金,否则视情节扣收保证金。
第一十三条固定资产闲置管理
1、因各种原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负责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将其回收保管,同时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上登记固定资产的转移情况。
2、凡职员离职前,应到资产管理部或综合管理部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
第六章固定资产盘点和清理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十条
第一十一条
第一十二条
第一十三条
第一十四条固定资产盘点
1、根据集团要求每年6月、12月,财务部为盘点工作的责任部门,行政部及生产部(综合部和资产管理部)为盘点工作的执行部门。
财务部门应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开展盘点工作。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盘点前准备工作、做好盘点记录,价值管理部门负责监盘工作,固定资产使用及保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盘点结束,应形成《固定资产盘存表单》和《盘点报告》,写明固定资产盘点的详细情况、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盘存单须由盘点人、监盘人签字。
盘点报告除盘点人、监盘人签字外,应经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
2、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15日内报集团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备案。
当固定资产盘点结果异常时或认为有必要时,集团财务管理部应进行复核盘存表、事后抽盘或采取其他管理措施
3、固定资产盈亏应由资产使用部门或责任人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亏(盈)报告单》。
盘亏(或盘盈)固定资产原值(或重置成本)不超过10万元(含)的,经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分管领导、公司负责人提出复核意见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超过10万元的,尚应报集团总会计师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一十五条固定资产清理
1、固定资产清理包括报废、销售等。
严重毁损不能继续使用、无法修理或修理不经济的固定资产,应当予以报废;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予以变现销售。
固定资产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报废: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2)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3)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4)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5)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2、固定资产正常报废,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或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达到固定资产规定的报废条件的,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现场鉴定后,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人)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填明报废原因,经三方责任人(是指:
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盘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集团授权审批流程批准执行。
3、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自然灾害、遗失、责任事故、人为损坏等)的,需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出具书面报告,附固定资产明细,经三方签字确认后,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人)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报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负责人审批。
对于人为损坏原因造成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经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先交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登记注销固定资产使用台账,处置相应固定资产,然后将各种手续交由财务部进行财务处理。
5、固定资产清理由所属公司使用部门申请。
拟清理固定资产原值不超过10万元(含)的,经所属公司行政(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人审核,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超过10万元的,尚应报集团总会计师审核、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
6、固定资产经批准处置后,行政(资产管理)部门应负责将相关票据及变现收入交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予以销账。
固定资产清理结束后的15日内,应将清理情况(包括残值收入、账务处理等)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七章固定资产折旧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十条
第一十一条
第一十二条
第一十三条
第一十四条
第一十五条
第一十六条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01运输设备-非营业汽车
10年
01运输设备-营业汽车
5年
01运输设备-助动车
5年
01运输设备-轮船
10年
01运输设备-其他
5-10年
02办公设备
5年
03电器设备
5年
04生产设备
10年
05经营性房屋/06投资性房屋
30年
08铁路
20年
99其他资产
5年
以上折旧年限仅作为参考依据,特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报董事会批准后作为财务计提折旧依据。
第一十七条折旧类别
固定资产按照类别,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下月停止计提折旧。
第一十八条折旧计算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始成本(1-残值率)/(折旧年限*12)。
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一十条
第一十一条
第一十二条
第一十三条
第一十四条
第一十五条
第一十六条
第一十七条
第一十八条
第一十九条罚则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员,经总经办批准,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薪、降职、解聘,直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其他
以前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订。
附件1.
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
填制日期:
年月日编号:
固定资产名称
(可附清单)
使用部门
拟购期间
规格型号
有无预算
□预算内□预算外
请购数量
预估金额
财产用途
比价情况
(可另附件)
请购意向或方案(可另附件)
申购经办人
申购部门负责人意见
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财务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附件2.
固定资产验收单
填制日期:
年月日编号:
固定资产
名称
(可附清单)
使用部门
厂商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计量单位
请购数量
实收数量
请购单号
发票号码
方式
□外购□租赁□外借归还□其他:
财产用途
验
收
记
录
结论
□合格□不合格
备注或附件
使用部门
签署意见
采购部门
签署意见
管理部门
签署意见
财务部门
签署意见
经办人:
附件3.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表
编号
名称
数量
物品描述
接方签字
收方签字
日期
附件4.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管理部门:
制表日期:
年月日
财产编号
名称
规格
厂牌
数量
单位
账面价值
使用情况(年限)
闲置原因
拟处理意见
总价
已提折旧
净值
取得
待用
已使用
附件5.
固定资产领用单
年月日
NO:
001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资产类编
供应商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详细使用地点
备注:
第一联:
财务部门,第二联:
资产管理部门,第三联:
采购部门,第四联:
领用部门
合计
验收意见:
验收人员:
采购员:
资产管理人员:
领用部门:
领用部门负责人:
领用人员: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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