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官助理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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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官助理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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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官助理的调研报告
篇一:
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法院干警队伍情况>调研报告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x个中心法庭:
分别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设有x个办案组:
分别是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xx、xxx、xx、xxx江4个办案组(属xx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
我院编制xx人,在岗干警人数xx人离岗待退干警x名。
干警年龄层次情况:
35岁以下干警xx人,36岁至45岁干警xx人,46岁至55岁干警xx人,56岁以上干警x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
大学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
大专2人;职级情况:
副处级以上x人,正科级4xx人,副科级x人,科员级xx人。
审判职务情况:
具有法职资格人员xx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x人),助理法官x人,书记员x人,微机员x人,法警x人,通过司法考试xx人;政治面貌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员xx人,共青团员x人,群众x人。
干警招录情况。
自08年以来,以各种方式招录干警xx人,其中组织调入干警x人,以公务员招录干警x人。
其中:
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法警x人,微机员x人,书记员x人。
干警流失情况。
自08年以来,共流失干警xx人,其中退休x人,调出x人。
流失干警职务为法官x人,法警x人,书记员x人。
二、目前我院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数干警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人机制问题。
在用人机制上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论资排辈在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占据了领导位置,不同程度挫伤了一些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干好
干坏都一样,熬年头等位子的消极情绪。
2、人员专业结构问题。
从学历结构上讲,我院高素质人员严重短缺,仅有1人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在全院本科学历以上68人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只有5人,仅占全院本科学历人员0.7%。
从专业素质上讲,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缺少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特别是法庭已经出现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由于近两年部分法庭庭长即将退休,法庭庭长选任存在潜在危机。
3、基层法院缺乏在职专业>培训能力水平较低。
虽然对业务培训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训计划,但对培训工作只是流于表面文章。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新型的疑难案件也逐渐出现,而由于审判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大多数干警知识更新不到位,理念滞后,存在坐吃山空、凭老经验、按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办案吃力费时,质量不高。
4、法官的后备力量断档。
从年龄、学历等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初中)升专科后,再专升本学历,第一学历较低,由于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进人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干警理论知识功底匮乏,而这一部分人员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审批一线岗位,院机关及法庭中层领导绝大多数也是由这部分人员担当,导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因此急需补充法官的后备力量。
5、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
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62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
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
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调研能力的提高。
6、编制紧缺问题。
1998年,省编委给我院设定编制90人(当时核编时未含青年、佳南法庭、嘉荫法庭)。
重新核编后,总局编委核定的编制75人。
目前,院机关1人庭室6个,3人法庭3个,1人办案组3个。
可以说,无论是院机关还是法庭、办案组,这种人员组成是很难承载其工作任务的,这也将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不高、工作推着干、干警无暇顾及业务学习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产生。
(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1、用人机制问题。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任。
建院初期,由于对新进人员的考核、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往往都是领导批条子、凭关系、指令安排,公开选调、选招机制没有实行,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年龄偏大,特别是中层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到退休。
受编制体制的影响,干部的调整进出口不畅,建院以来,前三任主要领导均是由分局党委选拔任用,第四任主要领导也就是现任领导是通过垦区系统交流任用的,因此我院也有一名副职领导出口交流。
中层领导均为敞开出口进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院干部队伍的发展,影响着干警积极因素的发挥。
2、干部队伍素质的制约。
由于历史的原因,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培
训工作跟不上。
一是培训质量不高。
人民法院的培训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人民法院就要不断学习,强化培训,要向全体人员及时贯彻新的思维模式,新的法律内容,新的审判经验,就必须通过不间断的培训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项业务培训大都是上级法院组织培训的,在落实培训内容上是很苍促的,在时间安排上是很短暂的。
由于仓促的内容、短暂的时间安排,干警在培训中接受的新课题、新内容、新案例、新思维是有限的,由于受培训模式的制约,从而影响了干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基层人民法院繁重而又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特别承办第一审案件,一些干警多忙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没有时间去更新理论业务知识,更新思维方式,更新审判观念,缺乏理论知识的储备和知识能量积蓄,在办理案件中往往是现学现用,对照书本查找,丢掉书本凭经验,往往是案结事不了。
3、对基层法院实行法院干部队伍序列管理时机不成熟。
法院综合服务部门干警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一部分综合服务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审判综合服务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4、由于垦区特殊的管理机制,多年来一直受经费严重不足的制约。
省内培训经费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省外培训控制相当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
结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学习培训机制。
积极探讨审判方式改革,对于提高审、执案件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要确保“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执行兑现、案结事了”办案运行周期的完成,必须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因此,要使广大干警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创新教育培训管理的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成效,加大高层次、专家型法官教育培训力度。
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如基层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庭审观摩、驾驭庭审能力充实到教育培训内容中去。
二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
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
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三是建议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
四是坚持教育培训与审判工作实际不脱节、相适应的培训理念。
真正把教育培训内容运用到实践审判中去。
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的学习进行测验,用学习指导审判实践。
3、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
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所以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
院的法官素质。
同时广开渠道,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
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4、将法官招录制度从公务员制度中剥离出来,单独实行招考。
由最高院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必须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
5、解决农垦法院体制编制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篇二:
书记员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书记员,是依法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机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之一,在20XX年10月27日颁布了《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后,全国已有不少法院尝试对书记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探索。
本文拟以永城法院为例,探讨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
一、现有书记员队伍的基本状况
目前永城市人民法院业务庭现有编制内书记员19人(不在编制内书记员20人),没有聘任制书记员,没有编制外速录人员。
以编制内书记员为例分析,从年龄结构上看,40—50岁10人,30—40岁8人,25—30岁1人;从学历结构上看,具有本科学历12人,具有专科学历5人,具有高中学历2人;编制内书记员有10人为军转干部。
二、当前基层法院书记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当前书记员队伍中存在诸多问题,就永城法院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突出问题:
1、书记员队伍思想不稳定,年龄偏大。
对大多数书记员来说,书记员工作只是他们的过度性工作,很少有人把书记员当做自己一生的事业,特别是实行司法考试以后,为书记员向法官晋级提供了契机,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法官才
是他们的追求。
永城法院编制内40岁以上的书记员占一半以上。
2、书记员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
永城法院书记员中具有本科学历12人,具有专科学历5人,具有高中学历2人,军转干部10人,具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职教育,虽然他们通过学习具有了一定的记录能力,但仍存在记录不规范,不专业的情况,对当事人的表述不能很好的从专业角度把握,影响裁判文书的制作。
3、职务津贴保障不足。
现有书记员的职务待遇一般是科员,没有晋升空间,做了书记员就几乎意味着一辈子只能是科员。
在津贴方面,他们在案件办理人员中是待遇最低的,并且是一成不变,不管工作做得有多出色都不会有其他补贴。
4、政法编制不足。
永城法院现有39名书记员,仅有19人纳入政法编制,有20人没有编制。
纳入政法编制的书记员还不到二分之一。
5、书记员队伍没有统一管理。
目前对书记员实行的是分散式管理,将其直接分配到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各业务部门乃至综合部门,并由各部门的负责人管理书记员日常工作和事务,并自行管理使用。
三、当前书记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对书记员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
书记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案件质量,一起案件,从受理到审结,书记员都要独立或配合法官完成许多工作,但是,人们往往只注重审判法官的付出,忽视书记员的工作。
相对于法官而言,作为同样从事法律实务的书记员却很少被人冠以职业的称谓,在大多人的眼中,书记员只是职业的一个阶段,而非一种职业。
在实行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后,有实践经验、熟悉业务的书记员晋升为法官,剩下的书记员既经验不足,又不能安心本职工作,不能潜心钻研书记员业务,使得书记员队伍的专业素质无法得到提高。
2、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
基层法院的书记员一般都是学校法律专业刚毕业的大学生、军转干部、调入干部担任,对岗位工作所需要的速录、速记等一般不能熟练掌握,再者法院系统内一般不组织这样的岗前专业训练,造成书记员队伍对专业不熟练,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但由于书记员的专业学历大多是在职教育学习,有些是军转干部,虽然通过他们的跟人努力在专业素质上有所提高,由于书记员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他们的不规范化的自学,很难达到专业要求。
3、书记员的职业保障不足。
现实中书记员承担的职责与审判人员相比有所不同,法院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庭
审记录、案件材料的保管、装订和归档工作,制作并处理各类公文以及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对各类证据进行分类保管等,现行体制下,有些属于审判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也要由书记员承担一部分,例如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参与直接办案、制作文书、执行等工作,而在待遇上却没有适当的给予书记员照顾。
4、对书记员的分散式管理存在一定弊端。
造成书记员了解法律知识的局限性及不同业务庭的书记员工作量的不均衡,有时易造成书记员资源的浪费。
四、针对当前书记员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建立一个完整独立的书记员序列管理模式,稳定书记员队伍。
实行对书记员、法官两条序列相互作用,平行递进的管理,根据书记员职务的特点,设立相应的职级,如书记员、助理书记官、书记官、主任书记官等。
书记员的最低职级可以考虑低于法官最低职级一级,保障可以按序列正常晋升。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是对书记员进行单独序列管理、明确书记员的条件和招考程序的规定。
充分调分调动书记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能安身立命地做好本职工作,协助好法官做好审判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2、健全书记员培训机制。
建立健全书记员的培训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大对书记员的培训力度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书记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针对书记员工作的特点,不仅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注重文化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记录速度、质量、计算机操作水平、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法制意识、保密意识、纪律观念、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培训,以保障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书记员的整体素质。
国家和有关部门还可建立书记员学院(校),专门培养法院书记人才。
3、提高书记员的工资待遇和职级待遇。
基层法院招录法律专业人员作为专职书记员应专项指标,专项使用,经过专业化训练,增强他们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及履行职责的能力。
基层法院大多处在县级城镇,工作环境和条件与大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如果不能在工资待遇和职级待遇上给予保证,就会造成基层法院付出了人力和财力,却为城市法院培养人才最后导致人才的流失。
因此,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法院书记员进行相应的职级编配,如书记员、助理书记官、书记官、主任书记官等,地方财政部门可以参照法官津贴待遇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
4、加强书记员队伍的管理。
明确书记员职责,设臵专门的书记员管理部门,根据书记员的工作特点,对书记员进
篇三:
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建设调研报告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中重要的司法群体——法院干警,面临着公正高效司法的职业要求与个人价值要求的考验,职级待遇、经济收入、工作压力、社会期望等多方面因素,给法院干警的思想状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干警的思想动态和利益需求正日益呈现多元化趋势。
为了深入了解和及时掌握全院干警的思想状况,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干警工作热情,促进干警身心健康,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按照湖南省高院《关于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研究的通知》要求,古丈县人民法院政治办通过对各部门干警进行调查了解,现就我院干警思想状况分析如下:
一、我院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按照《古丈县人民法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编办核定我院设置13个内设机构,其中政治办为副科级机构,执行局、法警队负责人高配。
3个法庭为副科级机构。
下设一个党总支,三个党支部。
我院实有人数50人,党员干警37人,团员干警6人,群众7人。
男干警31人,女干警19人。
35周岁以下20人,36-49周岁21人,50岁以上9人。
大专学历及大专以下人数5人,本科学历人数43人,研究生学历2人。
副科以上21人,科员以下人员
29人。
现有审判员24人(包括正、副院长、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21名),助理审判员4人,书记员4人正式法警10人,其它审判辅助人员8人。
二、干警思想动态表现
在县委、上级法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我院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取得进步,特别是经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我院干警队伍思想状况比较稳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该院党组织把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主线,认真严格地组织推进。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把握全局、统筹兼顾,把思想政治建设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妥善处理工学之间的关系,确保工作与活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加强组织建设,通过积极争取,我院于去年成立了党总支,下设三个支部,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各支部有声有色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深入调研、找准问题。
该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领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把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列入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各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好做法,及
时挖掘、培育和推广,抓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
三是创新探索、积极实践。
该院党组巩固深化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精心设计载体,丰富实践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大胆实践,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推陈出新,健康发展。
三、当前基层法院干警思想动态呈现的问题及成因
(一)、社会各种纠纷凸显,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压力加大
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利益格局不断变化和调整,各种社会矛盾凸显。
由于当事人对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缺乏了解劝,当纠纷发生后,选择单一的诉讼途径解决(人民调整、仲裁机构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法院受理的案件出现“井喷”现象。
面对审不完的案子、做不完的事、听不完的争吵、写不完的判决书,很多干警对工作产生了极大的厌烦情绪,对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工作态度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进入渠道不畅,人员流失严重等原
因,我院干警人数尤其是审判人员逐年减少,现我院24名法官中,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占21名,审判员仅3名,3人中1人今年退休,1人长期病假。
书记员4人。
而每年我院收案数近1000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人民法庭甚至
出现“一人法庭”的现象。
案多人少造成的法官个人超负工作,工作压力大。
再者,执法环境也是不容乐观。
主观上看,少数法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不高,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牢,对待群众态度冷淡,审判效率不高,损害了法院和法官队伍的良好形象。
客观上看,由于近几年“执行难”、法律白条、司法腐败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上老百姓法律观念的提升以及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院的不理解,甚至存有偏见等种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社会形象也受到一定影响,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权威受到严重挑战,法院面临舆论、发展瓶颈,执法环境不容乐观。
基层法院干警从事的是一线工作,接触的是形形色色基层群众,直面的是经其他社会调处方式不能有效调和的纠纷矛盾,职业风险大,但由于基层安保设施有限、警力不足和“司法为民”大气候下部分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形象的恣意扭曲抹黑,干警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法官办案存在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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