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5篇.docx
- 文档编号:26641811
- 上传时间:2023-06-21
- 格式:DOCX
- 页数:41
- 大小:41.48KB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5篇.docx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5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5篇.docx(4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75篇
2019年国家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甲乙二人均为年过70的老人,有一处房产,膝下育有一子丙。
丙不误正业,因赌博欠下债务无力偿还。
随后丙拿出两位老人家中的房产证等证件,办理了抵押取得贷款,无力偿还。
后债主丁上门,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
争执期间,另一位也自称债主的戊找上甲乙,同样要求甲乙二人搬出并交付房屋。
但是对于房屋归属,丁和戊也无法商榷。
后丁到法院起诉丙,要求法院将房屋判为自己所有,戊听说后,也到法院,声称自己才是房屋的所有人,甲乙二人同样到法院,主张丙签订的抵押协议无效,房屋归甲乙所有。
那么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不是本案当事人
B、丙作为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C、丁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戊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共同诉讼与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第5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第56条第1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于该案,甲和乙、丁、戊,均可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将其他当事人都作为被告,行使原告的权利与义务;丙在该案中是适格的被告。
因此,答案为C。
2.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标明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卷三35题,单选)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公益诉讼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公益诉讼。
《民诉解释》第285条第1款规定: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A选项正确。
《民诉解释》第290条规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可见,公益诉讼原告享有撤诉权,但撤诉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故B选项错误。
《民诉解释》第289条第1款规定:
“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故C选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288条的规定,公益诉讼不影响公民个人的私益诉讼,故D选项错误。
3.下列关于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的处理中错误的是:
()
A、被申请人没有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为代理人
B、被申请人没有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经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由关系密切的朋友为代理人
C、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也可以担任代理人
D、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两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5节>审理与判决
【答案】:
B
【解析】:
考查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的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52条的规定,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被申请人没有近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为代理人。
被申请人没有亲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经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愿意担任代理人的关系密切的朋友为代理人。
没有前款规定的代理人的,由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代理人。
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两人。
因此,ACD正确,B项错误在遗漏了代理人自身
4.关于简易程序的简便性,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3年卷三41题,单选)
A、受理程序简便,可以当即受理,当即审理
B、审判程序简便,可以不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顺序进行
C、庭审笔录简便,可以不记录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原被告的诉辩意见等通常性程序内容
D、裁判文书简便,可以简化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部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宣判、判决书的送达与判决书的简化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158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
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A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程序,它是在一审普通程序基础上的程序简化,可以不完全按照普通程序的庭审顺序进行,B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简易程序规定》第24条规定:
“书记员应当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对于下列事项,应当详细记载:
(一
5.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
A、一审合议庭由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
B、书记员与原告是亲属关系但是未回避的
C、判决书中被告的名字存在文字错误
D、被告并没有收到法院传票的情况下法院作出缺席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4节>上诉案件的裁判
【答案】:
C
【解析】:
考查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根据《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因此答案为C。
6.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
建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关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6题,单选)
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
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起诉
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3节>上诉的撤回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上诉。
在二审程序中撤回上诉的法律后果是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建安公司申请撤回上诉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石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7.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
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
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38题,单选)
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5节>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本案中,丁爽主张继承父亲全部遗产,系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丁一与丁二分别为原告和被告。
《民诉解释》第237条规定: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可见,B项正确。
8.李雄依据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赵乐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赵乐突发心梗死亡。
法院分别询问赵乐的继承人赵大和赵二是否继承遗产,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
关于本案的执行问题,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一个?
A、法院应当直接执行赵乐的遗产即可
B、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大和赵二为被执行人
D、法院应当裁定变更赵二为被执行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①《民诉法解释》第475条规定: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本案中作为被执行人的赵乐死亡,其继承人赵大表示放弃继承,赵二表示继承,故法院应当直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为赵二。
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
②据前所述,B选项的说法错误。
③据前所述,C选项的说法错误。
④据前所述,D选项的说法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9.飞腾公司与金月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后双方发生纠纷,便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仲裁裁决作出后,飞腾公司依法向A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而金月公司则发现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王某接受飞腾公司的宴请。
于是,金月公司依法向B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根据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B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
B、如果B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C、B人民法院应当将申请移交给A人民法院。
由A人民法院裁定是否中止执行该仲裁裁决
D、如果B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撤销裁决申请的,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2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
法律依据为《仲裁法》第64条。
10.鑫鑫养殖基地与新兴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因合同产生的争议交由A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后争议发生,仲裁裁决作出后,鑫鑫养殖基地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鑫鑫养殖基地应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经证明无误的副本
B、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鑫鑫养殖基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拒不变更的,裁定不予受理
C、对不予受理裁定。
鑫鑫养殖基地可以提出上诉
D、对不予受理裁定,鑫鑫养殖基地可以申请复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8章>第1节>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执行。
根据《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规定》第6条第1款,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撤销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提交申请书及裁决书正本或者经确认无误的副本,A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7条第2款、第3款,BC项正确,D项错误。
11.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
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
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
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
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
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
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三49题,单选)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所提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了执行行为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所以,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A、C、D选项错误
12.下列案件中,哪一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A、住所地在上海的退休老人赵某,将自己的儿子赵小毛和女儿赵小草诉至法院,要求二人依法支付赡养费,赵小毛和赵小草的住所地均为北京市海淀区
B、住所地为南京的黄某和刘某于2012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黄某一直在杭州打工,刘某则留在南京经营一家食品店。
因无法忍受长期分居的生活,黄某在2017年4月向法院起诉离婚
C、曾某将下落不明的姜某诉至法院,要求姜某依据二人原先签订的零配件买卖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D、宋某将正被监禁的范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12000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4节>一般地域管辖
【答案】:
D
【解析】:
①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选项A中,两个被告的住所地在同一辖区,因此不符合该条的适用情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②选项B中提起离婚诉讼的是离开住所的一方,因此仍旧为"原告就被告"。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适用"被告就原告",但选项C中属于合同纠纷,因此仍然"原告就被告"。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D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3.李某起诉王某要求返还1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5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王某亲笔书写的借条。
王某辩称,已还2万元,李某还出具了收条,但王某并未在法院要求的时间内提交证据。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返还李某10万元并支付5000元利息,王某不服提起上诉,并称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现找到了并提交法院。
关于王某迟延提交收条的法律后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三41题,单选)
A、因不属于新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B、法院应采纳该证据,并对王某进行训诫
C、如果李某同意,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
D、法院应当责令王某说明理由,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4节>举证时限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
《民诉解释》第102条第1、2款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由此可见,针对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分情况决定是否采纳,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另外,“一审期间未找到收条”的理由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属一般过失。
《民诉解释》第101条第2款规定:
“当事人因
14.甲、乙两公司于2014年10月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套水处理设备。
甲公司于2014年12月自行派车运回了全套设备,当即安装调试,虽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于2015年6月按期交付了货款。
2017年8月甲公司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要求退货。
下列何种处理意见是正确的?
()
A、申请未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并裁决
B、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和裁决,仲裁活动中不考虑仲裁时效
C、因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可不予受理
D、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经审理因申请超过仲裁时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6章>第8节>仲裁时效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时效。
根据《仲裁法》第74条的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题中,甲公司的的仲裁时效为三年,故选项A正确。
15.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诉讼标的
【答案】:
D
【解析】: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而诉讼请求,则是指当事人基于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向法院提出的、请求法院作出特定判决的实体上的主张。
本题中,王某与刘某之间的纠纷源于相邻权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就是相邻法律关系,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
其中选项A.B和C都属于诉讼请求,只有选项D是“权利义务关系”即诉讼标的。
16.夏某因借款纠纷起诉陈某,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院依夏某提供的被告地址送达时,发现有误,经多方了解和查证也无法确定准确地址。
对此,法院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3题,单选)
A、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C、裁定中止诉讼
D、裁定驳回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2节>审理前准备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简易程序的受理方式。
《简易程序规定》第8条规定:
“人民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所以,D项说法正确,ABC项说法错误。
17.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申请暂缓执行,提出由吴某以自有房屋为其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
法院作出暂缓执行裁定,期限为六个月。
对于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朱某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刘某应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B、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时刘某方能起诉吴某,取得执行依据可申请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C、朱某财产不能清偿刘某债权时法院方能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D、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吴某的担保房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依据执行担保的法律规定,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或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担保人的责任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因此,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旧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吴某的财产,而无须起诉,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
18.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A、6;3
B、6;6
C、3;3
D、3;2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开庭审理
【答案】:
B
【解析】:
考查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9.关于再审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部分当事人到庭并达成调解协议,未作书面表示的,调解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判决主文中予以确认
B、已再审案件,再审法院发现原判决虽理由有瑕疵但判决结果正确,遂对原判予以维持
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对维持原生效裁判的裁判只能申请再审一次
D、丁再审案件,当事人在审理中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再审法院本着一次解决纠纷原则对该新请求予以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7章>第5节>再审审理的特殊性
【答案】:
A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12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407条第1款的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虽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当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8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C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405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20.光明公司与四海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光明公司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20万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请问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
A、若光明公司的财产不在本院辖区,则执行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予以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
B、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一审判决因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四海公司返还
C、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四海公司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D、执行过程中,若光明公司依法被注销,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1章>第1节>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可以直接到外地执行,也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根据《民诉解释》第472条,执行中作
21.张某将一张银行汇票不慎丢失,遂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受理后立即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且将公示催告期间定为60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若张某将汇票没有丢失而是不慎损毁,则法院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可以少于60日
B、若公告期届满无人申报权利的,法院应当依职权组成合议庭作出除权判决
C、若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
D、因发生意外事件致使利害关系人无法知道公告事实的,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对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答案】:
D
【解析】:
考查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和条件。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的规定,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A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除权判决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而不能依职权作出,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的规定,法院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后,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非法院径行将案件转入诉讼程序,C项错误。
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民事诉讼法 仲裁 制度 复习题 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