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火力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技术管理规程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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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火力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技术管理规程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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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火力发电厂铁路专用线技术管理规程版
第一篇专用线概况
第一章专用线简介
第一条公司铁路专用线包括石门县南站石电公司(原电厂)交接线和石门县南站至公司企业站专用线。
专用线区间与石门县南站线路以异型钢轨接头为界。
石门县南站与石电公司交接线按南站股道统一编号,自北向南为5、6、7、8、9五股道,每股道有效长均为850米(电气化改造为1050米),坡度0‰。
石门县南站至石电公司区间为单线,区间与南站最大坡度为14.4‰的下行坡道,最小曲线半径为350米。
公司专用线DDK0+910电子轨道衡处设一股空车通过线,有效长181米。
第二条公司铁路专用线企业站设8股道,除人工卸煤线坡度为1.4‰外,其余均为平坡见(附图二)另外扩建工程预留区有联络线及牵出线,装一线和装二线。
第三条公司铁路专用线主要为企业承担燃料和设备材料的运输。
第二章技术设备
第四条公司铁路专用线企业站分为:
人工卸煤线一股,空车线二股,重车线二股,机车走行线一股,卸油线一股,机车整备线一股见(附图二)。
股道从靠近企业站生产综合楼的线路向远离综合楼方向顺序编号。
第五条专用线有道岔17组,除#12道岔为6号对称道岔外,其余均为9号单开道岔,包括轨道衡区道岔2组,企业站内区道岔14组,扩建预留区道岔2组,自东向西以站内正线为中心,先左边后右边,向外按顺序编号见(附图二)。
企业站站场各股道容车数:
1道50车;2道对位时50车,3道转线时45车;3道35车,4道对位时50车,从3道转线时51车(压4道与5道之间警冲标);5道50车;6道50车(不过道口);7道卸油罐5个酸减罐1个(从警冲标到道口可存放8个车),8道机车整备线。
公司现有3台机车分别是GKD3B型(0009#)1台,GK1B型2台(0026#、0027#),存放在专用的机车库内进行整备和维护检修。
第二篇行车组织
笫一章行车指挥
第六条铁运行车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一负责的原则,班长负责本班各岗位生产和任务的完成,值班员要根据班长的对生产任务安排作好作业计划,对有关岗位下达作业命令,调车员是调车工作的指挥人,所有参加调车的人员都必须服从调车员的指挥。
第七条值班员负责组织完成当班的生产任务,要求做到:
1、认真组织生产,及时正确编制作业计划。
2、采取积极的措施,及时取重、排空,避免车辆延时产生货车使用费。
3、及时正确地下达作业命令和处理行车工作中临时发生的问题,防止事故,保证安全。
4、完善各类报表的填写以及一体化值班记录的正确及时填写。
5、及时联系好与燃料管理部门的车辆对位采样事宜。
第二章编挂车辆
第八条下列车辆禁止编入车列
1、插有扣修倒装和车体倾斜超过规定的车辆。
2、曾经脱轨发生事故需要检修的车辆。
3、装载货物的车辆无挂运命令。
4、缺少车门的车辆(检修回送车除外)。
5、未关侧开门的车辆。
6、未关门端、侧板的平车。
第九条车列中相互连挂的车辆,车钩中心水平线的高度差不得超过75mm。
第十条车列中的机车和车辆的自动制动机均应加入全列车的制动系统,因装载货物的规定,需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的车辆,准许关门截断塞门(关门车),车列中关门车数不得超过现车总数的6%,(尾数不是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之内,在车列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两辆。
在车列最后一辆有自动制动作用的车辆之前不得超过一辆。
第三章调车工作
第十一条调车工作应按铁路有关规定和我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行管理规程》及调车作业计划进行。
调车作业计划是参加调车作业有关人员统一行动的依据。
第十二条值班员在布置调车作业计划,应使用调车作业通知单,一批作业计划不超过三钩或变更计划不超过三钩时,允许以口头方式布置,有关人员必须复诵。
第十三条值班员和调车员必须亲自交接计划,调车员应根据调车作业计划内容和要求制定,集体调车作业办法,连同注意事项亲自向司机递交和传达,(有困难时可指派连接员)对其他调车组成员也应亲自传达。
并确认有关人员均已了解后方可开始作业。
如果遇实际情况与原计划不符,准许调车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作业计划,就地传达,作业完了必须及时向值班员汇报计划变更或车辆停留情况。
第十四条调车人员在作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
1.检查车辆、摘接风管、核对计划,确认进路。
2.检查线路有无障碍,人工卸煤线清道是否良好,进路道岔及停留车位置情况。
第十五条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及时正确的显示信号,机车乘务员要认真确认信号并鸣笛回示,连挂车辆时,调车人员要向司机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单机除外),没有司机鸣笛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当调车人员确认停留车位置有困难时,应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单机除外)
第十六条在调车作业中,调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没有扳道员的还道信号,机车车辆不得越过警冲标。
第十七条调车机车未挂车辆行时,前方进路确认由机车乘务员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确认由调车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机车推进车辆运行时,要进行“试拉”,头部车辆应有调车人员进行了望及显示信号。
在1道和5道接近翻车机处连挂拳头钩的车组时一定要注意牵车台是否对准空车线,否则要将最后一组车采取防溜措施后才允许挂车。
在同一线路上连续连挂作业,不必每勾都试拉,但最后一组车不能采用连续连挂的方式进行,并认真采取防溜措施。
第十九条调车作业要认真掌握速度,不准超过下列规定:
1、在石门县南站进行调车,行车速度要执行南站站细规定。
2、专用线正线运行速度不超过30公里/小时。
3、企业站内空线牵引不超过20公里/小时,推进作业不超过15公里/小时。
4、过衡速度控制在8-15公里/小时,机车通过轨道衡不超过25公里/小时。
5、接近被连挂车辆,不超过3公里/小时。
6、机车整备线、卸油线不超过5公里/小时。
7、库内和接尽头线不超过3公里/小时。
第二十条往石门县南站送车及从石门县南站取车时,必须全部车辆接通风管。
厂内调车10辆以内可以不接风管,超过10辆全部接通风管,如未接通风管,调车组人员必须用对讲机告诉司机,司机要按规定控制好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第二十一条摘挂分工:
机车在企业站及石门县南站调车作业时,机车车辆的摘挂和机后第一位风管的摘接均由机车副司机负责。
第二十二条摘挂车辆及摘接风管时,调车员根据连接员的信号,手持信号旗(灯),作业人员夜间必须将红色灯放在调车员、司机易见的地点方可作业,未接到作业人员的显示前,调车员不得变动信号,司机不准缓解和动车。
第二十三条翻车机重车线、空车线作业,值班员要事先与输煤控制室联系确认方可送专用线区间内车,并按下连锁装置按纽。
第二十四条专用线区间禁止停放车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放车辆时,机车不准关闭风泵,司机室不准离人,全列车制动,大闸置保压位,无机车时,由调车人员负责采取防溜制动措施,按停留车数1/4拧紧手闸,做好防溜措施后,再摘机车,并指定人员进行监护。
在区间坡道上停留车辆不准摘解机车。
第二十五条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外侧水平不得少于1.5米,少于1.5米时,不得进行调车作业。
1道、5道和人工卸煤线两侧余煤清道至露出枕木头。
第二十六条手推调车作业需经值班员同意,手推调车车辆手闸必须良好。
第二十七条白天遇有天气不良调车时,调车信号可使用色灯信号,并适当降低调车速度。
第二十八条在线路上停留的滚动轴承车辆及在卸油线停留的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车辆的手制动机,或使用铁鞋、止轮器牢靠固定。
道岔上,曲线外侧不允许打铁鞋。
第二十九条人工卸煤线因卸煤停留车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第三十条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的内方,调车作业中临时停在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毕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方进行装卸作业时,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完毕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扳道员要对股道停放车辆进行监督,如超过警冲标,可不予还道,并向值班员汇报。
第三十一条调车作业时,机车、车辆距线路终端应有10米的安全距离,因特殊情况不足10米时,严格控制速度,并先将有关注意事项传给有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接近近头线连挂连挂车辆时,严格控制速度,防止撞响钩,并应采取防溜措施。
第三十三条所有调车人员,在调车作业中,对调车作业通知单必须执行勾勾抹消制度,确保调车作业计划的正确执行。
第三十四条调车勾种符号规定:
挂车“+”、本线连续连挂“++”甩车“—”、顶车“丁”、转线“△”。
第三十五条全体调车人员必须遵守调车作业的“四项纪律”和“十二项注意”及“调车作业九固定”。
四项纪律:
1、所有参加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调车规章和设备情况。
2、调车作业必须由调车员单一指挥。
3、调车前一定要向全体调车人员传达计划,改变计划时,必须停车重新传达,没有计划不准动车。
4、调车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做好检查。
十二项注意:
1、值班员和调车员必须亲自交接计划,当面核对计划(班长、调车员对每张作业单进行审查,并签名)。
2、调车员必须按规定领车。
3、没有检查线路、道岔和停留车情况不准作业。
4、没有看清情况,不准显示信号。
5、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离钢轨不足1.5米不准作业。
6、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不清立即停车。
7、没有显示“十、五、三”车信号不准挂车。
8、准确掌握速度,不准超速挂车。
9、夜间无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不准挂车。
10、折角塞门未关、风管未摘,不准提钩。
11、情况不明,准备不好,不准连挂。
12、计划不清,或机车、车列未完全进入警冲标内方,不准扳动道岔。
调车作业九固定:
调车工作要固定作业区域、线路使用、调车机车、人员、班次、交接班时间、交接班地点、工具数量及其存放地点。
第三十六条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工作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十七条手信号是铁路行车有关人员在作业中进行指挥、联系广泛采用的视觉信号。
1、显示信号要求:
必须严肃认真,位置适当,正确及时,横平竖直,灯正圈圆,角度准确,段落清晰。
2、持旗要求:
1)将信号旗拢起,左手持红旗,右手持绿旗,(扳道员右手持黄旗)。
不持信号旗的行车有关人员需要显示手信号时,应徒手按规定方式显示信号。
2)调车员登乘机车车辆时,一手攀扶把手,一手显示展开绿色信号旗时,必须将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置于绿色信号旗对向司机方向的前面。
第三十八条调车手信号的显示方式:
1、停车信号:
昼间——展开的红色信号旗;夜间——红色信号灯。
2、减速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下压数次;夜间——绿色灯光下压数次。
3、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来的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绿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
4、指挥机车向显示人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左右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下压数次后,再左右小动。
5、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去的信号: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摇动;夜间——绿色灯光上下摇动。
6、指挥机车向显示人反方向稍行移动的信号: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再用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下小动。
夜间——绿色灯光上下小动。
第三十九条联系用的手信号显示方式:
1、道岔开通信号:
表示进路道岔准备妥当。
昼间——拢起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小动;夜间——白色灯光高举头上。
2、股道号码信号:
是在调车作业及准备接发列车进路时要道或回示股道开通号码。
(略)
3、连接信号:
表示连挂作业。
昼间——两臂高举头上,使拢起的信号旗成水平末端相接;夜间——红绿色灯光(无绿色灯光的人员用白色灯光)交互显示数次。
4、停留车位置信号:
表示车辆停留车地点。
昼间——拢起的绿色信号旗在下部左右摆动;夜间——白色灯光左右小动。
5、十、五、三车距离信号:
表示推进车辆的前端距被连挂车辆的距离。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单臂平开,夜间——绿色灯光在距离停留车十车(约110米)连续下压三次,五车(约55米)时连续下压二次,三车时下压一次。
6、取消信号:
通知将前发信号取消。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两臂于前下方交叉后急向左右摇动数次;夜间——红色灯光作圆形转动后上下摇动。
7、要求再度显示信号:
表示前发信号不明,要求重新显示。
昼间——拢起的信号旗右臂向右方上下摇动;夜间——红色灯光左右摇动。
8、指示司机鸣笛信号:
批示司机按规定鸣笛。
昼间——拢起的手信号旗或徒手小臂向上直立上下小动;夜间——白色灯光或绿色灯光上下小动。
9、试拉信号:
要求对车组(列)进行全部拉动试验。
昼间——拢起的红色信号旗直立平举,展开的绿色信号上下摇动,徒手时,左小臂直立高举,右小臂上下摇动;夜间——绿色或白色灯光上下小动。
10、推进信号:
表示前方进路可以运行。
昼间——展开绿色信号旗平伸。
前部调车员负责了望,正常情况下可不显示信号;夜间——绿色或白色灯光。
11、指示机车加速信号:
指示司机加速运行。
昼间——展开绿色信号旗或单臂平伸左右迅速摇动;夜间——绿色或白色灯光左右迅速摇动。
12、试验列车自动制动机的手信号显示方式。
1、制动:
昼间用检车锤高举头上;夜间白色灯光高举。
2、缓解:
昼间用检车锤在下部左右摇动;夜间白色灯光在下部左右摇动。
3、试验完了:
昼间用检车锤作圆形转动:
夜间用白色灯光作圆形转动。
调车人员显示该信号时昼间用单臂代替。
13、发车信号:
要求司机发车。
昼间——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弧线向列车方向作圆形转动。
夜间——绿色灯光上弧线向列车方面作圆弧转动。
第四十条平面灯显调车作业信号显示方式及语音表示:
内容
人员
操作方式
机车信号控制器
信号含义
备注
显示方式
语言表示
调车员
1
红
红灯
停车停车
停车信号
2
绿
绿灯长亮
推进推进
推进信号
3
绿绿
绿灯闪亮后变无灯
牵出牵出
牵出信号
4
绿黄
绿黄闪亮后绿长亮
溜放溜放
溜放信号
5
红绿
红绿闪亮后绿长亮
连接连接
连接信号
6
黄黄黄
黄黄黄闪亮后黄长亮
十车十车
距离信号
7
黄黄
黄黄闪亮后黄长亮
五车五车
距离信号
8
黄
黄闪亮后黄长亮
三车三车
距离信号
调车员按黄钮<1.2秒
9
黄
黄闪亮后绿长亮
减速减速
减速信号
调车员按黄钮>1.2秒
10
黑灰复用
保持原显示
无
无
调车员呼叫区长信号
11
黑
保持原显示
无
无
通话
12
灰
保持原显示
鸣笛鸣笛
鸣笛信号
连接员
13
红
双红
紧急停车
紧急停车
此时不接收调车员信号
14
绿
红2灯熄灭
×号解锁
解锁信号
注意:
1、在打组合信号时,每个信号长及两个信号之间间隔不要超过1秒。
2、其它调车信号及联系可通过对讲机联系补充完成。
第五章取送作业
第四十条石门县南站与专用线企业站之间取送作业按调车作业办理,采用电话联系。
企业站值班员和石门县南站值班员确认区间空闲后直接以值班电话(5162481、5163951)办理取送车作业。
第四十一条值班员在取重或排空前,必须亲自或通过有关人员检查确认接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方准取重或排空。
第四十二条与石门县南站一切电话联系中断时,可派单机(调车人员引导)开往石门县南站“一度停车”牌前停车,由调车员到石门县南站信号楼向值班员了解情况,联系作业,得到石门县南站值班员同意后,再进行取送车作业。
第四十三条公司乘务人员,调车人员在南站作业时,须遵守路方有关规定和《运输协议》及运输协议补充协议有关条款和安全协议。
(见附件)
第四十四条向石门县南站取重排空前,必须施行全列车制动机简易试验。
(调车人员)必须检查确认车列制动与缓解良好。
第四十五条发车前调车员必须确认车列具备发车条件并确认连接员的发车信号准备发车,司机必须确认发车信号后方准起车。
第四十六条车列运行时司机应做到:
1、发车前确认制动管的压力,按规定压力每分钟列车管泄漏不超过0.2KG/。
2、严格遵守各项容许和限制速度,认真执行“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十六字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遇到信号不明和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正确使用大小闸,防止断钩,做到操纵列车平稳,对位准确,停车及时。
4、随时检查机车总缸制动主管压力。
5、在区间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后再起动时,必须确认调车员的发车信号后,方可起车。
第四十七条列车运行时,调车人员应注意做到:
1、加强了望,注意车列运行和车辆技术状态及信号显示。
2、发现下列情况应用紧急制动阀制动停车。
1、车辆燃轴或重要部件损坏。
2、货物发生突出,脱离和倒塌等情况。
3、列车发生自然灾害或有人从列车坠落及线路内有人伤。
4、司机不顾停车信号,车列继续运行。
5、其它危及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四十八条扳道员值班时应做到:
1、严格执行值班员命令,并主动向值班员复诵计划,正确及时准备进路。
2、扳动道岔时,认真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的操作程序,对进路上不扳动的道岔也要认真进行确认。
3、经常检查道岔设备情况,发现异状及时汇报。
4、经常清扫保养道岔,保证道岔清洁和技术状态良好。
5、车列进出公司企业站时扳道员应在三号道岔外方正确显示引导信号。
第三篇安全管理及事故应急处理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四十九条行车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经技术、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担当本职工作。
第五十条工作时应穿规定的工作服,服装应整齐,扣紧纽扣,不得穿破底鞋、带钉鞋和高跟鞋。
第五十一条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机车、车辆、移动机械或有倒塌危险地点休息或乘凉、避风雨。
行车人员值班时不得与工作无关人员闲谈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不准擅离岗位。
第五十二条不得在移动的机车车辆前抢越股道。
不得钻越机车、车辆。
遇特殊情况需钻越车辆时,应观察车辆两端动态,确认安全后,方准越过。
绕行机车不得紧靠列车,并且注意邻线是否有机车车辆驶来。
第五十三条横越道口及线路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并且要走直角。
第五十四条禁止在线路中或钢轨、枕木头上行走,巡道工作人员在线路上行走时,应注意两端动态,听到、看到机车车辆驶来时,立即下道。
第五十五条横过道岔时,足部禁止踏上夹轨及转辙器传动部分。
第五十六条没有取得机车驾驶许可证,不许私自或要求驾驶机车,不准操纵与自己无关的设备。
第五十七条使用任何设备、工具时,都要检查其状态是否良好。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易燃或其它危险物附近吸烟。
第五十九条禁止与行车无关人员攀登机车车辆。
第六十条必须遵守现场所悬挂的警告牌和一切安全标志,并不得随意乱动。
第六十一条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工作中严格认真,在计划不清,情况不明时,应坚持“多问一声”,“多看一眼”,“多走一走”“多说一句”的良好工作传统。
做到心中有数,严禁臆测行车。
第六十二条调车人员服装要利落,上下车时要做好准备,选好地点,观测速度,心中有数。
天气不好要停车上下。
第六十三条机车、车辆在运行中禁止在下列地点上下车:
1、道岔区段及不平地点。
2、警冲标和其它障碍物地点。
3、信号机及其它建筑物地点。
第六十四条调车人员应遵守下列“四不上下”规定:
1、机车、车辆迎面、反面及背面不上下。
2、10公里速度不上,15公里速度不下。
3、未选好地点不上下。
4、脚蹬不在两侧和脚蹬不良及无把手的车辆不上不下。
第六十五条在车辆运行中,不要骑车帮,不要跨越车辆,不要进入车组间接风管,调整钩位。
第六十六条车辆运行中,要肢站稳,手抓牢,以免跌下,通过曲线道岔时更要注意。
第六十七条车辆运行时,禁止两人同攀一个车梯,机车运行时,前方脚踏板只准两侧各站一人,严禁两人同站一侧,车辆运行中,禁止手扒篷布绳索和脚蹬轴箱。
第六十八条摘接风管时应向司机显示停车信号,待车辆停稳后,方准进行,摘风管应按“一关前,二关后,三摘风管,四提钩”的顺序进行,并应防止风管连接器挤碰伤,禁止在车辆运行中进入线路摘风管、提钩、调整钩位,挂车后确认车钩连接状态后再接风管,要防止假连接拉断风管。
第二章事故应急处理
第六十九条挤道岔的处理:
发生挤道岔事故时,若机车、车辆已全部越过该道岔,可通知工务处理,若机车、车辆停留在该道岔上,不准后退,可顺道岔方向缓缓移动,将列车全部拉过该道岔后,再通知工务处理,经处理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该道岔。
第七十条车辆抱闸的处理:
调车人员看到抱闸时发出的火星,或闻到抱闸产生的气味,应显示停车手信号,处理时,可将抱闸车的折角塞门关闭,拉动缓解阀排除副风缸内余风,使该车辆自动制动机缓解,如因未松手闸造成抱闸时,应松开手制动机。
第七十一条列车火灾事故处理:
当列车发生火灾时,应使列车立即停车,停车后,机车应将着火车辆与后部车辆分开,牵引至安全地点,再将着火车辆之前的车辆拉开,此后迅速组织人力,利用一切灭火器材灭火。
第七十二条列车分离的处理:
因钩锁铁被人提开而发生列车分离,应重新进行连挂确认钩销落槽,连挂良好后,连接风管,再进行简略试验后即可行车,如因钩销损坏需更换时,可查机车前端车钩,钩型合适可进行更换。
更换车钩应与机车乘务组协同操作。
如因车钩不灵活,有意识要挂重钩使钩舌落槽时,一定要采取好被挂车的防溜措施。
(重点)调车作业时对讲机失效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a、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对讲机电量是否足;
b、要进行通话实验,确认使用状态正常;
c、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一块电量充足的备用电板;
d、使用性能完好的对讲机护具,保证机具不因雨雪等致对讲机失灵
e、随身携带口哨以作对讲机突然失灵情况下的应急呼叫;
f、各岗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调车员要全面掌握好各岗位作业人员动态,尽量能在目视范围内看到其他作业人员;
g、如遇呼唤作业指令三声以上无对方应答时,参与调车作业的每个人员都可以要求机车司机紧急停车。
第四篇机务管理
第一章机务基础工作
第七十三条机车整备与自检安全注意事项:
1、乘务人员从事机车检查、给油等项作业时,必须互相告知,特别是进入地沟或走行各部作业时,司机更应采取防动措施。
2、启动风泵或柴油机前要呼唤,并注意前部工作人员。
3、从事机车检修要按规定使用工具。
4、机车上部作业时,要站稳抓牢,使用工具要拿紧放妥,以免掉落。
5、司机试闸要确认无人影响时方可进行。
6、压力部分禁止用锤敲打,压力部分检修应切断压力来源。
7、使用棉纱要防止铁销刺手。
第七十四条机车运用安全注意事项:
1、动车前必须确认工作人员在安全位置,机车两旁及进路无障碍物。
2、听到机车鸣笛声应马上离开机车,停止工作,得到司机许可后再继续工作。
3、在石门县南站调车,应熟知站管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彻底了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
遇信号,道岔、道口、桥梁、进路。
特别注意行人动态,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停车。
5、车不停稳,禁止从事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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