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微水发电厂重大危险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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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微水发电厂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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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微水发电厂重大危险源
安全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集团公司、河北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各部门(包括公司、下同)。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
重大危险源实行厂、部门和班组三级管理。
厂部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各专业管理小组,负责所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各有关班组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职责
(一)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和修订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3.利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各部门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备案、评估和问题整改工作。
4.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
5.组织有关部门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组织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工作。
6.及时向上级汇报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事故;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三级网络,规范我厂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做到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能控、在控。
8.组织做好重大危险源定期自查、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
(二)厂长职责
1.厂长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领导责任。
组织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人员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
2.组织各部门、各级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河北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研究解决重大危险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确保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整改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4.组织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动态考核机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5.组织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技术方案和资金计划的落实。
(三)生产副厂长职责
1.生产副厂长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传达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关文件,组织各部门、各级人员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2.组织有关部门利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落实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责任,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河北公司、集团公司。
3.强化安全保证体系,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认真研究存在的问题,做到超前控制、科学防范,使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4.组织每年一次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习。
5.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重大危险源情况,制止违章违纪,总结重大危险源管理经验,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6.主持编制年度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和重大危险源备品配件计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资金落实,并督促实施。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重大危险源设备的安全运行、检修维护、试验和缺陷处理。
7.主持有关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副总工程师职责
1.副总工程师是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管理负责人,负责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对生产副厂长负责。
2.明确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和以技术监控网络为主的监督责任人。
组织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开展重大危险源自查和评估工作,并对评估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组织编写并落实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
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到部门,限期整改。
3.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工作。
组织编写管理标准、细则和相关制度。
审批重大危险源设备的管理规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4.组织制订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培训计划。
组织有关部门对特殊作业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考试、取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年至少进行四次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不同项目的演练。
5.审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试验和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6.经常听取有关部门重大危险源情况汇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隐患的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理遇到的问题。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组织解决重大危险源出现的问题。
8.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分析,制订或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各专责工程师研究解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技术问题。
(五)安全监察部主任职责
1.安监部主任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负责人,贯彻国家、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和有关制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负领导责任。
2.组织检查、监督重大危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监督存在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3.负责与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对重大危险源日常监督管理、安全运行进行监督;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使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4.加强安全监督基础工作,做到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齐全、内容具体、数据准确。
5.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制订与实施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6.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安全动态,对重大隐患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消除和整改。
7.对上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文件、通报、指令,结合本厂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监督落实。
8.对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人身或设备的不安全事件,及时到达现场收取第一手资料,按“四不放过”的要求,认真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监督防范措施的制订和落实。
9.督促或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10.组织各部门编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11.对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提出奖励建议,对违反安全工作规定的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12.会同人力资源部,开展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职工对重大危险源情况的重视与了解。
13.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六)安全监察部专责工程师、部门安全员职责
1.监督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大操作和作业及防火工作负安全监督职责。
2.经常进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监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试,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工作现场及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参加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习。
4.参加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设备检修、消缺、技改工程、特殊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和防止人身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
6.负责重大危险源统计和报表工作,对上报各类安全资料、报表、报告等内容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7.经常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
(七)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1.生技部主任是重大危险源技术管理负责人,贯彻国家、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管理的政策和有关制度,对重大危险源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技术管理、评估方案的制订。
2.协助副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负责汇总、制定、审查重大危险源检修、改进工程项目措施计划,并对措施的正确性负责。
3.在设计、审核、鉴定技术改进、科研项目时必须同时考虑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工作,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
4.汇总、审查、编制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经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监督,组织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和控制措施,根据季节性要求,做好反措计划的落实。
审查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现场系统及规程、分工分界及定置管理。
6.参加重大危险源分析和事故调查分析,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
7.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自查和评估,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8.以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编制重大危险源管理计划,组织编写和审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计划和有关经费的落实,并认真组织实施。
9.组织编制和修订重大危险源有关运行、检修规程及技术质量标准、管理制度。
10.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重大危险源设备状况和设备缺陷,并督促、指导及时消除。
定期组织预警、预测和分析工作。
11.参加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习。
12.了解重大危险源发生的异常、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处理情况;指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研究、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并组织落实。
13.不断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各项标准,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事事有考核标准。
14.向主管领导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管理不力的,提出考核建议。
(八)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职责
1.做好分管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所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负责分管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制定和审查,对其正确性负责,并督促实施和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参加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鉴定技术方面的原因,提出对策并督促执行。
5.参加或组织专业有关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和评估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6.对重大危险源检修质量的验收、试验,给予正确评价。
在工程管理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察及竣工验收制度,提出考核意见。
(九)厂办公室主任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把重大危险源列入安全保卫重点范围。
2.负责组建抢险队伍,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到岗、到位。
3.负责重大危险源的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安全保卫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掌握重大危险源特点,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保卫工作,督促保卫管理隐患的整改,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5.生产现场重大危险源发生险情时,负责组织救护、保卫、安全通道畅通工作。
6.组织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大危险源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运行管理部主任、专业副主任职责
1.运行部主任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对运行人员因误操作及运行方式不正确等原因造成的不安全事件负领导责任;各专业副主任对本专业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重大危险源运行管理、运行技术或反事故措施计划落实。
3.落实运行管理方面的整改措施和控制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审核;参与鉴定重大危险源技术改进、科研项目。
4.参加重大危险源分析和事故调查,从运行技术和管理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5.组织和参加有关重大危险源自查和安全评估工作,针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完善动态管理台帐。
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6.组织编制和修订有关重大危险源运行规程及运行安全措施。
完善重大危险源各项运行管理标准和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细化检查周期、例行检查项目和标准。
7.深入现场,掌握重大危险源设备状况和设备缺陷,并督促及时消除。
8.组织编制、修订有关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9.正确指挥有关重大危险源事故处理,参加事故调查,研究、制定运行反事故措施并组织落实。
10.以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编制重大危险源运行管理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运行管理部专责工程师职责
1.在主任和专业副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各自分管的重大危险源运行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负技术管理责任。
2.负责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现场规程的制订,并督促班组实施和执行。
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本专业重大危险源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4.参加重大危险源不安全情况调查分析,对运行技术方面的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负责填报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不安全情况报告,对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提出技术原因和制订改进措施。
5.参加重大危险源自查及安全评估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
6.组织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7.组织和参加重大危险源安全分析,编写本专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反事故演习。
(十二)值长职责
1.值长是本值职责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管理第一责任者。
当重大危险源发生异常情况时,积极组织、指挥全值人员积极果断处理。
同时向厂领导、部门主任汇报,通知安监部及有关人员。
2.对本值人员误操作发生的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事件和运行方式不正确所造成的问题负管理责任。
3.负责本值重大危险源运行的管理工作,批准检修申请,掌握了解重大危险源设备检修、隔离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4.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运行方式、各种安全措施、周围环境人员情况,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求。
了解重大危险源存在的设备缺陷,落实安全措施和积极主动创造条件处理。
5.严格审核工作票、操作票,保证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
(十三)检修维护部主任、专业副主任职责
1.检修维护部主任是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检修、维护领导责任;各专业副主任是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管理负责人,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检修、维护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要求,进行具体的维护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计划和安全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重大危险源,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3.组织本部门、专业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安全评估工作。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指导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章违纪。
组织编制本部门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4.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的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重大和复杂作业,严防不安全事件发生。
办理重大危险源检修申请和检修安排,及时消除缺陷和隐患。
检查、考核工作票管理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防护设备和安全措施是否齐全。
5.贯彻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检查、有考核,闭环管理。
6.掌握重大危险源设备规律,对重大危险源设备安全进行预警预测,定期开展分析,掌握重大危险源设备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消除和整改,使重大危险源可靠运行。
7.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业务学习,检查班组安全活动,针对重大危险源现场的实际情况,找出影响安全问题或因素,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8.参加有关重大危险源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原因,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十四)检修维护部专责工程师责任
1.在主任和专业副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各自分管的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2.负责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反事故措施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经常深入现场、班组,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班组做好安全技术管理。
3.针对重大危险源设备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及时提出图纸资料、设备系统检修工艺规程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编制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设备检修、技改改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实施措施和重要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工作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布置、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分项作业(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和交底,认真履行设备检修验收职责。
5.开展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和安全评估,审阅班组的安全技术资料,并做好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管理。
6.组织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技术培训、规程制度的学习与考试工作。
7.组织本专业重大危险源安全技术分析,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应急预案演习。
8.参加重大危险源不安全情况调查,对技术方面的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不安全情况报告,对所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提出技术原因和改进措施。
(十五)班长职责
1.班长是本班组管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组所辖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对所辖重大危险源设备和人员安全负责。
2.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和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熟悉负责的重大危险源的有关技术性能,了解其检测评估报告,负责危险源的具体监控管理工作,经常对所辖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完善。
3.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具体规定,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系统进行安全分析预测,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做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对录入厂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提出修改意见,做到及时补充更新,确保数据完整无误。
4.熟悉和完善本班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参加厂、部门开展的有关演练工作,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要求。
5.对重大危险源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要及时汇报值长及有关领导。
(十六)重大危险源相关岗位人员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稳定的直接责任人,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况,了解存在的缺陷,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心中有数,并熟知、参加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各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认真执行各项有关规章制度,组织自查、评估工作,使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建档、评估和备案
第七条每年第一季度由副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备案工作。
重大危险源所属部门,要分别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台帐。
各级负责人要及时审核重大危险源台帐和问题管理台帐,并及时报安监部。
安监部负责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要求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危险有害因素要准确。
格式按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中普查登记表进行。
第九条对普查出的重大危险源与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临界值进行对比,将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要按规定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细则及时由安全监察部报地方政府及河北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十一条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厂安全监察部。
安监部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上报河北公司、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报告注销。
第十二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专家组织检验、评价、评估的重大危险源,检验、评价、评估的周期按规定进行。
自评估时,应充分利用评估机构或专家检验、评价、评估的结果,减少重复工作。
第十三条每年第一季度,副总工程师组织,按重大危险源评估类别目录,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
各监督管理小组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进行认真评估。
对重大危险源均要提出评估报告、填写重大危险源评估表和评估问题整改表,并做好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
《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具体格式见重大危险源评估辅导材料中范本。
(一)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和范围;
(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列出该重大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
(三)安全评估和安全评估表
1.指出用何种方法开展安全评估。
2.描述清楚L、B2值中的10分值各有多少,2分值有多少,如此类推。
3.交待清楚L、E、C、B2值中最大分值的原因。
4.按《标准》中附表S统计具体评估情况。
(四)安全对策措施和问题整改表;
1.对照L、E、C、B2值最大的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2.按《标准》中附表U要求列出评估问题整改计划。
(五)结论与建议
1.明确重大危险源等级。
2.列出降低危险等级应采取的措施。
(六)完成全部重大危险源自评估后,由副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安监部综合整理出《重大危险源评估综合报告》,在第一季度末上报河北公司审核后,于四月初上报集团公司。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评估标准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评估,并按本规定及时上报。
第十五条对按照评估结论已不构成国家级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报告,予以注销。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各级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要结合季节性安全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危险源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确保各级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
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建立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管理和监督人员的动态档案。
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明确各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主要人员变动应及时上报。
第十八条厂办公室对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我厂重点保卫部位,落实保卫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破坏。
第十九条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除灰坝外),都要列入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办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定。
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
第二十条人资部要组织各部门,加强职工对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重大危险源紧急救援、应急预案等知识的培训与考试。
第二十一条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
各部门要按计划定期开展现场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
第二十二条灰坝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灰坝管理规定》委托河北省电力设计院进行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坝体检查、监测,并落实防止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粉煤灰公司应做好灰场检查,保持坝前15米保持干滩;恒瑞物业公司要做好坝体检查、巡视,保持坝体护坡完整,并做好灰坝保卫宣传工作,确保灰坝安全。
(一)生技部、安监部、恒瑞物业公司要加强灰坝坝体安全、技术监督管理。
除对灰坝正常管理维护外,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和接到汛期通报之后,上述部门必须对灰坝进行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对危及灰坝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安排处理。
(二)检修部应定期对灰管进行检查,重点是灰管的磨损和接头处,各支撑装置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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