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及付款循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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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付款循环
采购及付款循环
內部控制制度
《採購及付款循環》
文件管制等級:
□極機密 █機密□普通
目錄
頁次
壹、
流程圖…………………………………………………………
1
貳、
作業程序………………………………………………………
8
CP-201請購作業……………………………………………
8
CP-202供應商管理作業……………………………………
9
CP-203採購作業……………………………………………
10
CP-204進口作業……………………………………………
12
CP-205驗收作業……………………………………………
13
CP-206付款作業……………………………………………
15
CP-207進貨退回及折讓作業………………………………
17
CP-208特採管制作業………………………………………
19
叁、
表單……………………………………………………………
21
CP-100採購及付款循環主流程圖
CP-101請購作業流程圖
簽准
是
否
預算
作業
庶務用品
原物料
固定資產
採購作業
退回需
求單位
請購單
請購單
固定資產循環
CP-102採購作業流程圖
CP-103進口作業流程圖
CP-104驗收作業流程圖
CP-105付款作業流程圖
CP-106進貨退回及折讓作業流程圖
CP-106進貨退回及折讓作業流程圖
CP-201請購作業
一、作業程序:
1.一般原物料及商品請購:
資材部或需求單位依客戶訂單、庫存狀況、交貨進度或研發等政策性需求填寫「請購單」,經權責主管審核後,作為採購原物料或商品之依據。
2.緊急請購時,請購單位應先行口頭報請權責主管核准,並請採購單位先行詢、比、議價後,由請購單位填寫「請購單」,並加註”急件”字樣,經權責主管核准後,按採購程序優先辦理。
緊急請購完成後,仍應補齊未完成之書面文件資料或流程。
3.庶務用品請購:
由需求單位填寫「請購單」,經權責主管簽核後,送請採購單位進行採購作業。
4.固定資產之請購,依「CF固定資產循環」之規定辦理。
5.各單位提出請購需求時,必須考慮採購之前置時間,以免無法及時採購影響正常作業。
6.國外請購應考慮國外供應商提供貨品之前置時間,以免延誤生產作業及交貨期限。
7.各項請購作業應依核決權限表之規定進行。
二、控制重點:
1.各項請購資料是否確實審查。
2.各項請購是否經權責主管核准。
3.資材部或需求單位是否依訂單、庫存狀況或研發進度開立「請購單」。
5.緊急請購原因之說明是否合理,其次數是否頻繁。
三、作業依據:
1.核決權限表
四、使用表單:
1.請購單
一、作業程序:
CP-202供應商管理作業
1.擬新增之供應商應由採購人員填寫「廠商資料卡」,並通知評鑑小組拜訪廠商,由評鑑小組建立「供應商評鑑表」,經遴選合格者才能成為合格供應商。
2.原有之供應商須定期進行評鑑,採購單位應填具「供應商評鑑表」,並由評鑑小組依規定執行評鑑作業;評鑑方式、內容與時間應依資材核決權限補充細則之規定辦理。
二、控制重點:
1.採購單位是否對新增供應商,建立供應商基本資料,並依規定進行評鑑作業。
2.是否定期檢視供應商交貨品質與交貨日期。
評鑑不佳之廠商是否有後續處理措施。
三、作業依據:
1.資材核決權限補充細則
四、使用表單:
1.廠商資料卡
2.供應商評鑑表
一、作業程序:
CP-203採購作業
1.一般原物料及商品採購作業:
(1)採購單位為穩定購料品質並確保貨源,應依「供應商管理程序」對供應商進行評鑑。
(2)採購單位應將供應商分為四級:
A級為BOM內所有的材料供應商;B級為非BOM內輔助生產用料供應商;C級為固定資產類、維修類、工程類供應商;D級為大賣場、藥店、五金行等。
(3)採購單位接獲核准之「請購單」後,依
(2)之分類選擇適合之供應商,如需詢、比、議價,應將結果記錄於「採購單」,呈權責主管核准後,向供應商發出訂單。
(4)對於獨家製造、代理或因品質要求必須指定某廠商時,採購單位應注意訂購時點,並嚴加控管交期,以免延誤生產。
(5)供應商收到「採購單」後,採購單位應等供應商簽回「採購單」或以傳真、E-mail等方式確認收到訂單後,方能確定完成訂購。
(6)若訂單有更改或取消時,應於採購作業處理期限內提前通知。
並須詳述更改或取消原因,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辦理。
(7)請購作業之撤銷或變更,由請購單位填寫「請購變更單」通知採購單位,並將其撤銷或變更之原因、事項記錄於「請購變更單」,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辦理變更事宜。
如「採購單」已發出,則由採購單位與廠商進行溝通協調。
(8)採購單位應每月覆核所有請購單是否均被執行。
2.庶務用品採購:
(1)庶務用品因單價低、種類繁雜,且多為固定之配合廠商。
仍須不定期進行詢、比、議價,並將結果填寫於「採購單」上,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進行採購作業。
(2)若訂單有更改或取消時,應於採購作業處理期限內提前通知。
並須詳述更改或取消原因,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辦理。
(3)請購作業之撤銷或變更,同一般原物料及商品採購作業。
CP-203採購作業
二、控制重點:
1.採購單位是否依已核准之「採購單」進行採購。
2.「採購單」是否請供應商簽回,以確定完成訂購。
3.供應商記錄是否有隨時更新。
4.是否適當執行詢、比、議價。
5.報價差異過大時是否徵詢請購單位之意見。
6.相關單據是否連續編號,並經權責主管確實簽核。
7.採購單位是否依「採購單」之交貨進度控制追蹤,如有到期未交,是否及時向廠商催交。
8.採購單位是否每月覆核請購單之執行狀況。
三、使用表單:
1.請購單
2.採購單
3.請購變更單
4.採購變更單
一、作業程序:
CP-204進口作業
1.採購單位下採購訂單予供應商,船務人員安排貨物進口相關事宜:
(1)採購條件為FOB應辦理投保事宜。
(2)貨物裝船後,供應商會通知採購人員起岸日期及預計到達日期,由採購單位通知船務人員安排進口相關事宜。
2.報關作業:
(1)船務人員備妥以下報關文件進行報關作業:
A.Invoice/PackingList
B.提單
3.提貨作業:
(1)報關行應告知貨運公司提貨時間及預估到廠時間。
(2)船務人員應隨時掌握進度,並將到貨之相關訊息通知採購人員及倉管單位,據以辦理點收貨物相關事宜。
二、控制重點:
1.採購單位是否跟催供應商交貨日期,並通知船務人員安排辦理進口相關事宜。
2.船務單位是否及時辦理報關作業。
3.船務單位是否隨時跟催物料進度,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
三、使用表單:
1.INVOICE/PACKINGLIST
2.提單
CP-205驗收作業
CP-205驗收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一般原物料與商品之驗收:
(1)採購單位依「採購單」之交貨時間跟催供應商交貨時程。
(2)倉管單位於到貨時依據「採購單」核對廠商送貨單上之品名及數量,並填寫「進貨單」。
(3)倉管人員於到貨後,連同「進貨單」轉至品保部進行檢驗。
(4)品保部應依檢驗規範辦理進料檢驗作業,填寫「進料檢驗單」,再交由倉管單位,依據品保部判定允收之數量辦理入庫。
(5)多角貿易之商品驗收參照「銷售及收款循環CS-205交貨作業」。
(二)一般庶務用品之驗收:
1.由倉管單位進行驗收,檢驗不合格時應將物品退回,並請廠商重新送交所訂購物品,直至驗收完成。
2.倉管單位應核對「採購單」及廠商送貨單、發票是否相符。
二、控制重點:
1.供應商是否於預定日期交貨,有無延誤供貨之情況。
2.「進料檢驗單」內容與「採購單」及發票內容是否相符。
3.「進料檢驗單」是否連續編號並經相關單位人員簽核。
4.各項檢驗程序,是否於期限內完成。
5.品保部是否依檢驗規範辦理進料檢驗。
6.屬國外採購之材料,若數量不符或有損壞等情事,採購人員是否及時通知國外供應商查明原因。
責任歸屬為供應商時,是否要求供應商補足損壞或不足之數量,或由財務部辦理扣款。
三、使用表單:
1.採購單
2.進貨單
3.進料檢驗單
CP-206付款作業
一、作業程序:
(一)國內採購付款:
1.採購單位於貨品驗收後,應彙整有關之「採購單」、「發票」、「進料檢驗單」、「進貨單」等單據,並填具「應付憑單」轉送財務部核對無誤後編製傳票,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由出納辦理付款作業。
2.財務部應核對採購單位之「應付憑單」、「進貨單」、「採購單」、「發票」、「進料檢驗單」上之品名、數量、單價是否相符,並覆核所有單據是否經權責主管簽核。
3.貨款之支付,除定額零用金或經權責主管核准得以現金支出者外,一律以匯款或支票方式支付,其付款日或票期依約定之交易條件辦理。
4.應付票據之開立應書明抬頭、劃線及禁止背書轉讓,由供應商前來公司領取或以回郵掛號方式郵寄給供應商,並要求對方於收到票據後將支票收訖回執聯蓋章傳真或寄回。
5.空白支票應由財務部指派專人保管,並由主管不定期進行抽查或盤點
6.財務部應每月核對總帳與明細帳是否相符。
7.金額人民幣貳仟元以下之零星採購,考量請款作業之方便,可以零用金方式支付,其相關作業應依零用金作業程序之規定進行。
(二)國外採購付款:
1.船務人員接獲「採購單」、「ProformaInvoice(或輸入許可證)」後,應通知採購單位填寫「應付憑單」,以進行貨款某個百分比結滙請款,並附上相關單據呈請權責主管核准後,轉送財務部。
2.財務部接獲請款資料審核無誤後,應即編製傳票,並呈請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由出納人員開立票據或至銀行進行電匯、開狀等業務。
3.出納人員依程序完成開立票據或開狀作業後,應將相關單據歸檔備查
4.銀行通知贖單時,船務人員應持銀行寄來之到單通知,進行貨款某個百分比之贖單作業或融資作業,並填寫「印鑑使用申請單」呈請權責主管核准,交由財務部編製傳票後,始得由出納人員辦理開立票據或至銀行還款、改貸。
5.各項報關費用(關稅、運費、裝卸費等),由船務人員檢附各項資料,並填寫「零用金申請單」辦理請款。
CP-206付款作業
二、控制重點:
1.採購單位是否於辦妥驗收作業後,即備齊各項單據申請付款。
2.請款時,各項單據是否檢具齊全,並經權責主管核准。
3.是否除定額零用金或經權責主管核准得以現金支出者外,一律以匯款或支票方式支付。
4.出納人員是否追蹤支票收訖回執聯之收回。
5.財務部是否定期覆核應付帳款明細之沖銷。
6.國外採購之付款,是否適時提出申請。
三、作業依據:
1.零用金作業程序
四、使用表單:
1.零用金申請單
2.採購單
3.進料檢驗單
4.進貨單
6.應付憑單
7.印鑑使用申請單
一、作業程序:
CP-207進貨退回及折讓作業作業
1.品保部進行進料檢驗發現有品質不合格時,應於「進料檢驗單」載明,且填寫允收數量與不合格數量,再交予倉管單位點收數量,並開立「品質異常處理單」會簽相關單位。
2.採購單位被告知原物料經檢驗不合格時,應填寫「退貨單」,並及時通知供應商請其運回。
不合格品數量請供應商儘速補貨或即時辦理扣款相關事宜。
3.交貨發生短缺時,由採購單位以傳真或E-mail,通知供應商儘快補足;超交部份應拒收並退回。
4.廠商發票如已開立,須辦理退貨或金額折讓時,採購單位應請財務部填寫「營業人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或DebitNote,經權責主管核准後始得辦理。
5.廠商逾期未交貨應儘速連絡催交,採購時訂有合約者,則依採購合約規定辦理。
6.對於廠商不履行合約之採購案件,採購單位應會同財務部核算廠商不履行合約對公司造成之損失,向廠商求償,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採購人員應將供應廠商履行合約情形,載入供應商基本資料檔,並做成備忘記錄,俾作為下次採購之參考。
二、控制重點:
1.所交貨品如因檢驗不合格退回更換者,其交貨日期是否以替換補送到達日期為準。
2.各項違約是否依約定(合約)之規定處理。
3.預定交貨日期前,採購人員是否與供應商區確認能否如期交貨。
4.經決定退回之原物料或貨品,採購人員是否通知財務部辦理扣款或進行換貨。
5.所交貨品如因檢驗不合格退回更換者,是否於約定之期限內補足。
CP-207進貨退回及折讓作業作業
三、使用表單:
1.進料檢驗單
2.品質異常處理單
3.退貨單
4.進貨退出貨折讓證明單
一、作業程序:
CP-208特採管制作業
1.特採申請:
(1)由使用單位或檢驗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品質異常處理單」載明建議特採理由。
(2)申請特採須填入下列資料:
申請日期、品名、編號、料號/規格、數量、瑕疵狀況、申請理由等。
(3)特採申請時機:
A.進料被品保部判退,但生產單位急需材料或在停線中。
B.製程中發生重大品質異常,但產品可轉賣時。
C.成品被判退,但顧客急需產品或顧客所能接受亦或可轉賣,且不足以危害公司信譽時。
D.顧客抱怨退貨,產品可轉賣或可重工時。
(4)特採之限制:
A.對於安全及重要功能有影響者。
B.有售後顧客抱怨之疑慮者。
C.同一狀況發生多次者。
2.特採審核及裁示:
(1)特採申請提出後,應由製造部、品保部、業務部、生管單位共同於「品質異常處理單」註明相關意見並簽名。
(2)特採完成審核後,正本由品保部留存,並依需要轉送分發至有關單位參考。
3.准予特採之處理:
(1)選別或整修後,必須由品保部加以檢查,並作成書面記錄。
(2)選別之不合格品或檢驗不合格時依”進料管制程序”辦理。
二、控制重點:
1.特採之發生,是否確實為因應特殊需求,不得不採行之方法。
2.特採核准程序是否依規定辦理。
3.凡屬特採之物品,有無確實註記,並依規定建檔、保存與管理。
CP-208特採管制作業
三、使用表單:
1.品質異常處理單
CP-300表單
CP-301請購單
CP-302廠商資料卡
CP-303供應商評鑑表
CP-304採購單
CP-305請購變更單
CP-306採購變更單
CP-307進貨單
CP-308進料檢驗單
CP-309應付憑單
CP-310印鑑使用申請單
CP-311零用金申請單
CP-312品質異常處理單
CP-313退貨單
CP-314進貨退出及折讓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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