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核算管理办法12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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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核算管理办法1220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堂、宿舍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说明
一、为加强食堂管理工作,统一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反映食堂经济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食堂以自主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伊利公司各子公司。
四、本核算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二部分食堂核算
目前企业开办食堂的方式,从经营模式看,有企业自办经营和对外承包经营;从费用承担方式看,有企业承担和职工自行承担;从服务对象看,有只为职工提供服务和既为职工提供服务同时又对外提供服务等等。
关于食堂的核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0)》职工福利费的核算范围,新准则没有更进一步的规范。
企业实务处理时,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中所描述的范围核算进行操作。
主要包括: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食堂作为一个非独立核算部门,多数情况下只为企业职工提供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向职工收取费用,都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而是一种企业内部提供的劳务。
根据财税[2001]160号文《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
即使向职工收取餐费,也仅是作为收回购买粮食、蔬菜等的部分成本,会计上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冲减“福利费”。
当然此时如有对外提供服务的,这样的服务就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经济活动了,应与对内提供的服务分别核算,并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餐饮业”发票,会计上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缴纳营业税,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强调的是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收取的承包费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还需要缴纳收取承包费的营业税。
综上所述,集团财务管理部规定食堂的相关费用在职工福利费列支,具体规定如下:
一、企业自办经营的食堂
企业自办的食堂,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这种情况下食堂应该单独建账,独立进行核算同时作为主账套的备查账簿,每年末各单位财务部根据食堂的经营情况,收取食堂的利润或弥补食堂的亏损。
(一)主账套的核算规定
1、餐费支付
企业免费提供给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餐,每月根据食堂开据的用餐单据,经本部门相关责任人签字后,由财务部统一结算,账务处理为:
借: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
其他应付款—食堂
食堂由于缺少购买米面油等经费时,可以从财务部预支,月末冲减餐费,财务部按照资金核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理支付费用款,同时需严格管控食堂资金无效沉淀的问题。
预支经费账务处理:
借:
其他应付款—食堂
贷:
银行存款
2、食堂折旧费
食堂如果能单独区别核算的,则食堂单独作为一项资产,单独核算计提折旧,食堂如果不能与整个办公大楼分开核算,则将其与办公楼作为一项资产核算计提折旧,统一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通过福利费,根据资产的使用期限每月计提折旧,会计分录:
借:
管理费用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3、通勤车及加油费等
由于通勤车的进项税可以抵扣,故通勤车的购置及后期发生的加油费、修理费、司机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等统一在主账套中核算。
(二)食堂备查账的核算规定
食堂单独建账核算,作为主账套福利费科目核算的备查账,主要核算食堂的收支业务,准确反映食堂的日常经济活动。
1、食堂核算的特殊规定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全部在主账套中单独核算。
(2)食堂在计提工资时,除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不计提外,其他社保费等需要相应计提。
个别年龄较大已交足社保或在农村已交社保的食堂人员,可以不计提社保费。
(3)库存物资科目
本科目核算食堂各种主、副食品及燃料等一次购买分批分期使用的各种物资。
本科目按物资类别、品种和规格,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进行登记,月末结出余额。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批量采购,分批领用消耗的物资,可按以下八大类进行明细核:
1)、粮食;
2)、蔬菜;
3)、调料;
4)、肉食品;
5)、水产品;
6)、蛋奶类;
7)、燃料;
8)、其他材料;
9)、床单、被罩等。
(4)结余科目
本科目核算食堂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年末计算结余时,应将“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本科目,借记“伙食收入”、“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伙食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借方余额反映亏损数,贷方余额反映盈余数。
为及时反映食堂的盈亏状况,应按月编制“盈亏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不断改进。
由于食堂经营的目的是员工生活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应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有特殊情况下可稍有亏损,保证员工生活的平衡性。
2、备查账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单位:
元
序号
资产类
年初数
期末数
序号
负债类
年初数
期末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1
库存现金
7
应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8
其他应付款
3
库存物资
9
负债合计
4
低值易耗品
三、净资产类
5
待处理财产损溢
10
结余
6
资产合计
11
净资产合计
盈 亏 表
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本月数
累计数
一、伙食、宿舍收入
其中:
伙食收入
宿舍收入
减:
伙食、宿舍支出
1、粮食
2、蔬菜
3、调料
4、肉食品
5、水产品
6、蛋奶类
7、燃料
8、其它材料
二、伙食、宿舍结余
加:
其他收入
减:
其他支出
1、工资
2、水电费
3、其他
减:
管理费用
三、结余
负责人:
会计:
二、企业将食堂对外承包
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不设食堂备查账,只在主账套中核算相关的收支业务。
1、支付给承包商的餐费,指由企业承担的生产、物流等部门的餐费及外部人员发生的客饭。
(承包个人无法提供合法的票据)
企业免费提供给员工的工作餐,月末由各部门与承包商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到财务管理部报销,财务管理部汇总整理后结清当月餐费,会计分录为:
借: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
银行存款
2、收取的承包费、管理费及垃圾清运处理费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计提营业税及附加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3、食堂设备有偿出租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计提营业税及附加
借: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营业税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4、食堂设备的折旧费
借:
管理费用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5、食堂水、电、汽等费用
企业如果无偿提供给食堂承包商水、电、汽等费用,于发生相关的费用时计入到管理费用中;企业如果有偿提供给食堂承包商水、电、汽等费用,于收取费用时计入到其他业务收入中,会计分录为: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将食堂用水、电、汽等费用单独分割开,于收取费用的同时结转相关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
其他业务支出
贷:
银行存款
第三部分宿舍楼核算
企业如果没有单独建造的宿舍楼,但有给员工租宿舍的情况,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统一在主账套中核算;企业如果有单独建造的宿舍楼,其核算方式类似食堂,分主账套核算和辅助备查账核算。
目前企业宿舍楼有对员工有偿及无偿提供、及外包食堂相关人员有偿及无偿提供四种情况。
现就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1、宿舍楼的折旧费
宿舍楼的折旧主要在主账套中核算,根据受益对象入到不同的费用中核算,工厂的宿舍楼主要是生产车间部门使用,每月合理分摊到制造费用中,生活服务公司的宿舍楼,由集团统一核算。
宿舍楼漏雨、年久失修等后期发生的外部修葺费,也在主账套中核算,计入“管理费用”中。
2、宿舍值班人员的工资
宿舍值班人员的工资在食堂备查账中单独核算,每月计提工资发生数时,借记“其他支出”,贷记“应付职工薪酬”,次月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现金”或“其他应收款”。
3、员工住宿时收取的押金及住宿费
收取本单位员工的住宿费,于发生时计入宿舍收入中,借记“现金”,贷记“宿舍收入”,并于当日将收到的现金转存入主账套中,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现金”。
收取的住宿费押金,于收到款项的当日,借记“现金”,贷记“其他应付款”,并于当日将收到的现金转存入主账套中,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现金”。
4、购买的床单被罩、水电汽费
床单、被罩等的购置,于发生时计入到食堂备查账的“低值易耗品——在用”里,领用时根据低易品金额,300元以下的一次性转入“低值易耗品——摊销”,300元——2000元的五五摊销,于领用当天转入一半价值到“低值易耗品——摊销”,剩余一半价值于报废处理时转出。
每月末进行盘点,需要报废处置时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待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借记“其他支出”,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水电汽费通过分割单,尽量将与办公楼整体的费用分割开来,单独入备查账核算。
5、向外部人员收取的住宿费
宿舍楼主要是用于企业内部员工,财务管理部鉴于税收风险考虑不建议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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