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161722102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定稿.docx
- 文档编号:26618859
- 上传时间:2023-06-20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83.70KB
己161722102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定稿.docx
《己161722102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定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己161722102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定稿.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己161722102风巷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定稿
平煤股份公司十一矿
己16-17-22102风巷区域防治煤与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名称:
己16-17-22102风巷
编制单位:
防突科
编制人:
路广奇
编制日期:
2011年10月25日
目 录
第一章工作面概况和邻近区域巷道布置情况1
1、工程情况1
2、煤层情况1
3、瓦斯、地质构造情况1
4、邻近区域巷道布置情况2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3
第一节区域防突措施3
1、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3
2、沿走向方向的保护范围4
3、最大保护垂距5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5
1、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的选定5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6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8
第三节区域验证10
1、区域验证10
2、区域验证临界值的选定11
3、区域验证方法及操作要求12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14
附录一……………………………………………………会审签名栏
附录二……………………………………………..………会审意见
第一章工作面概况和邻近区域巷道布置情况
1、工程情况
该工作面位于二水平己二采区西翼,东起西翼轨道下山,西止于己二皮带下山西1330米处,南为已回采结束己16-17-22062回采工作面,北为正在回采的己16-17-22122工作面。
地面标高145~165m、工作面标高-609~-610m,地面对应位置上王庄与马庄以北,红石寨南坡。
己16-17-22102工作面沿已回采的己16-17-22062机巷恢复到16#测点时,按照N=356°施工7.5m沿再生顶板施工后,以方位N=297°定向施工,风巷设计长度1002m。
2、煤层情况
该工作面分别跨采区己16-17-22080放顶工作面和己16-17-22101上分层工作面。
根据已揭露资料统计,包括阶段煤柱在内,该范围内剩余煤厚0.40~6.50米,平均2.30米左右,局部存在无煤区,无煤区和薄煤区占可采面积的22%。
其中:
己16-17-22101上分层区剩余煤厚0.50~3.00m,平均2.70米左右;己16-17-22080放顶区剩余煤厚0~3.60米,一般1.10米左右。
3、瓦斯、地质构造情况
己16-17-22102工作面为一北东倾向的单斜构造,走向为N:
295~300°,煤层倾角为8~26°,平均17°,局部因构造影响达到32°。
该范围内上分层在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共揭露8条断层,落差一般在1.20~2.00之内,以正断层为主,最大落差7.00米。
最大落差为4.20米,最小落差为0.40米。
煤层瓦斯含量2.46~3.61m3/t,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绝对涌出量0.25~0.81m³/min。
断层名称
走向
倾向
倾角
性质
落差(m)
对掘进影响程度
F1
N:
164°
NE
45°
正
4.50m
大
F2
N:
252°
NW
正
2.00m
小
F3
N:
23°
SE
65°
正
1.60m
小
F4
N:
117°
NE
45°
正
1.20m
小
F5
N:
64°
SE
30°
正
4.00m
小
F6
N:
71°
SE
45°
正
1.10m
小
F7
N:
71°
NW
45°
正
0.90m
小
F8
N:
18°
SE
正
7.00m
严重
F9
N:
32°
SE
30°
正
2.00m
小
4、邻近区域巷道布置情况
己16、17煤层为分层开采无层间距。
己16-17-22102风巷分别跨采已经回采结束的己16-17-22080放顶工作面和己16-17-22101上分层工作面。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缓倾斜和倾斜煤层上保护层与被保护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小于50m,上分层采空区可作为上保护层并对下分层工作面起解放保护作用。
附:
第二章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平煤股份十一矿自1984年以来一直按高瓦斯矿井进行管理。
2010年4月,经河南理工大学鉴定,己16-17煤层为突出煤层,十一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己16、17煤层为分层开采,己16-17-22102风巷分别跨采已经回采结束的己16-1722080放顶工作面和己16-1722101上分层工作面。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缓倾斜和倾斜煤层上保护层与被保护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小于50m,上分层采空区可作为上保护层并对下分层工作面起解放保护作用。
即:
上分层工作面可作为己16-17-22102下分层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
第一节区域防突措施
己16-17-22102风巷工作面沿已回采的己16-17-22080工作面采空区再生顶板定向施工,平均倾角17°,与上保护层(己16-17-22080工作面)无间距。
风巷沿已回采的己16-17-22080工作面再生顶板定向施工,可将其上分层采空区作为其下分层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
1、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保护层工作面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卸压角
划定,如图D.1所示。
在没有本矿井实测的卸压角时,可参考表D.1的数据。
A—保护层;B—被保护层;C—保护范围边界线
图D.1保护层工作面沿倾斜方向的保护范围
表D.1保护层沿倾斜方向的卸压角
煤层倾角
(o)
卸压角
(o)
0
80
80
75
75
10
77
83
75
75
20
73
87
75
75
30
69
90
77
70
40
65
90
80
70
50
70
90
80
70
60
72
90
80
70
70
72
90
80
72
80
73
90
78
75
90
75
80
75
8O
己16-17-22102风巷沿已回采的己16-17-22080工作面再生顶板定向施工,平均倾角17°。
计算可得:
S=tan15°×L
=tan15°×0
=0m
故:
己16-17-22102工作面沿倾斜方向在有效保护范围以内。
2、沿走向方向的保护范围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停采时间超过3个月、且卸压比较充分,则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对应于始采线、采止线及所留煤柱边缘位置的边界线可按卸压角
56°~60°划定,如图D.2所示。
C
A
D
D
F
F
E
E
F
B
A—保护层;B—被保护层;C—煤柱;D—采空区;
E—保护范围;F—始采线、采止线
图D.2保护层工作面始采线、采止线和煤柱的影响范围
己16-17-22080工作面已于2008年回采完毕,卸压充分,该保护层采煤工作面对被保护层沿走向的保护范围可按卸压角a=56°~60°划定。
计算可得:
S=tan30°×L
=tan30°×0
=0m
故:
己16-17-22102工作面沿走向方向在有效保护范围以内。
3、最大保护垂距
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可参照表(D.2)选取:
表D.2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的最大保护垂距
煤层类别
最大保护垂距(m)
上保护层
下保护层
急倾斜煤层
缓倾斜和倾斜煤层
己16-17-22102工作面,该煤层平均倾角17°,为缓倾斜煤层,己16、17煤层为分层开采无层间距,最大保护垂距为不大于50米。
故:
己16-17-22102风巷被保护范围处于有效保护垂距内。
第二节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的选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
开采保护层的保护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顶底板位移量及其他经试验(应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要求的程序)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也可以结合煤层的透气性系数变化率等辅助指标。
己16-17-22102风巷沿己16-17-22080工作面煤层再生顶板定向施工,可将其上分层采空区作为其下分层工作面的区域防突措施,为验证效果情况,采用残余瓦斯含量作为检验指标对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
由于尚未试验考察出适合我矿的临界值,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残余瓦斯含量临界值取8m3/t,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视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为突出危险区,区域防突措施无效。
2、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布置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我矿将己16-17-22102风巷每60m划分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施工前在风巷迎头布置煤层软分层中,分别布置三个直径89mm、孔深分别为20m、40m、60m的钻孔。
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开孔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15m。
分别取样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
(详见布置三视图)
500
3500
区域防突措施校检俯视图单位(m)
3、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果
结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临界值取8m3/t,当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视为无突出危险区,严格执行复合指标法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验证,区域验证无危险后再进行施工。
当残余瓦斯含量大于8m3/t,视为突出危险区,则区域防突措施无效。
立即停止该工作面掘进,执行60m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防突措施,仍用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作为其检验指标,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掘进。
(1)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防突措施技术参数的确定:
施工60m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防突措施预抽钻孔采用ZDY4000S型钻机,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实测值己16-17煤层钻孔的抽放半径为2m,煤层施工孔径110mm,封孔长度不低于9m,抽放钻孔的控制范围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上、下帮各15米、工作面前方60m,并结合煤层厚度2.85m,根据巷道施工断面为拱形,巷道宽度5200mm,高度3900mm,断面16.58㎡,计算得出排放钻孔数为27个。
若煤层厚度达到或超过4米,增加一排抽放钻孔。
(2)抽采管路选择:
己二采区瓦斯抽放站内两台2BEA-253-0抽放泵(备用),敷设300的PE抽放管至己16-17-22102风巷,当残余瓦斯含量大于8m3/t,执行60m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防突措施时,担负其瓦斯抽放任务。
(详见抽放钻孔参数表及布置图)
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措施主视图
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措施俯视图
顺层长钻孔预抽区域措施孔参数表
孔号
孔径(mm)
孔深(m)
水平(°)
垂直(°)
1
89
26.4
-35
0
2
89
27.9
-32
0
3
89
29.7
-30
0
4
89
32.1
-28
0
5
89
34.8
-26
0
6
89
38.9
-25
0
7
89
44.3
-23
0
8
89
51.3
-20
0
9
89
62.1
-18
0
10
89
61.3
-12
0
11
89
60.8
-9
0
12
89
60.4
-6
0
13
89
60.2
-3
0
14
89
60
0
0
15
89
60.2
3
0
16
89
60.4
6
0
17
89
60.8
9
0
18
89
61.3
12
0
19
89
62.1
18
0
20
89
51.3
20
0
21
89
44.3
23
0
22
89
38.9
25
0
23
89
34.8
26
0
24
89
32.1
28
0
25
89
29.7
30
0
26
89
27.9
32
0
27
89
26.4
35
0
第三节区域验证
1、区域验证
当区域防突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己16-17-22102风巷为无突出区后,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七条,在煤巷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分别采用本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所列的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
(二)工作面每推进10~50m(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或采取了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以及其他必要情况时宜取小值)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
(三)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
第七十四条可采用下列方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一)钻屑指标法;
(二)复合指标法;
(三)R值指标法;
(四)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故:
该工作面选用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工作面每掘进40米,连续进行两次区域验证不超过临界值的情况下最大允许进尺40米。
2、区域验证临界值的选定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六条,复合指标法q值与s值的临界值按下表选定。
表4复合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参考临界值
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
(L/min)
钻屑量S
(kg/m)
(L/m)
5
6
5.4
根据平煤股份其他矿井临界指标,为保证安全生产,我矿临界指标适当减小,选定瓦斯涌出初速度q,钻屑量S这两个验证指标,其临界值为:
qmax=3.5(L/min)Smax=5.0(Kg/m)
当qmax值与Smax值中任何一个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时,则确定为有突出危险,当qmax值与Smax值均小于临界值时,则确定为无突出危险。
即:
qmax≥3.5(L/min)或Smax≥5.0(Kg/m)危险
qmax<3.5(L/min)且Smax<5.0(Kg/m)无危险
3、区域验证方法及操作要求
在掘进工作面的软分层中,分别布置三个直径42mm、孔深8m的钻孔。
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开孔口靠近巷道两帮0.5m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首次验证不超过临界值允许进尺6m,保留2m超前距;二次验证不超过临界值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允许进尺34米。
若其中任何1次验证时指标超过临界值,则判定该掘进工作面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执行局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只有当执行两个循环的措施并进行效检均不超临界值,方可恢复区域验证。
注:
恢复区域验证重新报集团公司批准同意(详见布置三视图)
500
3500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在经过区域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各项指标均不超过临界值时,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经公司批准后己16-17-22102风巷允许向前掘进。
一、隔离式自救器
1.凡进入己16-17-22102风巷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
2.掘进二队必须做到人人能熟练使用隔离式自救器。
二、避灾路线及安全避灾
1.班组长、电工入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打钻及迎头施工期间,必须有一台悬挂在迎头上方,随时观察瓦斯情况。
2.进入该区域的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并做到人人会使用隔离式自救器。
3.掘进二队要进行全员防突培训,了解和掌握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及安全防护知识。
4.当工作面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要沉着冷静,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撤退时应快速佩戴好隔离式自救器。
撤至防突反向风门外后,要把防突反向风门关好,再继续外撤。
若自救器发生故障或佩戴自救器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在撤出途中应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
5.如发生突出,施工人员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来不及撤离的,就近到压风自救处或避难硐室内避灾。
6.巷道内的物料必须码放整齐,浮煤必须清理干净,严禁物料或堆煤堵塞巷道。
7.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及瓦斯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撤人。
8.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退路畅通。
三、压风自救及避难硐室
1.在己16-17-22102风巷风门以里开始向里每50m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袋,每组不少于5个自救袋;距工作面25~40m处安装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该组数量不少于15个自救袋,并及时前移。
2.在己16-17-22102风巷风门以里开始向里每500m施工一个避难硐室,硐室内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食物、水源、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安设满足工作面最多人的压风自救及隔离式自救器。
3.避难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处应在工作面行人侧,有清晰、醒目、牢固的物理反光标示。
4.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压风自救位置,巷道内应有避难硐室、压风自救方位的明显标示。
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m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6.压风自救袋的安装高度以减压阀下口为标准应在1.3m~1.6m,开关位置便于操作。
7.工作面回风巷道的皮带机头、绞车等固定的有人工作地点,专用回风巷有维修巷道施工地点,应至少安设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数量不少于2个)。
8.压风自救系统设专人检查、维护、维修,保证每个都能正常使用。
9.压风自救系统每个总阀门都要处于常开状态,严禁关闭。
10.凡涉及停己16-17-22102风巷压风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在停风期间人员撤出工作面。
四、防突岗位责任制
1.施工队队长是本队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措施的贯彻及现场落实,及时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和生产情况,平衡解决措施执行中的问题。
2.施工队技术员对本队防突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对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并及时补充针对性措施。
3.其他队干部负责协助队长落实防突措施,跟班时,负现场管理责任,在措施不落实,防护措施不完好时,不得擅自指挥生产。
4.班组长是当班直接落实防突措施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熟练掌握防突措施规定的内容,下井首先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在未执行完毕时,负责帮助实施,对措施孔的施工要现场监督,并在钻孔报告单上和防突管理牌板上签字。
5.防突测试工负责监督和当班效检工作,严格按要求监督措施孔施工,并认真填写防突管理牌板。
6.瓦检工在检查瓦斯的同时,负责检查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
7.打钻工严格施工效检孔、措施孔。
8.验收员负责收集当班的进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做好当班迎头的地质素描工作,特别是遇地质构造或软分层增厚等异常情况,必须向调度室和队值班人员汇报,升井后填写验收纪录。
9.有关业务科室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作面实际情况,以便正确指导施工,特别是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地质部门要提前作出预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10.通风调度负责指挥工作,收集测试报告单,作出当天防突日报,报有关领导签阅,并作好各种防突报表的制作和管理。
11.供电队负责及时前移电话,并保证通讯畅通。
12.当班生产调度必须将该面作为重点调度,熟悉本地点的防突措施,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当班矿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业务科室,出现事故时,按程序汇报和按避灾路线指挥灾区人员撤离。
13.现场出现突出预兆时,由跟班队干部或班组长组织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并且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警戒,安排电工停掉巷道内的施工电源,瓦检工负责监督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4.所有施工人员学习防突措施并签字,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风巷供电系统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161722102 防治 瓦斯 突出 安全技术 措施 定稿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