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库室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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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库室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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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械库室建设项目
军械库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谈判文件上注明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我司恕不接收。
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谈判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描述。
谈判保证金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
因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谈判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响应文件被拒,建议提前转账。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保证金”信封中。
三、报名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四、请正确填写《首次报价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谈判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谈判文件《首次报价一览表》。
五、请仔细检查《报价函》、《首次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六、建议将响应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七、分公司参与谈判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围或时间出具唯一的授权书。
八、供应商请注意区分谈判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成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
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缴纳、退还的时效。
九、我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对一家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以上不同谈判响应方案的,谈判小组将按谈判文件中有关响应文件无效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容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谈判文件为准。
)
附我司地图:
第一部分谈判须知
(一)总则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谈判和评审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授予合同
(八)关于询问、质疑
(九)关于投诉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
第三部分合同草案
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目录
第二章索引
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自查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文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声明函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四章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首次报价一览表
详细报价表
附表: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适用;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谈判的,其本身不作为扶持对象)
附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报价响应与谈判文件差异一览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拟为本项目配置的人员情况表
类似项目一览表
保证金退还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谈判保函(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无需提供谈判保函)
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无需提供谈判担保函)
制造商(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交授权书时选用)
联合体共同谈判协议书(如联合体报价,需提供)
第五章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志正招标受海警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军械库室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
军械库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小姐、吴小姐
项目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海警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市天河区
联系方式:
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志正招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
邓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市天河区龙怡路号银汇大厦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军械库室建设项目;
数量:
详见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军械库室建设项目
备注:
1.采购项目的详细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
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
包组一采购预算为:
万元;包组二采购预算为:
万元。
3.本项目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供应商应对包组一或包组二中所有的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容进行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以谈判文件发售期及谈判当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适用包组一)
4.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包组一)
5.供应商应当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省以外的单位须有三级(含)以上省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适用包组二)
6.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谈判文件发售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适用包组一)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适用包组一)
5.公安部门核发的三级(含)以上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复印件,省以外的单位须有三级(含)以上省安全技术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适用包组二)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三、谈判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其中:
包组一:
人民币万元;包组二:
人民币万元;
谈判时间:
年月日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市天河区龙怡路号银汇大厦楼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领购或邮寄,售后不退。
要求邮寄谈判文件的应先传真“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中的所有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文件下载专栏下载。
国邮购另加人民币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
汇款单连同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一并传真至志正招标。
谈判文件售价: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市天河区龙怡路号银汇大厦楼志正招标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天河区龙怡路号银汇大厦楼志正招标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公示下载:
现对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三个工作日。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小姐
项目联系: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等。
志正招标
年月日
第一部分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容
1
采购人名称
海警某部。
2
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其中:
包组一:
人民币万元;
包组二:
人民币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3
答疑及踏勘现场等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4
报价有效期
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日。
5
谈判保证金
金额大写:
包组一大写:
人民币伍仟元整;
包组二大写:
人民币肆仟元整。
提交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网上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谈判保证金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
志正招标;
开户银行:
银行龙口西支行;
账号:
;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
小姐联系:
;
网上银行转账的,请各供应商将谈判保证金存进以上志正招标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交银行电子回单,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
以《银行保函》或《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中,原件放入“谈判保证金”信封中。
7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壹份。
正本和电子标书一起封装,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
保证金退还说明(原件)、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银行保函》(原件)《政府采购谈判担保函》(原件)一起封装,封套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谈判保证金”等字样。
9
演示与述标
无。
10
样品要求
无。
11
谈判小组组成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完成,谈判小组由人组成。
12
评审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指将最终报价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即评审价格)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13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按顺序推荐评审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审价格次低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若排名第一和第二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产品为同一品牌,则排名第二的报价供应商作淘汰处理,排名由下一名取代,依此类推。
、评审价格相同的,名次由谈判小组抽签确定。
、本项目先评包组一,后评包组二。
如供应商在包组一被评选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包组二不再评选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由下一名取代,依此类推。
1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各包组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成交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按照以下标准计取:
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计取。
计算额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凭已盖银行收款章的进账单、成交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及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收款单位:
志正招标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分行
银行账号: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注明项目编号。
16
履约保证金
无。
17
供应商信用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18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响应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对一家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以上不同谈判响应方案的,谈判小组将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容,以免造成响应失败。
(一)总则
1.适用围
1.1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项目说明
2.1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项。
2.2最高限价,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项。
2.3谈判容
(详细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容)
3.概念释义
3.1监管部门:
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2采购人: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项。
在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
为便于谈判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
3.3采购代理机构:
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志正招标。
3.4招标采购单位:
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5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响应供应商:
符合资格要求,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3.7成交供应商:
经合法谈判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供应商。
3.8货物:
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9服务:
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
3.10谈判保证金:
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的款项。
3.11履约保证金:
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2日期:
指公历日。
3.13时间:
指时间。
3.14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容的理解和解释。
4.合格的供应商
4.1★对供应商的要求:
详见谈判邀请中“供应商资格”部分。
4.2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明原件参加谈判,在评审过程中随时接受谈判小组就响应文件的容提出的质询,并予以解答。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5.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3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5.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
若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变动,本条中的谈判文件指变动后的谈判文件)
7.关于分公司谈判
7.1分公司作为响应供应商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围或时间出具唯一的谈判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响应供应商的人员或业绩;若谈判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7.2总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但授权分公司进行谈判活动的,需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唯一的授权授章书进行谈判。
8.关于联合体谈判
若谈判邀请允许联合体谈判的,则必须满足:
8.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报价。
8.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3联合体谈判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谈判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8.4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5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6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关于关联企业
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谈判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2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9.3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如同时参加,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处理。
10.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
1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1.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11.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1.5中小微企业参与谈判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与谈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1.6根据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2.关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13.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谈判
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核心产品)品牌至少应达到三个,同一品牌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14.谈判文件的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志正招标”所有。
(二)谈判文件
15.谈判文件构成
要求提供的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件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谈判文件包括:
●谈判邀请;
●谈判须知;
●用户需求;
●合同草案;
●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6.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参数及要求等)。
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1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
如在小时之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同意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7.2为提高竞争性谈判的效率,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获取纸质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谈判文件公示期间或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当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逾期质疑无效。
质疑书应包括的容: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及其联系、质疑时间。
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复印件。
未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质疑的则视为供应商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17.3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谈判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8.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9.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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