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谈判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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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谈判范本
长沙市政府采购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CSCG-XXXX-JZ201X0X0X
代理机构编号:
XXXX-XXXX
采购人:
XXXX
项目名称:
XXXXXX
XXXXXXXXX公司
二○一X年XX月
第一章投标邀请
受XXXX(采购人名称)的委托,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XXXXXXXX
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CSCG-XXXX-JZ201X0X0X
代理机构编号:
XXXX-XXXX
三、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四、定标方式:
在保证项目质量基础上,以商定的合理价格中标
五、投标资质: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
每份元,售后不退。
2、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XXX路XXX号XXX大厦XXX楼购买或从《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
//changs.ccgp-)下载。
3、购买或网上下载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
201年月日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年月日时。
3、开标地点:
XXX会议室(XXX大厦XX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XX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
XXXX
3、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
XXXXXXXXX
开户行:
XXXXXXXXX帐号:
XXXXX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XXXXX
地址:
XXXXXXXX
联系人:
XXX邮编:
XXXXXX
电话:
0731-XXXXXXX传真:
0731-XXXXXXX
采购人:
XXXXXXXX
地址:
联系人:
XXXX电话:
0731-XXXX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XXXX房间
联系人:
XXXX电话:
0731-XXXX
网址:
http:
//changs.ccgp-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实际购买使用本项目标的物的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项目采购事宜的招标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3.5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4.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
5.1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成交人须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办理。
5.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四)中标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投标有效期
6.1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
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投标人收到本文件时,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告知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或处理。
7.2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采购单位确定是否需要组织标前踏勘及召开答疑会。
7.3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澄清或修改(包括踏勘及答疑会明确的事项)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投标人。
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变更时间应当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书面通知投标人。
8.投标费用
8.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9.一般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11.3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2.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
1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3.3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5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
四谈判小组的组建
14.谈判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4.1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谈判小组。
14.2谈判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或直接确定成交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谈判小组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五开标和评标
16.开标程序
16.1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1)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
(2)代理机构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16.2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不公开拆标、唱标,直接进入谈判环节。
16.3拆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评标程序
17.1评委按回避制度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
代理机构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
17.2谈判小组推选主任评委,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
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
17.3谈判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
出现非实质性响应情形的,谈判小组应要求投标人予以修正。
(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
(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4)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
(1)咨询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以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
谈判小组应采用书面形式咨询投标人,投标人的答复也应是书面形式。
(2)咨询答复定为2轮次,递交投标文件为第1轮次,第2轮次确定最终报价。
增加咨询答复轮次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书面通知投标人。
(3)评委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文件,独立记录投标文件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
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的投标人咨询问题(问题应包括最终报价及提交答复时间),发给投标人。
(4)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用信封密封,按规定时间报谈判小组。
(5)代理机构向谈判小组统一宣读投标人答复,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评委(监委)签字确认。
17.4比较与评价。
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签署评委意见书。
17.5确定评审结果。
(一)谈判小组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确定成交人。
(二)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投标价或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
1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1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评定情况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18.2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19.评标方法
19.1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以商定的合理价格中标。
19.2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评标的唯一依据。
七中标及合同签订
20.中标通知
20.1评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
//changs.ccgp-)上公告评标结果。
20.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21.合同签订
21.1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21.2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
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1.3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1.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新的成交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21.6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
合同有关单价等按成交人最终报价与第1轮次报价的变动比例作相应调整。
21.7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
21.8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
八质疑与投诉
22.质疑
22.1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2.2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
2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
(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
(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
(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22.4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22.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22.6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投诉
23.1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3.2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23.3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2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
(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一)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3.6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法律责任
24.法律责任
24.1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2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75条款规定,成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成交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二)中标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4.3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参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重新进行采购。
十其他
25.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20%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说明: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第三章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项目概况
二本次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要求开发建设XXXXXX系统,包括软件开发、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XX年免费保修维护等。
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产自境外(包括港澳台)的产品。
3.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等的其他概括性、描述性要求。
三设计原则及技术标准规范
1.设计原则
XXXXXXXXX
2.技术标准规范
XXXXXXXXX
四项目清单及说明
1.项目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2
2.主要产品说明
2.1XXXXX产品
3.其他说明
五项目技术方案及说明
1.具体设计说明
1.1XXXXXXXX
2.项目功能说明
2.1XXXXXXXX
3.有关图表
3.1施工设计图
3.2系统连接图
3.3XXXXXXXX
六项目建设要求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XXXXXXXXXX
2.安装调试
2.1成交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成交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XXXXXXXXXXXXXX
3.测试验收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4XXXXXXXXXXXXXX
4.质量保证
4.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XX年。
本项目中XXX软件产品和XXX、XXX等硬件设备的质保期为XX年。
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售后服务
5.1系统维护。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5.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备件服务:
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成交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成交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培训
6.1成交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
XXXXXXXX。
1.2交货地点:
XXXXXXXX。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XXXXXXXXXXXX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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