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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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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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大通农经站
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
东村,塔尔镇奔康滩村,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
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
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
2019年7月
一.项目概要3
(一)项目名称3
(二)建设性质3
(三)项目主管单位及主管负责人3
(四)项目监管单位及责任人3
(五)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3
(六)实施地点3
(七)建设期限3
(八)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
(九)投资预算及资金使用方案3
二.项目编制依据3
三.项目建设目标任务4
(一)项目建设基本思路4
(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4
四.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及规模4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6
六.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6
(一)项目组织管理6
(二)项目资金管理7
(三)项目建成后组织管理与运行7
七.效益分析8
附:
1.项目基本情况表11
2.项目投资预算表12
3.选派大学生明细表…........................…………………………………………………....………....13
4.履职合同
5.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
(二)建设性质:
新建
(三)项目主管单位及主管负责人: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张生福
(四)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大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陈黎
(五)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东村,塔尔镇奔康滩村,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
(六)建设期限:
2019年8月—2020年10月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共聘用14名大学生开展创业试点:
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村6名大学生、合作社2名大学生;2019年为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选聘1名大学生。
(八)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40.32万元,为省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编制依据
(一)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第一批切块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19】164号)
(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指导意见》(青农政改[2019]198号)
三、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一)项目建设基本思路
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到农牧民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村开展服务的用人机制,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质量、发展农牧业生产、品牌创建以及村集体经济壮大等,增强合作社应对市场变化、带动成员共同发展的能力,实现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同时拓宽大学生创业就业渠道。
(二)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一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2个示范村--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2018年选派的6名大学生,协助实施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二是为更好的提升大通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对2018年选派2名大学生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为2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大通县林友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驻社开展合作质量提升等工作。
三是为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选派6名大学生到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工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四、项目实施地点、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东村,塔尔镇奔康滩村,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共聘用14名大学生开展创业试点工作,其中:
1、继续聘用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村6名大学生、合作社2名大学生。
一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2个示范村--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6名大学生,每个村聘用3名,协助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二是在2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大通县林友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2名大学生,每个合作社各1名,驻社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2、为合作社选派6名大学生。
分别到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选派的大学生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是提高自身水平。
大学生要利用掌握的知识,通过自身努力,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规范财会制度,健全内部收益分配制度。
二是提升用人单位发展能力。
大学生要根据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区域资源特点,帮助其确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发展方向和分阶段发展计划,并积极参与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促进发展计划的落实,不断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发展能力。
三是提高资源整合和利用效率。
大学生要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人员分工分业入手,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制定资源优化整合、股份制运行方案等,同时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建立完善的资源整合档案和资源收益分配制度。
四是提高用人单位经营和管理水平。
大学生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把握好市场变化,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开拓市场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不断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发展领域,提高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经营水平。
同时,帮助集体经济组织及合作社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收益水平。
五是完成其它工作。
在工作需要时,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完成其它中心工作。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项目总投资40.32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资金。
(一)继续聘用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村6名大学生、合作社2名大学生,补助资金23.04万元。
8名×2400元/月×12月=230400元
(二)为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派6名大学生,补助资金17.28万元。
6名×2400元/月×12月=172800元
六、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
(一)项目组织管理
1、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在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的领导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农经站站长为为副组长、农经站干部为成员的大通县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站,由陈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工作。
2、合同管理。
由用人单位---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推荐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大学生做为创业人员,管理单位(县农经站)择优选聘大学生至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开展工作,管理单位、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三方签订履职合同。
3、考核管理。
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用人单位每季度对大学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管理单位,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报酬的重要依据。
管理单位年终进行考评,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继续留用的依据。
4、档案管理。
大学生在用人单位所做的各类工作,包括每月工作总结、信息资料及考核评价等形成档案资料,整理存档。
5、监督管理。
管理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边开展、边总结,探索大学生到农牧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服务的机制,并做好宣传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
(二)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农字[2018]1320)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县级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
报酬发放依据管理单位和用人单位共同考核的工作业绩评定意见,每季度支付一次,并直接汇入大学生银行卡。
七、效益分析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取得以下社会效益:
(一)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探索大学生到农牧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试点村开展服务的用人机制。
(二)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提高合作社规范运
行质量、发展农牧业生产、品牌创建等,增强合作社应对市场变化、带动成员共同发展的能力。
(三)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拓宽大学生创业就业渠道。
附: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项目投资预算表
3、选派大学生明细表
4、履职合同
5、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附表1: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
主管单位
大通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
张生福
实施单位
大通县农经站
负责人
陈黎
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东村,塔尔镇奔康滩村,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
建设期限
2019年8月-2020年10月
投资预算
40.32万元
建设内容
共聘用14名大学生开展创业试点工作,其中:
1、继续聘用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村6名大学生、合作社2名大学生。
一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2个示范村--大通县朔北乡边麻沟村、长宁镇戴家村,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6名大学生,每个村聘用3名,协助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二是在2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大通县林友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大通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2名大学生,每个合作社各1名,驻社开展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工作。
2、为合作社选派6名大学生。
分别到青林乡棉格勒村、逊让乡塘坊村、多林镇吴什庄村、向化乡立树尔村、桦林乡桦林庄村、斜沟乡上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社会效益
通过开展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取得以下社会效益:
(一)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探索大学生到农牧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试点村(场)开展服务的用人机制。
(二)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提高合作社规范运行质量、发展农牧业生产、品牌创建等,增强合作社应对市场变化、带动成员共同发展的能力。
(三)通过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可拓宽大学生创业就业渠道。
附表2:
项目投资预算表单位:
万元
投资预算
专项资金
自筹资金
其它
具体内容
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项目
40.32
40.32
0
0
1、继续聘用2018年乡村振兴试点村6名大学生、合作社2名大学生,补助资金23.04万元。
8名×2400元/月×12月=230400元
2、为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派6名大学生,补助资金17.28万元。
6名×2400元/月×12月=172800元
附件3
选派大学生明细表
序号
工作地点
工作要求
所需大学生(名)
1
朔北乡边麻沟村
协助实施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工作
3
2
长宁镇代家村
协助实施好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工作
3
3
大通东丰种植专业合作社(长宁镇东村)
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
1
4
大通县林友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塔尔镇奔康滩村)
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
1
5
青林乡棉格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6
逊让乡塘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7
多林镇吴什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8
向化乡立树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9
桦林乡桦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10
斜沟乡上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提供服务
1
合计
14
履职合同
甲方(管理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
丙方(大学生):
为做好2018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履职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同期满,由甲方、乙方对丙方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一下年继续留用的依据。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安排丙方到乙方,从事2018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
丙方须根据乙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工作职责另附。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作业绩评定意见为丙方发放工资,丙方工作期限不满3个月,不予考核,不发放工资。
2、甲方支付给丙方的工资为每月2400元。
3、甲方按季度依据用人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以转帐形式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排往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并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6、丙方工作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时间不足3个月的,合同自动终止。
第六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乙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挽回相应经济损失。
乙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履职合同关系。
原履职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顺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当事人严重违背本合同约定条款而导致本劳动合同解除的,则须向对方承担违约金一万元。
第八条其他事项
1、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由于经常接触乙方公章等印鉴,所有涉及丙方与乙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证明、欠条等,均需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一律无效,此条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后。
2、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相关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或者他人进行使用,此保密期间不限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九条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
年月日
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2019年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工作,加强大学生创业人员管理,严格考核制度,准确掌握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2019年聘用的开展创业试点工作的14名大学生。
二、时间安排
(一)季度考核。
由用人单位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出具季度考核意见,递交管理单位。
(二)年度考核。
2020年8月和2020年10月进行,由管理单位考核,资料整理归档。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以及用人单位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出勤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两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岗位业务水平及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出勤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规定的职责任务情况,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成果的水平;服从单位管理情况,主要考核是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自觉模范遵守单位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查、看、听、评、谈”方式进行。
“查”就是通过集中检查方式对大学生工作人员出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看”就是查看用人单位出勤签到册,查看工作资料等;“听”就是听取用人单位领导及干部职工对大学生工作人员的工作、遵纪守法等情况的评价和大学生工作人员的个人述职;“评”就是在用人单位通过无记名形式进行民主测评;“谈”就是与大学生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谈本人对本岗位工作的认识及所取得的成绩。
在民主测评、个人述职、考核考评的基础上,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及单位考评意见,确定对被考核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意见。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结果装入本人档案,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1、优秀: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且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
2、合格:
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岗位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且考核总成绩在60分-89分。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差,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且考核总成绩在59分以下。
六、有关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及各服务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大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此项工作。
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对大学生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供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可信,严禁涂改造假。
2、涉及考核的大学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考核工作,真实反映个人的工作实绩,考核期间一律不准请假。
3、考核小组在考核期间要及时向用人单位反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整理考核相关材料。
附:
1、大通县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民主测评表
2、大通县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谈话记录表
3、大通县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4、大通县大学生创业试点工作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
5、2019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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