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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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部署安排,切实开展好全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在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城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基层履职尽责实际,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全面覆盖、公开公正”的原则,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
二、目标范围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基层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逐步建立起符合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
20xx年每个县区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乡镇卫生院不少于机构总数的20%,申报合格以上档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机构总数的10%(未设置的除外)。
(二)活动范围。
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所有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鼓励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功能任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基石,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城乡居民健康“守门人”,具有公益性、综合性的功能,承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急救和转诊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功能,实现“功能全”。
(二)合理配置资源。
按照“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功能定位、服务人口规模数量、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状况、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实现“供给足”。
(三)提升医疗能力。
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馆建设;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检查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实现“能力强”。
(四)优化服务流程。
合理布局门(急)诊,方便居民预约就诊。
完善出(入)院服务流程,加强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
鼓励开展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巡回医疗等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以及疾病恢复期的社区护理等便民服务。
开展双向转诊,深入实施传帮带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上下联”。
(五)做实两项服务。
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加强家庭医生团队建设,落实激励政策,探索推广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群健康管理为突破口,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医防融”。
(六)推进“互联网+”。
加强基层机构信息系统的运用监管,整合基层信息系统资源,鼓励各地依托第三方互联网优势,探索应用远程诊疗、智能穿载设备、临床辅助诊断决策、个性化慢病随访等系统,扩展信息系统服务功能,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安全开放,开展互联网+家庭医生服务,确保基层机构数据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实现“信息通”。
(七)规范业务操作。
按照医疗质量管理要求、诊疗规范、操作常规、技术标准、服务指南等规定,开展疾病防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抗菌药物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促进合理用药,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实现“质量优”。
(八)完善综合管理。
加强基层党建、行风建设、绩效考核、财务收支预算、后勤保障、信息服务和分工协作等管理制度建设,开展院容院貌及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基层机构进行绿化美化,实现“环境美”。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成立“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卫生科,负责活动组织实施,组建市级专家组,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抽查复核等工作。
县级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评、资料初审、现场评价,对基层机构上报的结果进行初审。
(二)完善能力标准。
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家印发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部分条款涉及的指标和评价办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另行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三)健全管理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工作流程、回避制度、抽查复核、专家库管理等制度,组建市级专家库,建立评价专家个人档案库及约束与持续改进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专家库成员由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监督、财务、信息化等方面构成,原则上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家库实行市、省资源共享,县区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抽调市级专家开展评价工作,也可组建本地专家库。
(四)扎实开展自评。
各地请于3月20日前指定下发本地细化方案,安排部署本地基层机构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牵头督促辖区所有基层机构对照评价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评(自查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另行印发),基层机构要在查找问题的基础上,边查边改,针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改提升。
整改完毕后,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机构按程序向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提出审核申请,4月15日前完成。
(五)严格开展复核。
各县区要对基层机构上报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结果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有机构进行核查初审(初审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完善相关申报资料,5月10日前将达到标准的机构上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我委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进行审核,完善相关资料,上报省卫健委备案;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复核(复核要参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逐项评价),抽查数量不少于上报数的50%,复核结束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向省卫健委提出复核申请,6月1日前完成。
省卫健委将组织开展对上报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全覆盖现场复核,对达到基本标准(B、C及以下档次)的机构采取抽查方式复核,抽查比例不少于20%,复核小组作出初步结论,汇总至省级活动办公室,对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机构名单予以剔除,6月20日前完成。
(六)确认活动结果。
省卫健委将对达到基本标准(B、C档次)的机构予以发文确认,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机构进行通报表扬,并列入持续推进整改提高的重点范围;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名单上报国家卫健委备案,享受国家卫健委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落地。
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
各县区卫生健康(卫生计生)局要以此为契机,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分管同志具体抓落实,经办同志切实负责,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调动基层的主动性、能动性,加强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保障措施。
各地要认真梳理近年来上级就基层能力建设以及人财物、技术等投入的政策要求,结合此次活动,主动向当地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对基层机构硬件设备设施、人员配置、财政拨款等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机构提档升级。
认真落实“两个允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xx〕264号)等重大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落实绩效工资政策。
发挥医联体和医共体强基层作用,形成协同效应。
对达不到基本标准的机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标准。
(三)确保活动质量。
此次活动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
各地要把握工作环节,严格活动标准,规范开展初审和复核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追求数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对在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问题,要予以严肃处理,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四)总结典型经验。
各地要深入总结活动开展中的典型经验,重点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持续改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优化诊疗流程、促进医防融合、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创新做法。
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遴选一批有示范意义的创新举措,在全省推广,并适时推荐至国家。
(五)强化结果应用。
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在床位设置、设备配备、特色科室建设、医疗技术准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按照有关要求,对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可参加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优先遴选为社区医院创建试点机构,并优先纳入今后的项目经费安排。
各地要将达到推荐标准(A档次)的机构优先纳入财政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力争通过活动开展,全面整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更好地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预防保健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保障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坚持立足镇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总体目标。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全镇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因事设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
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在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确定岗位设置、核定人员比例。
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人社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实行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平、绩效管理的考核分配机制
根据我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服务的人口数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医疗服务的平均人次数、收入现状和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特殊因素,综合考虑核定。
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公开透明、动态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机制。
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我镇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建立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实行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
(四)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市级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国家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执行基本药物价格,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基本药物的名称、生产厂家、剂型、规格、价格等相关信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镇长为组长,医院院长为副组长的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在全镇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时协调、制订方案、检查督促、考核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践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
各有关单位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乡村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任务和重点项目,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要加强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操作程序。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五)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强我镇医疗改革的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利用黑板报、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医改宣传。
重点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对基本药物的信赖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培养选拔,打造人才队伍。
着眼未来,从现在抓起,我们要依托上级部门开展学历教育,实习进修,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建立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制度,定期组织并邀请县级医院的中高级专业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不断提升我镇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
优质服务基层行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18〕12号)和邯郸市卫生健康委《邯郸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为重点,紧紧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薄弱环节,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突出服务特色,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
县卫生健康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层层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认真开展自评整改,严格复核评估,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全面覆盖。
动员和引导所有乡镇卫生院参加活动,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改善服务质量。
4.公开公正。
主动公开活动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
利用3-5年时间,通过活动的开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力争使所有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
2019年度中心卫生院要达到标准要求,2020—2022年度一般卫生院全部达标。
(二)活动范围。
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所有经卫生健康局注册的乡镇卫生院均应参加活动。
村卫生室可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
本活动以开展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强化规范服务意识,转变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鼓励各地创新活动形式,以典型引导、现场观摩等结合实际,开展评审评价创建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结合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着力提升急诊抢救、门诊、住院、检查化验、中医药等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
以本地区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为重点(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有针对性地提升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努力提高门诊就诊率。
2.提升急诊急救服务能力。
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独立设置抢救室,合理配置急救设施与药品(给氧设施、吸引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简易呼吸机、除颤仪、喉镜等急救设备)。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急救技能指导培训,熟练掌握基本急救技术与操作规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除颤、洗胃、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循环、呼吸、急性中毒、休克、肾功能衰竭等急危重症患者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能力。
3.提升住院服务能力。
(1)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
(2)结合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和机构基础条件,合理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床位数,并根据分级诊疗要求,重点向社区护理、康复方向发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协作医院开设联合病房,为二级以上医院下转康复期患者提供必要的诊疗条件,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提高床位使用率。
4.提升检验诊断能力。
合理配置和更新基础检验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心电、超声、X线摄片等检查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建立“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诊疗新模式,推进医联体内检验结果互认,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5.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按照要求独立设置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突出中医文化特色。
结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加强中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各类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能力。
发挥中医药优势,增加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知识,更好地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服务。
6.改善服务环境,增强居民体验感。
根据乡镇卫生院相关建设及设备配备标准,结合辖区服务人口,严格落实房屋建设面积、设备配备、床位设置等硬件建设。
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功能布局和就诊流程,科室布局、服务流程等应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设置醒目引导标识,提供便民服务措施,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结算服务、导医服务。
绿化、美化、亮化院内外环境,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做到服务环境清洁、舒适、温馨,保持良好的服务环境和医疗秩序。
7.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和完善签约服务机制和签约激励机制,明确签约服务费和签约服务内容,合理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在内的基础性服务包,鼓励提供中医药服务,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拓展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
加强宣传,制定便民、惠民、利民的签约服务措施,提高居民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稳定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感受度。
8.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加强对村级卫生机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一体化管理,强化人员培训,建立科学合理分工协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
9.强化“三基”培训,提升诊疗水平。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医护人员“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理论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做到全员培训、考核,人人达标。
组织开展“岗位练兵”“理论知识竞赛”“技能操作竞赛”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三基”水平的提高。
大力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学习、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落实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规划,推广适宜技术,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率。
(二)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群众获得感
加强培训,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突出普通人群健康素养提升和重点人群个性化连续健康管理,规范服务,提升服务效果,逐步实现健康档案向居民公开,提高全社会对服务项目的知晓率、获得感。
同时,配合专业公共卫生结构做好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1.制定完善医疗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力求做到工作制度健全,管理层级分明,科室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程序流畅,医疗服务规范。
认真落实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服务过程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2.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重视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护理人员配备、岗位管理,保证临床护理人员数量。
建立健全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提高护理人员医嘱执行能力,规范护理文件书写,护理人员应正确、完整地做好护理记录。
落实基础护理和护理安全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开展责任制护理,进一步提高临床护理水平。
3.强化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牢固树立无菌观念,人人掌握六步洗手法,杜绝院感安全隐患。
加强消毒效果监测,落实整改反馈责任机制。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建设,做到“五防”,即:
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
落实好辖区内“小箱进大箱”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符合要求,并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4.规范药事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完善药事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原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提高处方书写质量,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控制抗菌素联合使用,防止抗生素和激素滥用;加强特殊药品的管理,建立健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与安全保管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四)完善综合管理
加强行风建设和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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