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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
(一)
秦穆公,名任好,成公弟,公元前659年至公元前621年在位,是我国奴隶社会末期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
两千多年来,人们对秦穆公的评价很不一致。
唐人皮日休写过一篇《秦穆溢缪论》①,是对秦穆公持否定意见的代表。
这篇论文援引晋献公死后秦穆公不先立“贤公子”重耳,却立“不仁”的夷吾为惠公的事实而大发议论说:
“圣人务安民,不先置不仁以见其仁也,不先用不德以见其德焉。
苟如是,是见危者己坠而欲援,观斗者将死而方救。
”把夷吾回到一晋国之后“背内外之赂,诛本立之臣,蒸先父之室,故生民兴诵,而子杀于晋”,全归罪于秦穆公,认为都是秦穆公违背圣人的准则,做事荒谬造成的,所以断言谧穆公曰“缪”是不可更易的。
明代人杨慎写的《二伯论》以及汉代人应动的《风俗通义·皇霸篇》也持同样看法。
这一类意见,专以仁与不仁为是非标准评论历史人物,即便在封建社会里,也不能算是进步的历史观点。
他们把秦缪公的“缪”读做背谬的“谬”也是错误的。
这种读法仅仅是依据蒙毅说过这样的话:
“昔者秦缪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号曰缪”②。
这说法显然是牵强的,连记述了这段话的太史公也没有同意,《史记》和《公羊传》都说缪与穆同,与荒谬的谬毫不相干③。
清人高士奇的看法是给秦穆公以肯定评价的代表。
他以为秦穆公乃“春秋之贤诸侯也”。
’天资仁厚,举动光伟,加于人一等矣”④。
孔丘也曾说过,秦穆公“其志大”、“行中正”,“虽王可也,其霸小矣”⑤,对之相当推崇。
这类肯定秦穆公的看法,在某些具体问题上讲得虽有道理,但是,因为他们是从儒家的道德准则出发品评人物,往往是抓住历史人物言论和行动中那套虚伪的假象备加赞扬,对其真正的历史作用却忽视了,所以同样不可能对秦穆公作出恰当的历史评价。
我们认为,秦穆公是我国奴隶社会末期一位有作为的政治家。
他在位三十九年间,第一次使秦国强大起来,在我国西部实现了局部的统一,并且促进了我国西部的民族融合,影响到后来秦始皇统一中国和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的建立,对我国历史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让我们从几个方面对这个看法加以阐述。
第一,从秦国发展过程来看。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时,秦襄公武装护送有功,始封为诸侯,是秦国建国的开始。
《史记·秦本记》载:
“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
`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
周平王以岐丰予
DOI:
10.15895/j.cnki.rwzz.1980.06.005
秦是个空头人情,秦必须征服了戎人才能实际占有岐丰之地。
在这以前,秦只能活动于“西垂”的远僻地仄,能否在岐丰之地建国,尚属未定之天。
从公元前770年始建国,到公元前659年秦穆公继位,经过襄公、文公、宁公、出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八个国君共In年。
这期间秦国不能自立于大国之列,谈不上有什么政治影响,《左传》一书,在穆公以前,对秦国一次也没有提到过,公元前655年(秦穆公5年)才第一次提到秦国。
秦穆公在位期间,一方面与晋国进行了长期复杂的政治、军事斗争,一方面多次用兵征伐西戎,使秦国的统治势力东达黄河,西到现在河西走廊的敦煌一带⑥,成为当时中国西部唯一强大的诸侯国。
有的史学家认为:
“是时之秦,可谓袭周的旧业也”⑦。
实际上秦的影响远远超过西周,秦国的声望可能就是在秦穆公时传到西方和印度去的。
据法国学者鲍梯氏(M·Pauche:
)考证,支那即是秦国的梵语音译⑧。
三百年后秦孝公决计变法时追念说:
“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
为后世开业甚光关”。
秦孝公以“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⑨为己任,他是完全以穆公事业继承者自居的。
司马迁也说“自穆公以来,稍蚕食诸侯,竟成始皇”L,把穆公的成就视为秦始皇统一大业的基础。
在秦国发展史1:
穆公时代第一次强大二孝公时代第二次强大。
没有第一次强大,秦国不能站住脚跟,就没有第二次强大,就没有后来统一中国的前提条件。
第二,从秦晋关系来看。
“春秋五霸”中,齐桓、晋文、秦穆、宋襄都是公元前七世纪中叶政治舞台上的人物,只有楚庄王稍晚一点@。
《管子·霸言篇》说:
“强国众,合强攻弱以图霸;强国少,合小攻大以图王”。
秦穆公时代正是“强国众”的形势,诸强并起,谁也没有力量吃掉其它几个强国而称王天下。
秦、晋是当时有资格争霸的两个人国。
晋国又是与秦国比邻的唯一大国,对晋关系的方针是否恰当,于秦国生存发展至为重要。
秦穆公认识一r这种客观形势,对晋采取以和为主的方针。
前肠6年迎娶晋献公之女为妻;前651年晋献公卒,送晋公子夷吾入晋,立为惠公;前648年,晋旱请粟,秦输粟于晋;前645年,秦遇灾荒,一普惠公欲借机攻秦,因有秦晋韩匹之战。
秦俘虏晋惠公后又送之归晋,留晋太子网为质,!
{妻之以宗女;前637一636`!
.迎晋公子电工不一于楚,送其归晋,立为文公。
秦晋还采取过一些联合行动,如前638年联合迁价行浑之戎一于伊Jl[,前636年联合伐都,前630年联合围郑。
秦穆公在位期间,秦晋也发生过几次战争,除前6朽年韩原之战外,前627年发生蜻之役,秦国吃了大败仗,为了进行报复又有前626年的彭衙之战和前624年的“渡河焚船”之役发生。
但是韩原之战是`一次对晋的惩罚性战争,并不意味着改变对晋以和为主的方针。
晴之役则是晋国对袭郑而还的秦军进行拦击,从秦穆公方面说,和晋的方针似乎是始终一贯的。
由于秦穆公在位期间,晋国更换了献公、惠公、文公、襄公四代国君,秦穆公和晋的方针一直没有改变。
后来,晋国人吕相说过:
“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
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
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德,稗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
又不能成大勋,而为韩之师。
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公之成也。
”这段话是对秦穆公时晋秦关系的如实总结。
由于这一方针,秦取得了晋国黄河以西地区,形成以黄河、华山为屏障的东方边界L,并与晋国保持了缓和的局面,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成就。
这样又使秦国腾出手来经营西方,为向西发展创造了条件。
第三,从民族融合方面来看。
秦与西戎关系至为深远。
秦始居于秦(今一甘肃清水县),秦庄公时迁西犬丘(今甘肃天水西南),宁公迁平阳(今陕西眉县西),德公时迁雍(今凤翔),一直在西戎包围之中。
秦人先祖秦仲被西戎所杀,庄公长子世父为西戎所虏,、世父之弟襄公又以妹缪赢为丰王妻(疑丰王为西戎居丰者),而襄公曾“以戎俗变周民”(转引自陈子展《国风选译》),吸收过西戎文化。
可见,秦与西戎又斗价又融合,是来历已久了。
但在秦穆公以前,社会发展阶段落后的西戎占着压倒优势,民族融合的进程受到很大限制。
秦穆公用由余之谋,攻伐西戎,并国十二L,开地千里,称霸西戎。
这使秦与西戎的民族融合进入一个新阶段。
一个奴隶制大国向周围扩张是一i正义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秦穆公称霸西戎对我国西部民族融合起了促进作用,应当给予历史的肯定。
秦穆公向西扩张,把一些东方人民带到西方去,同时也把一些戎人从西方迁到东方来。
《左传·嘻公二十二年》记“秋,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就是一例。
后来周景王的使者詹恒伯责怪晋人说:
“故允姓之奸(即指陆浑之戎)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指晋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使逼我诸姬,入我郊甸。
则戎马取之,戎有中国,谁之咎”L,即指迁陆浑之戎于伊川这件事。
各族人民一起从事生产劳动,互相学习,不但对西部的开发起了促进作用,对中原的发展也起了促进作用。
陆浑之戎初迁于伊川时,那里是“狐狸所居,豺狼所啤”,一片荒凉。
戎族人民“除砚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L,为那里的开发作出了一卓越贡献。
秦国当时的王族及少数国民与山东诸国同种,其余多数都是羌族戎族,其语言、风俗本与西戎相近,秦霸西戎后进一步融合起来,以至秦国的各族居民都习染了西戎风俗(这一点与中原诸国很不相同。
中原诸国的语言、风俗与少数民族隔阂大,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与中原民族融合要缓慢得多)。
史称战国时冠带之国有七,而秦杂西戎风俗,所以被东方各国看不起,直到秦孝公时,东方诸侯盟会还把秦国排斥在外。
这种状况倒从侧面证明了秦国各民族融合进程更快一些。
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秦穆公称霸西戎有过积极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功绩。
(二)
齐景公曾向孔子提出过这样的问题:
“昔秦穆公国小处僻,其霸何也”卿?
这确实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们从秦穆公用人标准和对“民”的态度两方面作些考察。
春秋时代,各国都重视选用人才,形成一种“尚贤”之风。
秦穆公也是一个有名的尚贤的国君。
《诗经·秦风、晨风》写道:
“鸵彼晨风,郁彼比林。
未见君子,忧心钦钦”,“未见君子,忧心靡乐”,“未见君子,忧心如醉。
”是说秦穆公招揽贤臣,资臣纷纷奔来,就象鸟儿飞入树林一样,而秦穆公未得贤人的时候,是那样忧心忡忡,闷闷不乐,以至如酒醉似的不安。
《左传·文三年》写道:
“《诗》曰:
`于以采萦,于沼于址;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秦穆有焉。
”杜预注:
言沼址之繁至薄,犹采以共公侯,以喻秦穆不遗小善。
”更重要的是,秦穆选用人才还有自己突出的特点。
`选用人材,不分珍域这是其特点之一。
西周以来的宗法制度,为了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垄断地位,在用人方面非常强调“亲亲”的原则,违反这一原则甚至招来杀身之祸,如“周巩简公弃其子弟而用远人”被贵族杀死L,“单献公用羁(杜注:
“羁,
寄客也”),冬十月辛酉,襄、倾之族杀献公而立成公”够。
楚国的中无宇说:
“亲不在外,羁不在内”L。
楚国的令尹子木听人说到“楚虽有材,晋实用之”这一消息时奇怪地问:
“夫独无姻族乎?
”L证明南方的楚国“亲亲”观念也相当浓厚。
因而,各国执政者大半任用宗族,宗族以外的人很少得到重用。
唯独秦穆公不然,他在位期间任用的宗族见于记载者只有公子挚、公子愁、公子饿三人,而任用的外人却有百里奚、赛叔、由余、不豹、公子枝、内虫廖、隋会、白乙丙、西乞术、孟明视等。
这些人中有的来自晋国,有的来自中原其它国家,有的来自西戎。
他们得到秦穆公的信任,对秦国的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秦穆公任用外贤的作法后来成为秦国的传统,秦孝公任用商较,惠王任用张仪,昭王任用范唯,对战国时秦国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用人之长,不求全责备,是其特点之二。
秦穆公任用的百里奚、赛叔、王豹、由余等重要人材各有不同的所长。
百里奚出身于下层,曾“游闲于齐”、“乞食”于睡(江苏沛县),给周王子颓养过牛。
后来流落到虞国而为大夫,晋灭虞后当了俘虏,被以腾臣的身份陪嫁到秦。
接着逃亡到楚国,又被秦穆公以五张羊皮赎买回来,时已经七十多岁@。
这样一个久经砺炼的“贤人”,非常了解东方各国的形势,有丰富的政治经验。
赛叔的事迹无详细的记载,但从公元前628年赛叔与百里奚共同劝阻袭郑的记载否,他同样是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政治家。
来自晋国的不豹,因其父不郑被晋惠公杀害,具有复仇的满腔怒火。
由余在西戎多年,对西戎“地形与兵势”相当熟悉,是他人不及的。
这些“贤人”有的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如王豹复仇心切,往往不能清醒地估计秦晋关系的客观形势。
由余反对“礼乐诗书”和“法度之威”,认为戎夷“上含淳厚之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上。
一国之治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
认为“饭于土篡,吸于土瓶”的唐尧时代是理想社会,舜禹以后器用愈发展,物质文明愈进步,就脱离“质朴”愈远,社会就愈混乱L。
在“利器明德”@的春秋时代,由余的这一套思想显然是落后的,行不通的。
秦穆公是列国争霸舞台上的政治家,自然不可能采纳这种社会理论。
但是,对这些人,秦穆公没有因为他们的短处而不用他们,而是用其所长,并不求全责备。
勇于认错,用人专壹,是其特点之三。
前628年,秦穆公轻信祀子的话,决定偷袭郑国。
又不听百里奚、赛叔提出的“千里而袭人,未有不亡者也”L的警告和劝阻,贸然派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出兵,结果次年春在淆被晋军打得落花流水,全军覆没,“无一人得脱”,“无匹马只轮”得还函,三位将领也做了晋军俘虏。
战败后,秦穆公不仅没有归罪于下属,而且主动承担责任,勇于认错,他在《秦誓》中公开表示,深悔未听百里奚、赛叔二位老人的劝谏,令后世记取这一教训”L。
一个奴隶制国家的国君,能够承认自己由于不听臣下意见而犯了错误,并在广大士兵面前公开承认,而且书之以文告,让后人记住他的错误,非有超出一般的远见和勇气是做不到的。
孟明视等三位将领被晋人释放归秦后,“秦大夫及左右皆言于秦伯日:
`是败也,孟明之罪,必杀之,’秦伯曰:
`是孤之罪~·…孤实贪以祸夫子,夫子何罪!
’复使为政”L。
接着,孟明视继续率兵与晋作战,再败于彭衙、三败于沃,秦穆公仍然信用孟明视等,并且努力加强国力,终于取得了对晋国作战的胜利。
所以后代史家说秦穆公“举人之周,周人之壹,天下称之”L。
秦穆公是奴隶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对于“民`,(包括奴隶和国人)不可能有什么同情,更不可能站在“民”的立场上来处理问题,尤其不可能认识“民”是历史的主人
。
但是,秦穆公对“民”的态度确实与另一些奴隶主阶级政治代表人物有所不同,那就是他比较重视“民”的作用,在政治和军事斗争中比较懂得争取民心,利用民心向背以达到争霸的目标。
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了饥荒,向秦国求援,在秦国君臣中引起一场争论:
子桑和百里奚主张“输粮”与晋,不豹认为可以趁机伐晋,反对“输粮”与晋。
秦穆公采纳了子桑等人的意见,向晋国运去大批粮食,“祀舟于河,归果于晋”L。
为什么这样做呢?
秦穆公说:
“寡人其君是恶,其民何罪!
天殃流行,国家代有。
补乏荐饥,道也,不可废道于天下。
”抛开这里的伪善言词不管,在决定是否“输粮,,的问题时,他是把争取民心考虑在内的。
这总比王豹和次年利用秦国的灾荒伐秦而吃了败仗的晋惠公高出一筹。
子桑的话就说得更清楚了:
假如不救济晋人,晋国的民众就会对我们不满,晋君不报答我们过去的恩惠就有话可说了。
救济了他们,换得晋国民众的好感,晋君再不报件我们,民众就会对他不满,那时候我们再讨伐晋国,晋国人有谁还会替他们的国君抵御我们呢@?
尽管秦穆公争取民心是一种策略,毕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民众的作用。
晋国君臣就缺乏这种认识。
在晋国向秦国“乞乘”的下一年,秦又恰巧发生灾荒,也“乞乘”于晋,晋惠公却听了貌射的意见,拒绝救济秦国。
虽然当时就有人指出,这样做“背施幸灾,民所弃也”L,晋惠公却听不进去,果然,在下一年(前645年)秦晋韩原大战,秦军人少而士气高昂,晋军人多但人心涣散,晋军大败,连晋惠公本人也当了俘虏L。
正因为秦穆公重视利用民心,所以在对内统治方面也有不同于其他国君的主张和策略,如,“穆公亡善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吏逐得,欲法之。
穆公曰:
`君子不以畜产害人,吾闻食马肉不饮酒伤人。
’乃皆饮酒而赦之”留。
而号称“明君”的晋文公就做不到这一点。
他流亡到卫国王鹿,向“野人”乞食,“野人”一见这位贵公子十分讨厌,就给了他一块土。
这一下激怒了他,虽然落魄到如此地步,仍然不能放弃卑视“野人”的观念,于是大发雷霆,扬起鞭子要抽打“野人”。
相较之下,秦穆公显然是较为重视“民”的作用,他实行一些争取民心、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客观上有利于秦国的发展,是值得肯定的。
这里还有必要谈一下秦穆公用人殉的问题。
《秦本纪》载:
“穆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卞少、,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钱虎亦在从死之中。
”我国最古第一篇反对人殉的诗《诗·秦风、黄鸟》就是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L。
诗中描写了三良,’l右其穴,惴惴其漂”的形象,呼号“彼苍天者,歼我良人”,给人以深切的感染,所以不少历史学家议论纷纷,有的说穆公以子车氏(即子舆氏)为殉因而得到“缪公”的恶溢,有的说他“不仁”,有的说穆公以后秦国一度衰落原因也在这里。
也有想为这件事辩护的。
《史记·正义》:
“应动云,秦穆公与众臣饮酒,酣。
公曰:
`生共此乐,死共此哀。
’于是奄忽、仲行、械虎许诺,及公芜皆从死。
”其实,就这段故事本身而言,穆公饮酒时的话并非一定要臣下为他殉葬,而三子也不见得为此一句话就那么甘心情愿而死。
所以这种辩护并不能说明什么。
但我们以为秦穆公以人从死与他尚贤重民的表现是可以统一的。
杀殉为中国奴隶社会的野蛮习俗。
《墨子·节葬》说:
“天子
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这是墨子当世的情形。
秦穆公之世更其如此是无疑了。
秦武公“初以人从死”,秦献公元年“止从死”L。
秦武公卒年是公元前678年,秦献公元年是公元前384年。
这就是说,秦穆公死的那年(前621年)是秦国人殉制度出现后半个世纪多一点,而距秦国废除人殉制度还有将近两个半世纪的时间。
秦穆公那个时代,人殉还是一种普遍现象。
所以秦穆公用人殉虽然是一种恶迹,但与他的尚贤重民的表现并不是不可调和的。
郭沫若同志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中有一段分析很好。
他说:
“殉葬的习俗除秦以外,各国都是有的……不过到秦穆公的时候,殉葬才成了问题。
殉葬成问题的原因就是人民独立性的发现,··一尽管《秦誓》里面把人的价值提到最高点,而秦穆公自己死的时候偏偏要叫三良从葬,这不一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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