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 文档编号:26596336
- 上传时间:2023-06-20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14KB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火灾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
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道路、收费站安全畅通。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4.依法依规、快速高效。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应急规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形成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快速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1.为加强火灾事故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管理处突发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决定火灾事故的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协调相关实施处置事宜;
(3)评估应急处置效果,适时调整方案;
(4)向上级应急办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协调、配合当地政府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武警等部门实施处置行动;
2.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传递、通报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设备、物资赶赴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实施救援行动;
4.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
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信访、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火灾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火灾事故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工作组分为五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
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1.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公室的要求,统一向集团公司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灭火救援小组
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行动安全;
(3)当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或其他部门统一指挥时,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火情;
(5)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组长汇报情况;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人员、养护人员组成。
(1)在火灾处置期间组织、协调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火灾事故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2)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火灾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预防与预警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预防和预警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防、预警工作。
(二)预防
1.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5.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的区域,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禁止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火警报告后,要立刻以向应急指挥部通告火警信息;
2.各部门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3.监控中心跟踪监测火警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最新情况;
4.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四、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按照火灾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围,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三个响应等级: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
等级
应急响应条件
Ⅰ级
收费道口、服务区发生火灾,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营运。
Ⅱ级
办公区、生活区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
Ⅲ级
高速公路上或公路隧道发生火灾事故,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
(二)先期处置
发生火灾时,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
当火灾蔓延到不可控制的程度时,应立即敲破玻璃按响火灾按钮使用消防水栓,并安排报警。
在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机构指挥下组织力量开展灭火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
Ⅰ、Ⅱ级响应
1.启动程序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Ⅰ级响应条件时,由所在部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程序。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Ⅱ级响应条件时,由火灾发生地所在部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程序。
2.响应行动
(1)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组和交通管制组赶赴现场,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并视火灾严重程度向当地公安局指挥中心119调度室报警;
(2)交通管制组首先组织、引导现场群众进行紧急疏散;
(3)根据起火物质的不同,适当选择各种灭火材料进行灭火行动;
(4)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5)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必要时启动路警联合行动预案,配合公安交警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措施。
(6)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8)调查评估组、事件发生地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9)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请求支援。
3.响应终止
由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程序终止响应:
(1)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2)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Ⅲ级响应
1.启动程序
当应急响应条件满足Ⅲ级级响应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2.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灭火救援组和交通管制组赶赴现场,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并视火灾严重程度向当地公安局指挥中心119调度室报警;
(2)隧道发生火灾时,在事故初期,很可能救援人员或专业消防队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隧道的受困者应以“初起火灾、早期自救”为主,及时利用隧道的消防设施灭火自救,如无法自救,应观察烟雾的扩散方向选择正确的避难通道尽快逃离,使受灾人员在火灾蔓延前逃生到安全地方;
(3)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火灾都是伴随车辆交通事故同时发生的,车司机或乘员可能因挤压受伤困在车,火场上又随时可能发生燃油爆炸事件,所以在及时灭火的同时,利用破拆救援器材,营救被困人员并疏散到安全地带,对受伤者进行临时救护。
(4)高速公路火灾现场,当发生多车相撞,车辆挤压、翻倒、横七竖八连成一片时,应迅速拖开尚未着火的车辆,形成隔断区段,防止火势蔓延。
对载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若车身部分着火,因首先进行扑救,防止蔓延和爆炸;
(5)火灾发生以后,要立即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必要时启动路警联合行动预案,配合公安交警实施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制措施;
(6)现场有关处置人员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7)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3.响应终止
由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程序终止响应:
(1)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向应急指挥部提出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Ⅲ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明确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负责在2小时通知各相关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4)必要时综合协调组负责向社会宣布Ⅲ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5)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四)处置措施
1.在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疏散一定要有序,应急救护工作要有条不紊,责任到人,由救援人员负责进行引导护送,向安全区疏散,同时要查清现场是否有遗漏人员;
2.高速公路上发生火灾时,应急指挥人员应立即指挥车辆停在附近空地或路边上,不要将车辆直接停放在路中央。
建筑物发生火灾,要引导人员走安全通道、消防楼梯,尽量不要坐没装逃生系统的电梯;
3.发生火灾要立刻切断电源、可燃性液体源、可燃性气体源等,针对汽油等特殊起火材料,在没有消防器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灭火,要用沙、土等覆盖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4.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收费车道封道等。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划分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分为建筑物外围警戒和火灾现场警戒。
外围警戒要及时消除路障,劝阻无关人员、车辆离开现场,维持好建筑物外围秩序,为公安消防队到场展开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火灾现场警戒要及时指挥疏散人员,看管好抢救出来的物件,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5.因火灾导致短时间不能恢复通行的,要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发布绕行通告。
因重大的火灾事故造成环境污染,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及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由专业机构和人员采取措施予以处置。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一)应急物资与设备种类
应急物资与设备见下表:
应急物资设备种类
类别
名称
消防物资
水源、沙土、灭火剂等
消防设备
灭火器。
(二)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体系
1.管理处统筹考虑辖区专用设备的配备;
2.各路段管理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配备计划;
3.管理处与行业实力雄厚的公路养护施工、道路运输等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必要时请求提供应急物资设备保障。
(三)应急物资管理
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
要建立健全各项储备管理制度,包括物资台账和管理经费会计账等。
制定采购、储存、更新、调拨、回收各个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规,加强物资储备过程中的监管,防止储备物资设备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储备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
对新购置入库物资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并在验收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将验收入库的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大型应急装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
执行应急任务时,必须对现场装备进行必要的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设备并使之保持良好状态,确保随时可调用。
六、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1.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3.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补助和抚恤
对因参与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三)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管理处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预案,
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6.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四)制定与解释部门
1.本预案由管理处处安办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2.管理处各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接警
部门
备注
应急办公室
处监控中心
峨桥所监控中心
繁昌所监控中心
东所监控中心
所监控中心
路政中队
附件2:
应急指挥部成员
职务
部门
姓名
联系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成员
附件3:
应急工作组成员
组别
职务
部门
姓名
联系电话
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
灭火救援小组
组长
交通管制小组
组长
调查总结小组
组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火灾事故 应急 处置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