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代运营服务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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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推广代运营服务协议模板
网络推广代运营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
甲方: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露露
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庄路8号曙光星城D区【APP广场项目】3#17-19F
乙方:
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远征
地址:
北京朝阳区阜通南大街望京悠乐汇A座505
甲乙双方针对乙方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推广平台的信息流投放及代运营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服务条款和条件,以兹按照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双方另外书面约定外,下列可能出现在本合同中的词语均应按照以下定义理解适用:
1.1法律、法规:
本合同下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1.2甲方的关联公司:
甲方的关联公司指甲方在中国境内现存及未来可能存在的全部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列示于附件一中的甲方的关联公司清单。
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产品:
指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拥有或经合法授权运营的网站或客户端产品,包括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自有产品和/或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客户产品,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实时增减推广产品。
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物料:
指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关键词、链接、文字描述、图片及视频等内容,以及点击后所指向的页面。
1.3推广渠道:
指乙方拥有所有权或乙方已获得合法授权及代理资格的信息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APP等客户端产品。
1.3CPM:
CostPerMille,每千次展示成本,即所投放的信息每一千次在网络用户前展现所对应的价格。
1.4CPA:
CostPerAction,每次行动成本,即所投放的信息每次获得网络用户以特定形式回应的价格,比如用户每次下载的成本。
1.5CPL:
CostPerLeads,每次网络用户通过特定链接,进入相关平台注册成功后的价格。
1.6CPC(CostPerClick)每次点击的费用。
即用户每点击一次甲方信息所对应的费用。
1.7PV值:
PageView,即页面被浏览的次数。
第二条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及费用
2.1信息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巨量引擎信息服务平台上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信息推广服务,具体的信息服务明细以双方指定联系人邮件确认的内容为准。
甲方指定联系邮箱:
【【邮箱地址】】,乙方指定联系邮箱:
【【邮箱地址】】。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22日止,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开通推广渠道的后台管理账户(以下简称“推广账户”)查询权限,供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查询其推广账户消费数据。
服务期限内,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可根据乙方推广的效果,自行决定账户内的充值数额。
2.3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期限及方式
服务费标准:
付款期限:
双方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
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每个自然月向乙方支付上一自然月的推广费。
乙方在每个自然月2日之前通过指定联系邮箱以邮件形式与甲方核对上个自然月的推广费,双方的推广费金额以推广账户的数据统计报告为准。
服务期限内,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推广服务优惠额度,具体优惠额度以每月双方邮件确认为准,乙方并应根据具体推广渠道的相应政策及时调整甲方应享有的推广服务优惠额度。
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前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其等额有效发票,甲方于每个自然月的20日前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于每自然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的推广费(若有变动以双方邮件约定为准)。
如甲方在当月的20日前未能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则应付款项顺延至甲方收到发票当月的下一自然月按照如上付款条件和时间支付。
2.4发票出具:
本协议项下,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按照双方邮件确认后的结算金额和接受服务主体,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出具发票。
乙方在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每次支付前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其等额有效发票,如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造成甲方未按时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
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开票信息详见附表一。
2.5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
帐号:
310066182018800042493
第三条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权利与义务:
3.1.1甲方保证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均是推广主体的合法所有者或已取得合法授权,如投放平台需要审核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或者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代理客户的相关主体资格的,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及时提供相关文件,因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迟延提供文件导致的信息服务迟延责任由甲方甲方的关联公司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1.2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自行提供信息物料,应保证在信息投放日前【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
3.1.3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若需在投放过程中更换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物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自行提供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物料创意制作,需同时将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物料提供给乙方。
3.1.4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如需更改已经确认的邮件的,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1.5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保证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的链接无效或展示的信息为空白信息的,媒体平台方有权暂停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的信息投放并要求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予以修改,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完成修改后乙方安排媒体予以继续投放,但暂停期间未能投放的时间或数量乙方无需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3.1.6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保证所提供的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和落地页不包含下述内容:
a.中国法律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赌博、淫秽、诈骗或毁谤等违法性内容;
b.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内容;
c.侵犯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d.中国互联网协会所公布的8种恶意软件特征的内容(即强制安装、难以卸载、弹出页面、浏览器劫持、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及其它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e.其他法律法规和媒体平台规定的不得包含的内容。
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的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违反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有权下线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1.7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对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落地页以及信息对应的商品/服务(如果有)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有完全责任,为此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独立承担上述事项的审核责任。
因上述事项引发的任何纠纷、投诉、罚款或赔偿,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应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1.8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对信息服务有异议的,应在邮件约定的投放期或充值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未提出的,视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确认委托的信息服务已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3.1.9服务期限内,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操作管理其推广账户。
未经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事先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操作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推广账户。
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若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发现乙方存在伪造、虚构、刷单等虚假推广或其他不合理消耗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充值数额操作的行为,乙方应对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所产生的虚假、异常数据,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不予结算或在结算时予以相应扣除(已结算的乙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原路返还给甲方),并保留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究乙方违约及/或赔偿责任的权利。
3.2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负责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联系网络信息服务媒体,并制订信息服务计划,并保证有权在相应的媒体上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投放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内容。
3.2.2乙方负责按照经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在投放期间内确认的邮件,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在规定的投放期间进行稳定可靠的信息服务管理,并保证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如约投放,保证不错发和漏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所提供的内容,如因投放平台方原因造成邮件约定内容执行困难,乙方应在信息服务开始之日前【5】天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相应的调整计划,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书面表示同意后方可改变原定计划。
3.2.3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实施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的修改意见并积极与投放平台方协商更改。
3.2.4乙方自收到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书面更换信息文件通知和新的信息文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更换;
3.2.5乙方同意在未经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在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外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乙方提供信息服务期间所获得的资料、交易记录、展现数据等。
3.2.6乙方承诺已充分了解其代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运营的发布平台相应的发布规则、投放规定、管理规定、发布或投放要求以及相应罚则等且乙方承诺会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而给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罚款、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
3.2.7乙方承诺其拥有本合同约定的信息推广平台的合法代理权,能够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如因乙方资质存在瑕疵,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的各推广渠道的推广账户中统计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不存在任何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人为或自动方式进行无实际浏览目的的点击等,下同),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暂停或停止支付一切推广费用,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本协议项下涉及的推广素材及物料由乙方提供或设计,上线前,乙方应经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确认同意后方可发布。
乙方保证其提供或设计的素材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并且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若乙方提供或设计的素材中涉及使用第三方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字体等)的,乙方应当获得第三方的合法、有效授权。
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亦应对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提供或设计推广素材时,不得抄袭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竞品的作品;乙方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提供或设计的作品,亦不得另行使用于任何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合作中。
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4.1各方承诺各自对其在本协议合作下提供的内容、资料、信息和文件享有知识产权等合法权利,并不会或不将侵犯任何他方合法权利。
4.2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注:
本协议返点比例为需要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4.3本协议项下,乙方为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设计的推广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超过15日的,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5.2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约定推广计划安排投放的,每迟延壹
(1)日,乙方应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支付迟延交付部分金额的【0.5‰】的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达十五(15)日以上,视为乙方违约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3如乙方出现错发和漏发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选择采取如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认为发布广告仍有必要的,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指定广告的发布位置和/或广告发布期限;或
(2)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认为没有必要发送继续发布广告的,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指定期限内退还未按约发布的广告所对应的费用(如有)并承担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5.4除本合同合作期内,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在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本合同。
5.5各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依本合同产生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赔偿金、诉讼/仲裁费用、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应向平台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
第六条 特殊免责
6.1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理解投放平台运营方为了平台的正常运行,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投放平台进行停机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不能按计划进行发布,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承诺对此不追究乙方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并将该情况提前告知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并协调平台按中断时间给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补偿。
6.2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投放平台运营方可能不定期对其网站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调整而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信息的发布(包括发布位置和/或发布期间等)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并将该情况提前告知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并协调平台按中断时间给予甲方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通知
8.1.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以传真、专人送达(包括快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之形式发送。
8.1.2除非双方事先更改或以下联系人通知对方联系人更改,所有充值申请、通知、函件以及对双方履行过程中的执行细节沟通意见均应发往下列通讯地址,双方以下企业邮箱后缀之间的来往的本合同相关邮件应视为本合同执行依据。
若邮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则收件日期以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为准,邮件到达对方服务器即视为邮件接收成功,若邮件以快递形式发送,快递显示签收之日视为接受成功。
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联系人姓名:
孟彤
乙方联系人姓名:
李然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思海辉大厦
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南大街悠乐汇A座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后缀:
【网址】
电子邮箱后缀:
【网址】
8.2不可抗力
如发生任何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各级政府机关政策以及行政措施、指示、指令、命令(如广告投放、推广等政府政策或行政措施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广告投放或品牌合作不能根据本合同计划正常执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双方据实结算,乙方须及时退还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已支付但尚未执行的费用并积极协助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处理合作期间可能发生的危机公关事件,若乙方迟延退款,则每迟延一日须按照应退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支付迟延履行金。
8.3合同解除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有权在提前一个月(30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若发生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双方均有权立即向对方发送解除通知函单方解除本协议。
8.4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反舞弊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对方或其关联企业及其员工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否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提供不正当利益一方向对方按
(1)本协议总费用的30%;或
(2)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两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对方予以赔偿。
(以下无正文)
甲方:
XX公司
签字:
日期:
乙方:
上海拓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字:
日期:
附表一:
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清单
1、名称:
XX公司
税号:
********T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2层201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
2、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0BAWQ0F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2层202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
3、名称:
XX公司
税号:
********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4层406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 ********
4、名称:
XX公司
税号:
********B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2层203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
5、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068XYX0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4层405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西二旗支行 ********
6、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1K37F24K
地址、电话: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1855号7幢16层********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
7、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03LGW46
8、名称:
郑州高途云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税号:
********
地址、电话: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8号********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经开区支行********
9、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L00L26W
地址、电话: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下元街道晋祠路1号8段中海国际中心A座9层901********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营业部********
10、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712BGQ68
地址、电话: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34号新长安广场C座10层********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科技路支行********
11、名称:
武汉高途云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税号:
********MA49ERPH04
地址、电话: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庄路8号曙光星城D区光谷APP广场3号楼17-19F********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
12、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49G7L880
地址、电话: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庄路8号曙光星城D区【APP广场项目】3#17-19F********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民族大道支行********
13、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3RE76X0Y
地址、电话: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汉峪金谷A2-5号楼,6-8层********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高新支行********
14、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2HX58A2T
地址、电话: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聚工路19号7幢3层306室********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兴支行********
15、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2UT6897H
地址、电话: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与观海路交口联想科技港B座5-8楼********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开区支行********
16、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3985AH0M
地址、电话: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办公楼25-26层********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艾溪湖支行********
17、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21PUA03B
地址、电话: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聚慧园3号楼********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18、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73W4R3N
地址、电话: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层********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解放路支行********
19、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69M7TN80
地址、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59号(联合广场)1栋1单元3层301号********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世纪朝阳支行********
20、名称:
XX公司
税号:
********MA01XGKF1F
地址、电话: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7号楼4层407号 ********
开户行及账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西二旗支行 ********
反贿赂反腐败承诺书
为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进行,XX公司谨此承诺:
一、XX公司与贵公司(及贵公司关联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XX公司(含XX公司员工,下同)不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员工(含员工亲属,下同)行贿,不采用或变相使用行贿手段向贵公司销售产品或获取潜在经济利益。
三、XX公司员工采用或变相使用贿赂手段为XX公司销售商品的行为或获取潜在经济利益的,认定为XX公司的行为。
四、XX公司供应产品给予贵公司折扣或折让的,将以明示方式在送货单或者以书面函的方式确认。
五、XX公司不向贵公司提供礼品、赠品或纪念品。
六、XX公司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员工提供宴请或邀请贵公司员工参加娱乐活动,除非贵公司负责人同意。
七、XX公司及员工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如下:
(一)拒绝贵公司和员工以任何方式索要回扣、返点、返利、佣金、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卡、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
(二)杜绝向贵公司和员工提供回扣、返点、返利、佣金、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卡、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在XX公司报销私人费用;
2.提供除贵公司负责人同意以外的XX公司宴请或娱乐活动;
3.未经贵公司负责人许可介绍亲友到XX公司工作;
4.提出或事实上在XX公司参股或参与XX公司经营活动;
5.为贵公司员工提供兼职并支付报酬;
6.向贵公司员工赠送节庆礼品;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8.其他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
八、XX公司员工与贵公司(及贵公司的关联公司)员工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XX公司管理层与贵公司重要岗位(采购部、财务部等)员工无亲属关系。
如存在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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