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防洪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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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防洪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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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防洪预案
武汉市汉阳区防洪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依据
1.1.1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省、市防汛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1.1.2凡在汉阳境内进行抗洪救灾和汛期排涝工作,均适用本方案。
1.2编制目标
为了减轻洪水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防御方案、对策、措施,给各级防汛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1.3编制原则
1.3.1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必须遵循“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1.3.2汉阳地区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本方案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区内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防汛抗洪的重要力量。
二、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状况
汉阳地处武汉西南部,与汉口、武昌隔江鼎立构成武汉三镇。
独居一镇的汉阳区,东濒长江,北依汉水,是京广铁路大动脉与长江黄金水道十字交汇的中心,全区辖11个行政街道,2个管委会,常住人口59万,总面积平方公里。
汉阳两江绕城,山多水阔,城内有龟山、梅子山等10座奇山秀峰,有月湖、莲花湖等4个清丽如画的湖泊,特别是南岸咀两江交汇,地貌独特,是大武汉城市的视角焦点。
区内人文景观甚多,有佛教丛林归元寺、楚天名楼晴川阁、高山流水古琴台和汉阳兵工厂遗址、汉阳古树、石榴花塔等。
汉阳交通发达,基础设施完善。
全区沿江岸线32公里。
现在月湖、莲花湖、晴川阁等8大风景区已初具雏形。
正在开发建设的龟山风景区、龙阳湖旅游度假区将使汉阳大放异彩,成为中外游客旅游、观光、休闲的理想乐园。
2.2自然特征
在大地构造上,本地区在上古生代属杨子海,地槽凹陷,为第四纪湖冲积平原。
汉阳地貌形态,属于残丘性河湖冲积平原。
两列残丘孤山,横跨市区。
由汤家山、赫山、龟山至武昌紫金山方向,为北线山丘。
以米粮山、仙女山、扁担山、凤栖山向武昌蛇山等走向为南线山丘。
其余为江汉平原。
湖塘密布,地势底洼。
长江、汉江沿岸属大河漫滩一级阶地,土质由近代冲积粘土、亚粘土、淤泥质土及沙层构成。
在地质构造上,处于地质沉降盆地。
地下松散岩石层含有丰富的地下水,且水位很高。
洪水季节地下水随江水上涨而升高,传递江水压力,威协大堤安全。
地理位置
辖区长江河段上起武汉经济开发区,下迄南岸咀,流程11.343公里,水面宽1000-2000米,属微弯型河流。
汉江河段由蔡甸谢八家流入辖区,于汉阳南岸咀汇入长江,水面宽100-400米,流程20.570公里,大弯道2处,属蜿蜒性河段。
有凸凹岸迎流顶冲段黄金口、琴南、罗家埠、艾家咀、东菜园和南岸嘴6处。
辖区一线堤防由汉阳沿江堤(桩号为汉阳沿江堤0+000-11+343)全长11.343公里和汉阳沿河堤(桩号为汉阳沿河堤0+000-20+575)全长20.570公里组成,总长公里。
二线堤防由宝丰堤、恒太横堤等组成,总长21.3公里,随着城市发展和一线堤防的整险加固的实施,二线堤防防洪功能减弱,需要时可备料抢筑恢复其防洪功能。
辖区自然高地上起庙西湾(桩号为汉阳沿河堤9+100),下迄盲人村(桩号为汉阳沿河堤8+139),全长961米,上下游均与汉阳沿河堤相接,自然高地高程均超过吴淞32米。
辖区内堤外有民垸4处,其中汉江民垸(桩号为汉阳沿河堤8+300-10+000)位于恒太横堤至原一砖通道闸,全长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堤顶高程为28.50m,垸底高程为至,迎水面全部护坡,坡比1:
;彭家墩民垸(桩号为汉阳沿河堤13+765-14+500)位于沿河堤彭家墩段,全长1.6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堤顶高程为27.70m,垸底平均高程为;四台村民垸(桩号为汉阳沿河堤19+050-20+516)位于四台村与蔡甸区交界处,全长1.85公里,面积平方公里,堤顶高程-28.00m,垸底平均高程为26.00m,为当地菜农做耕种菜地使用,无厂矿企业,无人居住;老关民垸(桩号汉阳沿江堤8+600~10+500)民垸面积584亩,垸内耕地面积350亩,垸底平均高程25.00m,蓄水容积117万m3,垸堤长1700m,顶宽3m,堤顶高程28.50m(吴淞高程),坡比1:
,地面高程25.00m,原住人口31户,移民建镇26户,1998年特大洪水期间,垸堤局部被冲毁,当时长江汉口水位29.36m,口门桩号8+770,口门堤顶高程28.50m,设计流量80m3/s,口门顶宽3m,口门底宽16m,原地面高程26.00m,口门底部高程25.50m,当长江水位达到28.00m时扒口行洪。
洪(涝)水对本区的影响
长江是雨洪河流,暴雨洪水可分为全流域性和局部区域性两种类型。
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区域性水灾损失呈攀升趋势。
尽管经历了50多年以控制洪水为目标持续不断的防洪工程建设,形成了庞大的防洪工程体系,但水灾损失绝对值仍在上升,其中除了因河道洪水导致单位面积损失值增加外,内涝也成为汉阳区水灾损失增长的重要因素。
堤防建设受经济、科技、环境因素的制约。
汉阳两江干堤现在虽然达到国家防洪标准,但堤基、堤身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和隐患。
在堤外水位与堤内地面落差不大时,经过抢险,通常可以渡汛。
若水位继续上涨,且高水位持续时间长,隐患就会大量暴露,有可能出现抢不胜抢的情况,安全难以保障。
在近期内,大规模的防洪工程建设将告一段落,防洪减灾方略将由以工程手段控制洪水,转变为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优化组合的综合洪水管理。
区防涝设施老化程度高,管网密度偏低,系统不完善;主城区防涝管网覆盖率较低,约70%,合流制管道比例大,设施老化。
管网乱接错接现象严重,截流制排水管道截流倍数较小,排水管网设施覆盖率一般都在40%以下,均为雨污合流的管道,设计标准低、设施陈旧。
城区排涝能力不足,主要体现在泵站抽排能力不足,只能抵御P=的大雨。
2.5洪、涝特征和灾害
2.5.1洪涝灾害的特点。
2.5.1.1汉阳区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雨量充沛,降雨多集中在5~10月,占全年%,其中6~8月占全年降雨量40%。
长江最高洪水位及最大流量也多出现在7~8月,汉江或与长江同步,或滞后1~2个月。
2.5.1.2汛期长,长达六个月左右;流量大;水位高,且发生频率愈来愈密。
2.5.1.3出现长江和汉江洪峰同步时,受长江高水位顶托,汉江堤防管涌、散浸频发,防汛形势严峻;而长江水位低,汉江秋汛水位高时,由于水位落差大,流速快,岸坡冲刷严重,崩岸频发。
2.5.2历史大洪水。
据不完整资料统计,清道光年以前,武汉地区平均约二十年有一次成灾洪水。
近代自1865年汉口建立水文站以后,武汉关水位达到27米以上的有19次,其中:
29米以上有2次;28米以上有4次;27米以上有13次。
自1865年建立水文记录以来武汉全部被淹两次,即1870年和1931年,汉阳1954年大部份被淹。
1998年的洪水为百年来的第二高水位洪水,但由于政府领导人民进行了英勇顽强的防汛抗洪抢险,终于战胜了洪水,取得了防汛抗洪的最后胜利。
大水记录
按水位顺序排序
序号
水位(米)
发生时间(年)
序号
水位(米)
发生时间(年)
序号
水位(米)
发生时间(年)
1
1954
8
1980
15
1949
2
1998
9
1935
16
1971
3
1999
10
1968
17
1937
4
1996
11
1988
18
1948
5
1931
12
1870
19
1969
6
1983
13
2010
7
1965
14
1969
三、防洪(涝)工程
3.1防洪(涝)工程体系现状。
汉阳区堤防分为沿江堤和沿河堤。
经过九八、九九两年大洪水后,国家对堤防建设加大了投资力度,对沿江堤、沿河堤分别进行了整险加固。
现沿江堤、沿河堤均已经达到国家一级堤防标准。
沿江堤全长11.343公里,其中0+000—6+411段为砼防水墙;6+411—11+343段为土堤,堤顶高程为—32米,堤顶宽8米,为砼路面;堤外防浪台高程26米,宽50米;堤内压浸台高程27米,宽30米;堤内、外坡比为1:
3,堤外为预制砼六角块护坡,长4932米;护岸1300米。
沿河堤全长20.57公里,其中0+000—6+300段为砼防水墙、6+300—20+570段为土堤,防水墙6300米,堤顶高程为31.8米,土堤顶宽10米,堤顶高程32米,2002年堤防建设对5+200—20+570段进行了整险加固,堤外防浪台高程26米,宽50米;堤内压浸台高程27米,宽30米;堤内、外坡比为1:
3,堤外为预制砼六角块护坡,长12970米。
汉阳地区涉及湖泊:
汉阳区湖泊控制水位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控制水位(米)
正常
最高
1
月湖
2
莲花湖
3
墨水湖
4
龙阳湖
目前,汉阳区共有排水管涵719公里;明渠公里;泵站27座,其中:
污水泵站12座、雨水泵站15座。
112个社区共有排水管道466公里,各类窨井67670座,化粪池4314座,明渠18967米。
我区雨污水总抽排能力为立方米/秒。
汉阳区堤防共有自管涵闸9处,分别为莲花湖闸、高公街闸、国棉闸、汉汽闸、四小闸、汉钢西闸、曹家碑闸、琴断口闸、永丰闸。
3.2防洪(涝)工程规划建设
汉阳区堤防规划总体战略目标是:
形成较为完备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及堤防管理体系。
已完成的防洪(涝)工程工程起着保护汉阳区108平方公里59万人口及重要城市设施防洪安全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排渍排涝体系,按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排水设计标准(重现期P=1),完善肖家湾、洲头、曹家碑等地区排水主干管系统建设,配套修建系统下游出口泵站,解决雨污水排泄。
改造现有排渍泵站,提高抽排效率,到2010年城市排水管网密度达到—12.5m/km2。
统筹考虑城市防洪、防涝水平,改善汉阳区整体环境。
3.3防洪(涝)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3.3.1堤防老险段未彻底根治,新险情时有发生。
3.3.2穿堤建筑物和小型涵闸及涵管年久失修,隐患较多。
3.3.3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堤段隐蔽构筑物情况不明。
3.3.4老防水墙钢筋混凝土和伸缩缝填料老化,墙体裂缝,高水位时会出现渗水险情。
3.3.5排渍系统也存在泵站设备老化、排水配套工程不完善、排渍标准偏低、湖泊调蓄能力低、排水设施维护管理不够等问题。
汉阳区历史险工险段一览表
险段名
琴断口南岸
上黄金口
罗家埠
船校(原四六三厂)
东菜园
堤名
汉阳沿河堤
汉阳沿河堤
汉阳沿河堤
汉阳沿河堤
汉阳沿河堤
桩号
11+500-12+600
17+135-17+685
6+230-6+696
5+414-5+880
3+627-4+200
险情概况
凹岸冲刷
冲刷严重,历史上发生崩岸
历史上曾发生崩岸
历史上曾发生崩岸
冲刷严重,历史上曾发生崩岸
整治情况
已护坡
已抛石、护坡
已护坡
已护坡
已抛石,护坡
四、防汛指挥体系
4.1区指挥机构
4、1、1防汛抗洪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并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4.1.2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洪工作。
区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为武汉市汉阳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区防汛办”),负责汉阳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4.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分工
4.2.1汉阳区防汛指挥部由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区水务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委、区经信局、区商旅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委、区园林局、区监察局、区住房保障和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局等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4.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区的防洪工作,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区防汛的政策、规章和制度,组织制定各项防洪预案,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2.3区防汛办主要职责为:
负责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具体安排全区防汛工作,拟定全区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并贯彻实施。
组织制定主要江河湖泊的防洪预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区防汛物资储备、调配和管理。
组织汛期防汛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会商,随时提出应急措施,当好决策参谋。
组织、指导防汛抢险和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区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4、2.4成员单位职责
区人武部:
负责组织和协调部队、民兵和防汛抢险工作。
区政府办:
协助指挥长协调全区抗洪救灾各方面的工作。
区水务局:
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具体指挥全区防汛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抢险和排渍工作。
区建设局:
负责防汛期间防汛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城管委:
负责全区防汛抢险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经信局:
负责防汛生活物资的组织协调工作。
区商旅局:
负责永丰街、江堤街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区民政局:
负责防汛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和受灾单位及灾民安置转移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防汛抗灾资金的调配和落实工作。
区卫计委:
负责防汛期间卫生救护和疫情防控的组织落实工作。
区园林局:
负责防汛期间树木清理工作及抢险用木材组织协调工作。
区监察局:
负责防汛期间物资资金的使用监管、审查。
区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负责防汛期间的危房排查、鉴定和受灾房屋损坏的修复工作。
区公安分局:
负责防汛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
区交通大队:
负责防汛期间车辆调度和交通保障工作。
区供电公司:
负责防汛抗灾用电保障工作。
区电信局:
负责防汛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4.3其他防汛指挥机构
4.3.1区防汛分指挥部机构:
各街办事处、汉阳经济开发区、四新管委会和专防单位相应设立防汛分指挥部,并分别由党政负责人任政委、指挥长,各任职名单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4.3.2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所属堤防管理所、排水队、水政队是区防汛专业机构。
4.3.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本着“精干、高效、分工合理、落实职责”的原则,适时组建防汛工作职能组;各职能组实行岗位责任制,向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并报告工作。
4.3.4在汛期,电力、邮电、物资、商业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必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的需要,在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支持防汛抗洪工作。
电视、广播和新闻单位应根据区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4.3.5根据汛情的发展,由区人武部负责,按民兵建制组建防汛抗洪抢险队,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统一指挥;其成员,一般由重点大单位的身强力壮、思想素质好的男性青壮年组成;防汛紧急阶段由驻军和武警部队组建抗洪抢险突击队,在防汛关键时刻,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击重点抢险任务。
五、防洪预案
5.1洪水量级划分
市《防洪预案》已划分,按划分内容执行。
5.2预防和预警
5.2.1气象水文信息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作好相关准备。
5.2.2工程信息
5.2.2.1堤防工程信息
(1)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的洪水时,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和防守情况在每日8时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部门,转报市防汛指挥部。
发生重大险情时,区分防汛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区防汛指挥部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失事时,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抢险,并向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区防汛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并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除险情况、通讯联络方式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等详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5.2.2.2中心城区排渍工程信息
(1)当出现大到暴雨时,区水务部门排渍单位要将排水泵站、港渠、闸口的水位、流量等运行情况在上午7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遇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除通过电话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外,每间隔3小时书面报告一次,直至降雨结束。
(2)当出现超标准降雨时,区水务部门应将排渍时间、渍水范围、渍水深度、影响人口、抢险情况、物资需要等情况在上午7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遇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除通过电话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外,每间隔3小时书面报告一次,直至渍水退尽。
5.2.3洪涝灾情信息
5.2.3.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5.2.3.2洪涝灾害发生后,主管部门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的情况,灾害形成24小时内上报初步灾情,以后每日8时前上报灾害发展情况,防汛指挥机构应收集灾情动态,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核实灾情后及时续报,灾害结束后2天内填报最后核实结果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5.2.4预警级别划分
5.2.4.1按城市洪水(含江河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级别由重到轻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四级预警,向社会发布的警示标志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5.2.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红色)预警
(1)长江(武汉关)水位达到保证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2)汉江(新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5.2.4.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橙色)预警
(1)长江(武汉关)水位达到29.50m,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2)汉江(新沟)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下0.2m,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3)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4.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黄色)预警
(1)长江(武汉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2)汉江(新沟)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3)3小时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4.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蓝色)预警
(1)长江(武汉关)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2)汉江(新沟)水位达到设防水位,并有继续上涨趋势。
(3)6小时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2.5预防预警行动
5.2.5.1预警预防准备
(1)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排大涝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区防洪排渍应急指挥机构,落实区防洪排渍应急责任人、区防洪排渍应急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区防洪应急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和排渍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地区做好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通道闸口的准备,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
修订完善防洪预案、排渍预案等。
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部位,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和储备必需的防洪应急物料。
在防洪应急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重点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胁单位的防洪物资储备定额,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中的标准确定。
防汛物资可采用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6)通信准备。
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洪通信专网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日常管理。
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随意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在江河、湖泊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采取补救措施或强行拆除。
5.2.5.2江河洪水预警行动
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5.2.5.3暴雨渍涝预警行动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渍涝灾害的预警区域,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渍的有关准备工作。
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转移财产。
5.3标准内防洪预案
5.3.1洪水防御和调度
5.3.1.1防汛抗洪工作指导方针: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5.3.1.2防汛抗洪工作目标:
在标准洪水内,确保长江大堤的安全,确保城市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奋力拼搏,科学调度,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5.3.1.3根据省防汛指挥部规定,每年五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为防汛期。
防汛期间各级防汛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防汛部门指挥调度,积极投入防汛工作。
5.3.1.4根据省、市防汛指挥部有关规定,汛期堤防防守工作,以武汉关吴淞高程为标准,按设防水位25.00米、警戒水位27.30米和保证水位29.73米三个等级进行。
5.3.2汛前准备阶段
5.3.2.1完成堤防徒步检查,对险情的部位、性质、处理措施等登记造册,由区防汛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市防汛指挥部。
5.3.2.2.成立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领导责任制。
5.3.2.3做好防汛物质的储备和防汛通讯设备的检查、调试。
5.3.2.4堤防上施工的明口工程、穿堤管涵工程等,应控制在设防水位到来前竣工。
在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地下工程,当武汉关水位达到23.00米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善后措施,保证度汛安全。
5.3.2.5清除堤内脚沿线杂草。
5.3.2.6检查维修防汛通道(包括连接支道)。
5.3.3设防水位阶段
5.3.3.1当武汉关水位达25.00米时:
必须完成险工险段检查、防汛备料清查和通信设施维修等工作;堤防线上的明口工程,穿堤工程等,应抢在此前完工;堤防管理范围内的地下工程,如打桩、钻探、打井、挖基等,在水位23.00米时,均应停工,并采取安全度汛措施。
5.3.3.2水位进入设防线以后,防汛专业机构进行以下工作:
①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从日常工作中转入防汛状态;召开防汛专业队伍动员会,并有专人日夜防汛值班,作好记录。
②检查沿堤涵闸和下水道出口封闭情况以及各排渍泵站、临时泵站的运转情况。
③检查堤防限制区内防空洞、深井以及其它地下设施的度汛条件和防御措施。
④检查江河干堤各通道闸的封闸设施是否完好及封堵物料的准备情况。
⑤做好河道清障的动员工作,对明显阻水建(构)筑物或违章新障,要依法强行拆除。
⑥抽查各街和专防单位防汛分指挥部的组建情况。
⑦在水位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根据堤外住户进水情况,先行开展救灾安置准备工作。
5.3.3.3水位临近警戒水位(27.00米)以上时,防汛专业机构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①防汛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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