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牌广告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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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广告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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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牌广告合同
公交站牌广告合同
篇一:
公交车广告合同(客户)
广告合同书
(公交车广告)
甲方:
福星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拥有寻甸兴运公司广告发布权,乙方要求在甲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
三、媒体数量:
四、双方约定,广告发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付款方式:
即元整,签定合同两日内付全款的90%,人民币元整。
全部广告上道后五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未付清者,甲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
六、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负责第一次广告画面的张贴费用,乙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计算交付给甲方。
2、甲方确认乙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票据以作依据(不含发票)。
3、双方同意,乙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安装车体上道之
日为准。
七、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属甲方负责
1、甲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甲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报告,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甲方须严格按照乙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
布。
5、由甲方负责制作的画面,如因制作的质量、材料等因素
造成的损失修复费用应由甲方负责,如画面遇到无法修补的损坏时,甲方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通报,并在通知乙方后五个工作日内修补广告画面或更换车辆重新制作。
6、公交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换画面频率每年不得超过
两次。
具每次更换画面内容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八、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
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九、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
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1、本合同的价格及折扣,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
露。
2、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本合同以甲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
陶学爱
账号:
6228480860793260115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二:
公交站台灯箱广告合同
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承揽合同
代理发布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发布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广告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广告制作发布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基本数据:
1、广告发布媒体:
*****公交站台候车亭广告
2、广告发布地点、数量、签定时间、及规格详见附件《公交站台点位表》
3、广告内容:
甲方提供画面内容乙方审核制作发布,(以甲方认可的广
告样稿为准,该样稿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发布时间及期限:
发布时间为XX年4月20日至XX年4月20
日止。
期满后甲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之权利,但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
三、合同价格及说明:
合同总金额:
¥元(大写伍拾柒万零伍佰元整)次款不含一个月的金额、具体金额根据后期签定的数量为准。
期限壹年的价款:
元/年/个(大写:
壹万陆仟元整)
计数量:
个。
金额:
¥元(大写:
元整)
期限壹季度的价款:
元/季度/个(大写:
肆仟伍佰元整)
计数量:
个。
金额:
¥元(大写:
元整)
期限壹个月的价款:
元/月/个(大写:
整)
签订一个月的具体数量根据开盘时间及相关情况而定作为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甲方分四期付本合同的全部款项:
一期款:
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转账)乙方合同总金
额的25%合同价款,计¥元(大写:
元整);
二期款:
灯箱广告发布后,提供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在3日内派员验
收乙方工作成果,甲方在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账)合同总金额的60%合同价款,计¥元(大写:
元整);若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3日内不派员验收,则视为合格,如验收未合格乙方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后甲方方能付款。
三期款:
广告发布至半年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账)合同价款总金额的10%合同价款,计¥元(大写:
元整)。
四期款:
广告发布期满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账)合同余款金额的5%合同价款,计¥元(大写:
元整)
注:
以上价款为含税价、按国家税法规定及属地纳税原则、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应开具等额有效的地税发票甲方方可付款。
五、乙方责任及工作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具(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设计稿资料后,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样稿进行制作;如因乙方交付设计稿及样稿拖延而延误、超过本合同约定开始发布的时间3日,则以本合同约定开始发布时间后3日开始计算发布时间。
3、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承担广告画面工商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申请、审批、税费缴纳、制作、安装、维修(合同期内均由乙方维修,甲方不支付因维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该户外广告画面第一次的制作、安装等相关费用。
若甲方在发布期内中途更换画面,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将设计稿交与乙方,甲方应按15元/平方米支付给乙方(高清喷布)喷绘制作及安装费。
4、开盘期间甲方根据需要须向乙方承租一个月的广告位,具体时间及数量甲方提前15日告知乙方、如乙方空臵站台灯箱位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乙方有义务与其他代理发布方协商处理,并保证满足甲方需求。
5、乙方负责适时对画面进行清洁维护等工作,确保广告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性,若发生画面破损、脱落则由乙方5日内维修完毕,若甲方发现有破损、脱落,电话告知乙方5日后,乙方仍未修复,乙方向甲方支付元/个/
天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
6、因乙方是市政用电,在灯箱所接路灯亮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每天亮灯。
若遇意外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展示或灯箱损坏,乙方在7日内更换或修复,保证在24小时内排除并保持亮灯。
否则处罚乙方元/天/个,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扣除。
7、乙方须不定期对广告牌结构进行检查维护,若因乙方制作、安装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及相关设施发生毁损、伤人、损物等意外事故和责任事故均由乙方全权承担(若甲方代为承担责任,乙方按甲方承担责任金额双倍赔偿甲方)。
六、甲方责任及权利:
1、向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身主体资格、发布内容合法的许可文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
2、向乙方提供内容真实、具合法性的画面基础设计稿资料,对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可能导致的侵权纠纷全权负责;
3、在乙方办理工商等发布手续时甲方应给予协助并提供相关资料;具体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批及费用承担均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发现乙方低于本合同单价(合同期内同一地理位臵)对外签订的合同,一经发现,乙方须以本合同金额双倍赔偿甲方。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
本合同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20%,赔偿金按实际损失计算。
八、其它约定:
1、以上各条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没有或者延迟履行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则当事人不用对由此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失和损害负责。
但当事人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有关方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减少损失或配合对方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
当不可抗力消失以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当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按发布日期双方进行费用结算(结算方式:
当年合同
总价款除以发布天数)。
3、保密责任,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之出处和资料均属商业机密。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均不能向第三者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出补充规定。
若履行中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交站台点位表》
3、由乙方设计、甲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样稿
―――――――――――――此线以下无附加条款――――――――――――――――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纳税识别号:
帐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二0一三年月日
篇三:
公交站广告合同
篇一:
公交车广告协议书
公交车车头广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芦溪县兴隆家装电器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的公交车车头用于制作、发布广告。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交车车头总面积:
1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
09年11月23日至09年11月28日。
五、租金:
30元(大写:
叁拾元整)。
安装、喷绘费用由乙方承担,城管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悬挂拍照后即全部付清。
七、甲方责任:
①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再把广告位租赁给他人。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返两倍的材料费及两倍的租赁费)。
②甲方有责任在租赁期间内保证广告不受损坏(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否则须返还乙方所有租金。
八、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必须合法,违法的广告所引起的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②按时支付租金。
九、违约责任:
如出现违约,由违约方向被违约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交车车头广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芦溪县兴隆家装电器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的公交车车头用于制作、发布广告。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交车车头总面积:
1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
09年11月23日至09年11月28日。
五、租金:
30元(大写:
叁拾元整)。
安装、喷绘费用由乙方承担,城管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悬挂拍照后即全部付清。
七、甲方责任:
①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再把广告位租赁给他人。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返两倍的材料费及两倍的租赁费)。
②甲方有责任在租赁期间内保证广告不受损坏(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否则须返还乙方所有租金。
八、乙方责任:
①乙方所发布的广告必须合法,违法的广告所引起的责任一律与甲方无关。
②按时支付租金。
九、违约责任:
如出现违约,由违约方向被违约方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篇二:
公交车体广告合同
公交车体广告合同
甲方:
88888888888888888888有限公司
乙方: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8888年8月88日至8888年8月88日期间发布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888市公交车车体。
具体线路及数量为:
三、单位广告画面规格为公交车身两侧和车尾。
四、广告采用甲方设计制作样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五、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价格: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总计费用:
8888元整。
八、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时,付款8888元整,广告发布88888后,即付清余款88888元整。
九、乙方如要续约,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将其画面覆盖并不另行通知乙方。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签订日期:
年月日篇三:
公交车站台广告位租赁合同
公交车站台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天柱县公交站点广告位14个(每个点分为三个广告位,双面),租金22880元(大写:
贰万贰仟捌佰圆整)(不含税)。
二、租赁期限:
XX年12月2日至XX年2月1日止。
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支付方式:
所有站台画幅上满后一次性结清。
四、画幅采用高精度喷绘制作,甲方确保喷绘质量及张贴美观。
五、所有费用包含喷绘制作成本费、张贴人工费等。
甲方负责办理场地租赁发布使用相关的审批手续,同时应做好站点场地的卫生保洁和保护、修复工作。
七、经过双方协商,增加的其他未尽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四:
公交车候车亭灯箱广告合同样本
公交车候车亭灯箱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所属户外媒体发布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媒体内容
1、媒体地点:
2、媒体类型:
公交候车亭灯箱广告
3、广告内容:
(由甲方提供相关确认内容/附件)
4、媒体形式和规格:
1)、媒体形式:
内打灯候车亭灯箱
2)、媒体规格:
3)、媒体数量:
块
4)、点位(详见附件)
二、广告发布期限及费用
1、广告发布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分次发布,每个发布期为,第二次及以后每次发布前,甲方需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具体广告位可以按原站台执行,也可根据甲方需要,与乙方另行协商具体位置,价格不变。
2、媒体发布总费用(人民币):
(大写)
其费用包括:
1)、广告位租金及广告审批费用(发布费)
2)、广告画面安装费用
3)、照明所需灯具和安装及有关电器装置和维修、电费等相关费用
4)、媒体日常管理费用
5)、政府税收
6)、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和责任及义务的全部费用,在合约履行期间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未书面明确的费用或补偿。
三、广告费用支付
1.广告合同签约后,年月日前支付合同总款的50%,费用为:
(金额大写);
2、第二次广告发布前支付合同总款的45%,费用为:
(金额大写);两次广告发布时间间隔不得长于个月。
3、甲方应按时支付以上款项,甲方未按期足额付款的,应每日按合同总金额5‰的比例承担违约金。
逾期不付款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收款的同时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因发票瑕疵甲方可拒绝支付合同款项,但并不免除乙方应完成的合同项下义务及责任;因发票瑕疵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广告画面制作、安装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广告画面尺寸设计广告画面,并于发布前个工作日提交广告画面于乙方,首次画面制作安装免费,以后每更换一次画面,按照每个站台元的价格收取费用。
2、如因甲方延误提供画面或画面制作错误而导致乙方无法按期开始发布广告,乙方不承担发布期的补偿责任。
如因乙方上画延误而导致发布无法按期开始,乙方按所耽搁的具体天数在发布期结束后以误一补一的方式对甲方承担补偿发布的责任。
3、广告画面的材质、效果与小样一致。
五、广告内容审核
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交其广告内容审批时所必需的有关产品生产、销售之合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画面彩稿于广告发布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乙方,报送工商部门审批,画面内容以工商机构审定为准。
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广告稿或画面遭政府禁止发布或与第三人发生版权、肖像权或其它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对甲方提交的广告内容审查结果负全部责任。
六、画面更换
甲方如在发布期内更换新的广告画面,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将新画面(彩稿)交与乙方报送工商部门审批;工商批准后,乙方通知甲方制作新的广告画面,并在发布前二个工作日将画面送至乙方处。
七、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完工报告一套,其中包括每个发布点的日、夜媒体正常运行照片各一张,于广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
2、乙方应派专业队伍对媒体进行日常清洁、维修服务、监察广告发布状况。
3、如遇意外原因,造成广告媒体不能正常展示或媒体损坏,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更换或修复媒体;一般照明故障保证在24小时内排除。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故障致使灯箱无法亮灯,乙方按每不亮灯一天补偿发布半天,在本合同发布期满后,按实际故障的天数抵消后予以补偿发布。
4、在合同发布期内,乙方保证灯箱每日亮灯时间不少于4小时(具体时间由乙方按季节变化调整,交由甲方确认后实施)。
5.发布期限届满,乙方有权拆除或清理甲方的全部广告材料及附加物料。
如甲方要求保存,甲方需于期满前七天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可自行处置而不另行通知。
八、续约和延长发布
甲方应于合约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是否续约或延长发布期限,否则甲方不享有优先续约权。
九、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因非由乙方可以预料、克服和避免的原因,如因但不限于:
自然灾难、道路改造、园林绿化、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
1、暂时中止广告发布,乙方在该事件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本合同的履行可延迟到该事件结束由乙方补足延误的发布时间。
2、终止广告发布,广告费计算至广告发布终止日,乙方将甲方已支付的广告费扣除应收广告费后的余额在广告发布终止日后一次性返还。
乙方不承担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地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更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
否则将被视作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偿付合同未完成部分的金额。
十一、其他
1、乙方应保证其具有广告发布的法定资质、资格及拥有合同项下媒介合法有效的使用权,本合同项下广告的发布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乙方违反该等保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甲方全部款项。
2、本媒介的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全责,因广告设施倒塌、坠落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导致的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负法律上完全赔偿之责,概与甲方无关。
3、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中广告发布所涉及的登记、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并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本合同项下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质保期为合同的有效履行期,质保期内保证画面不破损、撕裂(自然老化不在保质范围,下同)如有广告画面破损、撕裂影响发布效果的,乙方应立即消除该影响因素,同时顺延时间补足影响广告发布的时间,逾期个工作日(遇恶劣天气影响安全生产,时间顺延)未消除的,乙方应双倍补偿影响的天数,发布期限依次相应顺延。
5、由于一方违约而使对方负有义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支出,应由违约方支付。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于错误、遗漏或不按期发布广告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进行更正和补救。
十二、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肥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文本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篇五:
公交车体广告合同
公交车体广告合同
甲方:
88888888888888888888有限公司
乙方: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8888年8月88日至8888年8月88日期间发布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888市公交车车体。
具体线路及数量为:
三、单位广告画面规格为公交车身两侧和车尾。
四、广告采用甲方设计制作样稿,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五、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应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六、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七、广告价格: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总计费用:
8888元整。
八、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时,付款8888元整,广告发布88888后,即付清余款88888元整。
九、乙方如要续约,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将其画面覆盖并不另行通知乙方。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六:
公交车广告协议书
公交车车头广告位租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芦溪县兴隆家装电器超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双方互惠、互利、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的公交车车头用于制作、发布广告。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公交车车头总面积:
1平方米。
四、租赁期限:
09年11月23日至09年11月28日。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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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交 站牌 广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