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景观工程标段一标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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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景观工程标段一标段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景观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18年4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知识城中部雨洪蓄调工程(一期)—景观工程(标段一、标段二)
3
2.2.2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4
2.2.3
建设规模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栽植、包成活、包补植、包抚育、包生长指标、包养护。
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8
2.5.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72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10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8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因本项目投标单位不可以兼中,投标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缴纳标段一或标段二其中任一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同两个标段同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8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777777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经济标投标文件:
1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4包。
20
19.1
报名及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报名及投标文件提交时间:
年月日时00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00分
收件人: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
年月日时00分
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0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开标室
注: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1.开标开始时间:
2018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相关信息。
22
26
开标评标办法
适合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
23
29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10%。
履约担保需为广州市内分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24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标段一:
人民币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元;
标段二:
人民币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元;
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和合同约定。
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控制价的80%。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若评标委员认为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不足以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应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7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8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基准分为62分。
29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以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相应的专用条款为准
30
2.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施工招标项目
按《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
详见招标图纸。
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
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
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另册)
第八章招标控制价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招标答疑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777777)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答疑会会议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
8.4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答疑会议纪要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5答疑纪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
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信息打印页);
(5)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须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打印页)。
(7)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8)具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放入正本,复印件放入副本)。
11.2.2技术标文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技术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格式一);
(4)《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格式二);
(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第四章格式三);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6)《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格式四);
(7)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技术标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格式五)。
(8)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的《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资料(格式由投标人自行制定)。
11.2.3技术标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件,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
电子文件介质为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3.1经济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格式六)。
11.3.2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及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相关内容及格式要求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格式为准;
(3)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3.3经济标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Excel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MicrosoftWord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经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
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1.3.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格式见第四章格式七)。
11.3.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报价精确到“分”。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计价。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
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推荐选用《关于正式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6年修订)》(穗开建管【2016】34号)中第B档次品牌、厂家或选用相当于该档次(或以上)的产品。
所有材料品牌选择均须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且经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主要设备品牌详见附件:
《关于正式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6年修订)》(穗开建管【2016】34号),投标文件中可不附主要材料供应商及品牌。
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10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①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杆基础中的土方开挖、运输、外运等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中,不包含在土石方工程的相关项目中;②投标时,土方的运距暂按15km内考虑,超过15km按15km计算,并包含开挖、临时堆放、回填、平整压实及场地清理、弃运等费用,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运距计算,实际运距超过15公里时,按15公里包干,弃运的土方单价按定额计算。
③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价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建筑[2008]967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最高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作为非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该费用从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提取,专款专用。
13.11投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
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
相关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增,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13.12中标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62号)、《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穗建质【2008】937号)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穗开规建[2006]74号)、广州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关于对知识城九龙大道沿线建设工地施工围蔽规范整改的通知》(穗开建环知函[2016]11号)、《关于完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提升实施技术要求和标准图集的通知》(穗建质【2016】1085号)及《关于进一步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管理的通知》(穗开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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