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管理类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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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管理类资料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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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管理类资料汇编
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学校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部门、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学校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督查和指导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学校分管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次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在班子会上通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
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和责任追究,整理安全事故材料。
5.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工作关系。
学校其他副校长安全工作职责
1.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
2.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
4.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
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6.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求,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导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
7.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值日教师、值日学生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
2.教导处:
负责教学楼、实验室、图书室、学生档案室、体育器材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
3.大队部:
负责广播室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
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
4.总务处:
财务室、门卫室、打印室、自行车棚等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等。
二、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三、经常检查本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五、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时间,要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六、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七、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教导处和大队部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
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组长、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到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9.一旦发现班级有传染病患者等异常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对学生进行隔离治疗,并及时上报学校办公室。
综合组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及时查找和排除本组的安全隐患,经常检查音体美器材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学年初要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
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结合所负责的课程向学生积极渗透安全知识。
5.每天下班前要仔细检查音体美教室及办公室的安全情况,要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发现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科学组负责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对组内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3.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4.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
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5.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6.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课任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
2.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3.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办公室),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
8、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
保安人员(门卫)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24小时值勤,坚持原则,按制度办事;
2.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行校园;
3.负责收发报纸、信件及杂志等,外来人员来联系工作的,首先进行验证,然后与有关部门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4.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来联系工作的,首先进行验证,然后与有关部门联系登记后方可进入,私人会客办好登记手续;
5.上班时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接待场所;
6.按规定时间开、锁学校大门,做好上学、放学期师生安全保卫及车辆进出的疏导工作;
7.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制止在校门口违章摆摊设点和停车等影响学校秩序行为,发现进出的可疑人员、车辆应及时询问,并立即报告校方;
8.夜间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关闭亮化灯,巡查时发现区域内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没关闭或不安全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做好巡查记录,在次日报告校方处理;
9.熟悉治安环境,熟练使用和掌握警戒和消防设备及报警电话;
10.忠于职守、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不无故刁难,不以职谋私;
11.搞好大门、传达室周围环境卫生。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
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1.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分别向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办公室汇报;学生缺勤,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若有异常,必须上报办公室。
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大队部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
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4.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各类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5.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若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无故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否则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6.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7.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验收人员的责任。
9.车辆进出校门由门卫负责管理,车辆管理不善,在校内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门卫的责任。
10.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安全教育制度
全校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班主任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定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实践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护能力。
二、每学期开学初,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对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三、坚持每半天最后一节课的5分钟安全教育制度,要求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老师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和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并要做好记录。
四、每学期要安排一定的专门课时,如班会课、课外活动课等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讲解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电、防震、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伤亡事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安全防范、自护自救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基本技能。
五、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展适合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
六、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同时要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扎实安排节假日期间的值班护校工作,做到带班领导(人员)、值班时间、值班职责、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五落实。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周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3.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4.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
5.学校在校内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防护措施。
6.每周对重点部门要重点检查。
特别要加强实验室、电教室、微机房、器材室、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门的电源线路、设施开关、电化设备仪器、体育器具的检查;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并作好记录;
8.学校的每一位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反映在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的隐患,便于维修人员检修。
校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校舍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二、总务处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校舍避雷设施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定期请有关部门做好检测。
门窗开启灵活,不松动,不腐朽;玻璃五金等件齐全,不松动,维护及时。
学校要在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设施前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事故发生。
三、总务处应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危房、危墙、危厕等)应果断采取应紧措施,立即报告校长,并制定修缮和加固计划和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城建部门,尽快修缮或加固、翻新。
四、有基建工程时,必须在工程区域设立醒目的安全事项和警示标志,并用网工线或墙等将施工范围与学生活动区域隔离,施工的器具或相关物品都应放在工地内或指定的区域内。
五、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六、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七、加强教室、教师宿舍、图书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八、总务处应按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九、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十、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在教室、功能教室、宿舍私自接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将煤油灯、蜡烛、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教室、功能教室、宿舍。
十一、教师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因立即向相关领导、办公室反应,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相关责任人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十一、学校对班级财产实行责任管理,即班主任对此全面负责,列入班主任工作管理目标。
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维护班级财产的教育,实行人人承担责任,人人有责任岗的管理办法。
在正常情况下,班级财产损坏不重,原则上由责任人或全班学生赔偿。
十二、每年初和学年结束前,由总务处对各班财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清点。
班级财产包括墙壁、地面、门窗、玻璃、风扣、课桌椅、痰盂、水壶等。
设立班主任维护班级财产奖。
每学期结束前,对财产保管好的老师发给奖金。
危房报告制度
为了预防因危险校舍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危房安全检测报告制度。
1.学校危房安全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总务处负责校内危房安全的全程监测管理。
2.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3.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4.学校各部门安全管理员每日要对辖区的教学楼及场馆等建筑设施进行巡查。
5.学校后勤维修巡查人员和学校保安巡逻人员也要对所有建筑进行巡察。
6.遇到地质灾害及暴风雨天气要随时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安全主管校长,及时维修。
7.对隐患比较严重无法根治的房屋,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检测和鉴定,以尽早采取相应的措施。
8.对学校的建筑状况定期向县教育局汇报,出现严重情况随时汇报。
学校领导值周制度
为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学校实行领导班子轮流值周制度,现将有关规定如下:
一、每周有一名班子成员值周(含节假日),负责督促值日组长抓好该周的值日工作。
值周领导若因遇特殊情况,需调换的必须先与接替的人自行衔接好。
二、值周领导须提前10分钟(下班推迟10分钟)到校上班,认真督查值日教师是否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听课、自习纪律、早操、班会、集会等日常工作情况,并指导值日组长填写好校务日志、各班评分及“红领巾监督岗”的登记工作。
三、值周领导要佩带好值周标志,加强纪律监督,负责值周每天的事故处理和解决纠纷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监督检查值日组长及值日教师值日情况,检查学生集会时及重点时段、地段教师守护的到岗情况,督促、检查放学路队。
五、值周领导要负责检查督促学校门卫工作人员的值勤情况,督促值日教师每个放学时段提前到校门口,与学校保卫工作人员一起维持秩序,重点做好校门口学生疏散工作。
六、加强对路队、集会、两操、课间纪律,课外活动等的检查,做好记录,协助有关人员抓好相关活动,确保学生课外活动安全。
七、加强校园巡视,深入到年级、班级了解师生教育教学动态,摸清教育教学情况,收集各种信息,并及时向校长反馈增强决策的实效性。
值日组长工作制度
1.遵守值日时间,严守值日纪律,履行值日职责,切实组织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如实记载值日教师到岗和离岗的考勤情况,督促值日教师遵守值日时间,履行值日教师职责。
3.对值日教师进行合理分工,值日组长的值勤重点是加强在校门口和校内教学楼外的活动场所的巡视。
4.加强早上、课间、午间纪律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及时组织教师处理事故和解决纠纷。
5.值日组长要在清校后方可离岗。
6.如实记载当天学校大事,安全和值日等情况。
7.及时并真实向值周领导反馈学校教育教学动态、值日情况。
值日教师工作制度
1.要遵守值日时间,严守值日纪律,履行值日职责。
2.要佩带好值日标志,在负责管理的范围内加强巡视,加强纪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维持学生在公共场所的正常活动秩序,制止和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防害安全的事故。
4.做好课外活动情况和路队纪律等检查工作。
5.负责值日当天的事故处理和解决纠纷等工作。
6.下午放学后,协同值日组长和值日学生做好各班评分及“红领巾监督岗”的登记工作。
学生离校护送制度
一、每天放学时,学生必须以班为单位排好路队回家,教师要把队伍送到校门口。
二、出校门时,学生齐说:
“老师再见!
同学再见!
”
三、路队长领头,保持队伍成线形,且不说话,做到不到家门不离队。
四、路队长要在班级干部会上汇报路队的情况。
五、大队部值日生要在各路口对路队进行检查并对各班的路况作好记载和评分。
六、上下学接送交接要求:
1.上学时间学校安排值日教师在校门口和家长交接学生。
2.下学时间校门口安排值班教师,各班主任带学生排队出校到校门口与家长交接学生。
3.家长有事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向班主任请假。
4.学生有病或发生其他事故的,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好后家长可以送到班内,放学时可以直接到班内接学生。
5.有事找学生的,在与班主任联系后等待下课,再去见学生。
校园110安全护卫
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秩序良好、稳定、保证学校、师生财产及人身不受侵犯,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服务宗旨、服务师生,处置突发事件,打击违法犯罪,确保校园平安。
二、工作职责
1.在校园内24小时巡逻,认真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发现可疑情况,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
2.接受校园内师生及群众的报警、急救,及时救助校园内受伤、患病、遇险及有其它困难需要帮助的师生和群众。
3.及时处理、制止、平息各类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负责校园内的治安秩序,清理流动商贩;负责消防安全检查,处置发生在校园的灾害事故,组织现场人员抢险救灾。
5.负责对门卫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对不合格者及时提出调换意见。
三、工作要求
1.遵守工作时间,严禁随意串岗、离岗。
严格请假制度,一小时内由值班负责人准假,半天以上(含半天)由主管领导批准。
2.严格交接班制度。
交接时双方共同巡视后交接,原则上当班事情当班处理完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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