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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法规复习题
1、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法律是怎样产生的?
法律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产品出现剩余,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
从时间上看,它是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内产生的。
3、法律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③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④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4、什么是法律实施?
它包括哪两方面?
所谓法律的实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
它包括法律的遵守和法律的适用。
5、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确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基本活动原则的国家基本大法。
6、我国的法律体系是怎样构成的?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构成的。
7、简述本课设立的意义?
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市场的需要②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③有利于毕业后的工作④有助于有关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8、法律有哪两种创制方式?
都是什么?
答:
可分为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而法律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9、什么是广义的法律?
答:
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总称
10、基本法律与法律的区别?
答: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而法律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第二章
1、《矿产资源法》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什么?
体现了宪法关于矿藏,即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规定(宪法第一章第九条);体现了国家关于“放开,搞活,管好”的加快开发地下资源的总方针和国家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法律的保障,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调动国有,集体,个人戡查和开发矿产资源的积极性,加强矿产地质工作,满足社会主义建设对矿产资源的当前和长远需要。
2、《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①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②戡查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实行“放开、搞活、管好”的总方针
3、“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这一基本原则的重要性是什么?
①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之一②以法律的形式保证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③有利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戡查和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④保证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对重要矿产品实行统一购销⑤有利于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强度的调控。
4、开发矿产资源的总方针是什么?
其基本含义是什么?
总方针是:
放开、搞活、管好。
其基本含义是:
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5、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着哪些所有制形式的矿山企业?
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各自的地位是什么?
国有矿山企业、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矿山。
国有矿山企业是开采矿产资源的主体,集体矿山是开采矿产资源的重要力量,个体采矿是国有和集体采矿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
6、《煤炭法》规定对乡镇集体煤矿采取的方针是什么?
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
7、什么是经济制度?
指人类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8、经济制度三要素?
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二是人们在生产中所和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三是产品分配形式
9、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哪两个方面?
1、人民所有制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0、侵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的主要行为有哪三种?
1、任意侵占矿产资源2、对矿产资源进行破坏性开采3、随意买卖矿产资源
11、有偿开采指什么?
答: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交纳一定的税费
第三章
1、什么是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经营权和使用权是依法占有、支配、使用所有者的财产的权利。
2、什么是探矿权,采矿权?
探矿权是指由国家授权依法对国家矿产资源进行戡查的权利。
采矿权是由国家授权依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权利。
3、什么是法律义务?
什么是法人?
所谓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公民或法人依法应尽的责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履行;法人是指有独立支配的财物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4、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①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公民享有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同时又负有不得滥用这些权利的义务。
③公民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还表现在某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统一上面。
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5、《矿产资源法》中关于合法勘查矿产资源有哪几项规定?
统一登记,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6、勘查矿产资源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①区域地质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进行②必须实行综合普查③必须实行综合戡探④必须遵守各项法规⑤必须保护戡查成果。
7、审批采矿许可证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
8、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义务是什么?
答:
履行对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
9、《矿产资源法》对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义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①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经济合理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实行综合开采和综合利用③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④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承担环境保护的义务⑤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10、是“三率”?
各自的定义是什么?
是指采出的矿石量与工业储量的百分比;采矿贫化率是指在开采过程中,采出矿石的品位(矿石中有用组分的含量)比原矿石的品位降低的百分比;选矿回收率是指在矿石精选过程中,回收精矿中含有有用矿物的重量与回采出的原矿石中有用矿物重量的百分比。
11、开办煤矿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答:
技术条件,安全条件。
设备资金条件
12、同国务院发证的矿产资源有哪些?
答:
1、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2、前期规定区域以外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在大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3、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4、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矿产资源
第四章
1、勘查和利用矿产资源的具体方针是什么?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戡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2、勘查和利用矿产资源的根本目标是什么?
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合理加快戡查和开发矿产资源的速度,保证国民经济建设的当前和长久需要。
3、什么是综合勘查?
什么是合理开采?
综合戡查就是在戡查主要矿产的同时,加强对共生或伴生的有用矿产及矿体上、下盘围岩或同一含矿岩系中的共生或伴生矿产的戡探和综合评价工作。
合理开采就是在矿床开采的各个工作阶段,如开拓、采准和回采等,都必须采取适合于矿床赋存条件的开采方法、开采顺序和回采工艺,使矿井生产取得最优的技术经济指标。
4、合理开采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安全第一;实现稳产、高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采出率高,贫化率低。
5、对勘查利用矿产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的主要规定?
答:
1、区域地质调查按照国家统一规划进行
2、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价值的矿区范围矿山企业矿区的范围依法划定后由划定矿区范围的主管机关通知有关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3、国家对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国家规定保护开采的特定矿种
6、《煤炭法》对统一规定规划的主要规定?
第十四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编制全国煤炭资源勘查规划。
第十五条 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煤炭资源,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并报国务院煤炭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七条 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煤矿建设。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7、只能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答: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煤矿企业
8、依法申请获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①有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②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规程③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④特种作业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⑤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畅通⑥有实测的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⑦有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章
1、《矿产资源法》对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法律规定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p49
答:
确定了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地位和作用,以及同国有矿山的关系;确定了集体和个体采矿的合法权益和法律义务;确定了发展集体,个体采矿的方针和政策。
2、发展乡镇集体和个体采矿的方针是什么?
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
3、《矿产资源法》对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的法律义务的特殊规定是什么?
①提高技术水平,提高矿产资源回收率②禁止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③必须测绘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
4.合理规化集体企业和个体采矿的主要规定?
①严禁乱采滥挖②严禁越界开采③个体采矿的范围
第六章
1、什么是法律效力?
《矿产资源法》的法律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答:
法律效力即法律生效的范围。
《矿产资源法》本法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2、追究违反本法的法律责任的作用是什么?
答:
强化了本法的法律效力
3、犯罪的实质是什么?
《刑法》是怎样定义犯罪的?
答:
实质就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依照统治阶级的法律规定应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定义: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刑事处罚的,都是犯罪。
4、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
1、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有哪几个主要方面的违反本法的行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答:
1、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越界开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破坏矿业生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非法转让矿产资源或采矿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非法购销国家统购统销矿产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追究违反本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主要执法机关有哪些?
答:
7、如何处理矿山企业间矿区范围的争议?
答:
1、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8、法律效力包括哪三方面?
答:
时间上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对人的效力
9、什么是法律追溯力?
答:
1、是指某项法律对它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和有效,若适用和有效就是说该项法律有追溯力。
10、什么是法律责任?
答:
是指因违法行为而应负的法律上的责任。
11、什么是违法行为?
表现为哪两方面?
答: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了国家分布的法律,法令和规定的行为。
包括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和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两个方面
12、违法行为如何按严重程度划分?
答:
严重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13、什么是刑罚?
答:
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照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方法
14、主刑有几种?
各是什么?
答: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5、附加刑有几种?
各是什么?
答: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6、煤炭法规定应受治安处罚或刑罚四种行为?
答:
17、什么是无证开采?
乱采滥掘?
越界开采?
答:
无证开采是指未依法申请批准取得采矿权,而开采矿产资源。
乱采滥掘主要指矿山企业或公民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开采国家统一规划的计划开采的矿产资源。
越界开采指取得采矿机的公民或企业法人,超越批准的范围采矿。
18、矿产资源法规定的主要破坏生产的行为?
答:
盗窃抢夺矿山企业和勘查单位矿产品和其他财物的行为;破坏采矿勘查设施的行为;扰乱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行为
19、属于非法转让矿产资源的行为?
答:
指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买卖出租采矿权或者将采矿机用作抵押的都是违法行为
第七章
1、我国矿山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
1.矿山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仍然严重
2.各类矿山安全工作开展得不平衡
2、简述各类矿山安全安全工作在哪几方面开展得不平衡?
答:
1.管理水平差异较大
2.装备方面的差异较大
3.人员素质方面的差异较大
4.采矿秩序混乱,矿井间关系复杂,给矿山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3、《矿山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
1.坚持保护矿山职工生命安全的宗旨
2.强化矿山安全的监督管理
3.突出矿山企业及其主管人员的安全责任
4.坚持积极慎重的方针
4、矿山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的“两结合”是什么?
1.监督与管理相结合
2.国家监督和民主监督相结合
5、什么是劳动法体系?
它包括哪些法律法规群体?
劳动法体系是调节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诸多法律规范,按照其内在的联系组成的、相互协调统一的有机整体。
劳动法体系是以劳动法为基本法律,并辅之以一系列相配套的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所构成。
我国的劳动法体系基本上可划分成6个法律法规群体:
(1)劳动法管理与就业(4)保险福利
(2)职业培训(5)劳动安全与卫生
(3)劳动报酬(6)劳动争议的处理
6、简述矿山安全法体系的构成?
1.矿山安全法律,即《矿山安全法》它是矿山安全法体系的母体。
2.矿山安全行政法规。
主要由国务院制定颁发的有关矿山安全法规和其他法规。
3.地方性法规。
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矿山安全的法规、及单项决定等。
4.行政规章。
其属于第三个层次。
这一层次主要有两个部分的内容:
a、一部分是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管理部门所制定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规章和规程。
b、另一部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有关矿山安全的规定等。
依据《矿山安全法》和本省人大的本法实施办法结合本省情况而定。
7、矿山安全的民主监督包括哪几个方面?
矿山安全民主监督,即企业内部的监督,包括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的监督,企业工会的监督和职工个人的监督
8、劳动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主要作用是调整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利,提高劳动者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实现。
第八章
1、《矿山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2、简述《矿山安全法》的法律效力?
1.时间上的效力。
《矿山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
“本法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这就是本法的生效时间。
本法没有关于法律条款失效的时间规定。
2.空间上的效力。
《矿山安全法》第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为本法规定了空间上的效力。
3.法律适用对象的效力。
《矿山安全法》适用于一切从事采矿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公民。
即它适用于所有框中的采矿活动,适用于一切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活动。
3、简述国家实行统一监督矿山安全工作的特征?
1.具有权威性。
依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指定或认可的,并且体现国家意志这一实质可以确定,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是代表国家对矿山安全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以保证《矿山安全法》得到正确的贯彻执行。
2.具有强制性。
由于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所以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是利用国家强制力来行使对矿山安全工作的监督权。
它是不以被监督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3.具有普遍约束性。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矿山安全实施的统一监督,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一切在我国管辖区域内所进行的采矿活动的安全工作都要接受其监督。
不允许存在超越于法律之上的,抗拒或逃避《矿山安全法》所规定的监督的行为。
4、简述我国矿山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体制的构成?
1.矿山安全的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是指国家以国家机关为主体实施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监督。
2.矿山安全的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物的管理。
3.矿山安全的行业管理。
国家根据各行业各自的特点,设置不同的管理机关实行行业管理,并为不同行业和不同层次的管理机关确定了相应的管理任务和管理职能,这样将有利于各行业管理机关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技术规范和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管理措施。
4.矿山安全的群众监督和民主监督。
以法律形式授予矿山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监督矿山安全的权利和权限。
使广大职工的人身安全在受到国家保护的同时,也有自我保护的权利。
5、《矿山安全法》基本原则是什么?
1.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坚持生产过程中安全第一。
2.完善矿山安全设施。
3.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4.鼓励矿山安全科学研究。
5.奖励矿山安全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6、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哪两个方面?
1.物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7、什么是矿山事故的间接原因?
管理上的缺陷。
8、什么是领域?
分成哪些方面?
领域是指国家形式主权的空间。
包括领土、领空和领海。
9、什么是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同通过行政机关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管理。
10、矿山安全的民主监督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矿山企业职工、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
11、什么是矿山安全设施?
矿山安全设施是指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矿山灾害、生产事故的专用建筑、开采设备、安全装置和其他专用品。
12、什么是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指矿山企业对采矿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13、矿山安全的企业管理中主要应搞好的工作?
1.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并将其切实贯彻到生产实践中去。
2.建立严格的矿山安全责任制度。
3.建立健全的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和实施对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民主监督制度,充分发挥职工群众、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监督作用。
第九章
1、什么是矿山建设的“三同时”原则?
所谓的“三同时”原则是指“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三同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有关部门在组织矿山建设项目论证时,必须同时对矿山开采的安全条件进行论证,不具备安全开采条件的不能立项。
2)矿山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
在设计中应严格执行行业安全规程和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降低安全设施的标准。
3)矿山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的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4)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为矿山安全生产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设施所需的投资,并纳入投资概算内。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切实做到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同时交付使用。
3、矿山设计在安全方面对地质资料有何要求?
地质资料是矿山设计的基础和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地质勘探报告必须为矿山设计提供以下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资料:
(1)较大断层、破碎带、滑坡、泥石流的性质和规模
(2)含水层(包括溶洞)和隔水层的岩性、层厚、产状,各含水层之间、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的潜水位、水质、水量和流向,地面水流系统和有关水利工程的疏水能力,以及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3)小窑、老窿的分布范围、开采深度和积水情况(4)沼气、二氧化碳赋存情况,矿物自然发火倾向和煤尘爆炸性(5)对人体有害的矿物组分、含量和变化规律,勘探区至少一年的天然放射性本底数据(6)地温异常和热水矿区的岩石导热率、地温梯度、热水来源、水温、水压和水量,并圈定热害区范围(7)工业、生活用水的水源和水质(8)钻孔封孔资料等
4、矿井通风系统设计的主要安全要求是什么?
(1)每一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道之间的每个联络道中,必须设置永久挡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道,必须设置两道正向和两道反向的风门,防止在反风时风流短路。
(3)箕斗提升井或装有事式输送机的井筒不应兼作风井,如果兼作风井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和净化风流的措施。
(4)进风井口必须设在不受粉尘,灰土侵害和高温气体侵入的地方,防止污染井下空气。
(5)每一生产水平的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单独的回风道,实行分区通风。
(6)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
(7)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工作面风速不得低于1米/秒;第二,若机电设备设在回风巷中,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且应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第三,进、回风巷中都应设置消防供水管路;第四,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
(8)井下爆破材料库必须有单独的新鲜风流,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在新建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时,投产初期可利用采区岩石上山回风。
(9)井下充电室必须用单独的新鲜风流通风,回风风流必须引入回风巷。
5、矿井需风量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几种?
都是什么?
矿井需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立方米。
《矿山安全规程》还规定:
还应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计算。
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矿井需要风量之中,选取较大的作为矿井设计的需要风量。
并且在计算各用风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时,应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风速以及温度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且每人每分钟的供风量不得少于4立方米。
6、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对氧气和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是什么?
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7、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沼气的最高允许浓度是什么?
答:
8、各种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最高允许浓度是什么?
二氧化碳0.0024%二氧化氮0.00025%二氧化硫0.0005%硫化氢0.00066%氨0.004%
9、各种井巷的最高和最低允许风速是多少?
无提升设备的风井和风硐最高风速15米每秒;专为升降物料的井筒最高风速12米每秒;风桥最高风速10米每秒;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最高风速4米每秒;主要进、回风巷最高风速8米每秒;架线电机车巷道最低风速1.0米每秒最高风速8米每秒;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最低风速0.25米每秒最高风速6米每秒;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最低风速0.25米每秒最高风速4米每秒;掘进中的岩巷最低风速0.15米每秒最高风速4米每秒;其他通风行人巷道最低风速0.15米每秒。
10、矿井设计时,对供电系统的主要安全要求是什么?
(1)每一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供电。
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仍能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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