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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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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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版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2018版
1、编制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供用电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2、编制依据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
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3《建筑施工现场供电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3、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项目施工用电管理。
4、临时用电管理条例
4.1、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须与项目设备部签定《机电设备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未签署协议前不予提供电源。
4.2、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执行TN-S系统(三相五线制),严禁不合格电缆、电气设备进入现场使用,电缆、电气设备须经项目设备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电缆、电气设备将予以没收,罚款人民币100~5000元。
电缆的敷设方式如下:
电缆应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
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左右侧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电缆埋设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如需架空则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它设施上。
电缆警示桩:
桩体刷白漆,闪电标为红色。
尺寸为:
高800mm、宽200mm、厚50mm。
4.3、进场时分包单位应上报用电负荷、设备清单以及主要用电部位,由项目设备部根据现场整体部署和实际情况指定接口。
未经项目设备部指定,自行私拉乱接,将予以停电,罚款人民币50~2000元。
4.4、用电设备在5台(含)或用电负荷在50kVA(含)以上的分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含加工车间的电器线路平面图、系统图和机械平面布置图。
4.5、各分包单位须设立专职电工,并将电工名单及操作证报送项目设备部,要求电工保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更换应先报项目设备部。
电工须持证上岗,坚守岗位,佩戴蓝色安全帽、“值班电工”袖标、绝缘防护用品等;严禁非专业电工进行电气作业、专业电工违章作业。
否则,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2000~5000元。
4.6、专职电工、电焊工等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入场教育、培训、考核、技术交底以及每半月召开的安全例会,并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4.7、各分包单位须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用电保证措施,并落实到位。
4.8、施工现场总配电箱、主要部位分配电箱须由总包单位专业电工拆装;各分包单位电工严禁私自拆装。
4.9、分包单位进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对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电箱、开关箱,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电整改,没收用电设备、电器,并罚款人民币50~500元。
配电箱基础图
配电箱、开关箱体颜色为大黄色,箱门应在其正面门内张贴接线图,并在门外标明其名称、使用单位、用途、责任人;开关电器应做分路标记。
配电箱、开关箱箱壁厚度须在1.5mm以上,其内配置应装设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接地接零端子(左零右地)等。
箱内电器须完好可靠,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固定式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其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界于1.4m至1.6m之间,其进出线应加塑料套管或PVC护套,并做防水弯。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其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界于0.8m至1.6m之间,其进出线须采用未破损的橡皮绝缘电缆。
4.10、每台设备须设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制度,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4.11、一般场所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应使用防溅型产品)、打夯机、潜水泵、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12、各分包单位电工应每天对自有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进行按钮试跳检查、每月进行对其特性检查,并确认灵敏、有效,损坏的应及时更换;经常性检查电缆绝缘状况,发现破损的应立即包扎,破损严重的必须更换。
否则,一经查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电整改,没收用电设备、电器,罚款人民币50~5000元。
4.13、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周围2米内禁止堆放任何物料,道路必须畅通。
配电装置或线路周围,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得使用火源。
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100~5000元。
4.14、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即相线和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芯线。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的相数和线数确定:
三相四线时,应采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采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项用电器具时,应用五芯电缆;单项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否则,一经查处,停电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50~5000元。
4.15、分配电箱进出线应采用埋地敷设,不具备埋地敷设条件时可用绝缘子固定,室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不得低于3米,且应注意做好防护避免塔吊作业时碰撞。
水平跨越时应沿铁丝或钢丝绳拉线用绝缘环吊挂,吊挂间距不得大于1.5米;垂直敷设小于25mm2的电缆隔层应做固定,大于25mm2的电缆每层应做固定。
对敷设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情况停电或不停电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屡教不改将罚款人民币100~5000元。
4.16、施工现场所使用的用电设备、电动工具、照明灯等电源线,必须用绝缘钢钩有顺序的挂好,严禁拖地、碾压、踩、水泡,不得用铁丝绑扎、直接缠绕在金属脚手架、防护栏杆及钢筋上,不具备架空条件的,应采用过道保护措施。
对电源线混乱、随地乱拖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电整改,没收用电设备、电器,罚款人民币50~5000元。
4.17、在检修配电装置或线路时,应由两名以上电工配合进行检修,切断相应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并悬挂“线路维修,禁止合闸”标识牌。
4.18、各分包单位所有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均应设置防雨、防砸、防雷措施。
对缺乏防护措施和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情况停电或不停电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50~2000元。
4.19、机械设备停止作业后,必须及时切断设备电源,禁止空转。
否则,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50~2000元。
4.20、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
镝灯等照明高度在5m以上。
移动灯具必须使用密闭式防雨碘钨灯,安装高度宜在3米以上。
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情况停电或不停电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50~2000元。
4.21、一般场所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人防工程、地下连廊、灯具距地面距离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照明。
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情况停电或不停电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50~2000元。
4.22、现场电焊作业时,须使用二次降压保护装置,并应安装在电焊机专用开关箱中。
未设专用开关箱或二次降压保护装置,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电整改,没收用电设备、电器,罚款人民币50~5000元。
4.23、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单根电线上不得多于三个接头,且双线到位,不得使用金属管线、结构钢筋、龙骨等作为回路地线。
对不符合要求的将根据情况停电或不停电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将罚款人民币100~300元。
4.24、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子明露的,必须设置防护罩。
焊把线护套应完好无破损,接头必须用绝缘材料包扎好。
否则,一经查处,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停电整改,没收用电设备、电器,罚款人民币50~300元。
4.25、夜间施工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布置照明(包括镝灯、碘钨灯、其它灯具),停止施工或能见度能满足施工时应及时关闭灯具。
不及时关闭照明灯具,造成能源浪费,罚款人民币50~200元。
4.26、所有办公室、库房、宿舍须经项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除灯具外的其它用电设备(如电热毯、热得快、电饭锅、电炒锅、电炉、碘钨灯、空调等)。
私自安装禁止使用的设备,将予以没收,并根据实际情况罚款人民币200~2000元。
4.27、办公室、库房、宿舍严禁私拉乱接。
否则,将没收其电源线、开关、插座等,并罚款人民币100~1000元。
4.28、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须爱护现场配电设施,严禁人为破坏。
否则,一经查处,罚款人民币500~10000元;对造成事故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4.29、各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应工完场清,收集废塑料胶皮、胶壳等化学废弃物,集中处理。
5、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5.1、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合理组织临电施工,满足施工安全生产要求。
5.2、项目各分包单位对应的临电工程师(或安全员)责任:
协作项目机电工程师管理现场安全用电,参加项目组织的各项临电安全检查,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不合格项及时按照规范及总包要求及时整改,对各自范围内的临电工程进行施工、检查和维修,并配合总包电工对现场重大临电改造工程施工。
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搞好安全用电工作,就必须加强对全体职工的电气安全教育,使之充分认识到电气事故的危险性、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对特殊工种管理的重要依据,须做好文字记录,并注名日期,所有参加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拍好照片存档。
1)入场教育:
项目设备部对自有电工、电焊工和分包单位进场的电工、电焊工应做入场安全教育,入场教育应做到分批进行,有人进场就应对其进行入场教育。
2)安全例会:
项目设备部应每半月组织现场所有电工、电焊工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3)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考核:
对进场的各单位电工、电焊工进场时应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人员方可上岗;对考核合格的电工、电焊工每半年应重新组织一次考核。
5.3、强化安全用电领导体制,改善电气技术队伍素质。
5.4、安全用电小组名单:
组长、副组长、组员。
6、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6.1、合理配置、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6.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3M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
6.3、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变电所、配电室、发电机室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灭火器使用干粉灭火器,并禁止烟火。
6.4、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对地间绝缘。
7、现场管理
7.1、现场管理是临电管理的核心,依据是《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7.2、配电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7.2.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部分,则此点通道宽度可不小于0.6m),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且配电柜的上端距顶棚不小于0.5m,在配电室内设值班或检修室时,该室边缘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并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如设置百叶窗则应铺设钢丝网,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配电室内应设应急照明灯,
配电室内应配备1组灭火器、消防砂、4~8个“线路维修、严禁合闸”警示牌,并张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值班守则》、《用电工程总平面图》等图牌。
7.3、配电箱、开关箱
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二级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达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楼层配电箱的布置应根据楼层面积布置,面积较大、楼高较低的宜在每楼设置一个分配电箱或分两组隔层设置配电箱,面积较小,楼高较高的宜隔一至两层设置一个分配电箱,现场电源将办公生活用电与施工用电分开。
7.3.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7.3.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必须完好可靠,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松动。
7.3.3配电箱、开关箱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端子板应分设,左零右地,并标示清晰。
接地接零应采用多股软铜线,且应烫锡,用弹簧垫压好。
7.3.4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7.3.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铜鼻子应采用绝缘套管或绝缘胶布封闭,不得有外露部分。
7.3.6所有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7.3.7所有设备均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严禁同一开关电器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含插座)。
7.3.8在任何情况下,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可将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7.3.9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加塑料软管或PVC护套,并做防水弯,导线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须采用未破损的橡皮电缆;
7.3.10现场所有固定配电箱均须做防砸、防雨、防小动物等措施,配电箱的防砸、防雨棚应符合下列要求:
7.3.11配电箱防护棚尺寸:
1.5m(长)×1.5~3m(宽)×2.2m(高),其中包含顶面防砸部分;防护棚采用□40×40、20×20方管焊接拼接而成;顶部采用一层木跳板和一层木板,上层木跳板防砸,下层木模板防雨。
防护棚四周刷红白相间警示色,悬挂带电警示牌。
8、接地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并应经常检测设备的接地是否脱焊、损坏,接地值是否符合标准。
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²的绝缘多股铜线。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应做保护接地,运行时产生振动的设备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
接地的具体做法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应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配电箱也应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
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要求角钢板厚不小于4mm,钢管壁厚不小于3.5mm,圆钢直径不小于10mm,长度一般为2.5~3m;不得采用螺纹钢主要是因其难于与土壤紧密接触、接地电阻不稳定之故。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
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5m。
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焊接);
二、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三、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四、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带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卡子或直接由钢带本身弯成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9、临时用电安全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乙方因承揽甲方部分工程,进入现场施工。
为确保安全用电,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及权限:
1.甲方在施工现场内为乙方提供必要可靠的电源,电源具体部位根据合同及现场状况由甲方统一布置安排;
2.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变更审批;
3.甲方应对乙方进场设备验收,并应随时对乙方用电进行检查,若有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
4.若乙方不执行规范要求或甲方制度或整改通知单、方案和变更未经甲方审批擅自施工、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擅自施工、不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有权停止供电直至整改完毕、验收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职责及权限:
1.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其它相关的规范、标准以及项目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须按时保质完成;
2.乙方用电设备在5台(含)或用电负荷在50kVA(含)以上应按规范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乙方须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批准后,乙方临时用电应按设计施工、作业;
4.因特殊情况须对设计变更时,乙方应将变更方案书面报告甲方重新审批;
5.乙方进场的设备、电器须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乙方应配置专业电工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7.电工作业时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要求进行作业;
8.乙方应配合甲方接受上级的各种检查。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检查不合格者,甲方对乙方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未作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乙方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
检查人员及
验收人员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结果
1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是否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
2
工地临近
高压线防护
工地临近高压线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要严密,达到安全要求。
3
支线架设
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和横担;
2.进出电线要排列整齐,匹配合理;
3.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
4.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架空铺设;
5.线路过道要有可靠的保护;
6.线路直接埋地,铺设深度不小于0.6M,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
4
现场照明
1.手册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危险场所使用36V电压,特别危险场所采用12V;
3.照明导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
4.现场照明灯要用绝缘橡套电缆,生活照明采用护套绝缘导线;
5.照明线路及灯具距地面不能小于规定距离,严禁使用电炉;
6.防止电线绝缘差、老化、破皮、漏电,严禁用碘钨灯取暖。
5
架设低压干线
1.不准采用竹质电杆,电杆应设横担和绝缘子;
2.电线不能架设在脚手架或树上等处;
3.架空线离地按规定有足够高度。
6
电箱配电箱
1.配电箱制作要统一,做到有色标,有编号;
2.电箱制作要内外油漆,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
3.金属电箱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箱内电气装置齐全可靠;
4.线路、位置安装要合理,有地排、零排,电线进出配电箱应下进下出。
7
开关箱
1.开关箱要符合一机一箱保险,箱内无杂物、不积灰;
2.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距离30M左右,用电设备与开关箱超过三M应加随机开关,配电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1.2M,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8
接地或接零
严禁接地接零混接,接地体符合要求,二根之间距离不小于2.5M,电阻值为4Ω,接地不宜用螺纹钢。
9
变配电装置
露天变压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用具、警告标志齐全;
配电室门要朝外开,高处正中装20×30cm玻璃。
验收意见:
日期:
注:
验收栏目内有数据的,在验收栏目内填写时测数据,无数据用文字说明
附表15-1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大清真寺项目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电工
交底内容: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电工必须佩戴好自身劳保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等)方可作业;
3.现场线路架设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
4.施工现场临近高压线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严密,达到安全要求;
5.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和横担;进出电线排列整齐,匹配合理;
6.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
7.电线架设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并架空铺设;
8.线路过道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9.现场照明线路及灯具距地面不能小于规定距离,严禁使用电炉;
10.不准采用竹质电杆,电杆应设横担和绝缘子,电线不能架设在脚手架或树上等处,架空线离地按规定有足够高度;
11.配电箱(开关箱)外壳要有接地保护,箱内电气装置齐全可靠,应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
12.开关箱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箱内无杂物、不积灰;
13.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安装要合理;
14.每天必须进行现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作好记录;
15.对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进行检测和测试;
16.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17.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18.安装完毕必须进行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布线、修理完毕后,工完场清,保护环境,将pvc管及电缆橡胶外皮统一按类收集处理。
交底人/日期
安全员/日期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日期
附表15-1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阿尔及利亚大清真寺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电焊作业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
2.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
4.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5.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6.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
7.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8.作业前必须开具动火证。
交底人/日期
项目安全员/日期
接受交底人员签字/日期
电工值班记录
值班日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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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施工现场 临时 用电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