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理(新员工培训)2005033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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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原理全国后援管理中心车险两核作业部2005年4月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第一章第一章保险概述保险概述第一节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保险的要素与特征第二节第二节保险的种类保险的种类第三节第三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的职能与作用新员工培训第一节第一节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含义一、保险的含义二、保险的要素二、保险的要素三、保险的特征三、保险的特征四、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四、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1.1-1新员工培训经济角度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即少数不幸的被保险人的损失由包括受损者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分摊一、保险的含义一、保险的含义1.1-2法律角度保险法第2条定义定义: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为。
新员工培训二、保险的要素二、保险的要素
(一)可保风险的存在一)可保风险的存在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二)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三)保险费率的厘定(三)保险费率的厘定(四)保险基金的建立(四)保险基金的建立(五)保险合同的订立(五)保险合同的订立1.1-3新员工培训1、风险必须是纯粹的风险。
2、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3、风险必须使大量标的均具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
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1.1-4新员工培训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的条件保险风险的集合与分散应具备的条件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1.1-6新员工培训1、遵循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
(1)适度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3)公平性原则2、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
3、接受国家或政府保险监管机关的审核或备案。
保险费率的厘定要求保险费率的厘定要求1.1-7新员工培训三、保险的特征三、保险的特征
(一)经济性一)经济性经济保障活动
(二)商品性
(二)商品性特殊劳务商品,第三产业(三)互助性(三)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四)法律性(四)法律性合同行为(五)科学性(五)科学性科学方法处理风险1.1-9新员工培训四、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四、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
(一)保险与互助保险一)保险与互助保险
(二)保险与社会保险
(二)保险与社会保险(三)保险与社会福利(三)保险与社会福利(四)保险与社会救济(四)保险与社会救济(五)保险与储蓄(五)保险与储蓄1.1-10新员工培训共性:
均以一定范围的群体为条件均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性质。
差异:
互助范围不同互助是否为直接目的经营目的不同互助保险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
(一)保险与互助保险
(一)保险与互助保险1.1-11新员工培训共性:
均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均以缴纳一定保险费为条件区别:
保险社会保险实施方式多为自愿强制性经营目的盈利社会安定缴费原则“公正性”费率“均一保费制”经营主体现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
(二)保险与社会保险
(二)保险与社会保险1.1-12新员工培训共性:
对社会经济生活具有安定作用。
区别:
提供保障的主体不同前提不同受益条件不同服务宗旨不同社会福利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三)保险与社会福利(三)保险与社会福利1.1-13新员工培训共性:
都是以一定的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对人们的生产或生活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条件。
区别:
风险事故的范围不同所得与付出的关系不同提供补偿的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社会救济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四)保险与社会救济(四)保险与社会救济1.1-14新员工培训共性:
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的需要区别:
保险储蓄对象一定群体个人或单位受助性质他助自助受益期限合同有效期内本息返还期限储蓄不属于商业保险,保险与储蓄相结合的储蓄性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畴。
(五)保险与储蓄(五)保险与储蓄1.1-15新员工培训第二节第二节保险的种类保险的种类一、保险形式的种类一、保险形式的种类二、保险业务的种类二、保险业务的种类1.2-1新员工培训1、依保险经营主体分类:
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2、依保险经营性质分类:
盈利保险与非盈利保险3、依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4、依赔付形式分类:
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5、依保险政策分类:
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6、依立法形式分类: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一、保险形式的种类一、保险形式的种类P101.2-2新员工培训
(一)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一)公营保险与民营保险公营保险:
国家经营的保险地方政府或自治团体经营的保险民营保险:
私人投资经营的保险股份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个人经营的保险1.2-3新员工培训
(二)盈利保险与非盈利保险
(二)盈利保险与非盈利保险盈利保险:
以盈利为目的,又称商业保险股份公司经营的保险最为常见非盈利保险:
不以盈利为目的,又称非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相互保险、合作保险1.2-4新员工培训原保险:
投保人保险人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再保险:
原投保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保护原保险人的利益重复保险:
投保人数个保险人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共同保险:
几个保险人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对保险事故损失按比例分担责任(三)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三)原保险、再保险、重复保险和共同保险1.2-5新员工培训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
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的区别:
(1)反映的保险关系不同
(2)对风险的分摊方式不同1.2-6新员工培训定额保险:
保险金额确定,出险时依预先确定金额给付保险金适用于人身保险损失保险:
按实际损失额支付保险金适用于财产保险(四)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四)定额保险与损失保险1.2-7新员工培训1、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自愿保险:
当事人双方自愿法定保险:
产生于国家或政府的法律效力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商业保险:
通常意义上的保险1.2-8(五)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社会保险(五)自愿保险与法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新员工培训3、普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普通保险:
自主选择政策性保险:
政府为了政策上的目的种类:
社会政策保险、经济政策保险项目:
社会保险、国民生活保险、农业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1.2-9新员工培训(六)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六)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P15P15财产保险(广义):
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狭义:
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1.2-10新员工培训二、保险业务的种类二、保险业务的种类P14现代保险业务的框架:
(一)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
(二)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三)责任保险(三)责任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四)信用保证保险1.2-11新员工培训第三节第三节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保险的地位一、保险的地位二、保险的职能二、保险的职能三、保险的作用三、保险的作用1.3-1新员工培训一、保险的地位一、保险的地位P16P16保险的地位是指在不同形式或不同条件下,保险与其他形式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1.3-2新员工培训
(一)保险基金与社会后备基金一)保险基金与社会后备基金1、社会后备基金的含义。
社会后备基金是指国民收入中用于防止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断、保持国民经济平衡以及应付意外事件、自然灾害等而储备的资金,包括使用价值形态的物资后备和价值形态的货币后备。
1.3-3新员工培训2、社会后备基金的形式
(1)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也称国家后备基金,包括国家长期战略物资储备和财政预算总预备费。
(2)互助形式的后备基金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
1.3-4新员工培训(3)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简称保险基金,是由保险机关根据保险费率,通过向参加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收取保险费的方式而建立的一种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受到的经济损失或满足被保险人给付要求的货币形态的后备基金。
(4)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低成本、自主性和灵活性。
(5)社会保障形式的后备基金社会性、基本保障性、强制性。
1.3-5新员工培训3、保险基金与社会后备基金的关系保险基金是以商品交换的等价有偿原则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是社会后备基金的重要形式,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1.3-6新员工培训
(二)保险与国民经济二)保险与国民经济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国民经济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国民经济的分配领域。
1、保险在再生产过程中的地位。
(1)保险与生产的关系保险属于分配环节,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
(2)保险与交换的关系交换的规模越大,对保险的需求越大。
(3)保险与消费的关系保险需求的本身就是一种消费行为。
1.3-7新员工培训2、保险在产品分配体系中的地位。
(1)保险分配和财政分配区别:
分配主体不同分配对象不同分配方式不同
(2)保险分配与企业财务分配的关系(3)保险分配与信用分配的关系。
1.3-8新员工培训(三)保险与金融体系三)保险与金融体系1、金融体系的含义金融体系是指众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相互关系及其特征。
三种模式:
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单一计划经济的国家没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新加坡、香港设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市场经济国家1.3-9新员工培训2、保险在金融体系的地位
(1)为金融服务提供配套性的保障服务。
(2)为金融市场提供长、短期资金。
(3)为银行的安全运行直接提供保障。
(4)保险和银行联合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保险服务。
1.3-10新员工培训二、保险的职能二、保险的职能P26
(一)保险职能的含义一)保险职能的含义保险职能是指保险的内在的固有的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
保险的职能有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之分。
1.3-11新员工培训
(二)保险的基本职能二)保险的基本职能1、补偿损失职能这种补偿既包括财产损失的补偿,又包括了责任损害的赔偿。
2、经济给付职能人身保险的职能不是损失补偿,而是经济给付。
1.3-12新员工培训(三)保险的派生职能三)保险的派生职能1、防灾防损职能风险管理2、融资职能保险资金的运用融资的来源融资的内容1.3-13新员工培训三、保险的作用三、保险的作用P28P28
(一)保险的宏观作用一)保险的宏观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2、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
4、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有利于平衡国际收支。
5、保障社会稳定。
1.3-14新员工培训
(二)保险的微观作用
(二)保险的微观作用1、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2、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3、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
4、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
1.3-15新员工培训第二章第二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第一节第一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特征与种类第二节第二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主体与客体第三节第三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内容与形式第四节第四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五节第五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履行履行第六节第六节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处理解释和争议的处理新员工培训第一节第一节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一、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二、保险合同的种类二、保险合同的种类2.1-1新员工培训概念概念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律特征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五)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一、保险合同及其特征(一、保险合同及其特征(P32P32)2.1-2新员工培训二、保险合同的种类二、保险合同的种类(P34)单一危险保险合同单一危险保险合同(如农作物雹灾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定值保险合同(如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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